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没领证生孩子是可以请产假的。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孩子可以请产假,产假主要是针对女性在产前产后身体的状况,让其进行恢复的制度,跟领不领证没有关系。
其次,民法典规定,没领证生育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危害和歧视,也体现了生育不受领没领结婚证的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假期。
法律主观:
产检假是国家给怀孕女职工提供产检的一个休假福利,因为怀孕的人必须要定期的去产检,做好了产检工作才知道胎儿健不健康,有没有正常生长等。在休产检假的时候,有些公司会要求员工提供一些证件。那么,产检假需要结婚证吗产检假需要结婚证吗看公司规定,有些要求要结婚证,有些要求不要结婚证。产检假相关规定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九十天产假之内。2、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九十天计算,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十五天。根据相关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新劳动法》规定: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小编特地收录了几大城市关于产检假规定如下:北京市新劳动法关于产检假规定第五条单位应当根据怀孕女职工的具体情况核减其劳动定额。怀孕女职工依照医务部门的要求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按出勤对待。小编提醒:北京其实没有具体规定每月多少天,只是要求按医务部门要求。上海市新劳动法关于产检假规定检一般为半天,算作正常出勤,就是支付全额工资;次数的话跟根据实际情况,每次产检完医生会预约下次产检的日期,根据这个日期为准,一般为9-10次如果当天需要做较多检查,也可考虑一天。广州市新劳动法关于产检假规定第九条怀孕的女职工,从怀孕满六个月开始,应进行定期产前检查,每次检查应给予半天脱产时间,按劳动时间计算。现在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准妈妈们需要了解当地关于产检假规定,应用起法律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想要解决与公司因产检假引起的纠纷,那么就需要找专业律师帮助,网上有许多这方面律师获得专业意见。
法律客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没有结婚证不能领生育补贴。
生育金与结婚证是有直接关系的,一般情况下,没有准生证不可以领取生育金和报销生育险的。
生育保险待遇领取一个主要条件就是符合计划生育,而是否符合计划生育要看是否有准生证,而有没有准生证的条件是有结婚证,所以,没有结婚证不能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领生育津贴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国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休产假并不是一定需要结婚证,未婚也是可以休产假的。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没有结婚证请产假可以出具医院对于怀孕的检查单,请产假没有结婚证的相关规定如下:
1、员工提供有效的本人身份证资料、生育资料等到单位人事部门领取产假申请表;
2、按照单位产假申请表要求填写,并上交主管、经理等签名;
3、把产假申请等相关生育资料上交人事部门核对并备案即可。
产假的相关规定如下:
1、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天;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十天育儿假;
4、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五天护理假。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上的婚姻,则是以婚姻登记为标准。而结婚证,是当事人在已作了婚姻登记的情况下给予的婚姻登记证书。
未经过婚姻登记的夫妻,并非是合法夫妻(以前认定的事实婚姻除外),而不是合法夫妻,就不能得到法律上的保障,其生育行为,也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
陪产假享受的对象,只有符合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合法夫妻才能享受。这在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应该是明确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对相关政策的了解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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