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领结婚证 需要户口本的本人页、首页和户主页,不需要整个户口本。 2016年2月1日开始执行的最新《 婚姻登记 工作暂行规范》中规定 结婚证 还需要户口本吗: 第二十八条 受理 结婚登记 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 管辖权 ; (二)要求 结婚 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 、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 身份证 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 临时身份证 。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如果结婚证和户口本上的名字不一样,可以进行更名手续,将名字改为一致的。具体操作如下:
1 准备材料: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明、更名申请表等。
2 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公安局办理更名手续。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提交所需的材料,经过审核后进行更名。
3 更名手续完成后,需要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更新和变更登记,如银行、社保等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进行更名手续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费用,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另外,更名后可能会涉及到相关证件的重新办理,如身份证、驾驶证等,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和更新。
1 结婚证和户口本名字不一样怎么办
两种情况。
1 如果是结婚证资料是正确的,户口本名字有错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
2 如果是结婚证资料是不正确的,户口本名字正确的,参考《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夫妻双方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原结婚证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申报;
参考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2 结婚证和户口簿名字不一致怎么办
在两者的身份证编码一致的前提下,应以当事人户口本上的名字为准:
1、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两者不一致的形成原因的书面说明等;
2、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换领结婚证即可。
《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3 结婚证名字跟户口本不一致怎么办
结婚证上的姓名与户口本上的姓名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更正。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为当事人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为当事人换发结婚证,同时应当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六条规定:关于补领结婚证、离婚证问题
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4 结婚证和户口簿名字不一致怎么办
结婚证和户口簿名字不一致,,应该更正错误的那一个。
假如是结婚证上的名字错误,就要补办结婚证。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六、关于补领结婚证、离婚证问题 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应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
5 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本不一样怎么办,
1、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更正。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换发结婚证。
2、补办结婚证
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扩展资料
一、补办结婚证条件
1、前去补办结婚证的婚姻登记处应具有管辖权,即为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
2、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
3、双方当事人须持有有效证件去相应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法律主观:
领结婚证需要带户口本或集体户口的本人户籍卡。按照规定,要领结婚证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没户口本能领结婚证的问题,拿自己的身份证去开个证明应该是可以的,当事人也可以去当地咨询一下婚姻登记机关。
法律客观:《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收养登记当事人提交的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可提交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收养登记。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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