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卯为什么要送亲

阿卯为什么要送亲,第1张

当地特色。大花苗自称阿卯,全村人已经聚齐一堂,备齐饭菜,等候开席。村民告诉我,昨日下午新郎带着鸡、猪等聘礼来,全村欢宴,然后举行了带有宗教色彩的婚礼仪式。

大花苗自称“阿卯”,属于苗语川黔滇方言的滇东北次方言,主要分布在云南、贵州和四川交界的高寒山区。大花苗族至今还有人住着简单的茅草房,屋里屈指可数的几件家当一头毛驴就可驮走,“家”的概念对于他们来说,并不仅仅是房屋家舍,他们的“家”更多存在于精神记

忆之中,他们把民族迁徙的历史和家族文化刺绣于衣装之上,融入在芦笙舞、古歌谣之中,无论到了哪里都能久久相传。云南阿基格得村的大花苗村民王中荣曾拍过一部记录苗族婚礼的影像《嫁女送亲》,这部纪录片曾拿到省外多地放映,看过的人都为大花苗苍凉的情感和气质所感动。片子只是简单讲述了婚礼送亲的流程。然而往往在这样的传统仪式上,更能体现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反映民族的性格。于是我也登上了阿基格得村,亲历了一次苗族的婚礼。

感动。片子只是简单讲述了婚礼送亲的流程。然而往往在这样的传统仪式上,更能体现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反映民族的性格。于是我也登上了阿基格得村,亲历了一次苗族的婚礼。

  笛子舞  十二套古代芦笙组舞  铜鼓舞

 云南省苗族共八十九万六千余人(据1990年普查统计),分布在文山、红河、昭通、曲靖、楚雄、昆明、玉溪、大理、丽江、迪庆、保山、东川等地(州)市。居住的特点是大分散、小集中。多数成寨而居。

 苗族自称:“蒙”、“猛”、“阿蒙”、“阿卯”,内部又有若干个自称,如“蒙西”、“蒙能”、“蒙耍”、“阿卯照”、“卯咱”等等。外部亦有若干根据服饰色彩、发式区别的他称。

 云南苗族的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文的西部方言。其中又分为两个次方言:川黔滇次方言和滇东北次方言。

 苗族宗教主要为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祟尚万物有灵,但没有偶像。祭山林、石头、水井、古树等。鸦片战争以后,有部分苗族也信仰天主教、基督教和佛教。

 云南苗族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极少数居住在高寒山区,兼事畜牧业。没有工业,连成行的手工业都没有,仅仅只有家庭手工业,但其产品完全是为了应付生活的需要,几乎不作为商品。饲养、畜牧,也不当作商品,而是作为生活消费。因此,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几乎不事商贾。

 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基本上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青年男女自由社交,相爱后经父母同意(父母不同意者极少)而婚配。这类地区的情歌特发达,“古歌”也发达。而另一种是父母约束极严、封建意识浓厚的地方,男女青年不能进行自由社交,不进洞房不见新人面。这类地方,情歌特别少,但“骂歌”发达。骂父母、骂哥嫂、骂媒人、骂舅舅,哭诉婚姻不自由。

 苗族人民创造了丰富的民间神话、传说故事、诗歌、音乐和舞蹈。古歌是苗族最的民族艺术。唱开天辟地、祭祀和娱神;战争和迁徒,以及婚丧嫁娶,男女社交和性爱。由诗歌、音乐、舞蹈融汇而形成的芦望歌舞,是苗族传统文化的典范。它既是艺术,也是史诗和历史。是苗族民间舞蹈的瑰宝。

 由于历没有文字,也就没有文字记录的历史。有关族源及民族迁徒等重大事件,在苗族内部只凭口传心授,用世代相传的芦笙歌舞来记叙。芦笙舞一旦在某种场合里隆重举行,必然以芦笙曲辞为主要内容进行上承下传的宣传,起到教育后代的作用。芦笙原是用于娱神的舞蹈,巫师用笙曲娱神,口叙之以辞,渐而成歌,故称芦笙歌舞艺术。

 芦笙既是芦笙歌舞的道具,也是伴奏的乐器。苗语中没有芦笙专门用词而只有“乐器”一词,可见芦笙是苗族生活中最早出现的乐器。苗族人民认为,芦笙所发出的是“母亲的声音”,在社会生活中起着特殊的作用。

 苗族历迁徒频繁,但是,不论在什么情况下,迁徒到什么地方,都离不开芦笙歌舞,并运用芦笙歌舞记录下他们新的迁徒过程和经历。亲友分散了,又可凭借着芦笙歌舞重新凝聚起来,生存下去,繁衍延续,仍然是一个具有统一意志的民族。可以说芦笙歌舞既是一种艺术形式,也是一种民族凝聚力的标志。芦笙歌舞代表着祖先和灵魂,也代表着生命。

 云南苗族对自己这种自古以来就具有特殊意义的舞蹈,一般不称“芦笙舞”,而是以习俗定名。在某个特定的习俗仪式上进行的舞蹈,便以这一习俗命名。如婚娶仪式中进行的芦笙舞称为“阿阿作”,丧事中的芦丝舞则称为“跳坛”,葬后“做灵(祭灵)”或烧祈仪式时进行的芦笙舞蹈,称为“解簸箕”,因祖先“纠缠”而举行的祭祖芦笙歌舞则称为“花坛”。专门进行的大祭祀活动称之为“辞”(苗语音译),因这种祭祀活动而聚集的集会称为“芒吉”(苗语音译)。如果没有特定的习俗而自玩自耍的则称为“跳笙”,或称为“吹芦笙做手脚”。

 所有这些芦笙舞,基本上可归属为阿阿作(简称阿作)和跳坛两个习俗系统。苗族认为:结婚是人的生命的起源。苗语称结婚为“建嫩”,“建”是“活”,“建立”、“成立”之意;“嫩”是“人”,“人类”、“生命”之意。全句是“成为生命”之意。死亡,则认为是人的生命的终结。因此祝贺生命起源的阿阿作,生命终止时的悼念以及祭祀神灵祖先的跳坛,便是苗族最重要的习俗。除此以外的芦笙舞,都是阿作和跳坛舞蹈的延伸。

 在历,持阿作芦笙舞习俗的是操滇东北次方言区这部分苗族;持跳坛芦笙舞习俗的,是操川黔滇次方言这部分苗族。阿作芦笙舞是“红喜”舞蹈;跳坛芦笙舞是“白喜”舞蹈。过去跳阿作的不跳坛;跳坛的不跳阿作。不过,现在也有部分地区的苗族,结婚时跳芦笙舞,丧葬时亦跳芦笙舞了

各个地方、各民族的婚礼习俗中送嫁妆的风俗都各不相同,赔嫁不是送钱就是送物赔嫁。

云南昆明阿卯农村结婚习俗 就不是送钱陪嫁,而是送很多实物赔嫁,这是沿袭阿卯历史风俗而来的,代表婚后能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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