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小姐

我老婆是小姐,第1张

我的观点是:最好分手。我不是说你女朋友不好。而是觉得你们真的不太适合。因为你现在有“一想到他是个**,就觉的肮脏”的想法,这一点很致命的。它很有可能会成为你们以后发生战争的导火索。如果你不能很自然的接受她,那就分吧。这样对谁都好!

对于这样的事情,其实谁也不希望做这个,但是,当一个人遭遇重大打击,对于生活的希望和人已经丧失信心和信任,内心已经疲惫而凌乱不堪时,就容易使自己变的无所谓和堕落下去,因为她自己也无法去克制下陷

对于你的问题,首先你的劝说内容,其实这是不对不好的行为,谁都知道,最少她也很清楚,但是,对于她而言,已经偏离了正常的生活轨道,已经丧失了对生活和人的信心和信任,已经失去了一切本以为可以支撑的亲情和动力,所以,她的焦点只有寄托在唯一可以支撑她生活的动力上,自己的孩子,她不相信任何人可以给她希望,不相信任何人能够去带给孩子幸福的生活,所以,她就只相信一切要靠自己,无论什么代价和行为,只要能够让孩子生活好就可以了,,

所以你的劝说,或者你的感情并没有使她对生活重新审视,也没有能够让她对你们的未来感到安全和放心,所以劝说只是一个形式,重在于感情的信心和信任

对于她这样的行为,劝说也要从根源上能够解决她内心的纠结和问题,能够疏导她一直压抑的情绪,能够引导她正确思考,和重新摆正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位置才行,而且这更需要你们的感情真正跨进一步

幸福菩提园,幸福的迷途指引

如果经济条件不行,那也没办法,我老婆以前也做过**,跟我结婚后就不做了,有段时间缺钱厉害,她提出要重操旧业,我开始不同意实在不想看到她被不同的男人蹂躏,后来也没办法同意了,条件就是要戴套,不要让别人内射,后来危机度过,再也不让她去做了

两周岁以内的小孩,原则判决归母亲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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