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结婚证周六一般是不可以办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所以,结婚证只能在周一到周五办理。
不可以。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才能办理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居住证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有效证件,因此,不能领取结婚证。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苏州居住证有效期多久
1、苏州居住证在不损坏的情况下长期有效,但需要每年签注一次,不签注则为无效居住证。
2、居住证应当每年签注一次。短期居住证半年内经签注可以转换为居住证。
3、居住证持有人应当自居住证签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到现居住地受理机构办理居住证签注。逾期不办理签注或者不如实提供签注信息的,自动中止其居住证使用功能。居住证中止使用功能后,可以按照本办法申请重新启用原居住证,连续居住时间从重新启用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苏州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和材料如下: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婚姻登记的流程如下:
1、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提交相关的证件和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对其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4、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单 位 | 地 点 | 接待时间 | 电 话 |
张家港市 | 城北路22号 |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 58233000 |
常熟市 | 枫林路150号 | 上午:08:00-11:15 下午:13:00-16:30 | 51530989 |
太仓市 | 高新区兴业南路20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冬季) 13:30-17:30(夏季) | 53522700 |
昆山市 | 同丰西路458号 |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6:30 | 55217866、55216856(涉外、港澳台、华侨) |
吴江区 | 松陵镇高新路551号 | 上午:09:00-11:20 下午:13:00-16:30 | 63160368 |
吴中区 | 苏街198号 | 上午:9:00-11:45 下午:12:30-16:30(冬季) 13:00-17:00(夏季) | 65639782 |
相城区 | 庆元路市民中心 |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50 | 67591871 |
姑苏区 | 解放东路117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67272635、65227296 |
工业园区 | 苏虹西路200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67614232(涉外、港澳台、华侨) |
高新区 | 华山路95号 |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 66900296、68753947(涉外、港澳台、华侨) |
一、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法律主观:
补办流程: 1、双方当事人夫妻关系仍在存续(当事人离婚或已经丧偶的不予补发)。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后到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初审; 2、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补领结婚手续; 3、颁发补领结婚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 、 离婚证 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 婚姻登记 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婚假当中按法定结婚年龄,女性20周岁,男性22周岁结婚的这个时候就可以享受三天的婚假,还有就是符合晚婚年龄的女性,23周岁,男性,25周岁的还可以享受晚婚假15天,其中还包括三天的法定婚假。
一、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领结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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