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合法:荷兰(2001)、比利时(2003)、西班牙(2005)、加拿大(2005)、南非(2006)、挪威(2009)、瑞典(2009)、葡萄牙(2010) 承认同性伴侣关系: 欧洲: 1、丹麦王国(1989) 2、挪威王国(1993) 3、瑞典王国(1994) 4、冰岛共和国(1996) 5、荷兰王国(1998) 6、西班牙王国(1998) 7、法兰西第五共和国(2000) 8、德意志联邦共和国(2000) 9、芬兰共和国(2001) 10、瑞士联邦(2002) 11、葡萄牙共和国(2002) 12、比利时王国(2003) 13、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2005) 14、捷克共和国(2006) 此外奥地利、匈牙利、斯洛伐克、爱尔兰等国也陆续承认同性伴侣关系。 美洲: 2、美利坚合众国(最早1996,最晚2004,目前有38个州同性婚姻合法) 3、巴西联邦共和国(2005) 4、墨西哥合众国(2007) 拉丁美洲: 阿根廷两名同性恋男子2009年12月28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成为拉丁美洲首例合法的同性恋婚姻。 大洋洲: 1、新西兰(2004,2005全国正式执行) 2、珊瑚海群岛同性恋王国(2004) 亚洲: 暂无 PS:持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护照的人,允许本地联合王国外交机构注册联合王国公民同性婚姻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澳大利亚、克罗地亚、南非、委内瑞拉、白俄罗斯、以色列、瑞士、越南、哥伦比亚、日本、土库曼、哥斯达黎加和美国的部分州。
法律分析:同性结婚已合法化国家:丹麦、挪威、瑞典、冰岛、荷兰(第一个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同性婚姻家庭享有传统家庭所享有的一切待遇)、西班牙、法国、德国、芬兰、瑞士、葡萄牙、比利时 (第二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但这部法律不允许同性家庭收养孩子)、英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南非、新西兰。目前中国的法律规定的结婚的对象是限于男女之间的。对于同性之间目前是不能够进行登记结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英国 2004 没有说明同意同性婚姻 改用的是“民事伴侣” 虽然含糊的一点但已经算是承认了 因为就此同性恋人之间的法律利益就将得到承认和保障
瑞士 2007
比利时应该是2001年622 而且该国同性恋人不能领养小孩
瑞典 1995实施 可以领养小孩
荷兰应该是1998年通过的 2001年生效的是领养孩子的法案标志着同性恋婚姻彻底得到法律支持 现在荷兰的同性婚姻已经和异性恋无差了
德国 有同性伴侣财产继承权 但没有相关社会福利和保险
丹麦 可以享受某些异性夫妇独有的权利,如继承,保险计划,退休金,社会福利,所得税减免,失业救济。同样,如果离婚,他们也有承担赡养费的义务1999年开始,同性伴侣可以领养他们配偶的子女,但是还是不能领养伴侣关系以外的小孩。
法国 不承认婚姻关系 但有“同居伴侣”一说的新型家庭关系 有继承权,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注意 就婚姻上还是不合法
挪威 2009年生效 而且现在已经规定婚礼可以在教堂举行 可以领养孩子或者人工受孕
美国的康涅狄格州、爱荷华州、马萨诸塞州、新罕布什尔州和佛蒙特州以及华盛顿特区。这些地区也都承认同性婚姻 但是由于法律不甚完善加上国内反对人士积极向最高法院申诉,也挺烦的
西班牙 2005
克罗地亚 查不到是哪一年通过的了
1989年,丹麦发起了一项关于建立同性伴侣注册的议案,并于同年十月起生效,从而成为第一个承认同性伴侣同居法律地位的欧洲国家。注册同性伴侣可以享受某些异性夫妇独有的权利,如继承、保险计划、退休金、社会福利、所得税减免、失业救济。同样,如果离婚,他们也有承担赡养费的义务。1997年,丹麦国家教会的主教投票承认同性伴侣关系。现在,同性伴侣也可以在教堂里举行结婚典礼。从1999年开始,同性伴侣可以领养他们配偶的子女,但是还是不能领养伴侣关系以外的小孩。
2005年6月28日,加拿大众议院以158比133票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的法律草案,承认同性夫妇拥有同传统意义上夫妇一样的法定权利,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使得众多难以走上红地毯的同性恋人欢呼不已。
尽管遭到保守派和宗教人士的反对,该法案还是获得通过。各方对此项法案一直争论不断,在28日的投票中,部分马丁政府的自由党议员投了反对票,一位内阁部长还因此辞职,但是支持者依然大有人在,最后终于获得通过。时任加拿大总理马丁赞扬了当天的投票,称其为“争取人权的必要一步”。
此前,加拿大已经有7个省给予了同性恋者合法婚姻地位。据加拿大官方统计数据,全国现有大约34万对同性夫妻。自从2003年加拿大安大略省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首次允许同性恋者结婚以来,数百外国同性恋者跑到加拿大来登记结婚。
在美国,联邦政府不承认同性婚姻。美国的马萨诸塞州是目前唯一允许同性结婚的州,佛蒙特州和康涅狄格州则允许同性之间“公民结合”,即给予同性伴侣一切平等权益,但是不给予婚姻名义。加利福尼亚州是继马萨诸塞州之后成为第二个正式承认同性恋婚姻的州,2008年5月,美国加州最高法院做出历史性裁决,推翻了同性恋结婚禁令。当地时间6月16日下午5时起,同性婚姻法生效,数十对男女同性恋伴侣涌到加州举行婚礼,旧金山市长纽瑟姆还替一对共同生活了50多年,现年80多岁的女同性恋人证婚。
2010 年6月27日,冰岛颁布相关法律,正式承认同性恋婚姻合法。同一天,冰岛女总理约翰娜西于尔扎多蒂和她的长期女伴侣、女作家乔尼娜莱奥斯多提尔正式走入婚姻殿堂。此前她们已组成“民事伴侣”,她们是新法生效后冰岛首对结婚的同性恋伴侣,约翰娜西于尔扎多蒂也是目前全世界首个公开承认同性恋身份的国家***。此前,冰岛同性恋者享有多项与异性夫妻一样的法律权利,但法律并不允许同性伴侣“结婚”,只将他们的关系称为“民事伴侣”关系。
阿根廷是传统天主教国家,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在阿根廷朝野引发激烈争论,尤其遭到教会的强烈反对,在民众中的支持者和反对者数量也大致相当。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首先获得阿根廷众议院批准,阿根廷参议院经过激烈辩论,于2010年7月15日通过了法案。
阿根廷总统克里斯蒂娜随后颁布这部法案,标志着拉美地区首部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律正式开始实施。在法案正式颁布前,阿根廷也有多对同性伴侣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但由于当时同性婚姻尚未被承认合法,因此引发诸多法律纠纷。
德国议会于2009年12月通过了允许同性恋结婚的法案,2010年8月1日,德国正式承认同性恋婚姻,今后,德国同性恋者将享有与异性恋夫妇同样的权利。法律规定德国的同性恋者将和异性恋夫妇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租户权以及健康保险政策。与德国人结婚的外籍同性恋者也将可以获得永久居住权。
然而,德国政府并没有在纳税、养老金和社会福利方面使同性恋情侣获得与异性恋夫妇一样的权力。根据一项最新的民意调查,60%的德国人赞成这项新法案,认为同性恋婚姻应该与异性恋婚姻享有平等的地位。但同时也有一些州表示,他们将在执行这项法律时故意不合作,以表示他们的不满。就此,一些同性恋权力团体表示,就算这项法律仅延迟一天执行,他们也要把州政府告上法庭。
2009年4月1日,瑞典议会以261票同意,22 票反对,66票弃权或缺席的投票结果通过了允许同性恋结婚的法案,此次通过的法案废除了1987年对婚姻乃是一男一女结合的规定。2009年5月1日起,瑞典正式承认同性恋婚姻合法。如今根据新法,瑞典同性恋人可以由“伴侣”关系发展为“婚姻”关系,也允许个别牧师自己决定是否为同性恋伴侣主持婚礼。新法案实施之前,瑞典的同性恋人仅可以对他们的“伴侣”关系申请民事注册,新法案的通过则使得瑞典的婚姻登记不再有性别要求。
根据新法,之前已经注册过的同性恋人可以继续他们的“伴侣”关系或者选择结婚。瑞典路德宗教会则已表示对此法律的支持。自2007年开始,瑞典74%的教会有为同性伴侣的“民事结合”祝福,但并不对同性“婚姻”祝福。有调查显示,瑞典大部分人赞同同性婚姻。
至于中国法律上没有说不允许也没说允许只是有道德上的不理解
法律主观:
允许同性恋领证结婚的国家有:丹麦、荷兰、德国、瑞士、英国、葡萄牙、西班牙、南非、加拿大等。但在我国,只有台湾地区承认同性恋领证结婚合法,大陆和港澳地区是不承认的。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1、 丹麦:第一个承认同性伴侣同居法律地位的欧洲国家。1989年,发起了一项关于建立同性伴侣注册的议案。并于1989年10月1日起生效。
2、挪威:继丹麦之后于1993年4月30日通过自己的相应立法,8月1日实施。
3、瑞典:1994年6月23日通过,1995年元旦实施。
4、冰岛:1996年6月12日通过,同年6月27日实施。
5、荷兰:1998年1月1日,荷兰的《家庭伴侣法》正式生效。《家庭伴侣法》中所指的“伴侣”,既包括“同性伴侣”,也包括“异性伴侣”。对于同性伴侣来说,登记的同性伴侣将会和婚姻中的夫妻双方一样,在退休金、社会安全保障、继承和扶养方面享有同样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但同性伴侣无权收养子女;对于异性伴侣来说,该法为那些既想暂时结为伴侣、但又不想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提供了法律保障,它实际上是一部“同居法”。2000年12月,荷兰参议院通过一项法律,允许同性恋者结婚并领养孩子,该项法案于2001年4月1日正式生效,使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该法不但允许同性恋者结婚,而且可以完全享有与异性婚姻相同的所有权益。因而,它是一部真正的同性婚姻法。
6、比利时:2001年6月22日,比利时部长会议上通过了一项法律草案,规定今后在比利时境内的婚姻不一定必须是异性间的结合,婚姻也可能是由两名男性或是两名女性所组成的。这一法案的通过使比利时成为继荷兰之后第二个允许同性婚姻的欧洲国家。
7、西班牙的部分地区:加泰罗尼亚自治区议会于1998年6月30日通过《稳定同居法》,承认同性、异性间同居的法律地位。阿拉贡省于1999年3月12日通过类似的《非婚姻的伴侣法》。
8、加拿大是继西班牙之后,世界上第四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南非也于06年正式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
9、德国:2000年11月10日德国联邦议会通过了有关同性恋者结为生活伴侣的《生活伴侣登记法》(Gesetz zur Eingetragenen Lebenspartnerschaft),社会上简称为“同性婚姻法”。按照此法律,同性伴侣可以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结为“生活伴侣”,“生活伴侣”的社会与法律地位与传统异性婚姻类似。这个法律从2001年8月1日开始生效。
10、法国 :2000年1月,法国政府颁布实施了《公民互助契约》,规定“同居伴侣”可以登记一种新型的家庭关系。
11、芬兰:2001年10月,芬兰国会通过了一部法案,允许同性恋者以伴侣身份登记,该法于2002年3月1起正式生效。
除此之外,冰岛、巴西、捷克、斯洛伐克等国也不同程度地保护同性伴侣的法律权利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