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陆的禁止近亲结婚立法主要针对是表兄妹通婚的情况,这种根据血缘远近约束婚姻的法律其实是很科学的。不过在很多地方(比如韩国、日本)并不反对表兄妹结婚,因为他们并不把这种情况看作“近亲”(近亲结婚诞下畸形儿的几率其实也很低,只是相对非近亲高些)。例如韩国,通行的原则是同姓不婚,只要不是同姓(比如表兄妹)是完全可以结婚的,倒是楼主这种同姓的情况,不会被允许。
欧洲比较多,但是允许近亲结婚,不代表人家喜欢那样做,只是一种尊重,要知道结婚不代表交配,不要把两者混为一谈,婚姻是一种誓言,一种无条件的付出和无条件的信任,是一种很美好的情感,有了这种情感,即使是两个男人也是可以组建一个家庭的。打个比方,我们跟我们的父母子女丈夫妻子都是直系亲属关系,虽然称呼不一样,但感情都是一样的无条件信任和付出,但丈夫和妻子是后天结合的,都是向往那种无比神圣的情感而结合的,是要有这种感情,没有任何界限能阻挡你对那种无私神圣的情感的向往,尊重别人的选择,对别人对自己都是一种灵魂的解脱。
1,楼上都说错了,也许除了我国“明文禁止”(请注意这个词!)不允许‘近亲结婚’外,还没有别的国家这样做。
因为在发达国家的婚姻概念中,婚姻并不是作为“繁育”后代的载体,这与我国强调婚姻为了“优生优育”是很大区别。也就是说,除了直系亲属结婚有**的情况存在而不被允许外(这点是出于社会伦理,而非为了“生孩子”),基本上发达国家,并没有禁止所谓的“近亲结婚”(及其我国特有的“有不宜结婚的疾病”不许结婚)的规定。
结婚的意义在国外很单纯,就是两人相爱的结果,至于要不要孩子,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那又有人会反问,那表兄妹结婚要孩子岂非会生下弱智?是的,有很大的可能。但因为人口教育的因素,这类科学生理知识已经获得认可普及,并不需要国家通过强制来‘约束’,所以他们的婚姻会对将来是否要孩子做最慎重的考量。
2,很多外国,在公民获得“身份证明”(即所谓身份证)后,就可以自主选择自己的“前途”了----这当然也包括‘结婚’。当然具有民事权力的同时,也相应的要自行尽民事义务,也就是你自己要对自己负责了,你的父母对你再没有“帮忙”的义务。要是离婚了,别怨天尤人。
3,在中东国家,死刑还有“斩首”、“石砸
法律主观:
我国禁止近亲结婚的主要原因有:1、近亲结婚会大幅度提高孩子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2、近亲结婚可能会导致下一代患病的几率大大增加,不利于人口的优生优育;3、近亲结婚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伦理关系和道德。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近亲不可以结婚,近亲不能结婚原因如下:
1、法律方面: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禁止近亲之间(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公民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应当近亲间结婚;
2、医学方面:在医学遗传方面,近亲之间携带的相同基因较多,结婚很容易生出患有遗传病、不健康的孩子,这对于孩子、家庭、社会都不是一件幸事。因此国家才会禁止近亲结婚,提倡优生优育。近亲婚配的夫妇有可能从共同祖先那里获得同一基因,并将之传递给子女。亲兄妹、表兄妹结婚,痴呆儿发生率比非近亲结婚高150倍,新生儿死亡率和畸形率也比非近亲结婚高3倍多。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近亲结婚者的子女在20岁前死亡者达139%,而非近亲结婚仅为17%。大量事实证明近亲结婚对后代不利,应当禁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近亲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
近亲婚配的夫妇有可能从他们共同祖先那里获得同一基因,并将之传递给子女。如果这一基因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子而发病。
近亲不能结婚,近亲结婚对后代会有非常大的影响,近期结婚所产下的孩子也有较高的患病风险。为了规避这样的风险,为了减少人生的悲剧,所以近亲是不能结婚的,这违背了人性也给新生儿带来无尽的痛苦,有很多国家用指定的法律来限制近亲结婚(包括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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