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机构
二、办理依据
《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三、办理项目
1、申请结婚对象资格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申请对象提供材料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3、办理程序
当事人出示证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结婚证》
四、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告知当事人。
五、收费标准
结婚登记工本费每对9元,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每张1元;离婚登记工本费每对9元。
六、各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览表
东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民德路465号 6701384
西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象山南路150号 6621582
青云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迎宾大道25号 5219584
青山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区计生服务中心五楼 8317735
湾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工农路63号 3760652
南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公园路粮食局店面1号 5738896
新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新建大道362号 3703334
进贤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农夫路127号 5678633
安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福利院二楼 3415071
七、办证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每周五下午为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办公。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提示: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涉外、涉港澳台、华侨以及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由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
南昌婚庆网补充:江西涉外婚姻登记指南
江西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104
电话:0791-6261744
邮编:330046
Email:tangxianfuz@163com
管辖范围(受理区域、对象):本省居民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出国人员的结婚、离婚登记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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