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只有一张怎么补办

结婚证只有一张怎么补办,第1张

1 结婚证掉了一张去补办需要带什么证件

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保管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出具的结婚登记档案材料、本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备注: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开具相关证明。

当事人遗失、损毁结婚证的,可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一般建议前往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

注意:各地补办手续、时间、地点、流程等会略有不同,前往补办时,建议首先电话咨询。以上提供的材料要求是以上海为例的。

2 结婚证丢了一个怎么补办

一、补办结婚证的条件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即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即夫妻关系仍然存在。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二、补办结婚证所需人数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只需一方即可。由于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相关证件就可以查明情况。若因故两人都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当事人补办结婚证所需的相关证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三、补办须持证件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对于身份证号码错误的、一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统一的,补领结婚证时,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如下: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的证明。一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四、补办结婚证的步骤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五、收费标准婚姻登记费:每对收取9元钱的工本费。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一般很快就可以拿到结婚证了,一旦补办了结婚证,其婚姻关系的效力仍从原办理结婚登记时起算。

3 结婚证丢了一本怎么补办

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当事人补办结婚证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第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第二、结婚证丢失证明。第三、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的档案证明。第四、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审查后将补发结婚证。

4 结婚证丢了一本怎么补办补办要多长时间

1、补办流程: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

2、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一般情况下,近十年的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扩展资料:

结婚证办理程序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搜狗百科——结婚证补办

5 补办结婚证只有一方有户口本可以吗

结婚证补办要求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簿原件才可以申请办理的,单凭一方的户口簿是无法直接补办结婚证的;若户口簿丢失,应该让户主带上其身份证尽快补办以后,再用于补办结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六十四条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第六十五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六十四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三)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第三十条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6 结婚证掉了一本怎么补办,需要些什么

带上户口簿 没掉的结婚证村委会的证明 补办结婚证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回到顶部

  办临时身份证。

  《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

  第九条 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由本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代为申请;公安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三十条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结婚双方都必须持有有效证件才能合法结婚。其次,根据《军人身份证条例》,上一期仕官证如果过期且下一期仕官证还未下来的情况下,现役军人仍可以申领结婚证。具体而言,军人可以向相关部门出示其旧版仕官证,经过审核后,方可申领结婚证。同时,军人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出示其有效的其他证件,如护照、军官证、士官证等,经过审核后,方可申领结婚证。因此,基于上述规定,现役军人上一期仕官证过期了下一期仕官证还没下来的情况下,仍可以申领结婚证。但是,军人需要准备有效的其他证件,以便经过审核,方可申领结婚证。

身份证过期了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婚姻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里的身份证必须是在有效期范围内的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正常的结婚程序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件,办理相应的手续才能顺利地拿到结婚证,军婚对于很多人来说相对比较陌生,那么大家知道军人结婚需要带哪些文件和证明材料呢是不是和普通大众结婚需要的材料一致有没有其特殊性接下来我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问题答案。

一、军婚如何办理

      第一步:到所在单位政治处领申请表,

      第二步:对配偶所在单位发函进行调查(政治状况),

      第三步:拿到配偶单位回函后交政治处,政治处开出介绍信。拿介绍信,军官证,配偶如果是军人,拿一样的东西,不是军人,拿户口本、身份证,到驻地政府民政部门或配偶所在地政府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

二、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前的步骤:

      A、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B、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C、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D、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E、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F、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G、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三、军人结婚的程序:

      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A、户口薄;

      B、居民身份证;

      C、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D、军人的结婚登记,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四、登记程序:

      出示证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审查→颁发《结婚证》。

五、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现役军人和非军人结婚,各自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非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役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

军人只持有军官证,而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此在办理登记的时候,需要军队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如结婚双方一方是军人、一方是地方人员,地方人员的一方就不需要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但军人一方仍然要按原来规定办理。

结婚登记须持下列证件:

(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军婚的好处:军人很有责任感,很强的自律性。对于家庭的观念也很强,也比较爱老婆;军人拥有良好习惯。婚后的生活应该会比较有条不紊,军人会做家务,讲究个人卫生等等。

弊端:军人多数时间都是驻扎在部队里,那么想要见面都是需要请示或者请假才能见面。所以军人跟军嫂在一起的时间其实不是很多,有时候还是很长很长时间不能见面。

跟军人结婚,女方是需要进行政治审查的。需要向党组织报告,党组织会对女方进行必要的政治审查。一切符合要求和标准后,才能恋爱和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主观:

(1)户口本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登记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发布了《婚姻登记条例》,从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强制婚检和当事人双方必须出具单位婚姻状况证明的规定。由于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军人在结婚登记时仍应出具由单位开的婚姻状况证明。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军人进行婚姻登记时,其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第一,申请。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非军人方);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所谓婚姻状况,是指当事人属于未婚、离婚,还是丧偶等情况。如果是离过婚的人申请结婚登记,还应出示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自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所有这些,都是申请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第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是非自愿结婚的。三是已有配偶的。四是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是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第三,登记。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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