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司马母魏夫人,性甚严正意思是大司马王大人的母亲魏氏性格严谨方正。
大司马:一种官职,西周始置,与司徒、司工并称“三有司”。军政与军赋,为朝廷大臣,常统率六师或八师出征;
母:母亲;
性:性格;
严正:严谨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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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为《教子》,出自颜之推的《颜之推·颜氏家训·第二篇》。
王大司马母魏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时,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梁元帝时有一学士,聪敏有才,为父所宠,失于教义,一言之是,遍于行路,终年誉之;一行之非,揜藏文饰,冀其自改。年登婚宦,暴慢日滋,竟以言语不择,为周逖抽肠衅鼓云。
译文:
大司马王僧辨的母亲魏老夫人,品性非常严谨方正,王僧辨在湓城驻守时,是统率三千人的将领,年龄已过四十岁,但稍有不合意的言行,老夫人还用棍棒教训他,所以王僧辨才能成就功业。
梁元帝的时候,有一位学士,聪明有才华,被父亲娇宠,缺乏教养,他若有一句话说得有道理,他父亲便在路上广为宣扬,一年到头都赞不绝口;
但他若有一件事做错了,其父便想方设法为他遮掩粉饰,希望他自己能改正。待学士成年后,粗暴傲慢的性情日益增长,最终因说话不检点,被周逖杀死,肠子被抽出,血被拿去涂抹战鼓。
1古语中婚姻的意思
婚”字由女和昏两个字组成,不是没来由的,古语中有“男以昏时迎女”,及“娶妻之礼,以昏为期”等缘由。
昏时,大约等于晚上六、七点左右,《尔雅释诂》云:“日入后二刻半为昏,昏来则明。”。
古代男女结婚的婚字本来就是“昏”字,《说问通训定声》中记载“昏,假借为婚”,《礼仪》中记载“士娶妻之理,以昏为期,因以为名焉。必以昏者,阳往而阴来。”
古人经常根据太阳的移动来制定自身尊崇的礼仪。日落西山,在时间上表明,白昼结束黑夜来临,也就是阳气消退而阴气上升,或者可以说在黄昏时刻,也是阴阳交合之时,对应人事,自然也就是适合男女结婚洞房花烛之事。
何为姻?资料中没有明确的解释。
2古语说,嫁女是于归,娶妻是什么呢
古语说,嫁女是“于归”,娶妻是“取妻”。
相关:
谈出嫁,娶妻与入赘
按《说文解字》,「嫁」的意思是「女适人也」。根据《辞海》,「适人」的意思就正是「女子出嫁」。现在提到「女子结婚」都会用「嫁」字,但原来古时还有其他字词可表达这个意思。
除了「嫁」字,古人还用「归」字表达女子出嫁的意思。《诗经‧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歌以桃花起兴,写女子出嫁,并祝福一对新人家室和顺。东汉学者郑玄读此诗时写下笔记:「女子谓嫁曰归。」证明了「归」与「嫁」同义。「归」有「返回」的意思,以「归」表示出嫁,有学者认为是跟古时的婚姻习俗有关:当时的男女多与相邻的某一氏族通婚,甲族的女子嫁到乙族后诞下女儿,女儿长大后又会嫁到甲族去,即归回母亲的氏族。因此,人们以「归」字代表出嫁。
「字」亦有女子出嫁的意思。《礼记‧曲礼上》:「女子许嫁,笄(粤音鸡)而字。」古代女子长大成人,到了可以结婚的年纪,就会举行加笄仪式-- 把头发盘起来,加上笄(簪子)。与此同时,女子要另起一个称为「字」的别名,本名就不能让外人随便叫唤了。女子可以取「字」,即是到了适婚年龄,因此嫁人又可称作「字人」。至于「待字闺中」,就是女子居于娘家,还未订婚许嫁的意思。
「娶」是现时表示男子结婚最普遍的用字,原来这个字还能反映古代的婚俗习惯。根据《辞海》,「取」可通「娶」。在甲骨文中,「取」的右偏旁「又」象手形,整个字形是代表用手割取耳朵的动作。《周礼‧夏官‧大司马》:「获者取左耳。」古时人们捕捉到野兽或战俘时,会割下其左耳,以计功劳。「取」的字形表达了这种意思,同时亦引申出「掠取」、「夺取」等字义。以「取」字表示男子娶妻,有学者认为是跟远古时代男子抢劫女子为妻的风俗有关,「取」显露了婚姻中「掠夺」的性质。后来,社会有了道德规范,男子不再强抢女子为妻,人们亦渐渐以「娶」代替了「取」。
中国传统婚姻礼法是女方嫁入男家。如果婚后男方入住女家,男的就是女家的「赘(粤音叙)婿」,结婚不能称作「娶妻」,而称「入赘」。甚么是「赘」呢?《汉书‧严助传》:「民待卖爵赘子以接衣食。」文句的意思是古人家境贫穷,迫不得已要出卖官职爵位或抵押孩子,换取金钱来维持生计。由此可见,「赘」其实是「抵押」的意思。古时男子如果没有足够金钱娶妻,就要以身为质,于婚后入赘女家作为抵押,所生的子女更要从母姓。
3古语情侣关系如何称呼
XX卿卿如晤
XX爱妻(夫),见字如面
(拼音:qīng qīng
释义:夫妻间的爱称。后来泛用为对人亲昵的称呼(有时含讥讽意)
出处: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惑溺》:“ 王安丰 妇常卿 安丰 , 安丰曰:‘妇人卿婿,於礼为不敬,后勿复尔。’妇曰:‘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遂恒听之。”上“卿”字为动词,谓以卿称之;下“卿”字为代词,犹言你。
示例:《红楼梦》第五回:“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 《与妻书》——清·林觉民 "意映卿卿如晤" 其中卿卿就是对于女子的亲昵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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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良人
古时叫丈夫“良人”,好听吧!从中我们不难看到古代丈夫们光辉高大的形象,估计那时的男人们是说有 ,泡小蜜的吧。 古诗里就有“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持戟明光里”。
“良人”一词显示不出男女性别,妻子称自己的丈夫为“良人”;丈夫称自己的妻子亦为“良人”;从这儿可以看出当时男女地位大抵还是比较平等的,但这种不加区别也给夫妻间称呼带来很多不便。
2 郎
所以再后来就根据“说文解字”,在“良”字音义上加以区别;在“良”右边加“阝”,变成“郎”;在“良”左边加“女”,衍成“娘”。“郎”就代表丈夫了李白 有“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义山诗有“刘郎已恨蓬山远,又隔蓬山一万丛”,花间词中有“问郎花好侬颜好” 。“郎”多亲切的称呼阿!
3 郎君
但单音节词似乎太甜腻了,大约除了个别那时的“小甜甜”,如郑袖,钩弋之流,众多良家妇女们在人前还是羞于叫出口(哎,偶们的mm和那些生猛的夷女就是不可同日而语啊)。于是就在前头或尾后加一个字变双音词,即“郎”字后面加一个“君”字;在“娘”字后面加一个“子”字,成了表示亲昵的“郎君”,“娘子”。(注:起先,“娘子”一词仅用青春妙龄的少女。大约到了唐代就成了妻子的称呼。)妻子称丈夫为“郎君”,是对丈夫的雅称(让人想起金庸笔下的“金色郎君”,呵呵。。。)
丈夫称妻子为“娘子”,是对妻子的爱称。
4 官人
官人,宋代,是南北文化交流的时代。在夫妻间的称呼上,也是称谓较多的朝代。宫延中,出现了“官家”一词;平民百姓中,有了“官人”这一称谓。有的妻子称自己的丈夫为“官人”。至今,民间仍对新婚夫妻戏称为“新郎官”、“新娘子”。最知名的代表人物就是: 西门大官人。从这个称呼也可看出随着宋代理学的兴盛,男人的家庭地位也上了一个新台阶啊。官当人是管人嘛,那家里的官人当然就是管家里的老婆了哦。
5 老爷
老爷, 仅限于官宦人家对老公的称呼。其在家中的尊贵地位不言而喻。
6外人,外子
在宋代,妻子也有称自己的丈夫 “外人”的,再文雅点的就叫称做外子”,丈夫则称自己的妻子的除“娘子”外,还称“内人”。在别人面前,对妻子的谦称还有“贱内”、“家内”;这都是那时的小资和伪小资们最喜欢喜欢的叫法了。潘金莲mm称西门庆gg一定是甜甜的一声“偶官人”:但李易安mm称照明城gg(不好意思,应是赵明诚gg)则一定是“外子”。
7 相公
看过京剧,越剧,黄梅戏的话,你一定会对里面不时就有的,拉长了声音的一声娇呼“相――――――公―――”,印象深刻。也可见这个称呼古时之流行。这比 “官人”又进了一步,已经不仅是“官”,而且是最高的官“相”了。若不是怕犯皇上大人的讳,众老婆们最后怕是要叫“皇公”了的哦!男人的家庭地位由此达到极盛。
然而泰极否来,近代以来,随着妇女解放运动的愈演愈烈。男人的地位也是每况愈下,从对丈夫的称呼中也可明显看出。
8,先生
“先生”, 近代以来,也称“丈夫”为先生 有本意,有引申意,也有通假意。有特指,也有泛指。就其本意而言,古代“父兄”、“道士”这两重意思已不多用。而其最基本的含义似乎还是“老师”。《辞海》“先生”目下载:“《礼记·曲礼上》:‘从于先生,不越路而与人言。’也引申为对年长有德业者的敬称。有时,也泛用为对人的敬称。”由此可见,这一称谓,除指某些特定身份,如丈夫等对象之外,是隐含着职业、年龄方面的因素的。换言之,所谓先生,主要指有一定学识而又年庚较高的人。用先生指代丈夫,文雅而又带有仰慕尊崇的意思。从中尤可见男性的尊严。至今在海外华人中和港台地区还在广泛使用。
4古语说,嫁女是于归,娶妻是什么呢
古语说,嫁女是“于归”,娶妻是“取妻”。
相关:谈出嫁,娶妻与入赘按《说文解字》,「嫁」的意思是「女适人也」。根据《辞海》,「适人」的意思就正是「女子出嫁」。
现在提到「女子结婚」都会用「嫁」字,但原来古时还有其他字词可表达这个意思。除了「嫁」字,古人还用「归」字表达女子出嫁的意思。
《诗经‧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诗歌以桃花起兴,写女子出嫁,并祝福一对新人家室和顺。东汉学者郑玄读此诗时写下笔记:「女子谓嫁曰归。
」证明了「归」与「嫁」同义。「归」有「返回」的意思,以「归」表示出嫁,有学者认为是跟古时的婚姻习俗有关:当时的男女多与相邻的某一氏族通婚,甲族的女子嫁到乙族后诞下女儿,女儿长大后又会嫁到甲族去,即归回母亲的氏族。
因此,人们以「归」字代表出嫁。「字」亦有女子出嫁的意思。
《礼记‧曲礼上》:「女子许嫁,笄(粤音鸡)而字。」古代女子长大成人,到了可以结婚的年纪,就会举行加笄仪式-- 把头发盘起来,加上笄(簪子)。
与此同时,女子要另起一个称为「字」的别名,本名就不能让外人随便叫唤了。女子可以取「字」,即是到了适婚年龄,因此嫁人又可称作「字人」。
至于「待字闺中」,就是女子居于娘家,还未订婚许嫁的意思。「娶」是现时表示男子结婚最普遍的用字,原来这个字还能反映古代的婚俗习惯。
根据《辞海》,「取」可通「娶」。在甲骨文中,「取」的右偏旁「又」象手形,整个字形是代表用手割取耳朵的动作。
《周礼‧夏官‧大司马》:「获者取左耳。」古时人们捕捉到野兽或战俘时,会割下其左耳,以计功劳。
「取」的字形表达了这种意思,同时亦引申出「掠取」、「夺取」等字义。以「取」字表示男子娶妻,有学者认为是跟远古时代男子抢劫女子为妻的风俗有关,「取」显露了婚姻中「掠夺」的性质。
后来,社会有了道德规范,男子不再强抢女子为妻,人们亦渐渐以「娶」代替了「取」。中国传统婚姻礼法是女方嫁入男家。
如果婚后男方入住女家,男的就是女家的「赘(粤音叙)婿」,结婚不能称作「娶妻」,而称「入赘」。甚么是「赘」呢?《汉书‧严助传》:「民待卖爵赘子以接衣食。
」文句的意思是古人家境贫穷,迫不得已要出卖官职爵位或抵押孩子,换取金钱来维持生计。由此可见,「赘」其实是「抵押」的意思。
古时男子如果没有足够金钱娶妻,就要以身为质,于婚后入赘女家作为抵押,所生的子女更要从母姓。
汉昭帝的皇后上官氏是陇西人,上官桀的孙女,也是霍光的外孙女。她在年幼的六岁时期就嫁给了十一岁的汉昭帝,可惜的是汉昭帝病死的早,那时上官氏才十五岁,由于继位的汉宣帝刘询比汉昭帝小两辈,因此要叫上官氏为太皇太后,太皇太后上官氏最终守寡四十年,死于长乐宫。
公元前87年二月,汉武帝驾崩,年仅八岁的皇太子刘弗陵继位为汉昭帝。昭帝年仅八岁,未谙世事,于是,群臣商量决定由鄂邑公主养护昭帝,并以昭帝的名义下诏,尊鄂邑公主为鄂邑长公主,让她入住皇宫,养护昭帝。
汉武帝遗命霍光为大司马大相国,金日_为车骑将军,桑弘羊为御史大夫,上官桀为左将国,共同辅佐皇太子,三年后顾命大臣金日_去世,霍、上官两家结亲,霍光的女儿嫁给上官桀的儿子上官安为妻。由于这层关系,上官桀的权势仅次于霍光。
尽管如此上官父子犹不满足,仍然寻找一切机会千方百计的往上爬,他们讨好昭帝的姐姐鄂邑长公主,并取得信任。
昭帝年十二岁拟立皇后,鄂邑长公主为其选皇后,钓挑选,最后,鄂邑长公主看中了一个姓周的女孩,打算让昭帝娶其为后。上官安的女儿当时年仅六岁,上官安早就有心让女儿入主后宫,上官桀更是如此,父以女贵的这个道理,这聪明的父子自然明白,。上官父子见公主选了周家女儿入宫,上官安便风风火火地去找岳父大人霍光,恳求岳父出面,让自己的女儿,即霍光的外孙女入主后宫。霍光也有他的打算,一来他觉得昭帝还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还不到立皇后的年龄;二来外孙女也太小,另外,他也不愿让上官安的后代做皇帝,尽管是她的外孙女,故没有答应。
上官安的妻子霍氏仍不死心,知道汉昭帝是他的姐姐长公主养大的,对鄂邑长公主的话,言听计从,更通过鄂邑长公主的情夫丁外人的关系,上官安讨好地对丁外人说:听说公主有选立皇后的打算,我有个女儿,容貌端丽,请长公主垂爱。这事成与不成,全仰仗阁下。汉家惯例,列侯尚公主,阁下何愁不封侯?丁外人大喜,这是两全其美的好事,想凭自己与公主的关系,这还是是小事一件吗。于是他马上去找鄂邑长公主,长公主对丁外人向来是言听计从,于是二话不说遂改初衷,答应立上官安之女为皇后。
随即六岁的上官氏被迎入皇宫,封为婕妤。婕妤是后宫中的第二等级,位次于皇后位视上卿,爵比例侯,于公元前83年,上官氏封为皇后,成为汉代年龄最小的一位皇后。上官氏年公六岁就结婚,自然没有生育能力,
上官父子感恩丁外人,上官安天天去为丁外人求封,霍光就是不答应。无奈上官安只得退一步恳求霍光给丁外人一封光禄大夫,霍光仍不答应。上官父子极为恼怒。
鄂邑长公主听说霍光拒绝封她的情夫,也甚为怨恨。
于是联合对霍光心怀怨恨的四顾全大臣之一的桑弘羊,并拉拢上燕王,联合一起,准备除去霍光,他们收集霍光的材料,由燕王刘旦遣人上疏,弹劾霍光道:霍光去了长安东的广明亭检阅御林军,道上驻跸,太官供备的包含,僭用了一辈子礼仪;他任人唯亲,长吏杨敞无才无功,却封其为搜栗都尉;霍光专权自恣,擅自调动校尉。臣怀疑他图谋不轨。臣愿归王玺,宿卫京师,保卫皇上。不料,昭帝识破了他们的计谋,把燕王的奏疏留下,不肯下发。
上官桀一伙仍不甘心失败,决定铤而走险。他们密谋后定计:由鄂邑长公主出面请霍光,伏兵格杀霍光,同时除掉燕王刘旦,废除昭帝,拥立上官桀为帝。
不料,他们的阴谋被稻田使者燕仓听到,后又奏告昭帝与霍光,霍光发兵,果敢地逮杀上官父子、丁外人,燕王刘旦、鄂邑长公主自杀身亡。
上官皇后年仅八岁,没有参与祖父的阴谋活动,加上她是霍光的外孙女,所以不但保全了性命,而且皇后的凤冠也没有被摘掉,这场政变后,朝政安定。
霍光的政敌在这场政变中均被铲除,为了待续霍氏家族与刘氏家族的皇亲关系,霍光急于想让外孙女生个皇储,此时宫廷的一切大权全由霍光把持,所以大臣和御医都看霍光的眼色行事,他们领会霍光的用意,马上上书昭帝,建议皇帝除上皇后外,应当少近女色才能保证龙体安康。于是他们让皇后下一道命令,为了龙体圣安,后宫的宫女不得侍宿皇上,这样除了上官皇后外,后宫佳丽没人侍宿昭帝。可惜,虽然上官皇后专房擅宠,却没能如愿以偿为昭帝生儿育女。
公元前74年,昭帝死,因为没有儿子,遂立汉武帝的孙子昌邑王刘贺为帝,尊上官氏为皇太后。移居长乐宫。
刘贺荒*无道,只做了二十七天皇帝,就被霍光废去,另立戾太子之孙刘病已为汉宣帝,刘病已改名刘询,刘询是汉武帝的曾孙,上官氏论辈份是汉宣帝的祖母,这样,上官氏年仅十五岁,就尊为太皇太后,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太皇太后。
从此,上官太皇太后不问政事,在长乐宫中颐养天年。建昭二年,上官太皇太后寿终正寝,时年五十二岁。与昭帝合葬于平陵。
1、王大司马:即王僧辨(~555年),南朝梁太原祁(今山西祁县)人,字君才,初仕北魏,归梁后任湘东王萧绎的左常侍及司马
2、湓城:也称湓口,古城名
3、梁元帝:即萧绎(508~554年),字世诚,南朝梁兰陵(今江苏武进西北)人,梁武帝第七子。初封湘东王,镇守江陵(今属湖北),侯景叛乱时,派王僧辨,陈霸先等讨景,事平后,在江陵即帝位。在位三年,为西魏所掳,被杀。
4、学士:官名,南北朝时,学士为编纂撰述之官
5、揜:通掩,遮蔽,掩盖
6、婚宦:结婚和做官。此指成年。
7、衅:涂抹
8、为:表被动,被
9、非:错误
10、冀:希望
11、少:通“稍”,稍微
12、竟:终究,最终
13、周逖:颜之推(531年-约595年),字介,汉族,琅邪临沂(今山东临沂)人。中国古代文学家,教育家,生活年代在南北朝至隋朝期间。颜之推著有《颜氏家训》,在家庭教育发展史上有重要的影响。是北朝后期重要散文作品;《北齐书》本传所载《观我生赋》,亦为赋作名篇
孙坚,字文台,吴郡富春人,大概孙武后代,破虏将军,豫州刺史,乌程侯,后在行岘山侦察,被刘表将军黄祖军士射杀。
孙羌,字圣壹,孙坚兄。
孙静,字幼台,孙坚季弟,昭义中郎将。
孙策,字伯符,孙坚长子,讨逆将军,吴侯。
孙绍,孙策子,上虞侯。
孙奉,绍子,上虞侯,被吴帝孙皓杀死。
孙权,字仲谋,孙坚次子,大皇帝。
孙登,字子高,权长子,东中郎将。
孙[,登子。
孙希,登子。
孙英,登次子,吴侯。
孙虑,字子智,登弟,建昌侯,镇军大将军。
孙和,字子孝,虑弟,孙权子,南阳王。
孙皓,字元宗,孙和子,吴国末帝。
孙瑾,孙皓长子,中郎。
孙德,孙皓弟,钱唐侯。
孙谦,孙皓弟,永安侯。
孙霸,字子威,和同母弟,鲁王。
孙基,霸子,吴侯。
孙壹,霸子,宛陵候。
孙奋,字子扬,霸弟,孙权子,齐王。
孙祺,孙奋弟,孙权子,都亭侯。
孙纂,孙祺子,都亭侯。
孙休,字子烈,孙权六子,琅邪王,吴国第三代皇帝。
孙(雨+单),孙休子,豫章王。
孙亮,字子明,孙权少子,吴国第二代皇帝,废为会稽王。
孙翊,字叔弼,孙坚三子,偏将军,领丹杨太守,为左右所杀。
孙松,孙翊子,射声校尉、都乡侯。
孙匡,字季佐,孙坚四子,孙翊弟。
孙泰,孙匡子,长水校尉。
孙秀,孙泰子,前将军、夏口督,后被迫去晋。
孙韶,字公礼,孙策赐姓孙,列入家谱,幽州牧、假节,扬威将军,建德侯。
孙楷,孙韶子,武卫大将军、临成侯,后被迫去晋。
孙越,孙韶子,楷弟,右将军,建德侯。
孙异,孙韶子,楷弟,领军将军
孙贲,字伯阳,孙羌子,豫州刺史,都亭侯。
孙邻,孙贲子,夏口沔中督、威远将军,都乡侯。
孙苗,孙邻子,都乡侯。
孙旅,孙邻子。
孙辅,字国仪,孙贲弟,平南将军,假节,领交州刺史。
孙兴,孙辅子。
孙昭,孙辅子。
孙伟,孙辅子。
孙昕,孙辅子。
孙皓,孙静长子。
孙绰,孙皓长子。
孙D,字子通,孙绰子,大将军,假节,永宁侯。
孙超,孙皓次子,偏将军。
孙恭,孙皓三子。
孙峻,字子远,孙恭子,丞相,大将军,督中外诸军事、假节,富春侯。
孙瑜,字仲异,孙静次子,丹杨太守,绥远将军。
孙弥,孙瑜子。
孙熙,孙瑜子。
孙耀,孙瑜子。
孙曼,孙瑜子,将军。
孙,孙瑜子。
孙皎,字叔朗,孙静三子,左部大督。
孙胤,孙皎子,丹杨侯。
孙,孙皎子,丹杨侯。
孙咨,孙皎子,羽林督,为滕胤所杀。
孙弥,孙皎子,无难督,为孙峻所害。
孙奂,字季明,孙静四子,扬威将军,封沙羡侯。
孙承,孙奂子,昭武中郎将。
孙壹,孙奂子,镇军将军,假节督夏口,后被迫逃魏。
孙封,孙奂子,自杀。
孙谦,孙静五子。
孙河。
孙桓,字叔武,孙河子,建武将军,丹徒侯。
孙安,孙旅叔父。
孙熙,孙旅叔父。
孙绩,孙旅叔父。
吴景,孙坚舅舅,丹杨太守。
太史慈,字子义,东莱黄人,折冲中郎将。
太史享,太史慈子,越骑校尉。
士燮,字威彦,苍梧广信人,左将军。
士Q,士燮子,武昌太守,因为士徽一事被废。
士徽,士燮子,自署交n太守,被诛。
士祗,士燮子,因为士徽一事被诛。
士干,士燮子,因为士徽一事被诛。
士颂,士燮子,因为士徽一事被诛。
士壹,士燮二弟,因为士徽一事被诛。
士匡,壹子,中郎将,因为士徽一事被诛。
士(黄+有),士燮三弟,因为士徽一事被诛。
士武,士燮四弟。
张昭,字子布,彭城人,二张之一,绥远将军,由拳侯。
张承,字仲嗣,张昭长子,卫尉,都乡侯。
张休,字叔嗣,张昭次子,羽林都督,平三典军事,扬武将军,由拳侯。
张奋,张昭弟,平州都督,封乐乡亭侯。
顾雍,字元叹,吴郡吴人,丞相,平尚书事,醴陵侯。
顾邵,字孝则,雍长子,豫章太守。
顾谭,字子默,顾邵子,太常,平尚书事。
顾承,字子直,顾邵子,奋威将军,领京下督。
顾裕,雍次子,醴陵侯。
顾济,雍少子,骑都尉。
诸葛瑾,字子瑜,琅邪阳都人,大将军、左都护,领豫州牧,宣城侯。
诸葛恪,字元逊,瑾长子,大将军,荆、扬州牧,恪阳都侯。
诸葛竦,恪子。
诸葛融,瑾子,恪弟,奋威将军。
步骘,字子山,临淮淮阴人,骠骑将军,领冀州牧,临湘侯。
步协,骘子,抚军将军,临湘侯。
步阐,协弟,西陵督,昭武将军,西亭侯。
步玑,协子,临湘侯。
步v,玑弟。
周昭,字恭远,中书郎。
张,字子纲,广陵人,讨虏将军,领会稽太守。
张玄,子,南郡太守、尚书。
张尚,玄子,侍中、中书令。
秦松,字文表,广陵人。
陈端,字子正,广陵人。
裴玄,字彦黄,下邳人,太中大夫。
严,字曼才,彭城人,卫尉。
程秉,字德枢,汝南南顿人,太子太傅。
刘略,刘颖弟,零陵太守。
阚泽,字德润,会稽山阴人,太子太傅,领中书令。
唐固,丹杨人,尚书仆射。
薛综,字敬文,沛郡竹邑人,长史,太子少傅。
薛,综子,威南将军。
薛莹,字道言,弟,综子,光禄勋,著《新议》。
周瑜,字公瑾,庐江舒人,偏将军,领南郡太守。
周循,瑜子,骑都尉。
周胤,循弟,瑜子,兴业都尉,都乡侯。
周峻,瑜兄子,偏将军。
周护,峻子。
鲁肃,字子敬,临淮东城人,汉昌太守、横江将军。
鲁淑,肃子,昭武将军,假节,夏口督,都亭侯。
吕蒙,字子明,汝南富陂人,左护军、虎威将军,南郡太守,孱陵候。
吕霸,蒙子,孱陵候。
吕琮,霸兄,孱陵候。
吕睦,琮弟,孱陵候。
程普,字德谋,右北平土垠人,荡寇将军,江夏太守。
程咨,普子,亭候。
黄盖,字公覆,零陵泉陵人,偏将军,武锋中郎将,武陵太守。
黄柄,盖子,关内侯。
韩当,字义公,辽西令支人,昭武将军,领冠军太守,石城侯。
韩综,当子,石城侯。
蒋钦,字公奕,九江寿春人,汤寇将军,领濡须督。
蒋壹,钦子,宣城候。
蒋休,钦子。
周泰,字幼平,九江下蔡人,汉中太守、奋威将军,陵阳侯。
周邵,泰子,裨将军,陵阳侯。
周承,泰子,陵阳侯。
陈武,字子烈,庐江松滋人,偏将军。
陈,武子,校尉,都亭候。
陈表,字文奥,武庶子,偏将军,都乡侯。
陈敖,子,别部司马。
陈延,子,别部司马。
陈永,子,将军。
董袭,字元代,会稽余姚人,威越校尉,偏将军。
甘宁,字兴霸,巴郡临江人,升城督,折冲将军。
甘瑰,宁子。
R操,破贼校尉。
R统,字公绩,吴郡余杭人,操子,偏将军。
R烈,统子,烈亭侯。
R封,统子,烈亭侯。
徐盛,字文响,琅邪莒人,建武将军,领庐江太守,都亭候。
徐楷,盛子,都亭候。
潘璋,字文,东郡发干人,襄阳太守,右将军。
丁奉,字承渊,庐江安丰人,大将军,左右都护,假节,领徐州牧,安丰侯。
丁封,奉弟,后将军。
朱治,字君理,丹杨故鄣人,扶义将军,毗陵侯。
朱才,治子,偏将军,毗陵侯。
朱琬,才子,镇西将军,毗陵侯。
朱纪,治子,才弟,校尉领兵。
朱纬,治子,纪弟。
朱万,治子,纪弟。
朱然,字义封,治姊子,本姓施,后为治继子,左大司马、右军师,当阳侯。
朱绩,字公绪,然子,左大司马,乐乡督。
吕范,字子衡,汝南细阳人,大司马,南昌候。
吕先,范长子。
吕据,字世议,范次子,骠骑将军,平西宫事,南昌候。
朱桓,字休穆,吴郡吴人,前将军,领青州牧,假节,嘉兴侯。
朱异,字季文,桓子,镇南将军,大都督,嘉兴侯。
朱据,异叔父,骠骑将军。
虞翻,字仲翔,会稽馀姚人,骑都尉。
虞汜,翻第四子,监军。
虞忠,汜弟,宜都太守。
陆绩,字公纪,吴郡吴人,郁林太守,偏将军。
陆宏,绩长子,会稽南部都尉。
陆睿,绩次子,长水校尉。
陆逊,字伯言,吴郡吴人,本名仪,江东大族,丞相,荆州牧,江陵候。
陆延,逊长子。
陆抗,字幼节,逊次子,大司马、荆州牧,镇军大将军,都督信陵、西陵、夷道、乐乡、公安诸军事,治乐乡,江陵候。
陆晏,抗子,
陆景,抗子,晏弟,裨将军、夷道监,江陵候。
陆玄,字士仁,抗子,晏弟,偏将军、中夏督,毗陵侯。
陆机,抗子,晏弟。
陆云,抗子,晏弟。
陆瑁,字子璋,陆逊弟,议郎、曹尚书。
陆喜,瑁子,曹尚书。
陆苟,逊族子弟。
陆凯,字敬风,吴郡吴人,逊族子,镇西大将军,都督巴丘,领荆州牧,左丞相,嘉兴侯。
陆t,凯子,陆式从兄,太子中庶子,嘉兴侯。
陆胤,字敬宗,凯弟,西陵督,都亭侯。
陆式,胤子,柴桑督、扬武将军,都亭侯。
张温,字惠恕,吴郡吴人,辅义中郎将。
张祗,温弟。
张白,温弟。
骆统,字公绪,会稽乌伤人,偏将军,新阳亭侯。
吾粲,字孔休,吴郡乌程人,屯骑校尉、少府,太子太傅。
朱据,字子范,吴都吴人,骠骑将军,云阳侯。
朱熊,据子,骠骑将军,云阳侯。
朱损,据子。
谢景,字叔发,南阳宛人,豫章太守。
贺齐,字公苗,会稽山阴人,安东将军,山阴侯。
贺达,齐子。
贺景,齐弟。
全综,字子璜,吴郡钱唐人,右大司马、左军师,徐州牧,钱唐侯。
全怿,综子,钱唐侯,降魏。。
全t,怿兄子,降魏。
全仪,怿兄子,降魏。
全静,怿兄子,降魏。
吕岱,字定公,广陵海陵人,上大将军,都乡侯。
吕凯,岱子,副军校尉,都乡侯。
周鲂,字子鱼,吴郡阳羡人,裨将军,关内侯。
周处,鲂子,东观令、无难督。
钟离牧,字子干,会稽山阴人,汉鲁相钟离意七世孙,前将军,假节,领武陵太守,秦亭侯。
钟离,牧子,秦亭侯。
潘浚,字承明,武陵汉寿人,奋威将军,刘阳侯。
潘翥,浚子,刘阳侯。
是仪,字子羽,北海营陵人,本姓氏,偏将军,都亭侯。
胡综,字伟则,汝南固始人,右领军,乡侯。
吴范,字文则,全稽上虞人,骑都尉,领太史令。
刘,字子仁,平原人,军师。
赵达,河南人,会异术。
滕胤,字承嗣,北海剧人,都下督。
濮阳兴,字子元,陈留人,太常,卫将军、平军国事,领青州牧,外黄侯。
王蕃,字永元,庐江人,常侍。
王著,蕃弟。
王延,蕃弟。
楼玄,字承先,沛郡蕲人,大司农。
贺邵,字兴伯,会稽山阴人,左典军,中书令,领太子太傅。
韦曜,字弘嗣,吴郡云阳人,太史令。
韦隆,曜子。
华核,字永先,吴郡武进人,中书丞,除陵亭候。
随春,偏将军。
戴良,交州刺史。
陈时,交n太守。
宋谦,将领。
鲜于丹,将军。
吴硕,裨将军,关内侯。
张梁,裨将军,关内侯。
饶助,永安人,襄安长。
颜连,无锡人,居巢长。
马普,济阴人。
史籍中关于结婚年龄的记载,所涉人物最早的,可能要数《史记·五帝本纪》:“舜年二十以孝闻。三十而帝尧问可用者,四岳咸荐虞舜,曰可。于是尧乃以二女妻舜以观其内……”东汉赵晔所著的《吴越春秋·越王无馀外传》载:“禹三十未娶,恐时之暮,失其制度……因娶涂山,谓之女娇。”
由此可见,上古的两位先王舜和禹都是三十岁结婚。舜三十岁娶了尧的女儿娥皇女英,禹三十岁娶了涂山氏女娇。如果男子三十岁还不结婚,就与制度不合了。不过上古之事,多半是传说,不可考证。史籍中比较确切的关于结婚年龄的记载,是从先秦开始。
先秦:三十而娶,二十而嫁
《周礼·地官·媒氏》:“媒氏掌万民之判……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许嫁,二十而嫁。”也就是说,西周与春秋,男女的法定婚龄分别在三十岁和二十岁。《周礼》传说为周公旦所著,实际上成书于两汉之间。而《谷梁传》传说为孔子弟子子夏口头传给谷梁赤,谷梁赤将它记录下来,但实际上其成书时间是在西汉。这也与同样成书于两汉的《史记》和《吴越春秋》中舜和禹“三十而娶”的描述相吻合。
事实上,“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仅是礼法上的理想状态。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各诸侯国的法定婚龄,往往更低。《国语·越语上》记载越王勾践令:“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这里只规定了结婚年龄的上限,而没有下限,这显然与勾践“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向吴国复仇的国策有关。而《韩非子·外储说右下》提到春秋第一个霸主齐桓公与管仲商议后“下令于民曰:丈夫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齐国男女的法定婚龄也比《周礼》的规定分别小了十岁和五岁。
战国时期,墨家提倡早婚,《墨子·节用上》:“昔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也就是说,墨子主张,男二十女十五就应当成婚。这种理论,无疑也是为了适应当时交战各国繁衍人口的需要。
秦朝:身高不够,别想结婚
中国历史上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最特别的要数秦朝。根据1975年湖北省云梦县出土的睡虎地秦简:男子身高六尺五寸举行冠礼,行冠礼后方可结婚;女子身高六尺二寸定为成年,成年后许嫁。也就是说,能不能结婚,与年龄无关,完全取决于身高。这规定够奇葩!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秦朝也有婚姻登记制度,结婚必须去官府登记才有效。秦朝的官方法律解释《法律答问》中就有这样的案例:“有女子甲为人妻,去亡,得及自出,小未盈六尺,当论不当?已官,当论;未官,不当论。”也就是说虽然没达到结婚条件,但如果官府登记了,也予以承认。不登记,婚姻当然无效。
两汉:没有最小,只有更小
到了汉朝,《汉书·惠帝纪》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征收五倍赋税。即汉朝的第二任皇帝要求女子十五岁前必须结婚,这同样是出于西汉初年迅速增加人口的需要。
汉代无论皇家还是民间,早婚现象都很普遍。根据《史记》和《汉书》的记载,汉文帝十五岁生汉景帝,据此推算结婚年龄则更小。而《后汉书·灵帝纪》:“建宁四年四月癸丑,立贵人宋氏为皇后。”灵帝建宁元年十二岁即位,建宁四年十五岁结婚。民间如,收录汉魏晋石刻的《隶释》卷十五《金广延母徐氏纪产碑》碑文:“年十八,娶妇徐氏。”以上为男子,女子如《后汉书·班昭传》:“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更为夸张的是《汉书·上官皇后传》:“诏召安女入为婕妤……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汉昭帝的上官皇后结婚时竟然只有六岁!真是没有最小,只有更小!
根据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中的研究,汉代结婚年龄多为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汉代早婚之俗可以说直接影响了后世,自汉以后,历朝历代多奉行早婚。
三国两晋南北朝:十三当爹,三十当爷
三国时期,王肃在《<诗·摽有梅>疏》中说:男十六而精通,女十四而能化,自此以往,便可结婚。这反映出当时人们的观念,认为男十六女十四身体成熟达到结婚条件。
《晋书·武帝纪》载,晋武帝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十月颁布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也就是说,西晋女子十七岁还不出嫁,官府就要进行干预,勒令出嫁。《周书·武帝纪》建德三年正月诏:“自今已后,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已上,爰及鳏寡,所在军民,以时嫁娶……”即北周武帝规定,无论军民,包括丧偶者在内,男子年满十五,女子年满十三都要及时嫁娶。
举个比较有名的例子。《三国演义》第八回:“(貂蝉)自幼选入府中,教以歌舞,年方二八,色伎俱佳……”二八就是十六岁,十六岁的貂蝉先许吕布后嫁董卓,致使二人反目。貂蝉是《三国演义》中虚构的人物,而三国历史上另一确有其人的美女——文昭皇后甄氏,在建安四年(199年)袁熙出任幽州刺史时就已是他的妻子了,而甄氏据考证生于183年,也就是说她的结婚年龄在十七虚岁之前。
另一个不得不提的例子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的太子拓跋晃,也就是热播剧《锦绣未央》男主的父亲。根据北魏皇帝世谱,拓跋晃生于428年,拓跋晃的儿子拓跋浚生于440年,拓跋浚的儿子拓跋弘生于454年,拓跋弘的儿子拓跋宏生于467年,拓跋宏的儿子元恪生于483年。拓跋晃虚岁24岁病卒,假如他一直在世,虚岁13岁当爹,27岁当爷爷,40岁当太爷爷,到56岁就已五代同堂了。北魏早婚之风可见一斑。
隋唐:十三豆蔻正好,十五老大不小
隋朝未查到明确的法定婚龄,只能通过史实加以描述。《隋书·独孤皇后传》:“文献独狐皇后,河南洛阳人,周大司马、河内公信之女也。信见高祖有奇表,故以后妻焉,时年十四。”明确记载了独孤皇后十四岁嫁给隋文帝杨坚。《隋代墓志铭汇考》所辑500余方墓志,直接记载女子出嫁年龄的22例中,十三至十五岁成婚者8人,十六至二十岁成婚者11人,二十岁以上成婚者3人。
唐代第一次规定男女法定婚龄是唐太宗贞观元年二月:“诏民男二十、女十五以上无夫家者,州县以礼聘娶。”(《新唐书·太宗本纪》)即男二十女十五为结婚年龄上限,如果年满未婚,官府就要帮其结婚。唐太宗诏令一百多年后,开元二十二年二月,唐玄宗又下诏:“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唐会要·嫁娶》)即男十五女十三为结婚年龄下限。
唐人的婚嫁年龄,我们不妨通过唐代杰出的艺术形式——唐诗略做管窥。杜牧《赠别》诗:“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虽写青楼女子,却也反映出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十三岁是女子最好的年华。李白《长干行》:“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明确写了女子十四岁嫁人。李商隐《无题》诗:“十四藏六亲,悬知犹未嫁。十五泣春风,背面秋千下。”十五岁还未嫁人,那女孩自己都伤心不已了。可见早婚观念在唐朝是多么深入人心。
两宋:晚婚新风尚
宋代的法定婚龄沿袭唐开元年间的规定,辑录宋代官吏办案判词的《名公书判清明集》中有:“在法: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不过,宋人似乎并不热衷于这么早婚。比如北宋名臣司马光就认为早婚有弊端,提出“男子年十六至三十,女子年十四至二十”皆可成婚(《司马氏书仪》卷三)。南宋大儒朱熹也赞同司马光的观点,并在《朱子家礼》中加以引用。
《宋史》所记许多名臣,结婚年龄都在三十岁以上,甚至还有花甲之年才成家的。大才女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说:“余建中辛巳,始归赵氏。”建中辛巳即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而李清照生于1084年,结婚时已虚岁十八了。若是放在汉唐,这样的年纪不是要被罚款,就是要被强制官配了。
宋代晚婚之风从文学作品中也可看出一二。以北宋末年为背景的小说《水浒传》,第六回鲁智深初见林冲,“生的豹头环眼,燕领虎须,八尺长短身材,三十四五年纪”;第七回林冲被高俅陷害,发配前与丈人告别:“自蒙泰山错受,将令爱嫁事小人,已经三载……”可见林冲是三十岁后才结的婚。再如南宋陆游诗:“尝闻邻家女,及笄不思春。”及笄也就是十五岁,这与李白笔下“十五泣春风”的唐代女子形成鲜明的对比。
据统计,宋代男女的平均婚嫁年龄推迟到十七八岁,虽然以现代的眼光来看,这仍属于早婚,但在普遍奉行早婚的古代社会,有宋一代可以说是开了晚婚的新风尚。
明清:男年十六,女年十四
《明史·嘉礼三》:“洪武元年定制用之,下令禁指腹、割衫襟为亲者。凡庶人娶妇,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婚娶。”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规定,明代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十六,女十四。乾隆《钦定大清通礼·嘉礼》:“许男十六以上,女年十四以上……皆可行右议婚。”清朝也明确规定,法定结婚年龄为男十六,女十四。
明朝历史上第一位在紫禁城坤宁宫大婚的皇帝——正统帝,就是十六岁结婚。那位从湖北入主紫禁城的嘉靖皇帝也是十六岁大婚。而正统帝之子成化帝十八岁大婚,成化帝之子弘治帝,也就是明朝唯一一位一夫一妻的皇帝也是十八岁大婚。而明代后妃的结婚年龄,如成化帝选后时,皇太后谕礼部:“榜谕京城内外,于大小官员民庶有德之家,务择其父母贤善,素有家法女子,年十五至十八……令其父母送来,吾将亲阅焉。”(《明宪宗实录》卷三)再如,天启元年三月,十七岁的天启帝要大婚,诏选天下十三到十六岁的淑女,最后选定十五岁的张嫣为皇后。
清朝早期,皇帝后妃的结婚年龄多早于乾隆《钦定大清通礼》的所说的十六岁和十四岁。比如大名鼎鼎的孝庄皇后就是十三岁嫁给皇太极。而孝庄之子顺治帝则是十四岁迎娶自己的表妹。再如康熙帝十二岁大婚,迎娶了同样十二岁的赫舍里氏。而乾隆之后,清朝皇帝的大婚年龄多在十六至十八岁。而清宫后妃的重要来源——-选秀女制度,则是遴选年十三至十七岁的八旗女子。
结 语
综上,可以看出,中国古代男女的法定结婚年龄(上述均为虚岁),从西周的三十二十降至春秋战国的二十十五,到汉唐又降为十五十三,至明清又稍有提高至十六十四,大体呈一个反向的J型曲线分布,而并非很多人印象中的朝代越早婚龄越小。 至于《大戴礼·本命》所说的太古之礼“男五十而室,女三十而嫁”,姑妄听之,不必当真。
王大司马母魏夫人
原文、王大司马①母魏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②时,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梁元帝③时有一学士④,聪敏有才,为父所宠,失于教义,一言之是,遍于行路,终年誉之;一行之非,揜⑤藏文饰,冀其自改年登婚宦⑥,暴慢日滋,竟以言语不择,为周逖抽肠衅鼓云。
大司马王僧辨的母亲魏老夫人,品性非常严谨方正;王僧辨在湓城驻守时,是统率三千人的将领,年龄已过四十岁,但稍有不合意的言行,老夫人还用棍棒教训他,所以王僧辨才能成就功业。梁元帝的时候,有一位学士,聪明有才华,被父亲娇宠,缺乏教养,他若有一句话说得有道理,他父亲便在路上广为宣扬,一年到头都赞不绝口;但他若有一件事做错了,其父便想方设法为他遮掩粉饰,希望他自己能改正。等到学士长到结婚和做官的年龄后,他粗暴傲慢的性情日益增长,最终因说话不检点,被周逖杀死,肠子被抽出,血被拿去涂抹战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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