你的外婆和你女朋友的爷爷是亲兄妹,有血缘关系。不过理论上可以结婚。
中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 “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直系血亲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胞、叔(伯、姑)与侄(女)、舅(姨)与外甥(女)之间,表兄弟(妹)、堂兄弟(妹)之间的关系。
“近亲”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的血缘关系。血缘关系的远近是根据相同的遗传基因的概率来判断的。根据概率可以分为:
一级亲属父母和子女之间以及同胞之间,其基因相同的可能性为二分之一。
二级亲属一个人和他的叔、伯、姑。舅、姨、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基因相同的可能性为四分之一。
三级亲属表兄妹或堂兄妹之间。基因相同的可能性为八分之一。
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兄弟姐妹他们所生的第三代子女大概相同可能性为16分之一 ,可以结婚。
孩子就是父母的影子,孩子的长相总是和父母相像,这就是因为基因和遗传。
在生物学上,孩子的相貌,智商和情商,性格等都和父母有很大的相似性,甚至就像是复制粘贴版。血缘关系把父母和孩子紧紧地联系到一起,但是从血缘上来看的话,到底谁和我们是最亲的呢?

在这个问题上,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有一些人认为和父母的关系最亲,因为父母赐予了生命,辛辛苦苦把自己带大,体会到世界上最温馨的爱,如果没有父母,也就没有自己,所以首秀按认为是和父母最亲。
第一代:男方姥爷的父亲和女方奶奶的父亲;
第二代:男方姥爷和女方奶奶;
第三代:男方母亲和女方父亲;
第四代:男方和女方。
刚好是第四代,不属于三代以内,可以结婚。放心领红本本去吧
如果在世俗的观念里
你们这是要受到很多很多阻扰和反对以及异样的眼光的
但是以血缘方面来说
你们这种近亲关系已经不在三代旁系血缘内
这是可以的
但是
我建议
你们最好还是将这份感情
化作为相互鼓励
相互激励的亲情吧
如果老人去世之前已经安排好婚事,通常在老人去世的3个月内结婚就可以。确实有这种说法,百日内必须结婚,不然得守孝1年,爷爷奶奶辈去世是守孝1年就可以了,守孝3年说的是父母去世。家中有老人去世,可以在一百天之内结婚,如果一百天之内没有结婚,就要等满三年。百天里结婚叫冲喜,百天内没有结婚就要等三年。
还有一些地方的规矩是,不管男方还是女方有人过世,都需要等翻过了年才能结婚。
在古代,有居丧制毒,孝子们在亲人去世的一段时间内,在生活等各方面都要节制。守孝三年来源于,婴儿出生后,三年内不离开父母的怀抱,时刻需要父母的照料。因此,在父母故去,子女也应该还抱三年,守孝三年。
直系亲属去世后的禁忌:
一、热孝期间忌讳走亲访友,尤其是参加喜事
直系亲属去世的一百天内,是忌讳探亲访友,外出旅游的,尤其是婚礼、开业、庆贺小宝宝出生等喜事,最好都不要参加,主人家也比较忌讳。
二、守孝期间,子女忌穿红带绿
守孝期间,古代的子女讲究披麻戴孝,百日内穿白色的孝服;百日之后,穿黑色、蓝色等暗色的衣服来守孝,忌讳穿红戴绿,浓妆艳抹。
现在社会已经没有这个严格的要求了,但是穿红带绿打扮的十分鲜艳仍然是比较忌讳的,应该朴素的衣着打扮。
三、守孝期间,子女忌参加娱乐活动
古时候父母去世,子女要一般要守孝三年,在这三年守孝期间,不可以举行婚嫁之事,也不得举行吉庆之事。
古代讲究“以孝治天下”,做官的人,不论官做得多大,父母去世后,都要请假回祖籍守孝,称为“丁忧”。如果官员不回乡守孝,就可能受到御史弹劾,受到处分,严重者甚至会永不录用。如果官员在丁忧期间,有嫁娶、生子、分家、作乐等行为,都被视为不孝,也是会受到弹劾的。
现在社会的要求已经大大的降低,但是在守孝期间就寻欢作乐,四处游玩同样是比较忌讳的。
四、直系亲属去世第一年,春节门前忌贴红对联
过年贴红对联是我国大多数地区的习俗。但如果家中有直系亲属去世,第一年春节,门前是忌讳贴红对联的。主要还是看当地的风俗习惯,或者是自己家族的传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不可以。
两个人的爷爷是亲兄弟,那么这两个人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爷爷是你的祖辈,那么爷爷的兄弟也是祖辈,并且属于父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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