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仓节
黄平县苗族,有开仓撮谷的习俗。每年除歺夜晚,家家户户都把自家的粮仓封闭了,到第二年正月第一个土日(象征着粮食多如土,取之不尽),由家庭主妇拿一只撮箕,点上一柱香,焚烧几张钱和两个糍粑在仓前祭供,然后打开仓门,撮半斤左右稻谷,于当天下午喂鸡喂鸭。以示稻谷满仓,六畜兴旺。
姑娘“偷菜”节
每年正月十五日这天,黄平苗乡山寨的姑娘们便三五一群,七八一伙地到菜园里偷菜去了。她们“偷菜”是有规矩的:一是不准偷本家庭的,只能偷异姓的;二是只偷白菜,不能偷其它菜;三是只偷够大家吃一餐。在偷菜时若被菜主人发现,骂了他们,他们反认为是吉利,一个个便只哈哈大笑而离去。 偷得的菜洗好后,集中在一起煮吃,但不许下饭,只能吃菜,互比谁吃多,谓之这一年谁的蚕娘肯吃蚕叶。因此,她们个个都吃得饱饱的。
挑新水
挑新水,是黄平苗族在春节期间的一项传统活动。每年正月初二的清晨,鸡啼头遍、苗乡山寨家家户户的男主人便起了床,拿着香纸,点着火把,担着水桶赶紧早到水井边挑新水。走到井边放下水桶,烧好香纸后,才能舀水。挑新水是有规矩的,只能舀单瓢,不能舀双瓢;只能挑两半桶,太满了到路上怕水浪出去后,认为这一年要失财。
回到家后,男主人放下水桶,走到堂屋放几串鞭炮,一是祝贺自家挑新水归来;二是使邻居知其已挑得新水回来了。邻居的男童听到鸣炮后,就邀约一伙同伴到他家来拜年,唱道:新年新岁喜洋洋,六畜兴旺祝吉祥;风调雨顺年成好,五谷丰登粮满仓。
男主人请他们进屋,把糖果或其他食品散给他们,得到糖果后便依次出门,又到别家拜年。
天亮后,男主人用挑来的新水煮饭给全家老小吃,这项活动就算结束。
黄平苗族挑新水的来由是这样:在很久以前,苗家山寨有个叫包项的人,从小痴呆,不会说话。人人都说他是一个憨包。可是,他后来突然变得说话了,而且做事聪明伶俐,大家觉得奇怪,问其原因,人们才知道一年的正月初一的晚上,包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到了第二凌晨,他便爬起来,拿着扁担,带把柴刀上山砍柴去了,天刚朦朦亮,他已经砍得一大挑柴回寨边的半坡上,放下柴担歇气,并到半坡的水井边找水喝,他到水井后,把头伸进井里,喝了三口水,便觉得顿时云消雾散,晴空万里,感到精神为之一振。并能发出只言片语,变得灵活、聪明起来,当他爹妈见他一改过去憨笨的模样,感到高兴和奇怪,便问他原因。包项就将发生的事从头至尾的说了一遍,他爹妈高兴地将此事告诉了村寨里的人,结果大家都把这事当奇闻传开了。
从此,人们为了使自己的儿女变得聪明、勤劳起来,家家户户都到这口井挑水喝,以后,每年的正月初二这天,鸡叫头遍,村寨的男主人们便起床,去挑新水。这种习俗,一直传至今。
一、苗族酸坛
居住在山区的苗族同胞,几乎家家都备有酸坛,一头生猪宰杀后。除少量鲜吃和赠送亲友外,其余拿一部分制作腊肉,大部分腌制成酸肉。
二、苗族的“偷婚”
苗族由于居住分散,多与其它民族杂居,在婚姻方面难免会受到一些影响。在社会生活中,常见的婚姻有自主婚姻和包办婚姻两种,其中自主婚姻较为普通。在自主婚姻中又有偷婚、抢婚等多种形式。偷婚是青年男女通过采花或其它社交活动相爱后,由于女方家庭贫困办不起酒席,让男方悄悄领走姑娘。对外则说姑娘被人偷走了,女方叔伯兄弟假意追找姑娘,男方对追找者表示歉意,并付给追找姑娘的人适当的费用(即草鞋钱)。
另一种是姑娘相中了小伙子,小伙子对姑娘也满意,在双方情投意合的情况下,姑娘就随着小伙子到其家里居住。当女方父母发现姑娘“失踪”后,就拜请舅舅去找.舅舅到了男方的家门时,假意徘徊于房前屋后,逢人便说,自己是来寻找失去的“牛”,男方主人知道后,便彬彬有礼地将其迎进屋内,杀鸡款待。然后再提婚事。
三、苗族的“抢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苗区的“抢婚”存在着不同性质的两种情况,一种是当地的权贵者不法之徒因女方不同意婚配而硬抢成婚;另一种是男女双方自愿婚配,但因女方父母持有不同意见,或因男方经济困难等原因,双方便约定时间、地点,男方约几个要好的伙伴到规定的地点把姑娘“抢”回家中,三天后再请媒人到女方家说合,根据媒人与女方父母协商的情况,男方应付给女方父母一定数量的经费,作为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四、苗族的婚俗
苗族实行同姓不婚的习俗,他们认为,同姓则是同一祖先的后裔,所以禁止同姓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苗族是不与异族通婚的,否则便认为是一种伤风败俗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各民旅之间相互交往频繁,传统的通婚禁区被打破。他们不仅与本民族中的不同支系通婚,而且还和本民族之外的其他民族通婚。
苗族姑娘出嫁这一天,除亲属陪行外,还有女伴伴送。这时,男方的家门口烧起一堆旺火,表示吉祥兴旺。有时还在新娘进门处放一把篾筛,新娘踏筛而人,客人绕筛而过,以示区别。进房后,不拜天地,只是主人先给陪伴新娘的一位领头女伴敬酒,再盛一碗酒由新郎新娘全饮。后由主婚人讲一些吉样的话,婚仪即告完毕。 夜幕降临,新郎新娘就各自请出自己的歌手闹夜。男方起歌,女方答歌,你唱我和.歌声不绝。歌手们通过生动的比喻,丰富的联想,抒发真情,往往对歌的男女到头来也成眷属。
新娘新郎在新婚之夜是不能人睡的,必须作为听众一直陪到天亮。到半夜时,主人要煮糯米甜酒招待客人,在场者都得一饮而尽。天亮歌罢,客人散去,婚礼即告结束。
五、苗族的分鸡心和“聪明卡”
苗家以鸡鸭为招待客人的佳肴,而鸡心或鸭心又被看成是最贵重的部分。只要你为首族人民做了好事,逢年过节,或是遇到结婚造房,他们就把你请到家里,杀鸡宰鸭,款待一番。吃饭时,由家长成同族中最有威望者用筷子把鸡、鸭心拈给你。但是,你不能马上吃掉,必须按苗家的风俗习惯,同在席的老人分享。否则,你就失去了苗族人民的信任。
在苗寨,有时会看到一对对青年男女聚集在寨子门口、树林溪边或山坳旁,亮开嗓子对歌“盘歌”。于是,不用绊绳,也不要设拦路石,你就会被“卡”在那里,这就是苗家有名的“聪明卡”。
你被“卡”了以后,就得以歌还歌,这一问一答,实际上是考你的聪慧、反应能力的。
六、苗族葬礼
一般情况下,老人病危将逝时。均有子女和其他亲属守护于身旁。老人一旦断气,便由这些守护者之一吹响牛角。吹牛角者必须一只脚站在堂屋门坎里、一只脚站在门坎外向前方使劲地连吹三次,使那低沉的声音尽可能传得远些,意在告知村人.本家老人去逝了,请各位乡亲来帮助料理后事。
同时.有人给死者洗澡、穿新衣。新衣可多可少,视死者家庭经济状况而定,但必须是穿单不穿双。然后,把一点金器或银器放入死者口中。据说,一为避邪,二为让死者到阴问后好早早“来世脱生”。
村人听到牛角声便相继赶了来,众人相帮着把死者抬到堂屋,平放于一块木板之上。众孝子和亲属们开始商量料理后事的具体内容,诸如派人去赶后家人,请人去采买东西,上山挖坟等等。后事商定下来之后,料理死者后事的序幕便拉开了。
先砍两根两米多长的青竹,用竹片将两根青竹编联成一副单架,在单架上横放一小块木板,用一块很大的黄麻布平铺于竹笆之上,再把死者抬放于单架上,头枕着小木板,身体用麻布裹起来,用一块红布盖在墙壁上。在死者头的两侧,靠墙壁的一侧.放一只被硬憋死的不拔毛的大红公鸡。另一侧放一只葫芦瓢。鸡是后辈对前辈的祭物,葫芦瓢用来接纳亲朋带来的祭物。
把死者悬挂一墙壁之后,由一人在死者断气的地方唱断气调,大意是:谁能起意来抓你,阎王起意。谁能下病魔来害你阎王下病魔。阎王派金差,左手拿铁链,右手提麻绳,抓走了你的阴魂,你害了这病症,你被抓走了。
唱完,一个人从同一地点吹着芦笙,走到悬挂死者的地方,孝子孝女及其他亲属晚辈紧跟其后,双膝跪地。连连磕头。完毕,再由一人唱指路调,大意为:
你到天槽去,共有3条路:一条是买卖牲畜的路,你不能走;二条是卖布纸的路你不能走;中间一条是找你祖先的路,你走这一条。放牧羊的,是你的公奶。他们同。谁送你来。你说,眼有酒杯大,脚有砧板大的人送我来。这人从石板上走来,从水中回去,你们找不到他的脚印。
唱完,给死者穿上草鞋。如此,把死者悬挂三天后才抬上山土葬。
那边.有人早吹着芦笙回死者的断气处。那八九人早已挂起了一面鼓,把鼓敲起来,芦笙伴着歌声,鼓声低沉而苍凉,芦笙清晰又优扬,制造出一种欢快与悲伤同在.现实与远古共溶的氛围。吹者随着乐曲的激越舒缓且吹且舞,很是欢快。就这样。芦笙鼓声自响起之时至死者抬上山之前,除更换吹打者外。一刻也不能停止。
死者悬挂起来后,需有一死者直系亲属守护于身边。这人苗语称为“自叫郎”,任务是接待前来祭奠的远近亲朋。
祭奠的人来了,“自叫郎”起身磕头,连续三次,然后给每人倒双杯酒,来人报以同样的礼仪,并把从家中带来的祭物献上。祭物一般是香三柱、纸钱三张、鸡蛋炒饭一小包。“自叫郎”接过,打卦。卦为笔杆粗细的竹片破半而成。掷于地下,两半竹片同为二皮朝上或同为二心朝上称为逆卦,反之称为顺势。顺卦表示死者同意接受祭物。这时“自叫郎”可将香钱点燃,将小包鸡蛋炒饭装人死者头旁的葫芦瓢内。逆卦表示死者不愿意接受祭物.还需重打.直至打得顺势为止。
在停放期间,每天早中晚要分别为死者献饭。献饭时要由三人唱早中晚夜饭调。一人吹响牛角,一人背着弓箭,一人挎着箭包,绕房顺跑四圈,逆跑三圈。据传,很久很久以前,天下大乱.战事不绝。士兵们饥饿疲劳之极到处乱抢饭吃。为了防止祭饭被抢食,故吹响进功的号角,带上待发的弓箭,以打退前来抢食的兵马。
第三天东方破晓,人们杀猪宰羊,以祭奠死者、款待众人,这天,前来帮忙吹芒笙敲鼓的人们要穿上花衣(花农具有苗族独特的风格,是妻子婚前一针一线绣织出来的,它表示着妻子对丈夫真挚的爱情)。中午时分,死者亲属给这些人敬酒磕头说:“我们家里无人手,这么大的事全靠你们各位帮忙了。”这些人喝了酒便各吹一把芦笙,从屋内至屋外且吹且舞。目的在于制造一种节日的喜庆气氛,为老人的去逝增添光彩。
这天晚上还有一个仪式,即为第二天杀牛唱一支杀牛调,大意是:
鸟在世上,怕老鹰鹞子啄,人在世上怕症魔。××,你死了,留下儿女在世。人家砍的树粗大,盖的房屋明亮宽大,你留下的儿,砍的木料细小,建的房屋窄小。人家盖得起四方瓦屋,有酒有肉吃。你的儿女盖不起四方瓦屋没有酒肉来招待亲戚朋友,请娘亲母舅心再心宽,明天杀牛招待亲戚朋友。送你上山。
第四天吃过早饭,一阵激烈的锣鼓声敲过之后,便送死者上路了。锣鼓敲起来.芦笙吹响着在前面带路,后面跟着的是抬死者的人,再后面是送葬的众人。他们离开村寨,来到一块宽阔的平地。在平地上顺绕四圈逆绕三圈后将死者放在中间.折来棕叶遮盖在死者的上方以挡阳光。在死者的近旁栽一根木桩,把锣鼓挂在上面敲,吹芦笙者依然吹又舞。
这时,有人牵来黄牛一头,拴在广场一角,用一根长长麻绳,一头穿在牛鼻孔里,一头握在死者的手上。意思是,要死者把牛带到阴问去。有了牛,才不被别人欺负,才可犁田耙地,才有粮食吃。
人们开始给死者敬酒七次,均举过头顶泼于地上。烧香三次,烧纸钱不计其数。后打卦,若出现顺卦,说明死者愿牵着牛走。“自叫郎”打来一瓢清水洒在地上.高声大喊道“杀牛”。
于是,从人群中走出二人,一人提一柄大斧,向牛头猛击数下,使牛倒地身亡。
这时,二人又一次背起弓箭,吹响牛角绕死者顺跑四圈逆跑三圈,以示打退阴问前来抢牛的鬼魂,让死者牵着牛顺利去阴间。
那边开始剥牛皮,就地架起一只大铁锅煮牛肉。吃中午饭时唱一首中午饭调,大意是:
太阳要过山了,你的孝子端给你中午饭,左手端着七碗肉,右手端着七碗酒。中午饭吃完,左手牵牛绳,右手拿着赶牛棍,赶起牛来要起身,你上阎王殿,你转回身来看看,你的儿女眼泪掉下来了。
唱完后吃饭。饭毕,送葬的人们则抬着死者几乎是跑步向山中奔去,以便在太阳落让山前将死者葬下。
孝子是必去的。下葬时,他必须把死者亲自放人棺中说:“你安心去吧,若别的死鬼来抢你的东西,你就说所有的东西都是烂的。”说完,孝子亲自盖棺板,挖几锄土盖棺,随后才由众人将土垒起,砌成坟堆。在下葬前,还得由一个人背一点坟地上的土回家,放在死者曾睡过的床脚。
葬后的第三天,孝子带上三只竹筒,一只装水,水中放一切燃着的火炭,一只装饭.再一只装菜,来到坟前祭奠死者。祭奠完,在坟的近旁折一根棍子,对棍子说:-我来带你回家了。”带出约二分之一的路程,将棍子插在地上,又说:“你在这儿等着,明天我来接你。”第二天便又来接,以同样的方式走全程的三分之一路程,第三天便回到家中。进家门时,对棍子一说:“我接你进家了!”然后就可把棍子扔了。
自此.每天吃饭时,都在家堂上祭一碗饭,饭上插一双筷子,表示请逝者同吃,这一礼俗直至对死者进行超度之后,才可解除。
在苗族的整个葬俗中,每一个礼俗的进行,都必须有酒相伴,酒伴着苗族葬俗的全过程。另外,办丧事这几天,无论农活阔忙,整个寨子的人都去帮助办丧事而不出工,直到丧事结束为止。
苗族结婚仪式非常隆重,在结婚前一月,女方开始哭嫁,村中未婚姑娘,每晚聚 会陪哭,嫂子们劝解亦哭,统称“哭嫁”,实际是唱出嫁歌。婚前三日男方送肉酒聘礼到女家。女方则宴请宾客,舅爷,姑爷及亲友礼作贺。这时“哭嫁”也达到高潮。
结婚之前一天叫“插花日”此日女方家宾客齐集,男方必须在插花日派迎亲队伍去女方家。迎亲队伍由年青的7----11人单数组成。领队的男人叫“娶亲大哥”,女子叫“娶亲婆”另外还跟随一班吹鼓手[乐队]。迎亲队到女方家寨外即鸣放鞭炮,女方紧闭大门,必待娶亲大哥送 上开门礼红包,讲一番娶亲客套话,才准进门, 迎亲队坐席饮酒时。女方村中的姑娘们会向迎亲客人们劝酒,必将迎亲客人灌醉,姑娘们还借劝酒、上菜、上茶、盛饭等伺机向迎亲人脸上摸抹锅底黑,摸得娶亲人个个成为大花脸,名曰“打粑”, 或用豆渣和荨麻叶对娶亲人围攻,打得娶亲人遍体都是豆渣;荨麻叶蜇得娶亲火焦辣疼,叫“打亲”“打发”,既越打越亲,越打越发。要女方待老年人出来制止才停。然后,晚上男女青年可以对唱山歌,通宵达。结婚日叫做“正日”,正日黎明,开始发亲,由女方送亲大哥[兄弟]背新娘从正门出换新鞋送入户门外的花轿中,抬去男家。若途中与别寨娶亲队伍相遇,则各抢先从高处绕过。到了男家门外就由娶亲大哥背新娘从门前火盆上走过,然后新郎新娘行礼拜堂,男方则大摆宴席三天,答谢亲朋好友等不在话下,过完三早后新郎陪新娘回娘家探亲小住几天。
苗族婚俗
多数苗族地区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择偶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的自由社交活动形式。湘西叫做“赶边边场”或“会姑娘”,黔东南苗族则称为“游方”,广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称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称为“跳花”、“跳场”等等。在这类社交活动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单独地、公开地或悄悄地对歌和交谈。以对歌的形式谈恋爱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于民族色彩的风俗。一些苗族社区还有专供青年们谈恋爱的场所,如黔东南的游方坪、滇东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择偶不重财产和家境,更看重个人才华和品性。
找到合适的恋人后双方即可交换定情物。结婚,一般情况下需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数苗族地区,青年自主婚姻与父母包办婚姻并存,这两种情况不一定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看哪种倾向更重。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征求意见,强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会习俗允许并维护青年人的自由选择。因此更多的情况是自由恋爱后由父母主持婚姻。具体步骤是,青年人谈好了,男方征求父母的意见后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正常情况,女方父母不会反对,有时须用鸡卜来决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经说媒定亲,双方即商谈结婚日期和聘礼。结婚前,男方必须为女孩的舅家送一笔钱或其他财物,称“舅爷钱”。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寻求亲属或社会力量的支持,时间长了,父母也就承认既成事实了。当然也有听从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数因父母包办酿成感情悲剧的。
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抢婚或类似抢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愿作终身伴侣的,男方在某天夜里,邀约几个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带到或“抢”到家里来,即成婚姻。三天之后,才请个“全福”的老人带只鸡去给女方父母“报亲”,请他们认可这门婚事。然后双方商定“回门”(回娘家)办婚礼的日期和具体事宜。
苗族青年结婚的年龄一般在16~20岁之间,也有早婚的现象,大约在十四五岁,早婚夫妻通常要到双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选择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优先,不同辈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间也基本上不通婚。 许多地区苗族有结婚当日夫妻不同房的习俗,新娘与送亲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办婚礼是主要在女方家。黔东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习俗,即新娘回门后即长住娘家,仅在逢年过节或农忙时经召唤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怀孕后才长住夫家。坐家时间长达一两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后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离婚。一般地,提出离婚方须向对方赔礼赔钱。寡妇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转房习俗,一般是同辈转房,但不带有强制性。 苗族均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苗族社会主要的家庭结构。女子与男子不管婚前婚后地位比较平等,在家庭事务中妇女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总体上还是男权社会。子女的血统从父,世系依父系计算,家庭财产按父系继承。苗族有父子连名制,现以黔东南为典型,其他地区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现在大多已通用汉姓。
一、苗族婚礼流程
1 苗族婚礼的流程共有四个步骤,分别为婚前,迎亲,婚礼,哭嫁。
2 婚前由父母挑选日子,结婚前不能见面,但是在迎亲当天送30斤的糯米粑粑,寓意团团圆圆,丰衣足食。
3 结婚时举行拜堂仪式,而且要给父母双方长辈敬酒,还会有抢亲环节,结婚后的苗族姑娘就是男方家的家庭成员,不能再随随便便回家。
4 最后就是哭嫁了,哭嫁其实代表的是对家人和亲戚朋友的不舍,结婚前亲戚都会带上礼品来家中看望,谁来看望就会哭谁,这也算是一种道谢方式。
二、苗族婚礼的习俗
苗族到现在还保留了很多传统的婚俗习惯:
1、抢婚
苗族结婚形式除通常所流行的男家迎娶、女家陪送之外,在昭通的“花苗”、马关的“红苗”、麻栗坡的“白苗”、金平的“黑苗”以及楚雄部分地区的苗族中,不同程度地保有抢婚习俗。
抢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男女双方自愿基础上的抢婚;另一种是当男方看中某一姑娘时,不管是否愿意,便强行抢劫。
2、花定情
苗家青年谈恋爱常以花为媒,叫"花定情"。"花定情"一般在苗族举行盛大歌节时进行。这天,一群群男男女女来到歌场,跳起竹杆舞,吹响金芦笙,唱起心中的歌。
歌场上,若是歌郎看上了哪个姑娘,便设法把一朵花放在姑娘容易见到的岩坡上,自己躲起来。若姑娘看中歌郎,就唱起《追花歌》
3、“咬手”定情
伸手给哥咬个印,越咬越见妹情深,青山不老存痕迹,见那牙痕如见人。这是流传在海南省苗族的一首歌谣。“咬手”是海南苗族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一种独特方式。
4、提亲
中部方言叫“乃聂”,西部方言叫“马良”,即男方父母看中某家之女,或青年男女在“游方”、“跳花坡”、“集会”、“酒宴”、“赶集”、“走亲串戚”等活动中认识交往,双方有意,即由男方父母请“媒人”到女方家洽谈亲事。
5、订亲
订亲即订婚,中部方言称之“nongx ngix jud(郎衣酒)”,西部方言叫做“吃鸡酒”或“吃猪酒”。举办这种酒宴,就是公开宣布某某家与某某家已正式开亲,某男与某女已正式确定为不许侵犯的婚姻关系。
6、催婚
催婚即“订亲”以后,待男女长大将达结婚年龄,男方家便开始告知女方家要准备为孩子举行婚礼所进行的系列活动。
7、婚礼
婚礼是婚姻中最耀眼最灿烂的火花,苗族对待婚礼极其慎重。就形式而言,即热烈隆重又格外庄严,无论那一个方言,婚礼都有其自古以来务必遵循的礼仪,不可随随便便。
家庭
苗族普遍实行以父系为中心的小家庭制。家庭成员以两代或三代同住者多,四代以上同住的极少。多数是儿子结婚以后,即与父母分居另立家庭。父母多同幼子或自己最心爱的儿子一起生活。
在家庭中,男性家长有较大权力,女性家长其次,成年子女有“参议”权。家庭财产只有男子才有继承权。分居时,除留一份给父母作“养老田”外,其余由儿子继承。兄弟多的实行平均分配。没有长子(或幼子)继承制。有些地方前妻长子可多分点,但没有形成制度。女子没有继承权。有的地方,如黔东南地区的部份苗族中,对未出嫁姑娘也分给小部份田产,供其作生活开支,叫“姑娘田”,由其同住父母或兄弟掌管,但姑娘出嫁后,便无权享受,也有的要到姑娘死后才收回。赘婿有财产继承权。寡妇若不另嫁,也可继承亡夫家产,如果转房,则由原夫儿子继承。
苗族直系亲属与旁系亲属关系,一般比较亲密,仅有程度轻微的亲疏之分。他们组成一个家族,守望相助,贫困相扶持。在家族同辈成员中,不分直系旁系,不计亲疏远近,皆以兄弟姐妹相称。对与父辈者,均以叔伯父母称呼。对与祖父同辈的人,均以祖父或祖母称呼。对祖父以上的辈份,概以老祖父、老祖母呼之。对下辈,一般是直呼其名。
苗族很讲究家教家规。对父母要孝敬,对兄弟姐妹要友爱,尊重长辈,爱护晚辈,是传统美德。叔嫂之间不可越伦。长辈不能对儿媳、孙媳开玩笑。晚辈不能在长辈前面戏耍轻浮。
苗族家族内部聚合力很强。在日常生活中,互相间比较关心。若某家有重大困难,则举族相助;有贫困无衣者,全族极力扶持。相互相若发生纷争,小事则批评劝解,大事则由族中有威望者召集族人公议处断。家族中,团结对外的观念也很强。
苗族家族过去都有自己的姓氏,即苗姓。它起源于古代氏族,一般称为某某支或某某分支。有的支以其首领名字命名,有的支以地名、动物名命名。为了便于追叙族谱,个人取名时多采用父子连名制,按连名顺序上溯,就可追溯到本家族的起源。父子连名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也有个别加连祖父名,如父名保,子名岩,即取名岩保。如祖父名里,连起来就成了岩保里。这是一般直系血统成年人的正式取名法,小儿取小名不在此列。安顺地区取名很隆重,要到藏有神鼓的人家举行仪式,并办招待,于席间取名。紫云地区取名要办盛大宴席,用很多四方高桌相连,从堂屋一直摆到屋外院子,本家族坐一边,岳父家族坐另一边。边吃边议。取名以吉祥为利,但不能与双方家长长辈之名雷同。
婚俗
古代多是男女双方通过唱歌建立感情,结为良缘,不须经过父母同意。结婚也是男女双方自主完成,双方家长只临时加赞助或事后认定,可谓自由自主。如约定地点,于五月端午节由男女将女方接到家中成亲。结婚生子以后,夫妻关系才算完全确立,始由丈夫陪同妻子带着礼物拜见岳父岳母。
黔东南地区以“游方”为男女交际的主要形式,许多村寨都有“游方坡”、“游方坪”作为固定的男女社交场所。若离开这个场所去“游方”,就会被人看作是伤风败俗,而受到惩罚。黔西北未婚男女多在白天“跳花”结识后,晚上再唱歌、密谈,所以又叫“踩月亮”,或叫“跳月”。通过接触,若双方情投意合,即可定下终身。随即叫男方家长请媒人到女家撮合,叫做“定亲”。
结婚一般多在十月秋收完毕后举行,也有延至第二年的正、二月间举行的。即农闲季节,具体日期则择吉而定。结婚时由男方到女家迎娶,女方母亲和姐妹陪同,亲人护送,新娘打伞步行。但黔西北一带兴骑马,松桃等地新娘则坐轿。结婚宴客期间,新娘妆著艳丽,行止端庄,不苟言笑。而新郎的穿着却极为平常,颇不显眼。黔东南多数地区苗族结婚时,新郎一般不在前来祝贺的亲友面前露面。在结婚宴客期间,新娘只与其送亲的姐妹或小姑伴宿,散客时就回娘家去了。这种现象,很可能同母权制的遗俗有关。
黄平、施秉、凯里的苗族婚礼别具特色:男女双方决定结婚后,男方先找三五个要好的男友到女家去接新娘;新娘也请几位相好的姑娘陪同,一齐来到男家男家父母则杀鸡热情款待,表示欢迎。寨上青年男女也来庆贺。三天以后男家才请人到女家报喜。女方父母如若同意,就以酒肉招待,共商女家宴客所需的肉、米、酒数量,并将绣花衣裙和首饰托来人带给姑娘。第十三天,才是男方正式请客的日子,并于当天组织人送姑娘回门,女家则以酒肉盛情招待。至此,婚礼才算结束。散客时,主人要在村口摆上若干酒坛,拦客人敬酒,客人必须唱歌答谢,不善唱者则被罚酒,否则不能放行。
在黔南和黔东南部份地区,婚礼结束后,新娘即回娘家常住,直到农忙或夫家有事派人来接才到夫家暂住。如此二三年,才长居夫家。
在许多地区苗族中,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姑表婚习俗,即舅舅有取外甥女为儿媳的权利,称为“还娘头”。一般是娶长甥女或被看中的某个女儿,不论女方愿意与否,都须服从,谓之“舅家要,跑不掉”。如若外嫁,须备一份重礼送给舅家,叫“还娘钱”。而清镇、修文、毕节部份苗族的姑表却相反:不是舅舅的儿子娶姑妈之女,而是姑妈的儿子有权娶舅舅的女儿,叫做“侄女赶姑妈”。
在苗族中,离婚比较自由。一般是先提出离婚者给对方以赔偿。若是男方先提出离异,除不得向女方索取“定亲钱”外,还要另交一笔“赔礼钱”。若是女方先提出离异,则须付给男方的“定亲钱”和所花的“婚礼费”以后,才可另婚另嫁。
寡妇在大多数地区有再嫁自由。民间习惯是“先内后外”。兄死而弟未娶者,弟有权娶嫂,略带强制性,如女方坚决不同意也可外嫁。弟死而兄鳏居者,兄亦可娶弟媳,但不能强迫。这种婚姻,俗称“转房”,但仅限于同胞兄弟之间。寡妇“转房”,其未成年子女由转房丈夫抚养,若系另嫁,可发带走襁褓中的婴儿,产业由伯叔照料;迨至长大后,男的须回原来的家族里,女的听其自愿。
苗族婚姻有许多限制,最大的禁忌是同姓、同宗不婚,否则会被看作是**。这种性氏概以苗性为准,汉姓不起作用。但有的地方苗姓失传,也以汉姓为准。部份地区由于异性很少,本姓子孙太多,寻找配偶困难,不得不将本姓远宗支系另立姓氏,与近宗支系“破姓开亲”。
丧葬
苗族丧葬形式,在历史上很复杂。见于记载的有洞葬、悬棺葬、土葬、树葬等数种。
洞葬:即人死入棺之后,要把灵柩停放在天然的溶洞里。这类葬法主要流行于惠水、龙里、贵定、平塘、都匀、独山、罗甸、平坝、长顺、紫云、望谟等县的部份苗族中。近几年来在民族考古研究中发现了这类葬法的大量遗址。洞内灵柩从魏晋南北朝起到明清两朝止,历朝皆有,以唐宋至明代的为最多,但迟至明清时期方有记载。长顺县交麻乡的天星洞,平坝县的棺材洞,是其中几大大型的洞葬群,除朽榻不可计数外,可辩认的灵柩在百具以上,多的达五百余具乃至千余具,而且都是头东脚西方向陈列。这类葬式今已绝迹。
悬棺葬:即人死入棺后,把灵柩存放在悬崖绝壁的缝隙中,或在悬崖上打洞插上木桩,将灵柩横放于上。早在唐代,五溪地区就有这类葬式的记载。明代时黔中南地区苗族还普遍实行这种葬法。清代时逐渐减少以至消失。到抗战前仅有个别人家保留这种习俗。
土葬:很早就有,有木棺,也有石棺(黔中地区)。葬式有顺葬和横葬两类。横葬是一种极古老的葬俗,头东脚西,过去主要流行黔西北、黔北、川南的苗族中,现在还有部份人家采用这种葬式。
树葬:是人死后用树皮包起来裹起来挂在树上,这在《隋书地理志》有记载,今大部份地区已绝迹,仅个别地区对非正常死亡者采用。
老人临终时,一般要烧“落气钱”,有的要放在火塘边落气,这显然是受了汉族的影响。人死后一面以鸣枪、放炮为号,通知全寨;一面派人通知舅家及亲朋。还要给死者剃发、沐浴,换上寿衣,停尸于堂屋中,供亲属吊唁。惠水地区要把尸体停放在竹席上,挂于堂屋中柱横梁上,离地五六尺。这可能是古代悬棺葬的一种变异。
停葬期间,亲人亲族都来哀悼,妇女的“哭丧”尤为哀恸,全村全寨的妇女,即使与死者毫无戚族关系,都要集体前来哭丧,极尽悲痛之情。旁产的男从无论老少,也感动得嘤嘤而泣。
尸体入棺前,黔东南地区要将几钱碎含于死者口中,作为死者灵魂回东方故土的“路费”,称为“买水钱”。
在停丧期间还要请祭司给死者“开路”,交代亡魂去处,从开天辟地讲到伏羲兄妹造人烟历述祖先来源和迁徙经过,要亡魂随着祖先迁来的路线按站逆行,回到本民族发祥地的东方故土,和祖先亡灵欢聚。
出丧时,孝子拿着弓箭或刀剑在送丧队伍前面“开路”。意在表示祖先是辟山开路,披荆斩棘、除魔隆怪而来,所以老人亡故,亦要为其扫除障碍,使亡魂能顺利回到祖先故地。
墓地一般是请风水先生选定。黔东南地区有的是葬在家族公墓里,有的不择地。葬具普遍用木棺。葬式主要是顺葬,即头朝山梁上方,脚朝下方。望谟、罗甸一带还保持了头朝东方的古俗。
娄顺地区部份苗族还有“停丧待葬”的古俗,即灵柩出丧停放在山中数年以后才入土。
黄平县旧州镇有5个村委会。根据查询黄平县旧州镇政府官网显示,黄平县旧州镇全镇总面积223平方公里,全镇辖30个村,5个村委会,397个村民小组,有14万余户,52万余人,其中少数民族占62%(苗族占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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