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上找的资料,再根据我的经验补充了点
1、护照正本,护照最后须有本人签名
2、申请人护照照片4张 (政策在不断更新,可以去专业照相馆咨询一下,一般一套在30-60圆不等,1寸二寸各八张)
3、填写[签证申请表]及[家属表/教育和就业细节表],须本人签名 (这个有点麻烦,最好请英语好有经验的人帮你一下,有些细节必须注意,不细说了)
4、由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准假信原件中英文各一份,说明申请人的工作年限,职务及月薪,并保证申请人按时返回中国。(这个不一定需要,以防万一)
5、申请人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红印章。 (工作证明有效,自由职业者最好弄点获得过的奖项,至于原因你懂得,人才嘛,咱不是去吃干饭的,呵呵)
6、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复印件和相应的股票单据[人民币30万元左右]。 (不一定需要这么多,而且不需要担保,只要出示,问亲戚借点,然后去打个证明就行)
7、个人不动产证明复印件。 (这个需要公正,细节公证处会告诉你的,但他们所说的不能不信,也不能多信,毕竟现在的公证处都是营利性个体)
8、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照片有效,但需标记亲属关系,一般不会问的太细)
以我个人角度给点意见,最好是办探亲签证,如果是旅游签证,但是在加结婚,会有一种欺骗性质,也许会对之后的身份申请有不良影响。登记完,恭喜你,你就是合法的加公民了。
祝你好运!
中国公民在加拿大登记结婚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中国未婚证明
出生证明
身份证明
准备好资料后,还须经过加拿大驻中国使馆认证,才可以在加拿大使用
在加拿大拿到的结婚证明,属于加拿大文书,在中国使用需要经过中国驻加拿大使馆认证。
顾名思义,在加拿大一方的担保人(可以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与在海外已结婚的配偶合法结婚后,便可申请担保手续。 在担保之前,要注意,回中国办理结婚登记的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无论有没有户籍或身份证保留在中国,必须要在加拿大办理“单身证明才”可回国办理结婚登记。以下的程序必须遵守,缺一不可: 一、加拿大公民及侨居加国的中国公民如要回中国结婚,需依照中国法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男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须年满二十周岁。 二、加拿大公民及侨居加国的中国公民在中国结婚,须向当地中国婚姻登记机关(市民政局)提供:(1)本人的有效加拿大护照和赴华签证。如是中国公民,须提供在加国移民纸。(2)抵中国后经中国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3)再提出在加国已办妥之单身证明书,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地点、国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职业及经济来源、婚姻状况(未婚、丧偶、离婚)。丧偶的须附有死亡证明书。离婚的须附有法院离婚判决书。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须经中国法院裁定承认(需有中文译本)。加国的Office-Of-The-Register-General部门出具的婚姻查寻记录不能视为单身证明书,而只作为单身证明书的附件。 三、居住在加国安大略省(Ontario)和曼尼托巴省(Manitoba)的中国公民及加籍人士办理单身证明书,须经加国律师(Lawyer)或公证员(NotaryPublic)公证,并经安省内阁管理局或曼省省督府认证后,再送往中国领事馆认证(Authentication)。 单身证明书需时:在中国领事馆办理单身证明书认证手续一般需五个工作日。如情况特殊,需加急办理,则须另交加急费,当日取件。 单身证明书有效期:自公证日起,须在三个月内送往领事馆认证。经领事馆认证之日起,六个月内要登记结婚,否则无效。 整个手续等候时间从两周至四周不等,故此有意回中国登记结婚之新娘、新郎必须有充分的时间准备。
首先找到一个本地的注册公证员,联络之,提供他需要的文件,他会给你开具单身证明,两个星期到三个星期,他会给你已经由公证员工会以及所在省政府验证过的单身证明;然后你拿着做这个证明去你所在城市附近的中国使领馆,由使领馆给你的单身证明做公证。这个全套文件就可以拿回国内的涉外婚姻登记机构做婚姻登记了。 整个过程大约四个星期就够了。费用根据不同地方 有所不同。 PS:单身证明上会说明:你是适婚状态,你的未婚夫/妻姓名住址等等,ta也是适婚状态,你们两者间并无近亲关系等等。这个证明是有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之内在中国注册结婚,过期无效。
办理去加拿大的签证具体流程如下:
1、签证申请人确定赴加目的和行程计划。
2、前往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网浏览有关签证信息。
3、书面申请:
(1)下载签证申请表和申请签证所需材料清单。
(2)准备签证申请资料。
(3)到加拿大签证申请中心办理签证申请手续。
4、等候签证审核或补充资料。
5、领取签证。拿到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加使领馆或签证申请中心联系。
扩展资料
入境加拿大的注意事项:
入境加拿大无需填写入境表,但须填写海关申报卡。办理入境手续时,移民官会问一些简单问题,如搭乘航班、访加目的、在加联系人等情况。移民官会在护照上加盖入境章,并告知停留期限。
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在办理租车、酒店入住手续和用餐时注意看管随身物品。离开酒店时须检查有无遗留物品。切勿将财物交陌生人看管,也勿替陌生人带东西或托运行李。
保管好银行账户、信用卡、账单等个人信息,以免失窃并被他人盗用。提防各类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包括电话中奖、电话促销、销售假古董、“网上钓鱼”和“虚拟绑架”等。
部分诈骗团伙冒充加拿大税务局、电话公司、快递公司、警察局或中国公检法机关、驻外使领馆官员进行诈骗,甚至采用技术手段将其电话号码伪装成政府部门或驻外使领馆电话号码。
中国领事服务网-加拿大入境居留
中国领事服务网-加拿大安全防范
-加拿大签证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登记结婚的几项规定》。按照这个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侨)在中国境内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当事人须持有下列证件:
中国公民:1、本人的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 ( 未婚、离婚、丧偶;下同) ;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外国人: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侨民: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男女双方的照片。
对上述证件齐全的结婚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了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和中国公民不属该规定中禁止与外国人结婚的人员,准予结婚,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三、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甲、中国公民:
(一)本人的户籍证明;
(二)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乙、外国人:
(一)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三)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丙、外国侨民:
(一)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三)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四、下列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一)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人员;
(二)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如果是在国外结婚的话,则要遵照当地婚姻缔结的相关法律办理相应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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