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1、结婚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的证明;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4、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新人结婚,各地都有自己的婚俗。苏州人结婚“花头”蛮多的传统风俗并没有因为时间而消失,很多婚俗传统很完整地流传了下来,苏州民俗博物馆研究员沈建东说,比如说大喜之日一定要选个“良辰吉日”,新娘出门也要选好“吉时”等。眼下即便是中西合璧、新旧交融的现代婚礼,苏州传统的婚俗文化也仍然渗透着婚礼的整个过程。
嫁妆嫁妆是姑娘出嫁之必备,嫁妆自然是越多越好,老苏州的嫁娶习俗是生活用品等一概由女方“包办”,到了现在嫁妆也主要是生活用品、家电等,但基本上都是从古时候延续下来的“老门道”。嫁妆里有一些物事非常重要:嫁妆打头阵的子孙桶必不可少,一般由新娘哥哥或弟弟拎着头一个进新房,但这个原先在生活中派用场的家什,如今已经缩微成个头比过去小几倍的摆设了;另外,新房里的如意碗筷少不了,碗里必须盛满米、桂圆、红枣、花生,寓意幸福美满,是长辈给新人的诚挚祝福;首尾系着红绸的一双甘蔗,也是寓意着新人生活、事业节节高。
迎亲古时,把迎亲称为“亲迎”,意为新郎官骑高头大马亲自去迎新娘,很是威风。迎亲队伍里有江南丝竹等乐队,一路吹吹打打到新娘家。女方家听到乐声,就知道新郎官马上到,及时做好准备,专门操办婚事的喜娘会指点几时几分轿子该停在“喜神方”、新娘梳妆打扮后的洗脸水该往哪泼……俗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就是这么由来的,“泼水”在苏州很多地区仍然作为一种传统婚礼习俗被保存下来。
新郎官快到新娘家时,新娘家赶紧关上大门,亲戚朋友问媒人和喜娘要“喜钱”和喜糖,讨个好彩头;新郎官要准备蹄膀、圆糕、鲤鱼等礼品,随迎亲队伍抬到新娘家,孝敬老丈人和丈母娘。
现在虽然没有了高头大马和丝竹乐队,但是婚礼车队、鞭炮声声、亲友把门讨红包等,也同样把迎亲的气氛弄得热热闹闹的。
新娘出门新娘子出门,脚不能着地,出门时由父亲背出门,或者按照这种意思穿父亲的鞋子到门口,再换上自己的鞋子,有些地方有新娘不能低头换鞋的说法,可以直接在自己的鞋子外面跶一双父亲的鞋子,到门口时脱掉就可。
拜堂新郎把新娘接回男方家后,要 “拜堂”,拜父母、天地,拜和合二仙,其中拜和合二仙是苏州特有风俗,相传和合二仙是寒山寺高僧,主管“和合”,在老一辈眼里是苏州的“爱神”。现在一般简化为新娘向新郎父母和长辈行见面礼。
入洞房老辰光,新娘、新郎宴请完宾客后,被簇拥着送入洞房,就开始“坐富贵”,“坐”是有讲究的,谁先坐就谁受压,而现在的男士都体现“绅士风度”,总是自己先坐下,这也成了 “怪不得苏州男人怕老婆” 的玩笑话的渊源。
闹洞房是苏州人结婚的重头戏,各种各样捉弄新人的点子,这时候都能拿出来“闹”。苏州历来就有闹洞房“三日无大小”,不管年少、年迈,都可以闹,据说还有洞房不闹不兴的说法。
新娘回门原来传统的新娘回门是在婚礼后第二或第三天,由新郎陪同新娘到娘家,一场正宗的苏式婚礼才接近尾声。不过现在大多改在了结婚当天回门,即新郎、新娘去酒店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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