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个人信用糟糕而被银行列入黑名单,不能再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借贷人。对于你结婚没影响,但是以后想向银行借款用于孩子教育费或者生活费等费用就比较困难。根据《征信管理条例》的规定:不良征信记录会保存5年,5年之后将自动消除。但前提是你的欠款已结清,否则不良记录将一直存在,而且还会产生罚息。
法律主观:
黑户是不可以进行婚姻登记的。因为民政局婚姻状况系统中,无法录入你的身份信息。先办理户口,然后再拿身份证结婚就行了。如果是银行黑户是可以办理的。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夫妻一方黑户会影响另一方。夫妻一方是黑户会给另一方的生活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比如现在贷款必须夫妻双方签字,以户口本为准,在一个户口本上的男女配偶为准,没有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以结婚证为准,没有户口也就不能登记。配偶被列入银行黑名单,另一方买房申请贷款会受影响的。购买住房和办理按揭贷款,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所以如果夫妻任何一方的信用记录有问题并列入银行黑名单,银行是不会受理整个家庭购房按揭贷款的申请。
黑户即信用黑户,是指在最近一两年的时间内,有超过三次逾期或者是累积逾期次数超过六次的银行货款用户。此类用户不能再向银行申请货款,所有的逾期记录将在个人征信中记录,并且保存五年。成为黑户的用户会被套上信用不良的身份,如果逾期严重,还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影响到自身的工作以及生活。
一、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的影响:
1失信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法院可以进行拍卖
2失信被执行人的支付宝、微信等虚拟交易账户里的金额也可被法院查封、冻结;
3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担任企业高管、影响个人出行及消费,一些高消费的行为是被禁止进行的,如坐飞机、入住星级酒店等等
4对于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将不能上私立学校,且该子女考取公务员、军校等公职单位时政审无法通过。
二、什么是征信?
征信是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征信是由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三、征信的分类?
1按业务模式可分为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两类
企业征信主要是收集企业信用信息、生产企业信用产品的机构;个人征信主要是收集个人信用信息、生产个人信用产品的机构。有些国家这两种业务类型由一个机构完成,也有的国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分别完成,或者在一个国家内既有单独从事个人征信的机构,也有从事个人和企业两种征信业务类型的机构,一般都不加以限制,由征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美国的征信机构主要有三种业务模式:
(1)资本市场信用评估机构,其评估对象为股票、债券和大型基建项目;
(2)商业市场评估机构,也称为企业征信服务公司,其评估对象为各类大中小企业;
(3)个人消费市场评估机构,其征信对象为消费者个人。
2按服务对象可分为信贷征信、商业征信、雇佣征信以及其他征信
信贷征信主要服务对象是金融机构,为信贷决策提供支持;商业征信主要服务对象是批发商或零售商,为赊销决策提供支持;雇用征信主要服务对象是雇主,为雇主用人决策提供支持;另外,还有其他一些征信活动,诸如市场调查,债权处理,动产、不动产鉴定等。各类不同服务对象的征信业务,有的是由一个机构来完成,有的是在围绕具有数据库征信机构上下游的独立企业内来完成。
3按征信范围可分为区域征信、国内征信、跨国征信等
区域征信一般规模较小,只在某一特定区域内提供征信服务,这种模式一般在征信业刚起步的国家存在较多,征信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大都走向兼并或专业细分,真正意义上的区域征信随之逐步消失;国内征信是目 前世界范围内最多的机构形式之一,尤其是近年来开设征信机构的国家普遍采取这种形式;跨国征信这几年正在迅速崛起,此类征信之所以能够得以快速发展,主要有内在和外在两方面原因:内在原因是西方国家一些老牌征信机构为了拓展自己的业务,采用多种形式(如设立子公司、合作、参股、提供技术支持、设立办事处等)向其他国家渗透;外在原因主要是由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国经济互相渗透,互相融合,跨国经济实体越来越多,跨国征信业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为了适应这种发展趋势,跨国征信这种机构形式也必然越来越多。但由于每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法律体系、文化背景不同,跨国征信的发展也受到一定的制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答:有影响的,
如果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有征信问题,另一方是要一起承担的,所以征信非常重要!不要随便把征信弄黑,保持良好信用,尽量不要透支信用卡。现在贷款必须夫妻双方签字,以户口本为准,在一个户口本上的男女配偶为准,没有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以结婚证为准,没有户口也就不能登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般不会,但生活中多少有点影响呢。
黑户指的是征信记录上被列为失信人员的人。黑户一般不会连累家人,只是会限制本人的高消费以及孩子不能上贵族学校。不过呢,一人征信有问题,夫妻肯定会有影响,对其他直系或旁系亲属无影响。《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与之对应,产生的债务也共同承担。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法律层面,属于一个“经济共同体”。在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一定会考虑配偶的信用状况。
具体来说,可能多少会有点影响,你看看:
1影响配偶。申请贷款的时候,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已婚夫妇,一方征信不良,另一方想申请贷款,但结果同样会被拒,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夫妻之间的征信是会互相影响的。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会考虑到其配偶的信用情况,夫妻属于“经济共同体”,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个人留下来信用污点,那么两个人想要贷款买房都是不太可能的。
2影响子女等其他直系亲属。此前听说过一则新闻,父亲是一名老赖,为了逃一万多的债消失了8年之久。结果儿子参加公务员考试因为被查出其父被纳入征信“黑名单”,而受到阻碍,可能无法通过政审。其实,通常来说,亲属之间即使是直系亲属,也属于独立的法律主体和经济主体,征信不会互相影响,但如果父母成了失信被执行人,孩子的上学、就业就极可能受到阻碍。
3影响整个家庭的正常生活。如果你上了征信黑名单,很有可能会被法院执行限制高消费令,那么你不但不能贷款买房,连装修房屋都不行,甚至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豆浆受到限制。严重影响了和家人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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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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