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父异母的兄妹可以结婚吗
1、同父异母的兄妹不可以结婚。同父异母的兄妹属于血亲关系,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无论是出于伦理关系还是后代的健康考虑,同父异母的兄妹都是不应该结婚的,近亲结婚后代的健康率很低,容易患各种疾病。所以医学上不允许同父异母的兄妹结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为什么要禁止近亲结婚
1、不让直系的亲属结婚,原因是他们的血缘关系很大,对于结婚以后生孩子是非常不利的;
2、而旁系血亲跟自己是有间接的血缘关系。也就是他们同出一源,就比如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等,所以在一定范围内也是不允许结婚的;
3、所谓的三代不允许结婚,这三代就是从自己身上往上数三代,包括父母、祖父母或者是外祖父母这三代,以及从自己往下数,包括子女、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
4、禁止三代以内的血缘关系的人结婚说白了就是禁止两个人有同一个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都有各自不同的亲生父母,丝毫没有血统上的关系,所以是可以结婚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祖父母的姑表、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姊妹之间,都不得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代以外就可以结婚了,
因为法律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可结婚
你们可以结婚在计算直系血亲时,以已身为一代,然后由乙身向上或向下数,向上数至父母为二代,数至祖父母为三代;向下数至子女为二代,数至孙子女为三代,依此类推。
在计算旁系血亲时须根据旁系血亲之间的同源关系确定世代,同源于父母的为两代以内旁系血亲,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依此类推。
所谓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已身相对而言)的旁系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只要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都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辈分相同的有兄第姐妹、堂兄第姐妹、表兄第姐妹;辈分不同的有伯、叔、姑与侄子,舅、姨与外甥子女。超出这个范围,就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异父母的兄妹一般是不可以结婚的。但双方为父母双方再婚的重组家庭成员,且无三代以内血缘关系的情况除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张某与杨在取得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的前提下复婚。无证同居和同居的关系另当别论。
1张(女)随母再婚,改姓张。事实上,张已经与张形成了支持关系。张与张是继父、继女。
根据《民法典》第1072条规定,张A与张的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由于张A和杨的再婚,重组了一个家庭。张和张应该有血缘关系。
2从字面上看,张某和张某没有血缘关系,并不违反《民法典》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规定。但是和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样,都是二代旁系亲属,因为有虚构的血缘关系,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禁止旁系亲属三代以内结婚。
张与张的关系不是同父异母兄妹,而是继兄妹。
103010第1127条,本部分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兄弟姐妹、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被拘留的继兄弟姐妹。
这两个年轻人是半父半母吗?用普通人的话说,可以这么说。但在上述法律中,并没有说他是半父半母,只是说一方与另一方相反。
那么张和张就不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而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法律上,继兄弟关系等同于兄妹关系。兄妹关系禁止结婚。同样,禁止继兄弟姐妹结婚。
4有人可能会说,既然民政局盖章了,就发了结婚证,合法。
我不这么认为。一、不允许张某和张某的委托人向民政局如实介绍他们的关系。2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可能因为审核不力,管理不严,给他们办了结婚证。民政局开具证明不仅违法,而且违反公民道德。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根据《民法典》第1051条第(2)项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民政局发现错误,收回了张和张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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