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钱,法律上对其归属并未作明确规定。彩礼的性质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男方或男方父母在双方结婚之前将彩礼钱给女方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2、男方或男方父母将彩礼钱给女方父母的,则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3、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在男女双方结婚后将彩礼钱给女方,则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除非有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彩礼钱归女方个人所有。
婚礼彩礼钱法律上归谁这个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实际分析:
1、双方因故解除婚约,未举行婚礼的,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当时男方给彩礼的要求即财产赠与条件来判断。如果女方未能按约定条件取消最终婚约,女方需要退还男方彩礼;
2、假如男方是过错方,存在欺骗隐瞒的情况,那么女方不需要返还全部彩礼,但有其他具体情况的根据具体情况返还部分彩礼;
3、女方以骗取财产为目的,如果女方约定结婚只是为了骗取彩礼,拿到彩礼后立即解除婚约,女方应全额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上对彩礼的归属并未做出相应的明确规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一般而言,彩礼的归属有三种情形:一是属于女方本人,因为这是结婚前男方赠予女方的聘礼;二是属于小夫妻两人,很多新人是直接把彩礼和嫁妆当作启动新家庭的资金的;三是属于女方父母,但这种情况是比较少见的,因为大部分的父母还是会为儿女日后的生活考虑,会把彩礼全部或部分返还给子女。
彩礼属于婚前财产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彩礼需要准备什么婚姻里以男方主动为主,在下聘礼这件事上也是如此,下聘礼仪式的重头戏在男方。首先要准备的是首饰,戒指、手镯、项链、耳环、手表等。首饰可以是金饰,也可以是钻石饰品,主要取决于女方的要求。其次是要准备喜饼,四色糖果,冬瓜糖,冰糖,糖果,桔饼,龙凤烛,茶叶,酒,鸡,龙凤炮等等。
下聘礼也有点“礼尚往来”的意思,男方给女方送了礼物,女方要回礼。一般情况下,下聘礼时女方要准备的物品包括接待客人的茶水、点心、甜点,按照男方人数准备好招待的酒席,回赠男方的礼品,媒人的礼钱。女方回赠男方的礼品一般为衣服或配饰,要取双数,以六样、八样、十二样最为常见。
对于 结婚 时男方给女方的 彩礼 钱是否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需要确定礼钱的所有权,根据双方对于彩礼钱的收受方的认定。如果礼钱是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所有权归女方父母所有;如果是给女方的就归女方所有。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 继承 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彩礼是指按照风俗习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简而言之,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前提。原则上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同居生活,那么彩礼应归属于女方了。根据法律的规定,彩礼的归属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条件不成就,彩礼需要归还给男方,当然,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已经花费的可以扣除;第二、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属于有名无实的夫妻关系,彩礼需要退还给男方;第三、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共同生活,条件成就,彩礼应归属于女方,男方无权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主观:
彩礼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管是结婚后还是离婚,都算作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对于女方的赠礼,男方也可以主张追回,那就是如果结婚时间很短且没有同居过,或者因为给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经济困难的,可以主张撤销对女方彩礼的赠与,如果女方是骗婚的,也可以主张撤销赠与。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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