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流程

领结婚证流程,第1张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依法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的流程如下:1、首先,男女双方需要先准备好下列材料: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三张两寸红底的免冠合影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乱薯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男女双方必须亲自一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申请;3、申请过后,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审查通过的,会依法予以颁发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兄陪孝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羡稿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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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前预约,通常来说,比较热门的结婚登记日期人就非常多,或在平时办理结婚人也比较多时可以去提前预约,直接在网上预约时间,然后再去办理结婚登记,并不是当天预约就可以当天就能办理,所以建议一定要提前安排好时间。

2、提出申请,在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要到其中一方的户籍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结婚申请。

3、提交资料,在办理时必须要将所有的材料给到工作人员,还要确定办理结婚登记资料齐全一会工作人员才会给到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表。

4、审核登记表,这个表需要双方新人都要如实填写,填写好以后工作人员才能开始审核。

5、办理结婚,所有材料审核通过以后还需要见证新人在声明人这一项进行签上自己的名字,之后就开始办理两人的结婚证,通常来说在当天办理结婚证当天就能拿到手里。

1、提前预约,通常来说,比较热门的结婚登记日期人就非常多,或在平时办理结婚人也比较多时可以去提前预约,直接在网上预约时间,然后再去办理结婚登记,并不是当天预约就可以当天就能办理,所以建议一定要提前安排好时间。

2、提出申请,在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要到其中一方的户籍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结婚申请。

3、提交资料,在办理时必须要将所有的材料给到工作人员,还要确定办理结婚登记资料齐全一会工作人员才会给到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表。

4、审核登记表,这个表需要双方新人都要如实填写,填写好以后工作人员才能开始审核。

5、办理结婚,所有材料审核通过以后还需要见证新人在声明人这一项进行签上自己的名字,之后就开始办理两人的结婚证,通常来说在当天办理结婚证当天就能拿到手里。

结婚证的办理流程。

结婚证的办理流程: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法律主观:

结婚证,是合法夫妻关系的一种外在证明文件。领结婚证,对于两个相伴的人来说,是很重要,也是很高兴的事。不过,领结婚证是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的;若不知道的话,可能会影响结婚证的顺利领取。一、领结婚证需要办理的手续1、证件筹办:结婚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同时还需要大二寸的免冠合照,因为是用于结婚证的,所有是红色底的合照。2、申请书:去到民政局后,结婚新人需要填写结婚申请书,又不懂的地方可以询问工作人员,填完之后就去宣誓。3、体检:现在领取结婚证都是需要做婚检的,都是一些常规的检查,而且都是免费的,不过可能需要到规定的医院去检查。4、审核:把所有的材料提交之后,民政局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领取结婚证了。二、结婚的条件1、结婚必须配偶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三、结婚登记机关1994年发布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了办理婚姻登记的办法。《条例》第5条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婚姻登记的管辖范围,原则上与户籍管理范围相适应。领取结婚证所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有四个:递交身份证明和结婚双方当事人的寸照,提交结婚申请书,提交双方的体检报告,最后由登记机关审核。不过,领取结婚证是有前提条件的,达到法定年龄,不属于近亲结婚的类型,没有不能结婚的疾病,等等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程序:

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审查——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当事人宣读《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予以登记(发证)。

须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当事人有效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要一致;军人结婚登记应提交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和《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居民身份证》);2、近期同版三张大二寸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片。

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等身份信息和证明材料;

3、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4、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根据规定可知,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民政局怎么补办结婚证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结婚登记注意事项

1、提前准备3张两寸双人合影,横着照,男左女右,红色背景,结婚证用。

2、提前准备1张一寸女生独照,红色背景,适龄女性登记用。

3、准备钱,尽可能不花不必要的钱,需要100元人民币左右。

4、自选的项目,如站在国徽下国旗旁的两人合影,可以不要,即可省去35-75元人民币不等。

5、记得:带上两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黑色水笔等。

6、如果没有做婚检,最好在那里做个免费的验血检查。

7、总需要时间大概1小时左右,当然要看那天实际人数的多少而定。

三、予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当事人之间有垂直的血缘关系,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由自己向上推算,当事人双方源于相同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兄妹之间、表(堂)兄妹之间、叔叔与侄女之间)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目前,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当事人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的和重型精神病,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的两种情形。

法律主观: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流程是以下这样的:,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办结婚证是不需要钱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已经取消了一系列行政收费,其中就包括有婚姻登记费。当事人只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不需要交纳费用。,《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项)。民政部门:,(一)登记费。包括: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相关部门和单位,(二)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办理结婚证结婚需要准备的东西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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