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此,你在男方和在女方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法律效果一样。
(2)结婚登记和户口登记是两回事,请不要把两者搞混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第十九条规定,你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因为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你领取结婚证以后,你或者你的父亲(户主)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这个时候你就成了户主了,你就可以把你妻子的户迁到一起了。具体的程序你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咨询。
(3)小孩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你或者你的亲人应当到小孩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也就是上户口),当然是可以随你上户口的。
1、均为中国内地居民无区别
如果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都是中国内地的居民,那么无论是在女方户籍地领证还是在男方户籍地领证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且对之后的婚姻生活以及孩子出生并没有任何的影响。因此,在男方户籍地领证和在女方户籍地领证是一样的。
2、在港澳台和国外结婚需公证
中国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结婚的话,在哪里领证还是会有一定的区别的。
如是在中国内地境内结婚,那么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需要去内地居民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证,且需要携带相关的结婚登记证件、满足《婚姻法》的要求。
若是去港澳台或者国外登记结婚,那么需要满足当地的婚姻法律,且要在中国内地使用结婚证的时候需要进行公证。另外,若是在港澳台或者国外办理的结婚证,一般在中国内地是难以离婚的。
没区别。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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