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在日本大使馆领的结婚证,回国后能查到么?可以在国内再领一次么?日本的结婚证在国内是否有效?

我和老婆在日本大使馆领的结婚证,回国后能查到么?可以在国内再领一次么?日本的结婚证在国内是否有效?,第1张

一、国外结婚证的法律性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两个国人既然能够在国外登记结婚并取得当地有权机关颁发的结婚证,那么按照当地法律来说他们已经成为了合法的夫妻。而按照我国法律,他们的婚姻则属于涉外民事关系。虽然该婚姻关系在国内的有效性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但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该结婚证已经成为了能够证明他们“已婚”这一法律事实的证据。(PS:国外的结婚证需要经过婚姻注册地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后方可作为有效证据提交我国法院。)

二、涉外婚姻的国内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住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住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 地法律。

第二十二条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十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从以上法律规定不难看出,国内法律主要从结婚条件和手续来评价涉外婚姻的法律效力。结婚手续只要满足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即可,既然已经取得国外的结婚证,说明结婚条件和手续在法律形式上都是满足的,那么唯一会出现差异的地方就集中在结婚条件上。由于国内外法律对结婚条件的不同规定,会出现一段婚姻在国外有效而在国内无效的情形。例如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且经常居住地均在国内就会出现以下情形:

1双方在国内登记后又在国外结婚,如果国内婚姻是有效的,那么在国内,就无需考察国外结婚的效力问题且应当以国内的登记为准确认婚姻效力的开始时间;

2双方在国外结婚后又在国内登记,如果在国外结婚时同时符合国内外法律规定,那么即使在国内,也应当以国外登记为准确认婚姻效力的开始时间;如果在国外结婚时仅符合当地法律规定但违反了国内婚姻法的情形(如同性结婚、一方或双方结婚时未到法定婚龄、近亲结婚、婚前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重婚等),原则上国外的婚姻在国内是无效的 ,应当以国内登记为准。例外的是结婚年龄和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可能会因为时间的经过而符合国内法律规定使国外的婚姻变为有效,此时需要对比符合国内结婚条件的时间和国内登记时间的先后来确定;

3双方仅在国外结婚未在国内登记,此情形基本上与上述第2种情形类似,即结婚时符合国内法律规定则为有效婚姻,反之则无效,但无效情形消失后属于有效。

4另外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双方未在国内登记结婚,无论国外的婚姻是否有效,在国内都无法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只能通过法院处理。

小结:

国外的结婚证的效用毋庸置疑,特别在诉讼中将作为重要的证据呈现在公堂之上,法院以此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婚姻关系。

同时,国外的结婚证在国内并未完全得到承认也是不争的事实,毕竟它不是由国内公权力机关颁发的有效证明文件,在使用上必然会受到诸多限制。

爱尔兰结婚中国是承认的,夫妻双方为中国籍的,必须到民政局重新登记,配偶为其他国籍的,必须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双方如果是中国的国籍在爱尔兰合法居留,比如说学习和工作,那么是可以结婚并且得到国内认可的。如果有一方是外籍,则必须经过驻爱尔兰中国大使馆等机构的公证,否则回到国内,其婚姻关系是不被认可、承认的。

在爱尔兰想要登记结婚的话,需要提前半年的时间申请,然后在指定的日子选择登记,不能够像国内这样直接去就能领证。即便在爱尔兰领取了结婚证的话,但是中国还是不承认。如果伴侣是中国国籍,那么在国内要重新登记。如果伴侣是其他的国籍,要办理涉外婚姻登记。

爱尔兰的结婚证在中国有效,但是不能拿着爱尔兰的结婚证去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离婚。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当事人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认证问题的复函》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的规定,两个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 国境内有效。

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与国内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

法律主观: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涉外一方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有效证件;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国外缔结婚姻的法律不违背国内民法典规定,就不需要在中国境内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或是认证手续。,若是需要使用国外结婚证,并在中国境内使用,那么需要国外和我国外交部或是授权的认证机关对国外结婚证进行认证。,因此,只要不违背我国法律国外结婚证是有效的,不需要重新认证。但涉及到在中国境内使用,比如买房、离婚等事情,那么就需要在国内进行认证。,根据我国《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认证问题的复函》相关规定,公民(华侨除外)在国外结婚,原则上应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的除外)。,如该国和我国无外交关系或该国不承认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该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凡在外国缔结的婚姻关系被上述各条认定为有效的,不必在中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或承认手续。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的婚姻证件在中国境内使用,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当我们在国外结婚,并且去国外办理并且领取结婚证时,是不需要更改国籍的,但是需要带好相关的证件才可以进行办理结婚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在国内是没有记录的,如您要在国内用到马来西亚的结婚证明,还得先完成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馆认证。

认证地点在当地,认证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

扩展资料:

国外结婚证在国内有效吗国外结婚国内能查到吗

大家都知道,要想证明两人存在合法夫妻关系,只能通过结婚证证明。那国外的结婚证在国内有效吗?如果在国外结婚国内能查到吗?

随着经济水平的发达以及通讯工具的先进,很多人开始接触其他国家的人文,甚至在国外结婚。那国外结婚证在国内有效吗,国外结婚国内能查到吗?一起看看吧。

一、国外结婚证在国内有效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缔结地法律”以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认证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外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

2、国外结婚证要在国内使用需要经过三级认证,即:国外公证部门公证、该国外交部认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二、国外结婚国内能查到吗

1、如果当事人不向中国有关部门提供在国外结婚的相关材料和证据,国内民政局是没有当事人相关的婚姻材料档案的。甚至连已婚还是未婚都无法查询。

2、如果当事人向中国有关部门提供在国外结婚的相关材料和证据,国内民政局也会认可其国外的婚姻关系。

3、如果刻意隐瞒在国外的已婚情况,并再次在国内登记结婚的,一旦查实,属于重婚罪。

小结:异国婚姻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更容易出现矛盾及不合。所以在考虑异国婚姻时应提前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文并遵守。

法律分析:在外国领取的结婚证,只要不违反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一般在国内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认证问题的复函》 第四条 第二款 凡在外国缔结的婚姻关系被上述各条认定为有效的,不必在中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或承认手续。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的婚姻证件在中国境内使用,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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