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婚礼没领证不算结婚,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明确规定结婚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至于所谓的结婚仪式之类的,不属于法律上的结婚,当事人只是经过结婚仪式,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不属于结婚,没有夫妻关系。
没领结婚证,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解除,对在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共同债务平均负担。彩礼可以全部退还,陪嫁可以扣除医疗费后,全部归女方所有。
在民间,一般双方举行了婚礼,办了酒席,那么在亲戚朋友的眼里就算是结婚,彼此也是夫妻关系。但在法律上,此时男女并没有领取结婚证,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对待处理,却不可以认为是婚姻关系,自然也就不算是法律上的结婚。为了保障男女双方的合法权利,满足了结婚条件的,还是尽快办理手续为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
去民政局登记结婚,领了结婚证的才是合法夫妻,离婚时主要是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
相关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只要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 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认可,当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如果您已经举办了婚礼,但是没有领结婚证,这意味着您和您的丈夫并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虽然举办婚礼是一种浪漫的方式来表达对彼此的爱意和承诺,但它并不等同于拥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因此,如果您的丈夫起诉您不领结婚证,那么您可能需要面临法律问题,并且需要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正确的建议和指导。
建议您可以找当地的司法机关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并咨询律师的意见。如果您的丈夫确实要求领结婚证,您们可以一起去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获得合法的婚姻关系。无论您们如何决定,都希望您和您的丈夫能够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保持良好的夫妻关系。
不受保护。
1、没有领证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结婚的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举办结婚典礼对于领结婚证的这件事情却不引起重视的,这种婚姻陋习目前在我国农村甚至是部分城市都是广泛存在着的。在新人甚至父母眼中都认为结婚典礼要比结婚证重要的多,殊不知,这样的婚姻和非法同居的性质就是一样的。有些领了结婚证的婚姻都不一定是有效的,更不用说是连结婚证都不办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举行了婚礼没领证不算结婚。
结婚证领取流程如下:
1、申请:结婚当事人双方必须携带双方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这两个证件,同时还需要出示结婚当事人双方没有配偶证明、没有血缘关系证明、没有三代内的旁系血缘的证明。然后到当事人双方的其中一方的生源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结婚登记。在申请结婚登记的时候,当事人双方一定要在现场,不能委托他人;
2、审查:进行结婚登记申请后,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有些材料在必要的时候,工作人员还会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或者去做医学方面的鉴定;
3、登记:工作人员对结婚当事人的材料进行审查之后,要是符合结婚登记要求的话,准予登记,现场颁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光办婚礼不领结婚证不算合法。
如果只是举行婚礼,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话,只能构成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构成夫妻关系,闹矛盾的时候就更加没有离婚的一说了。合法的婚姻是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确定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法的婚姻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不得有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
3、必须是男女异性结婚。不承认同性婚姻关系;
4、必须是夫妻双方自愿结婚;
5、双方都没有配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经审查符合结婚规定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当事人离过婚的,应在其离婚证件上注明再次结婚的日期和另一方姓名,加盖婚姻登记机关公章或婚姻登记专用章后交还当事人。
领取《结婚证》时,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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