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现在的领结婚证算是古代的什么程序 这个就不要多想了
毕竟古今相差的地方多了
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的结婚证本身就是法定的结婚手续
不要和古代对比了
问题二:古代有结婚证吗 据《周礼》记载,在周王朝 就设有管理婚姻事务的官员,职务叫媒氏。他的主要职责就是负责为缔结婚姻的男女双方书写颁发结婚证书(古时称婚书)。
古代婚书分为两种,即:官方婚书和民间婚书。民间婚书是指缔结婚姻没有到 部门办理婚姻登记,只是男女双方通过中间媒人私下签署的婚约(也叫私约)。基本各个朝代的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缔结婚姻必须到 有关部门进行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否则法律将不予保护。可是各朝 对待私约的态度也不竟相同。有的明令禁止,不予承认。有的则视为有效证件。事实上,民间私约在各朝社会就没有停歇,一直盛行不衰。
望采纳
问题三:古代结婚怎么说 成亲。。。。
问题四:结婚古代怎么说 成亲 成婚 喜结良缘 结秦晋之好等等
古代没有离婚一说,要知道社会是男尊女卑,男人可以选择离婚,称为休妻,但女人要是休夫就是大逆不道。
问题五:谁有领取结婚证时的宣言内容? 这是民政部推荐的结婚誓词: 我们自愿结为夫妻,从今天开始,我们将共同肩负起婚姻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上孝父母,下教子女,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相濡以沫,钟爱一生! 今后,无论顺境还是逆境,无论富有还是贫穷,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青春还是年老,我们都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同甘共苦,成为终生的伴侣!我们要坚守今天的誓言,我们一定能够坚守今天的誓言!
问题六:古代结婚怎么说 拜堂成亲…
问题七:古代谁领结婚证后烧了的是谁 扯淡,古代哪儿来的结婚证?哪个衙门会有这项服务的?
问题八:古代结婚有何证件么? 有,他们 两个心就是最好的证件。
记得采纳啊
问题九:古代怎么称呼新郎新娘 中国人对丈夫的称呼大全
良人古时管丈夫“良人”,这称呼好听啊,估计那时的丈夫都不泡妞,家里一杆旗帜永远飘扬,所以叫“良人”。在当时,妻子称自己的丈夫为“良人”,但丈夫管老婆也叫“良人”,相比必当时男女比较平等的。
郎在“良”字旁边加个“阝”,就是“郎””;在“良”字左边加“女”,就成“娘”。“郎”为夫君。李白就有“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诗句。“郎”多亲切的称呼阿!
郎君但单音节词似乎太甜腻了,大约除了个别那时的“小甜甜”,如郑袖,钩弋之流,众多良家妇女们在人前还是羞于叫出口。于是就在前头或尾后加一个字变双音词,即“郎”字后面加上一个“君”字;在“娘”字后面加上一个“子”字,成了表示亲昵的“郎君”,“娘子”。(注:起先,“娘子”一词仅用青春妙龄的少女。大约到了唐代就成了妻子的称呼。)妻子称丈夫为“郎君”,是对丈夫的雅称;丈夫称妻子为“娘子”,是对妻子的爱称。
官人官人,宋代,是南北文化交流的时代。在夫妻间的称呼上,也是称谓较多的朝代。宫延中,出现了“官家”一词;平民百姓中,有了“官人”这一称谓。有的妻子称自己的丈夫为“官人”。至今,民间仍对新婚夫妻戏称为“新郎官”、“新娘子”。最知名的代表人物就是:西门大官人。从这个称呼也可看出随着宋代理学的兴盛,男人的家庭地位也上了一个新台阶啊。官当然是管人嘛,那家里的官人当然就是管家里的老婆了哦。
老爷老爷, 仅限于官宦人家对老公的称呼,其在家中的尊贵地位不言而喻。
外人,外子在宋代,妻子也有称自己的丈夫“外人”的,再文雅点的就叫称做“外子”,丈夫则称自己的妻子的除了“娘子”外,还称“内人”。在别人面前,对妻子的谦称还有“贱内”、“家内”;这都是那时的小资和伪小资们最喜欢喜欢的叫法了。潘金莲称西门庆一定是甜甜的一声“官人”:但李易安称赵明诚则一定是“外子”。
相公如看过京剧,越剧,黄梅戏的话,无论青衣,还是花旦在台上,拉长了音儿一声“相――公――”,就是这俩字儿。这比“官人”又进了一步,已经不仅是“官”,而且是最高的官“相”了。到后来,随着妇女解放运动的愈演愈烈。男人的地位也是每况愈下,从对丈夫的称呼中也可明显看出。
先生在近代以来,也称“丈夫”为先生的,这有本意有引申意,也有通假意。有特指,也有泛指。就其本意而言,古代“父兄”、“道士”这两重意思已不多用。而其最基本的含义似乎还是“老师”。《辞海》“先生”目下载:“《礼记・曲礼上》:‘从于先生,不越路而与人言。’也引申为对年长有德业者的敬称。有时,也泛用为对人的敬称。”由此而可见,这一称谓,除指某些特定的身份,如丈夫等对象之外,是隐含着职业、年龄方面的因素的。换言之,所谓的先生,主要指有一定学识而又年庚较高的人。用先生指代丈夫,文雅而又带有仰慕尊崇的意思。从中尤可见男性的尊严。至今在海外华人中和港台地区还在广泛地使用。
爱人30年代末或40年代初,解放区一些受新文化运动熏陶的知识分子开始用“爱人”这一称谓。新中国成立后提倡男女平等,不再使用如“屋里的”、“做饭的”等有歧视色彩的称谓;而在旧中国国统区使用的“先生”、“太太”、“**”,又显出“资产阶级”的色彩。于是“爱人”便被广泛地使用起来。
男人男人,这是最有归属感的叫法。通常必须加上定语,谓之“我男人”。可惜仅见于通常极具团队精神的乡下女人口中。
我们家那口子带有一种隐秘的亲热味道!但其中已无尊敬的意思。
孩子他爸最隐蔽,委婉的叫法。但在目前这么个纷繁复杂的时代,这个称呼太缺乏准确性了,极不严谨。要知道她孩子的爸极可能并不是她老>>
问题十:古代有没有结婚证啊 好像有婚书 婚书在早年间为手写,多用红纸墨书,其中包括求婚帖、订婚单和结婚单,上面书写着男女双方的生辰,介绍人、主婚人、订婚人、结婚人以及祖父母的名字甚至曾祖父、曾祖母的名字等等。1912年以后,婚书多改用油墨印刷,婚书的质地除了有宣纸以外,还有硬本、绢面、毛边纸等等,有的还涂有金粉。绘制的纹饰出现了龙凤呈祥,鸳鸯戏水等吉祥图案。有的还贴有如今价值不菲的印花税票。特别是在1950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废除了包办婚姻,这一时期的婚书中出现了婚姻法的相关条款,新郎新娘的名字也头一次并列在了一起。 最早起源于清代。 婚书是婚姻当事人持有并作为证据的最直接、最原始的材料,它为我们展现的婚姻各方之间、婚姻各方与社会道德以及国家法律之间的真实关系,是我们在其他任何史料中难以具体地和系统地领悟到的。从现有资料显示,民间婚书最早起源于唐代。早期的婚书在行文中不乏套语虚词,及至清代这种情况越来越趋简化了,尤其是契约式婚书,往往一开始就直入正题,显示人们对于婚姻从注重形式向更重实质的转变。随着社会生活的日趋复杂化,婚姻关系中也出版现了许多以往不见或少见的现象,凸显了清代婚姻关系中“利”的因素不断膨胀、妇女地位随之低下化的特点。清代婚书种类繁多且真伪羼杂,但从历史的纵向观察,婚书的主要内容与形式还是基本不变的。
1972年的结婚证为什么有两种文字?这是因为在1972年以前,中国使用的是民国(中华民国)的历法和年号,但同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了农历的正月初一作为新年的日期,并将西元1960年以后的年份转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因此,1972年之前办理的结婚证可能会使用民国纪年和年号,而之后的结婚证则使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和年号。同时,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地区在不同的时间段内的结婚证也会有不同的文字。
你问的是60年代的结婚证有收藏价值吗?有收藏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价值:60年代是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结婚证记录了当时社会的婚姻制度、婚礼习俗、人们的生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
2、文化价值:结婚证是一种文化符号,它代表了婚姻、家庭、爱情等人类共同的文化价值观念,具有一定的文化价值。
3、稀缺性:60年代的结婚证数量较少,因此也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和收藏价值。
4、保存状态:结婚证保存完好,没有受到损坏或污染,可以保持原始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具有更高的收藏价值。
我们现在看到的最早的婚书,是敦煌文献中的唐代婚书。这份婚书分正书和别纸,正书是男方家庭请求婚姻的通婚书和女方家庭允诺的答婚书,内容多为虚话套话客气话;别纸才是婚书的主体,分别记录了男女双方各自的真实情况。婚书一旦缔结,既得到民间的认可,也具有了法律效力。
需要审核当事人的婚姻状况。
办理结婚登记时男女双方都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因为2006年之前的结婚登记证很多都不正规,大部分都缺少重要的个人信息,尤其是没有双方的身份证号码。这种情况下,为了规范化管理,一般会要求那些不正规的结婚登记证更换新的登记证。
1955年,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发布《各省市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自行拟定婚姻登记办法》,制定了统一的结婚证书式样,规定了尺寸、版式特征、文书格式、公章内容,但花边花纹还可以自行选定。
从当时的结婚证可以看出,里面的漏洞还是非常多的。上面只有婚姻男女双方的名字、年龄等个人信息,有些有本人照片,有些甚至连双方的照片都没有。这样的结婚证虽然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在有心人眼中绝对是有漏洞可钻的。
大家应该也听说过有人冒用他人的名字登记结婚的情况。在广大农村地区,现在都有可能还存在这种历史遗留问题。本来欢欢喜喜去领结婚证,结果发现自己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结婚了,而且结婚对象是一个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要多闹心有多闹心。
记得曾经看过一个这样的案例,当时女方特别奇怪,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一个千里之外的人用来登记结婚了,结果导致自己领不了结婚证,因为再领就是重婚了,必须先要“离婚”才能再结婚。据说这名女子之后为了这件事跑了很多地方,找了很多人都没有解决清楚,她本来的结婚对象也不等她了,想想都心塞。
这种情况多了,婚姻登记的手续也会相应逐步完善。所以,这种只有姓名,没有照片,没有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结婚证都要求重新办理。
2004年《民政部关于启用新式婚姻登记证等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定“婚姻登记证由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基本成为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样式——枣红色封面,烫金国徽,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印章,全国统一编号,防伪性能大幅提高。
而之前有些还是当地工作人员手写的结婚证、各种信息不全的结婚证等都要求重新换证,这样才能对合法的婚姻关系起到保护的作用。
还有一些当时由于工作人员的疏漏,姓名书写错误的、身份证号码错误的等也都可以选择换证。把代表神圣婚姻的证件换成一个更具有防伪性的证件,这不是好事一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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