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恋 Stolen love
导 演:麦兆辉
主 演:林峰 李彩桦
钟丽淇 张达明
黄一飞 黄伟文
2001年 香港
很久没有这样看一部香港**了,从头到尾,决不快进,字幕全部出完了,还不舍得关影碟机,怅然若有所失的样子,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一部很普通的**,看之前也不了解它任何背景资料,只是近段时间看多了大师的**,想看部轻松的清清脑,结果就看到了这样一部不错的香港爱情小品——《别恋》,李彩桦和林峰,还有几个在香港二三线我叫不出名字的演员,但是这并不影响它的可看性。
原本以为就是个普通的爱情故事,有点《别惹我》的情节结构,原本误会很大的男女产生了爱情。李彩桦,演一个专写失恋人爱情故事的作家。林峰,一个建筑设计师。林峰做的一个建筑设计需要拆掉李彩桦所住的老屋,于是李彩桦率一帮人来大吵大闹。故事的开始就是这么简单,不过,接下去可不简单了。
林峰在一次车祸发生前的几秒看到了李彩桦的大幅海报,接着被车撞了,可是他脑海中闪现出都是李彩桦的影像,而且更邪门的是,他醒来后,忽然失去了设计能力,必须与李彩桦保持很近的距离才又奇迹般恢复设计力。
整天形影不离,爱情是难免要发生的。不过,两人的脑海中总是会出现一些模糊的片断,好像两个人原本就认识,而且很熟。因为看到他们的花店老板都问他们什么时候结婚,而他们觉得这个花店是第一次来。莫非他们以前真的认识?
这个悬念萦绕了大半部**,我想,两个人肯定以前爱过,可是因为某种原因双双失忆。没想到影片的编剧更绝,他揭开的谜底是:李彩桦是个天使!
在天使的规条中,爱上凡人是绝不被允许的。我们从小都熟悉了牛郎织女的故事,董永七仙女的故事,这些天使与凡人的爱情之路,走得都不是太顺利,或者成了悲剧。
而李彩桦的天使做得更惨,她的任务原本是被上天派下来安慰那些因爱受伤的人们(看看老天的心肠多好!),倾听他们失恋的痛苦,让他们忘记旧爱,重新开始。但是有一条,她不能爱上凡人,否则老天就安排她和这个凡人的爱情只能维系一天,然后就在午夜十二点到来的时候,彻底忘记,两个人下次见面,就会形同陌路,擦肩而过。而且,天使也会失去自己身份的记忆,以为自己就是个凡人。如此惩罚,够狠!
两人果然爱过。两年前,李彩桦和林峰就同样手牵手,爱得浓烈。可是,两年后,他们相见,却还是从头爱起。
甜蜜重来一次,可是时间依然短暂。因为李彩桦终于在朋友(另一个天使)的启发下,明白了自己是天使,而天使第二次爱上一个凡人,那么老天的安排不但是让两人关于爱的记忆彻底清盘,而且让天使再也不能成为天使,甚至凡人都不能再作(只能作鬼?)。
**就是从这里开始了伤感,而且直到结束,伴着李彩桦的歌曲。因为,果然,就在又一个午夜到来的时候,李彩桦带着一丝幻想站在正在和朋友庆祝新年的林峰的前面,她还有点残存的爱的记忆,有朋友一眼认出了李彩桦,说“你的朋友”,林峰看了一眼李彩桦,果断地说:“不认识。”
一语断肠,当天使哭泣的时候,天空下起了雨,于是又是一个看不到烟花的新年。
爱上一个天使,就注定得到这样的结果吗?
音乐是乡愁的解药
曾经的少年坐在父亲的单车后面去海边,那一次,仅有那一次,他深深地爱并且深深地感到了爱。
黄伟文的故事,写进了《单车》。拿给他唱。他想起小学校那些低低矮矮的桌椅,如今,他长大了,而它们依然那么小。“摔跤手”似的身材坐得它们伊伊呀呀地唱着歌,透过窗边那株垂挂了胡须的老榕树,足球场上永远奔跑着踢球的少年,着海蓝色球衣,站在球门口的已经是一个陌生的面孔,只是他站在那儿的岁月如昨日一般清晰。
黄伟文说,陈奕迅是香港歌坛从未让我失望的人。为他写词编曲其实是幸福的吧,因为他与邓丽君一样,有本事把一首原本60分的歌,唱到90分。
尽管家境富裕,他的入行却没有家族渊源。幼儿时期进入全港最好的幼儿园,他是为数不多一次面试通过的小朋友,学业却始终中等,并且好动,兴趣过于广泛,无法在一件事情上沉下心来。12岁,他一个人去英国读书。那是一次可恶的离别,小小的一个男孩,站在异乡的街头,第一次明白世界上为什么有“乡愁”这两个字。直 到今日,他生命中最难过的事,依然是12岁离家的那一天。
音乐是乡愁的解药。一个人,不可能听懂世界上全部语言,然而,每个人都能听懂世界上全部的音乐。他的大学是在英国著名学府金斯顿度过的,主修建筑以及音乐。
出国第一年回港,他惊喜地发现“85年劲歌金曲颁奖典礼”的录影带,毫不犹豫地买下带回英国。那些歌成了他与故土的联络密码。不知道听了多少次,以至十几年后,当他已成为乐坛新力量,去梅艳芳家开Party,竟然能将里面所有的歌一字不落地唱完,甚至记得每位歌手出场的串词。
尽管后来,父亲受贿事发,他曾经为了买房买车而跳槽英皇,至少在最初,他是香港为数不多,完全不是为了生计,而仅仅因为喜欢而入行的歌手之一。
如今,距获奖名单上第一次写着“陈奕迅”这三个人字的歌唱比赛已经整整15年了,这是一个让人难以置信的数字,就像有时候,我们难以置信地发现,曾经以为那么遥远的事情,转眼便逼到了面前。
有“热爱”的男人比较专一
喜欢黎明的人,念念不忘的往往是**《甜蜜蜜》中的黎小军(黎明饰);喜欢王力宏的人,未必听过他许多歌,却一定在意他脸上有没有多一道皱纹;喜欢周杰伦的人,同时也关注过蔡依林、侯佩岑;甚至连歌神张学友的粉丝中,也必定有一部分是中意于他在《咖喱辣椒》、《倩女幽魂》中的港式无厘头,而喜欢陈奕迅的人,却一定是因为他的歌。从21岁出道至今,15年来,他把14年给了同一个女人。他在22岁时与她拍拖,30岁时,与她有了一个女儿,32岁时,与她结婚。2009年,当他与谢安琪的绯闻甚嚣尘上,他的歌迷却不屑于相信。因为一个人,当他将所有热情都投注给了一件事,其他的事情,哪怕在旁人眼中是人之常情,是不可防御,于他而言大约也是味如嚼蜡。
他的那件事便是唱歌,如他所说,“工作时散发出巨大能量后,生活中只能归于平淡”。有段时间,在内地无数场合,他都会应主办方要求,演唱《十年》。有时怕忘词,他会将总是记不熟的几句写在纸上。写着写着,忽然觉得这首歌,自己唱了那么久,居然依然陌生,依然需要在每一次演唱中投入全部的感情,一步一步接近它,接近最完美最舒服的那个状态。他喜欢这种被“陌生”勾引的感觉,像一场恋爱。“我演唱的时候,不是经常冲歌迷挥手,因为我总是集中精神,要投入地唱出来,把最真实的自己唱出来。”的确,对于那样一首唱过百遍的歌,如果要敷衍会是很简单的,只需要跑出来说一声,Hello,我是陈奕迅,然后音乐响起,三分钟解决问题。
那种感觉叫麻木,就像我们正在从事一份自己从未试图爱上它的工作。而他,是真的热爱。一个有“热爱”的人,始终会受到命运的眷顾,因为少了犹疑不定的迷茫,即使辛苦,却因了激情而终究比旁人感觉幸福。
他牵着女儿康堤的手,走在去幼儿园的路上,吹着口哨,低头看自己的脚尖。他在拍**的间隙,把熟悉的歌改成很不熟悉的样子,唱给大家听。他的家里只有钢琴,没有电视。他每次进棚录音,录一首歌大约只需要一个钟,他却会在那儿呆十个小时,试唱、聊天、找感觉,制作人戏称他的前戏很长,因为他说过,把一首歌唱好的感觉,与ML一样爽。“每次演唱会彩排,我都希望彩排场地能24小时开放,让我一直唱下去。”他爱唱歌,就像一个孩子热爱糖果、玩具与妈咪一样。
一个深爱女人之外的某项事物的男人,在感情世界显然会专一一点。他不谈很多场恋爱的理由,与忠贞、信仰甚至道德皆无关,只是因为他在唱歌这件事上,释放了太多的感情与情绪。2009年广州演唱会,他三度落泪。他的泪不是流给某个人某段情,而是因于此情此景的某种情绪,因于人生那沉重而巨大的无奈以及在无奈中强颜欢笑的我们。
妥协与坚持有时是同一个词
张柏芝曾经很善意地评价他“是个神经病”,而最常见对他的评价是“鬼马”。唱片公司曾努力想把他包装成英伦绅士,却无奈地发现,他穿奇怪的衣服时才更像他。正如他们试图让他减肥,却遗憾地发现,他身上的肉比富士山上的雪更为经年不化。2009《H3M》的封面造型相当“曹操”,他的头发高高向上梳起,留着络腮胡,眼睛似笑非笑,不知看着哪里。
除了唱歌的时候,他很少表露自己的感情。他不习惯与谁去抗争,更没有所谓叛逆青春期。当他想买一只大电视,以便在家里看喜欢的**,太太说,咱们家没人看电视,于是他想,对哦,看**可以去**院嘛。当公司为了市场需要而在专辑中收录一些他并不喜欢的歌,他会想,也好,反正十首歌里,有五首是我喜欢吧,其实就算有四首也不错,有三首也可以……最坏最坏的,总有一首歌是我真心喜欢的吧,也够啦。他在妥协中坚持着自己的那一点小小的人生乐趣。
当妥协与坚持变成同一个词,世界上便没有什么问题是不可解决,正如他说:“感情中的问题肯定存在,但解决的方法也会存在。”
16岁时向往的是背着吉他在公路上行走的音乐人生,26岁的时候,却为了优渥的物质生活而投身英皇的艺人流水线,如今36岁,终于带着很多的钱离开英皇,折身寻找自己的音乐梦想。“不如这样,我们一直拥抱到天亮,证明感情总是善良,残忍的是人会成长”,《不如这样》中的这句歌词,说爱情,其实也说人生。
对于一个投入的歌者来说,每首歌都像经历一个人生故事。现实中,他的人生故事平淡无奇,心态上却早已经因为经历太多而未老先衰。他说,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慢慢累积的。他说30岁以后,其实很难再交到什么朋友。他说,我没有酒肉朋友,我与朋友之间都是AA制,这样比较舒服。
星期天的早晨,他蓬乱着头发,拖着拖鞋,穿着街服,冲去街上的排档吃鱼蛋面,草草把自己的肚子塞饱后,打包两碗带给还在睡懒觉的太太与孩子。这就是生活吧,无论你唱多少风花雪月的歌谣,生活总是以最平淡最粗糙的面貌,给每个人相同的礼物。除了唱歌,他不觉得自己应该与旁人有什么不同,所以当记者质疑太太徐濠萦总在逛街买东西,是个败家女时,他淡淡地说,家里面总是需要买些东西的。
没有什么是一定不行的,除了不让他唱歌。没有什么是一定行的,除了唱歌。他将自己的人生安排得简洁明了。一生其实很短,没有时间经历太多的感情,换太多的单位,没有时间考虑太多的未来,未来便已像列车轰轰隆隆地疾驰而来。在相似的青春里,坚持一点点自己的热爱,或许已离成功不远。
个人档案
姓名:林夕
英文名:Albert
原名:梁伟文 Leung Wei Man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1年12月7日
生肖:牛
籍贯:广东东莞
星座:射手座
地域:港台
职业:作词
个人履历
林夕,东莞人,1961年12月7日生于香港,原名梁伟文,英文名Albert Leung,是80年代中期晋身香港乐坛的专业填词人,毕业于陈瑞祺书院和喇沙书院,会考30分(9A),高考2A1B1C,为香港状元。林夕也是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会员。曾为诗人,与吴美筠、洛枫等香港八十年代著名诗人创办《九分壹》诗刊。首次发表主要作品为《吸烟的女人》。他对事物观察入微,对城市的触觉敏锐,以填词速度高、产量多而著名。于无线电视生活台《志云饭局》访问中,林夕承认自己能够在观看日剧的同时进行作词工作,曾只花45分钟便填写了一首歌词(这首歌是许美静的《明知故犯》)。而传闻林夕能够边打麻将边作词,林夕在节目中否认,指那次只是利用电话交谈并修改部份歌词,此歌的监制为伍乐城。他与黄伟文合称香港词坛的“两个伟文”。林夕是其笔名,关于来历,坊间有很多说法,其中“由简体梦拆分而得”流传最广,但其实这只是以讹传讹的说法。其实是开始打算填词的时候,很喜欢林振强,觉得林字很美,所以选择姓林,而后来的确是看了简体版的《红楼梦》,见到林下面有个夕阳很漂亮,于是觉得不如就叫林夕。最初,只是用这个笔名写稿,到后来正式写词,就顺便也用了这个名字。至于自己的真实姓名,不是不愿意提起,只是既然用笔名,就是想隐姓埋名。关于另一雅号“夕爷”,乃是机缘巧合下由俞琤在某次商台创作部会议中提出:“夕哥?夕爷都不叫声!”从此,林夕多了个略显老成的敬称——夕爷。
与歌手关系
林夕第一首发表作品是钟镇涛主唱的《曾经》,然后林夕成了组合raidas的“御用填词人”,为raidas写下多首经典歌词,除了《吸烟的女人》外,还有《传说》、《别人的歌》等名作。在90年代初,他与台湾歌手罗大佑合作,加盟音乐工厂,此时期较有名的作品有《似是故人来》及《赤子》。
林夕是一个勤奋的填词人,他早期的歌词只以广东话来填写,为增强听觉效果,其作品每句的最后一字多为押韵;后林夕努力钻研以国语填词的方法,成绩斐然,给王菲填的词亦开始一曲两写,例子有广东版的《邮差》及国语版的《蝴蝶》等。
林夕与张学友也是非常有默契的一对搭档,1996年张学友结婚时,林夕为他填词经典名曲《你的名字我的姓氏》,送给张学友做结婚礼物。2000年与伍乐城合作为张学友写了的《一生一火花》也流行一时。2004年张学友第一张全部由他亲自作曲的唱片《讲你知》其中大部分歌词都由林夕创作。2005年张学友创意音乐剧《雪狼湖》推出国语版本,林夕更是与张学友一起合作创作。
另外,林夕亦不讳言自己偏爱王菲和杨千嬅,他曾说跟王菲是“无名份的夫妻”,又说自从听过杨千嬅唱《再见二丁目》后,觉得后者唱得太好,所以决定以后都给她最好的,更用“自己的一块肉”来形容跟杨千嬅的关系。他亦曾在一访问中说过写给王菲及杨千嬅的歌词只是锦上添花,写给王菀之的歌词才是真是的雪中送炭,而他最想拯救的歌手亦是王菀之。
林夕曾于2000年患上焦虑症,及后在2006年的一个访问中表示,他是在为陈奕迅填《Shall We Talk》(这首歌是填的最久的,耗时10日)的词时开始觉得自己患病,而在病况最严重的几年,他的产量却最丰富。
此外,林夕笃信佛教,曾在报章访问中表示自己在近年的作品中,加入道理,如《诗情》有老子哲学、《爱得太迟》里有佛理。
于2009年1月18日于2008年度《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上获得代表香港乐坛最高的终身荣誉大奖—金针奖,台湾音乐教父罗大佑为他颁奖,而歌神张学友亦罕有的出现在颁奖礼,并为林夕献上鲜花,演唱歌曲向他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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