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法律上,没有规定婚后,婚姻中的一方必须改姓另一方的姓氏。
日本法律规定,婚后双方可以自由选择是“保留原来的姓氏”还是改成另一方的姓氏。日本女性婚后多数改姓夫姓,那是出于日本的传统。
也有部分日本女性婚后依然使用原来的姓氏。
日本的流行文化比较发达,大家看日本的有关文艺作品的时候都会注意到一个现象:日本女性结婚后是会改姓的,就是“从夫姓”。
这个习惯估计东亚文化圈的其它邻国都不会理解,现在中国,韩国,越南(文化上属于东亚),朝鲜都没这个做法,对于经过了彻底的社会革命的中国来说,这种做法绝对是歧视妇女,不可能被接受的,而且中国古代也没有这个习惯啊,除入赘等极为特殊的情况下,子女从父姓这不假(当然,近年开始有些从母的),毕竟是父权社会,但是没有妻子改姓的习惯,最多就是冠夫姓在前面,现在在香港还能看到一定的这种现象(这其实是香港部分政府官员仿效殖民时代西方的做法),不过这其实也极少。中国从古至今没有冠夫姓的习惯。
而朝鲜、韩国、越南法律硬性规定除非夫妻结婚前原本就同姓,否则结婚后不能改动成同一姓氏,必须保持夫妻异姓,这我们都能理解,莫名其妙改姓实在是难以接受。即使是结婚,其本人的家族又不会变,改姓干嘛
那为啥现在的日本出现这个习惯呢?其实日本之前也不是,日本19世纪前也和其他东亚国家一样没有冠夫姓、改夫姓的习惯,不过其实那个时候也没这个问题,因为大部分日本人都没有说姓的习惯,在1875年《平民苗字必称义务令》颁布之前,日本只有占人口极少数的贵族、武士才有资格在公开场合使用自己的姓氏,绝大多数人(95%以上)的姓只能在没有武士等公人在场的私下场合使用,而且那个时候日本人大多也没有正式姓氏,只有“苗字”(以其职业、居住地、官职名或以其私有土地的地名的假名相称)。
明治维新后,为了效仿西方,同时便于户籍管理,所以日本政府才要求人人有姓的,结果有些没有苗字的,或者是忘记苗字的人才胡乱新加姓氏,这就导致日本的姓氏混乱程度全球第一,一亿多人十四万个姓。
但,即使是日本贵族结婚,结婚后也不用改姓,传统上日本为夫妇别姓,女性婚后不会从夫姓,而是保留娘家的姓氏,只有婿养子在婚后改用妻家的姓氏。
也就是说,整个东亚文化圈从来就没有妻子改姓的习俗,而日本现在是个例外,日本这个样子肯定不是和中国学的,其实这是日本明治维新后学习西方的结果。
因为在欧美地区,妻从夫姓是一种历史悠久常见的习俗,日本就跟着学了。所以19世纪后在1898年颁布的《户籍法》中规定,“每户都要有固定姓氏,子承父姓,妻从夫姓;分家后仍用原姓,不得任意更改”。这是典型的父系社会的规定。
但那是19世纪的事情,现在我们知道,男女平等是深入人心,所以法律当然要改,二战后的新《民事法》规定的是:在同一户籍下的夫妻必须采用相同姓氏(《日本民法典》第750条《夫妇同氏の原则》)。
法律当然必须规定在这个方面男女权利平等,严格来说日本社会也是男女平等,而不是规定必须“从夫姓”,但大家都知道,在现实环境下,执行的效果会是什么样的,现在日本社会96%的夫妇都选择了女性改随夫姓,剩下的多是“上门女婿”,而且如果女子婚后不改夫姓,会在亲子关系、财产继承等很多方面遇到麻烦,而这种家庭在日本社会看来也是很不正常的,夫方压力会很大。
在设计和外国人结婚的事情上,这个规则更麻烦
2011年日本5人因不满“夫妇同姓”制度,最近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国家赔偿每人100万日元 (约合12万美元),但当然没有告赢。
不过日本社会压力也很大,毕竟都什么年代了,很多日本女性都不满改姓,但日本在推动夫妻别姓制度上一直受到来自保守势力的强大阻力,现在根据统计,年轻人相对不怎么反对修改这个法律,但中年人以上,那就很反对了,毕竟年纪大的人更传统一些。
那日本女性能不能拒绝呢?其实也是可以的,你硬就是不改,国家也不能拿你怎么样,这毕竟不是触犯刑法,2018年1月9日,现年66岁的女律师宫崎裕子正式出任日本最高裁判所(即日本最高法院)法官,此人就是日本第一位就任后仍坚持使用原有姓氏、主张采用夫妇别姓制度的女法官。不过保留婚前的娘家闺姓,在一些社会程序上会很麻烦。
所以现在“夫妇别姓”在日本仍然是很重要的社会议题之一,现在日本政府方面压力也越来越多,因为不满此规定的女性已经越来越多了。
这个我认为是不可以接受,因为你现在很多人大部分都是属于男生的姓氏而且就是没有特别大的问题,或者是两个人商量的话,这个可能不能够接受?
首先来说的话,你现在很多的这种孩子大部分都是随自己的父亲的心所以说你也不能说就是根据这种孩子和外婆或者是关和父母就是母亲相处的话就随母亲的信,我认为这个是不可以的,因为很多人的话他可能会说女方的事是因为这个,离婚了,然后他跟自己的妈妈然后她可能就把自己的姓名改了但是你很多人他为什么会改呢,是因为他本身就是,没有和他爸爸在一起啊。
而且就是那些没有和自己爸爸在一起的人有些人他们也没有改自己的名字,他们也是用着自己爸爸的姓是不是用着自己妈妈的姓氏有些时候就是你从古代去传到现在的这种一些这种传统?我认为这个不好,去改变。
而且很多人就是你如果把这种方式按照女方的心思去做的话,可能就是相当于男方是一个入赘的这种想法,或者是入赘的一种形式为什么会这么说呢?你这样的话说明男人就没有地位了,所以说你可能就不尊重男性,然后就可能不好,所以说很多男性就不会去接受这样的事情的发生。
而且就是如果你有好几个孩子的话,比如说三四个孩子,这样的话,你孩子的姓氏如果你想要随母亲的姓氏,你可以商量,但是你不能说。就是根据一些情况,或者说比如说孩子和母亲比较亲近就去改名字,你现在很多人就是就算和母亲比较亲近或者是和外婆爷爷奶奶比较亲近,也不会去说去改这种名字的,这种情况的发生。因为大家都会明白这些事情,她不能够去改变,除非就是真的遇到特别大的事情,两个人真的没有办法过下去才有可能会改名字,或者是姓氏。
美国女性结婚,是要把丈夫的姓加到自己的名字里的,这就是改姓,但事实上,女性的姓还在的,变成了中间名,丈夫的姓放在了最后面。孩子出生,姓什么要夫妻共同决定,有的人会把夫妻双方的姓都加进去,甚至把爷爷外公的姓也加进去,这样名字会很长,为了叫起来方便,会进行名字的缩写。
可以给孩子改姓。需要以下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岁以下可以不用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竹山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姓名改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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