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哪些结婚登记时的搞笑事件?

你听说过哪些结婚登记时的搞笑事件?,第1张

结婚登记。搞笑的事情也有很多。说说自己的事情吧。我们登记的时候。结婚证就是一张纸。上面美股两个人的照片。那张纸上所有的文字。其实也就是姓名出生年月日。那时候还没有身份证号码。由工作人员写上去。

那时候都是早晨七点半上班。大清早,我们就赶了过去。排的是第二号。开门以后。一个老者带着一个特大号的近视眼镜。我估计那个眼镜片至少得有五毫米厚度。一圈儿一圈儿的都能看清楚他的近视程度再在800度以上。然后第一对儿夫妻。填写登记表。那个老者一边问一边填写。这时候那个男的突然来了一句。结婚在这。离婚的时候是不是也在这呢?那个老者立即放下了笔抬起头来看着那个女的。问那个女的是自愿的吗?那女的说是。那老者反复问了好几遍。就因为那个男的说了离婚也在吃吗?所以那个老者就开始给她讲。结婚的重要性。等等一些东西。结果那个女的不高兴了。与他的未来丈夫吵了起来。就问他为什么要问离婚的时候在哪。结果那个老者不给他们登记让他们回去考虑好再来。任凭那个男的怎么解释?也不行。就说他们没准备好。那个男的就是一再强调我就是随便问一句而已。没有别的想法。我还帮着劝了几句说男同志就好开玩笑。但不管怎么说最后他们也被登成。

轮到我们了。那个老者老眼昏花的,还在那儿反复的磨叨着这件事情。再给我们填写姓名的时候。弄反了。那个登记证上是。持证人是女方的。女方的姓名在上面男方的姓名在下面。结果她把男方的名字写在上面了。我让他换一张。新的。老者没有同意。说没必要换还得花三毛钱。现在想想那张登记证书。一张纸是三毛钱两张纸(一人一张)是六毛钱。我告诉他,给我换一点新的吧,我不差那三毛钱。但是老者说不行该节约就得节约。非得用刀片把那个名字刮一刮刮完了以后改成了我的名字。结果我一看唉乱糟糟的。但是人家不给换啊,想想算了不换就不换吧。到现在拿出那张纸来一看我们的名字还是那种乱糟糟的样子。想想真觉得很搞笑。

记者/纪佳文

编辑/石爱华

庄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来自网络

刘洁的生活被卡在一张结婚证上。

她想离婚,但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的两张结婚证,一张被撕毁,一张找不到。

在民政局查询原始结婚档案时,刘洁被告知“查无此卷”,民政局无法证明他们的婚姻关系,也无法帮她办理离婚手续;但在户籍信息中,刘洁户口本上标注的“已婚”状态,又让她无法开启新的生活。

为了解除户籍中的“已婚”状态,迁出自己的户口,刘洁迫切地需要一张“离婚证”,为了办成离婚手续,她先后到民政局、档案局、镇政府和法院咨询,但问题总是能回到“想离婚,先证明自己已经结婚”的死循环里。

视频:无法证实婚姻关系,民政、法院都无法办理离婚

撕毁结婚证

离婚。

三年来,这件事成了刘洁心头的“大疙瘩”。

1999年,甘肃平凉,未满18岁的刘洁嫁给了邻村的张楠。在女方的讲述中,当时张家家境不好,排行老二的张楠跟着别人在周边打零工。

刘洁小时候父母离异,一直渴望能有个完整的家庭,她看中张楠性格温和、对她好。“结婚”时,她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证是两年后在乡政府婚姻办领的。张楠告诉深一度记者,2001年,妻子到乡政府领了结婚证,自己并没有一起去。

结婚后,两人曾有过几年的平和生活。丈夫在外面打工,刘洁在家里操持家务、照顾两个儿子。六七年前,张楠成了“包工头”,从那时开始,刘洁眼里的丈夫就像变了一个人。张楠几次提出离婚,她坚持不同意,“不想让两个孩子和我一样,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在刘洁心里,自己辛辛苦苦组建起来的家庭,不能就这样散掉。

刘洁的小儿子回忆,父母的关系从六七年前开始变得紧张,两人经常因为琐事闹矛盾,说不清谁对谁错。最严重的一次,母亲拿菜刀扔向父亲,导致父亲的脚受了伤。因为父母吵架,当时的村支书还曾到家里帮忙调解。

为了保住婚姻,刘洁还找过短视频平台上的情感主播,希望对方能够帮自己挽回家庭,主播的调解换来了暂时的平静,没过一两个月,两人又回到争吵的状态。

这些事她从来没有告诉娘家人。一是担心“离婚怕被人瞧不起”;二是想到自己当初不顾家人反对,执意嫁给张楠,却没有得到好结果,觉得不好意思。

她劝说丈夫,哪怕等孩子成年,能独立了,再商量离婚的事也可以。但两人的矛盾没有消失,甚至闹到了村里、乡里。在一次争吵中,刘洁撕毁了她的结婚证。“撕了,我看你拿啥离”,她想,这样就能彻底断掉张楠离婚的念头。

她不知道的是,几年后,这张被撕毁的结婚证会成为自己焦虑的来源。

庄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来自网络

查不到的婚姻档案

三年前的夏天,夫妻俩再次因琐事争吵,张楠提出离婚时,刘洁答应了。

当时她已经离开家到县里打工,与丈夫有限的见面时间里,两人不是吵闹就是冷战。加上两个儿子已经长大成人,她终于做好了离婚的准备。两人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和剩下的一本结婚证,到甘肃平凉市庄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意外的是,系统上没有查到两人的婚姻档案,张楠手中的结婚证,成了唯一能够证明两人婚姻关系的凭证。《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时,工作人员发现男方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名字不一样,需要回村里开一张证明,说明两个材料上的张楠是同一个人。

两人到村支书处开了证明,约定几天后再一起去办离婚。等她按照约定时间到民政局门口时,张楠没有出现。几天后,张楠提出要去法院起诉离婚,按法院判的来。

刘洁猜测,丈夫想要起诉离婚,是担心离婚后她多分财产,这让她感到失望,并决定这个婚非离不可,“我啥都不要,我不识字但我有手有脚,一个人也饿不死”。等到了约定离婚那天,她在法院门口等了一整天,丈夫再次“爽约”。

刘洁说,自那开始,丈夫不肯一起去办离婚。丈夫手中的那本结婚证也不知去向,刘洁把家里能找的地方全翻了一遍,没有找到。没有婚姻档案和结婚证,意味着她没有办法证明与张楠的婚姻关系。

她再次去到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她,如果不能证明两人结过婚,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告诉她,早年在乡政府登记结婚的,纸质婚姻档案后来被移交给了县档案局,可以去县档案局问一问。

到了县档案局,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输入刘洁的名字、身份证号,依然没有婚姻关系的登记记录,也没有找到纸质的婚姻档案。档案局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找到当年给他们办结婚证的人,并让对方开个证明,证明曾于2001年给刘洁和丈夫办理过结婚登记。

刘洁又去到镇政府,十几年过去,早已找不到当时给他们办结婚登记的工作人员。这之后,她又找过县政府,得到的答复依然是,需要去乡里开证明。

如果能找到另一本结婚证,事情会简单很多。刘洁说,每当再提起离婚时,张楠就会变得不耐烦,被问急了,便会抛出一句,“你去法院告我吧。”

到法院起诉离婚,刘洁不是没有想过这条路。她说自己去过镇上的法庭和县人民法院咨询,被告知,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纠纷,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她讲了在民政局离不了婚的原因,法院的工作人员说,如果想起诉离婚,还是要先证明两人存在婚姻关系。如果没有结婚证和婚姻档案,法院无法立案。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辉告诉深一度记者,1994年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传递了一个信息:国家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不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关系,无法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如果没有结婚证和婚姻档案,刘洁和丈夫只能算是同居关系。执业以来,刘辉代理过很多婚姻家庭相关的案子,但刘洁的情况似乎是无解。她在工作中,遇到过不少向她咨询的人,有的结婚很多年也没有办结婚证,有的是托人办的,有的是父母代办的,“特别是农村的会多些,有些到现在夫妻俩都不知道自己的证是真是假。”

补领结婚证的流程显示,需要办理人提供损坏的旧结婚证或原始结婚档案,但这两样材料,刘洁都没有

无法证实的婚姻关系

这三年,刘洁很少回家,只有在外地读大学的儿子放假时,她才会回去住段时间。每次回家,她都会再去相关部门问一问情况。但问题似乎陷入无解的状态,无论是起诉离婚还是协议离婚,都要先证明两人结过婚,而能证实二人婚姻关系的结婚证和婚姻档案,刘洁一个也拿不出来。

深一度记者从张楠同村一名已退休的村支书处了解到,刘洁和张楠确实是夫妻关系。户口本上,她的婚姻状态也是已婚。有人帮她出主意:双方先去补办结婚证,再离婚。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深一度记者,这确实是最方便的解决办法,民政局可以为他们补办结婚证,但需要当事双方一起来办理,现在的问题是男方不想来。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上述工作人员称,县婚姻登记处是2012年7月设立的,在此之前,各乡镇的婚姻登记工作在政府的婚姻办完成,后来,婚姻登记档案被移交到县档案局。近年来,县民政局对全县的纸质婚姻档案进行了电子化录入。平时遇到居民结婚证丢失的情况,他们会根据结婚档案为其补办新的结婚证。

庄浪县档案局的工作人员称,在系统上没查到婚姻档案的话,可能是纸质档案在移交过程中遗失了,也可能是双方当时只领了结婚证但没有办理婚姻档案,那时候只领证没有婚姻档案的情况很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千秋认为,婚姻档案的所有权主体是国家,并不是当事人,因此刘洁无权起诉镇政府或是档案局。但相关行政主体丢失婚姻档案,直接侵害的是国家档案的管理秩序,在查证清楚后,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分。

法院工作人员曾告诉刘洁,如果不能证明和张楠存在婚姻关系,双方存在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问题,可以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同居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三条提到,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在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上述第三条规定处理。

但两个孩子已经成年,刘洁和丈夫之间也没有财产和抚养权的纠纷,如果仅仅是解除同居关系,或是去申请离婚,没有结婚登记的凭证,法院还是无法受理。

刘洁的两个儿子曾在微信聊天时说过,赞成母亲离婚再嫁,“妈一个人身上病很多,旁边有个人有啥能照顾着。”小儿子说,这些年,父母很少打照面儿,即使见了面,也不怎么说话,他更希望他们都重新组建家庭,以后能过好各自的生活。至于剩下的一张结婚证在哪里,他没有问过父亲,父亲也很少和他讲起自己的想法。

张楠在接受采访时说,自己和妻子已经很久没有联系,剩下那本离婚证他也找不到了,当记者问起他是否愿意离婚时,他用“随便”“随时奉陪”作为答复。

刘洁也希望自己能开启新生活。眼下,她最大的问题是,虽然民政系统里查不到自己的结婚证明,但自己的户籍和丈夫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也是“已婚”。她想迁出户口,但必须向公安部门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并取得户主的同意。那么,问题再一次回到“想离婚先证明自己已婚”的循环里。

被问起有没有找新的伴侣的打算,刘洁说,不敢。在户口本上,她仍然是已婚状态,她担心再结婚,丈夫会告她重婚罪。

今年年初,她来到新疆,在一家饭店做服务员。虽然离开了家,她还是觉得自己“不自由”,那个问题始终困扰着她:怎么才能证明自己结过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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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秀华自曝“被家暴”,妇联回应:二人并未领证,这属于家暴,没有领证属于同居行为,事实婚姻,发生被打行为,属于家暴。同居属于事实婚姻,根据婚姻法规定,同居中发生冲突,严重属于家暴,像余秀华这样名人,我们应该保护,而不是纠结于结婚证问题。

我们好多成年人,同居特别多,好多人,认为领证就是形式没有必要,这个前提是在一起生活不发生矛盾时候。我们都是成年人,应该对自己负责任。两个人选择在一起,我们最好领结婚证,领完结婚证我们就是合法夫妻,一切行为受婚姻法保护。之前看到一个新闻,保姆和雇主生活一起,雇主赠给保姆一套房子,雇主没有离婚,属于重婚。到头来保姆一无所有,看到这样新闻,告诉我们结婚证特别重要,有结婚证,不仅可以解决财产纠纷 好可以证明是否重婚。

所谓家暴,是结婚之后,婚姻中发生暴力行为。家暴对于我们来说伤害太大,面对家暴,余秀华选择放弃婚姻,是最好选择。我特别理解余秀华,但是面对妇联回应“没有领结婚证”,这个回应欠考虑,我们应该保护像余秀华这样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通过余秀华这段婚姻,告诉我们婚姻需要慎重,婚姻需要三观一致,需要门当户对,更需要志同道合。我们好多人,害怕结婚,其实我们可以抛开顾虑,结一次婚,不合适,可以选择离婚。只有经历过,才明白一些道理,我们需要活在当下,过好现在生活,而不是恐惧未来,焦虑过去。婚姻也是一样,婚姻中,需要包容对方,需要欣赏对方优点,我们也是不断学习,成长。在婚姻中让我们越来越成熟。

首先,婚姻是一项重要的决定,需要夫妻双方的共识和认可。如果有一方坚持要求求婚仪式或其他形式的婚姻承诺,而另一方却不在意,那么这个问题可能需要进一步沟通和协商。

其次,对于节目中汉族小伙的行为,每个人对此都有不同的看法。有些人可能认为这是一种浪漫和体贴的方式,可以加深夫妻之间的感情;而另一些人可能会认为这样做有点不合适,因为领证本身已经意味着双方已经做好结婚的准备。

总之,婚姻是一项个人选择和决定,需要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做出决定。如果你对你的伴侣的态度或行为有疑虑或不满意,最好及时沟通和协商,以便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有的朋友由于某些个人缘由,不肯定对象是否重婚,但难以开腔问,或者问了心里依旧忐忑,因此想了解重婚能不能查出来?

重婚查不查得出来决定于婚姻信息是否全国联网。

关于这个问题,2020年10月23日,民政部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三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和四季度相关工作安排,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贾维周介绍,将推动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全国联网互通和功能完善。

从这则新闻可知道,结婚证信息全国联网当前还未做到最好。

因此跨省重婚未必能查到,然而省内重婚有可能查出来。

目前用支付宝是能够依据省份查询婚姻状态(只能够查自己,不能够查别人),也就是个别省份内部的婚姻信息是相互联通了,这就要看你的对象愿不愿意自查。

接下来为大家介绍用支付宝查自身婚姻状态的方法。

1 在支付宝搜寻“国家政务服务”,点一下“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并进入;

2 进入小程序后,把左上角的定位设置到结婚证申领的省份,比如结婚证在湖南省领取的,就选湖南省;

3 点击登录,登录完成后,在小程序首页向下滑动会看到一个“我的证照”版块,点击“添加证照”;

4 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倘若是结婚了,会提示“授权关联”,授权了就会有一张电子结婚证;如果是未婚,会出现“您暂无可关联的卡”。

(结婚了,显示电子结婚证)

(没有结婚,显示“您暂无可关联的卡”)

查询电子离婚证的过程大体相同,参考前面说的就可以了。

经过多次试验,笔者发觉这个小程序偶尔不稳定,推荐重新启动小程序、重新登录,查多几次确认结果。

支付宝查婚姻不是所有省市都支持,如果不嫌麻烦,你可以让对象把每个支持的省市都查一遍,不适用的省市只能通过线下查询了。

倘若和对象商量自查失败,那你可以私下询问对方的父母、朋友、邻居等,得到的答复信不信就看自己了。

最近有“学者”写长微博提议:”结婚证有效期应为7年”,并声称,这样做的话可以有很多的好处,比如其称:“7年后婚姻自动解除,再婚需要买车买房,可以拉动经济增长。”等。如图1所示,是对应建议的微博截图。

 

图1

这是继上次“一妻多夫制”之后,又掀起的一场轩然大波。

对该观点报道的新闻相信有些朋友已经看到,在此就不对该新闻进行过多的阐述,既然提出了“结婚证有效期应为7年”这个观点,那么我们在这里,就来讨论一下“结婚证有效期应为7年”这种观点是否合理。

1“可以尝试多段感情”是否合理?

该“学者”说,这样做可以尝试多段感情,但是以婚姻为代价来尝试多段感情真的合理吗?

对,人都是喜新厌旧的。比如当我们在大街上,看到一个美女,我们会不由自主的产生一种好感,这是人类的本性,也是动物的一种本性。但是这种好感,并不能作为婚姻的标准,之所以要婚姻,正是因为婚姻具有稳定性。在《非诚勿扰》节目上,曾经有一个男嘉宾说道,他的客户中,很多人选择结婚的原因,是因为一个词语:“习惯”。,是的,在未结婚之前,我们可能会出现多段感情,但是如果要结婚,大部分的朋友,还是希望这种感情能够稳定下来。所以,自古以来,婚姻的稳定性是相当重要的。同样,结了婚以后,“三年之痛七年之痒”也是确实存在的,但是,熬过这些时间点之后,他们的婚姻也会变得非常美好,或许他们还会庆幸当年没有离婚,笔者也遇到过非常多这样的例子。在这里,并不是说离了婚的就是不好的,没有任何看不起离异的朋友的意思,只是想说,在正常的情况下,我们不鼓励离婚,婚姻的稳定性是相关重要的。

2是否能从本质上“解决单身问题”?

对,在我们国家,目前确实存在比较严峻的单身问题,但是,通过“7年之后自动换人”的方式,就能够解决单身问题吗?单身问题最大的一个原因,其实是由于我国人口目前男女比例不太均衡所造成的,应对这样一个已经客观存在的问题,我们每一个人也希望有朝一日能够从根本上解决。但是,这绝不是通过“结婚证有效期为7年”的方式能解决的,也不是通过“一妻多夫制”能够解决的。我国是一个历史源远流长的国家,同样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我国积累了大量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比如礼仪文明就是一项比较重要的精神文明,在解决一些社会问题的时候,我们要结合我国的国情和我国的历史文化底蕴。比如,张三现在有一妻子,叫小玲,李四现在还单身,如果执行这种制度,7年之后,小玲嫁给了李四,那么此时,难道张三就不是单身了吗?仔细想想我们就可以明白。

3是否能真正“拉动经济增长”?

据该建议说,这种方式可以拉动经济增长,比如离婚后,新的家庭需要在买车买房等,同样,离婚财产分割的官司也大量上升。

对,表面上看起来好像确实是这样。但是,这是真正的“经济增长”吗?同样我们可以用张三和李四的例子来说明,比如现在张三有一个妻子小玲,李四还单身,现在张三有一座房子、一辆车,李四也有一座房子和一辆车,7年之后,小玲看上了李四,然后小玲嫁给了李四,那么通过这种方式,此时难道他们的房子总和的数量会变成3或者车子总和的数量会变成3?显然这种方式并不能真正的拉动经济增长。

4“促进女性经济独立”的方式真的好吗?

这种方式中提到,这样做可以让女性不能长时间依赖男性,从而促进女性经济独立。对,这样做确实可以让很多女孩变成经济更独立,但是随之带来的,是很多女性朋友心理的孤寂,长期得不到依靠,会造成一种“心累”的感觉,所以以这种方式来促进女性经济独立,广大的女性朋友们就真的能幸福吗?

5这能“降低离婚率”?

若7年之后自动解除婚约,该“学者”说,由于解除婚约,不算离婚,所以可以降低离婚率。其实这种说法,也就是为离婚换了一个词语而已。通过大数据分析,近年离婚率确实有升高的趋势,但是这种升高的趋势一定会达到某个波峰点之后,趋于逐步稳定的态势。而造成离婚率升高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因素所造成的,而并不是说可以通过换一个词语,从形式上进行解决的,这样的解决方式毫无意义。

6孩子是否真的“可受到更多关爱”?

“学者”说,“7年解除婚姻之后可以获得重组家庭,重组家庭中孩子可以受到更多的关爱”,其实这里的“更”字用错了。非重组家庭的孩子,可以有父母的关爱,同样重组家庭的孩子也可以有父母的关爱,这两种类型的家庭中孩子获得关爱的大小是不可以直接来比较的,因为根本没有一个衡量的标准,所以,“更”多关爱显然是无法“更”的。

通过以上的分析,相信大家对“结婚证有效期应为7年”这种观点,也有了自己对应的看法,提出这个观点的“专家”到底是谁呢,各大媒体也没有做过多的报道,后来发现,该专家其实并不是教授,而是某“专栏作家,媒体人,新浪名博,微博区域专家团专家”,其实,在笔者的朋友圈中,大部分的专家观点还是非常非常好的,对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作用也是不可磨灭的。所以也在此希望以后媒体在报道一些比较惊人的观点时,可以为这些“专家”加上引号。那么对于这种观点,您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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