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婚假原则上是三天。
法律上规定,目前国家法定的婚假天数为三天,而且大部分省已经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
婚假主要是员工结婚可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用人单位给予的假期,并且在休假期间用人单位需要如数的支付其相应的工资。
一、国家规定的婚假天数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吗
法定婚假根据有关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三、婚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
四、二婚婚假规定
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根据《民法典》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法律依据: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 死亡时,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结婚假期按照国家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
法律依据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一、婚嫁多少天
1、婚嫁的天数,需要视情况而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法律依据: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二、婚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按什么原则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如果提交的资料都审核完毕后,依照实际情况而定。审核通过后,当天即可领到结婚证书了。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1、男女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还有本人无配偶,和新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3、新人双方还要提交3张2寸双人免冠彩色红底合影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假几天国家法定2021法定结婚假期是多少天
一般为3天。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
晚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15天,仅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
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一般依据的是各省或者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己规定的,一般在《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规定,军队的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全国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
北京:婚假3天+7天=10天
广东:婚假3天
上海:婚假3天+7天=10天
湖北:婚假3天
天津:婚假3天
重庆: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晚婚影响:
根据法律上女性23周岁、男性25周岁的晚婚年龄,已经与人们一般观念中的晚婚年龄不符。“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在人们的观念里,23岁已经不算是晚婚的年龄,很多女性都会在25岁以后结婚。
在分析女性晚婚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时,人口计生委认为,相当多的育龄人群在婚育观念上发生了较大转变,早婚、早育、早得子的陈旧观念已基本被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的新型生育文化观念所替代;而高等教育的普及和结婚时不小的经济费用以及择偶面的扩大和择偶时间的延长都影响了女性的初婚年龄。
晚婚使女性获得了更多的学习时间,并且在工作事业上得到更好发展,能使个人家庭物质基础更加充实,也使女性真正趋于成熟,使家庭基础更牢固。而伴随晚婚而来的晚育能延长人口生育周期,对中国人口计划生育国策的执行和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也是有利的。
国家规定婚嫁一至三天,但各个省份对婚嫁的具体天数是不统一的。
参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参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参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参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参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镇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国营企业职工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浙江政务服务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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