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家是广西贺州市富川的,我现在八步,这位是姐姐还是妹妹啊,男友是台湾人啊,你怎么嫁这么远,到时候一定要经常回来,知道吗一定不能忘记这么多的老乡,或者是过去台湾旅游,我是一定要进你们那里的,喝茶也行,喝点粥也行,反正老乡在台湾我不怕带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你男友带台胞回乡证)、2张照片、9元钱到户籍所在地县区以上民政部门填写结婚登记表并签字,领取结婚证
老乡祝你新婚快乐啊,一定记得经常回来,老乡们都想你
原则上来说,是可以的:离婚后经济独立的,可以分户,具体可以持本人的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身份证等资料,去当地的派出所详细咨询。
十六、申请办理分户(内容来源:http://wwwgxbabugovcn/html/2015-12/201512091653190394html):
(一)一个家庭中的公民因婚姻、经济独立、居住等原因而不再在一起生活的,可以申请分户。
(二)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分户书面报告;
2、原家庭的《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住址;
4、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证明。
5、属结婚分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三)理由正当、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当场予以办理,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四)办理分户应交纳《户口簿》工本费10元。
你好 可以的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申办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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