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五年了有孩子想离婚怎么办了

结婚五年了有孩子想离婚怎么办了,第1张

法律分析:结婚五年了有孩子想离婚首先应该先和对方协商,进行协议离婚,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可以在拟定离婚协议书时协商孩子的抚养权。然后去相关单位申请离婚登记,需要去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协议离婚对方若果不签字,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通过司法手段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结婚五年离婚补偿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给付方造成困难的。适用前款第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婚姻没有登记,所以要求退还彩礼有法律依据。

这是一个法律上的亲情问题。关键是看离婚时有没有约定,如果离婚时没有约定,过错方是男方多数,彩礼就不需要退还。

如果过错方是女方占多数,那么彩礼的返还就是一个法律问题,关键看当时彩礼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因为订婚和结婚的彩礼是我国的传统习俗,在几千年的历史中,男方是以订婚为目的对新娘进行的,可以视为一种赠与,大多是法律支持的理论,但如果出现对妻子进行强迫或威胁的行为,那是不能给予的,如果离婚时过错方是女方,可以要求;如果离婚时过错方男方占多数,可以不给予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为送彩礼的民族 "亚文化 "在民间根深蒂固,这些问题大多是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给付人造成困难。

适用前款第项的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该婚姻没有登记,所以要求退还彩礼有法律依据。但是,不能支持在恋爱或同居期间为表达爱意而赠送的小礼物一般都要退还。一般来说,如果是小礼物,基本不会以结婚为目的,大部分都是相互爱慕的行为。如果礼物是为了结婚,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结婚5年后要离婚,我觉得是有必要的,如果两个人真的过不下去了,或许离婚是更好的选择,而且没有哪条法律规定,结婚5年之后就不能离婚。即便是在这个年纪离婚,一样是可以有权利去重新追求爱情的。

虽然说结婚了5年,就表明两个人在经营这段感情的时候也是付出了很多,而且也是希望这段感情到最后能够坚持下来。但理想和现实还是有差距的,而且感情这种东西并不是说你想要他维持多久就能够维持多久的。当两个人真的很努力并且无法维持下去想要离婚的时候,我觉得是可以的,而且现在社会当中离婚率是越来越高了,这也说明大家在追求自己幸福的时候有了更明确的选择,如果真的不合适的话,那就选择离婚,并不是说一定要在一段婚姻当中苦苦的坚守下去。

而想要结束一段婚姻往往是因为两个人真的不合适,而且两个人之间已经没有爱了,这种情况下离婚我觉得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在一段没有爱的婚姻当中,不管是对于哪一方来说都是一段枷锁,只会把自己困住在这里,而且人的整个情绪也会越来越低落,甚至是会出现心理甚至是精神上的疾病。只要是自己明确并且经过慎重考虑之后做出的选择,我觉得都是可以的,都是有这个必要的,因为我们不可能在一段没爱的婚姻当中维持一辈子,这样真的是很痛苦。

我觉得维持5年的婚姻,走向离婚的结果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作出离婚的选择也是有这个必要的,我们即便是到了30多岁的年龄,一样可以选择结束这段婚姻,重新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我们要相信自己是很优秀的,离婚之后一样可以遇到更好的人。

结婚5年多,孩子4周半,夫妻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 我该怎么办

首先自我评测一下夫妻感情和夫妻关系现状,分析一下女方提出离婚的原因及有无和好可能。

自己作出同意还是不同意的决定。同意的,双方可就具体细节处理进行协商。不同意的,应视你们的情况努力改善夫妻关系。

另:如对方态度坚决的,不要抱有幻想,因为最终都能离掉的。

结婚4年夫妻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诉讼可以获得什么

就看你们婚后有没有共同财产,如果有的话可以平分的。

我是建筑工人夫妻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孩子男女都想要怎么办

小孩子要有一个完整的家成长才是好的,如果没办法再在一起,要将伤害降到最低,双方好好沟通,要不然会影响小孩的成长

夫妻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先是扣留全部证件 在毒打女方。女方现在应该怎么办

报警啊!还犹豫什么啊,,,,不要惯着他啊,扣留你的证件怎么了,怕他什么啊,,,,又不是没人管他啊,找个机会赶紧先报警吧,,,能上网就能报警啊,,,,

夫妻感情不和,孩子2岁,男方条件比女方好要离婚该怎么办

孩子一般由父亲抚养。除非孩子自己愿意跟母亲而且母亲的能力可以抚养孩子。。。

如果孩子刚出生就因夫妻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离怎么办

这个时候在哺乳期

只要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在法律上在民政局

都是办理不了离婚的,

所以还是好好的生活吧。

结婚后夫妻感情不和该怎么办

一般夫妻婚姻冲突的心理根源表现为:女人总觉得“他不爱我”、而男人则认为“她不尊重我。”

爱的初始,女人无一例外地觉得自己选择了一个值得自己敬重的男人,但随着婚姻感情生活逐渐趋于平淡,女人因为情感得不到满足而逐渐改变了对丈夫的看法。

婚姻不同于恋爱,需要的更是经营。学会如何经营好自己的爱情和婚姻则是至关重要。比如:学会给予、宽容、关心,学会尊重彼此的个人空间,夫妻之间要相互“懂”对方、尊重对方等等。这些都是很重要的。

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肯女方该怎么办才能跟男方离婚?

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络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络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资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资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因此,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及影印件、结婚证及影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我们结婚四年了,因为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还想要孩子,而且男方也想要该怎么办

只能积极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如果是2周岁以内的基本是判决给女方,如果是2-10周岁的跟谁生活在一起就会判决给谁,10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夫妻感情不和女方要求离婚九岁孩子归谁

有能力,经济能力的一方来抚养。过错一方来抚养。,但也不完全,大多是女方想抚养。大多不想让孩子受苦。最好是不离婚。别给孩化压力,有一方忍让才好,一忍十年过去了,只要不动手,可以忍

我们结婚5年有两个儿子感情不和我想离婚女方就是不愿意离怎么办?

您好,谢邀。您想离婚,女方就是不愿意离的话。您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离婚。

准备诉讼需要的材料: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3份(自己留1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这时,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一般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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