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厂镇的现状

青龙厂镇的现状,第1张

(一)生活方式

1、 饮食:青龙厂镇的彝族,常年以大米、玉米为主食。蔬菜以青菜、白菜、山芋和瓜类为主,多产于雨季,食鲜后剩余部份制成咸菜或干菜,以备枯季食用。肉食以猪、牛、羊、鸡、鸭最普遍,食鲜后剩余部份则制成腊肉、干巴或酸肉。农时一日三餐,平时一日两餐。现今,提倡“以电代柴”,不少彝族家庭已使用电炉、电沙锅、电饭煲。

喜欢用水清火、解暑、消食的香芒麻棵叶当饮料。中年男子爱烟酒。

农闲季节,青壮年男子常上山狩猎、捕鸟。猎物肉多用来制成干巴,作待客及下酒的美食。

在蔬菜的枯季,妇女们常上山采甜菜、蕨蕨菜、树花、鱼腥草等,经过加工后,用来炒吃、煮吃或做凉菜。

青龙厂镇的彝族还喜欢将红薯及玉米磨成面粉,做成窝窝头或煎成粑粑吃,味道十分可口。

2、 服饰:青龙厂镇彝族男子服饰多穿青黑色右开襟短上衣,青布或蓝布缠头,长衣短裤。到中华民国晚期,已改装与不寻的汉族服饰相似,现代仍着汉装。

彝族妇女的服饰各地有异。旧时,聂苏妇女的衣裳均是长尾衣,上下两截。上截用自织的青蓝色土线布制成,袖长及腕,以银币或大银珠奖大襟扣于右腋下,银光闪闪,其样式十分美丽。下截用白布或其他布料缝合而成,在上衣后摆下面有块尾巴,两股飘带,飘带上绣满花、鸟、鱼、草等图案吉祥图案,装饰十分精美。胸前束带围腰带,缀五色缨络,刺绣得特别美观。

头饰喜欢把长发编作一条独辫,辫稍结着两长串银珠,随同发辫缠绕于头顶,用一条宽约20公分的青布做“包头”,沿着发辫外围向后包去,并将包头两端交叉别于脑后。未婚或未生育的女子在大辫两侧再扎两股小辫。

3、 居住:青龙厂镇彝族村寨,多坐落在开阔明朗的山坡或山梁上,一个村寨一般有几十户人家。住宅多为土木结构的楼房,俗称“土掌房”。房顶用土筑成平面,既可防火,又可作阳台晒场。妇女们喜在阳台上做针线,老年人乐于在阳台上养神、吸烟。

房屋结构一般是正三间两耳房,为上下两层,中间有一个长方形的天井,下有下厅,构成一幢四合院。住房建筑的清规戒律很严,两耳房的高度不同正间一般高,如果地基高度一样,在建盖时也要把耳房的地基挖低一些,保持一定的差距。这样,可明显地看出“父房”、“儿房”。

旧时,正间堂屋供置着一个用木料雕成的“神桩”。“神桩”呈小木人状,捆上一种特用的稻草,再给小木人穿上衣裳,作为祖先的神位,上面写有祖先的姓名、年龄、生卒时间以及成婚年月等。祖先的“神桩”三五代后集中火化、埋葬或置于岩石洞中,意为对祖先的孝敬和崇拜。

在“神桩”下面,还摆着一个香炉,有的长年累月地烧香,有的逢年过节才烧香,这是彝家崇拜祖先的一种祭祀方式。

(二)习俗礼仪

1、 婚俗:青龙厂镇的彝族实行一夫一妻的血缘外婚制,同姓同宗一般不通婚。

婚前有社交和恋爱的自由,通过“跳乐作”、对山歌、欢度节日、“赶草坪街”等活动,结识情伴,互表衷情。特别是聂苏颇的“阿哩情”,很有风味。他们寻情的娱乐场所一般是选在村外的大树下或山上平坦的地方。每逢农闲季节或节日,就是彝族青年用“阿哩”来谈情说爱的好时光。小伙子们弹着四弦,吹着笛子,拉着二胡,背着烟筒及食品等东西,向娱乐场走去。姑娘们听到声音,心里乐滋滋的,奔走相告,经过一番花枝招展的打扮,就带着自己精心编织的花钱带和美味佳肴,笑语欢声地走出村去。

男女青年相会一起,若相互情投意合,就山盟海誓,倾吐爱恋之情。吐尽肺腑之言后,亲亲热热,依偎在一起,各自拿出食品来相互品尝,拿出礼物来相互赠送。小伙子拿出精心选购的头巾和姑娘喜欢佩戴的“勒斯“(花腰帕)送给心上人,姑娘拿出自己亲手巧织的、穿上铜钱和装饰品的花线带送给情人装饰烟筒,并用火草为情人装烟,人们称之为“吃火草烟”。

男女真心相爱以后,方告之家长,男方便请人去说亲。第一次去说亲要拿一公斤酒、两合红糖(一合即两块)去讨口婚。讨得姑娘的生辰八字回来后,还得请人去“合婚”。若能“合婚”,媒人就带着男方到女方家吃“订婚酒”,定下婚期。

到娶亲日,按彝族的规矩,均要骑马坐轿。男女双方家都要办酒席,宴请三亲六戚来喝喜酒。

山苏还有抢亲习俗。青年小伙子在草坪街上看到如意的姑娘,就寻借口与姑娘接触,若姑娘笑脸相见,小伙子就立即拉着姑娘的手跑到僻静的地方倾吐情怀。若相互爱慕,男方就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女方家父母若知道是抢亲结的姻缘,会满口答应。择下婚期,便可成婚。

2、 丧葬:彝族家里有人死了,鸣枪为号,向左邻右舍报丧。人们听到枪响,纷纷奔到死者家里,帮助料理后事。

若死者为老母亲,得派人向舅舅家报丧。报丧的人必须是宗族中较亲近的小辈人。他拿着死者生前结婚时的娘家陪嫁的物品,如耳环、手镯、银链等,亲手交给舅舅家的人,叙谈死者的病情、死因以及葬礼的打算和准备情况。噩耗传来,舅舅家的人也悲伤地痛哭。男子虽然伤心,但得马上杀鸡款待报丧的人,认为他到家里,等于自家姑老太最后一次回娘家。开饭时,要给死者留个座位,摆上酒盅碗筷,不时敬酒加菜,以示让死者的灵魂前来吃喝。

到送葬的头一天,舅舅家拉牛赶猪,牵羊抱鸡,带着报丧人拿回来的死者遗物来参加丧礼。一到村外,便有许多人哭着迎接舅舅进家,连忙摆起酒席盛情招待。死者的女儿边向舅舅敬酒边哭诉母亲的恩德,并恳求舅舅把母亲遗物赐给他们。

服丧期间,要请贝玛来主持办丧事。首先由贝玛根据死者的八字属相来卜算安葬日期。在出殡的头天晚上,贝玛来要念诵“指路经”并“理家谱”,有的能背出几十代以上的祖宗名字。他们认为,通过“理家谱”和指路,可以引导死者的灵魂沿着祖先曾走过的道路寻找到祖先们所在的地方。贝玛还要颂扬死者的一生功德。

古老有葬俗是实行火葬,用柴火将尸骨化为灰烬,将骨灰装入土罐,埋进土里。明、清以后,由于受汉族影响,逐渐改行棺木葬,垒石建坟。各宗族有自己固定的坟山,他人不得介入。青年男女不幸死去,出殡时跳“乐作舞”相送,直至坟上,表示对死者的告别。

(三) 节日

火把节:每年六月二十四日,元江的彝族都要欢度“除灾迎吉祥”的火把节。

关于这个节日,元江的彝族是这样传说的:古时候,彝族居住的地方山清水秀,田肥地肥,家家户户过着丰衣足食的好日子。有个无良心的魔鬼,不愿让彝族过好生活,在庄稼快成熟的时节,放出数不清蛆虫来咬噬庄稼。人们看到庄稼被遭踏的惨景,男女老少全部出动去消灭,但始终消灭不完。收成一年不如一年,生活越过越艰难。山上能吃的野菜、野果采光、挖光了,到处是一片凄惨的景象。人们天天烧香求神,可是,神没有保佑,也没有思赐,年年都有庄稼颗粒无收。有一年,彝族山寨的老老少少携带行装准备流浪到他乡谋生,正要离开村寨时,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在夜间点着火把在烧蛆虫。大家走近一看,只见老人者用松香撒到火把上,那燃起一团团火焰,把庄稼的蛆虫灭尽了,传说这个日子是六月二十四日。为了纪念它,每年的这天,人们燃着火把欢度“火把节”。

节日早上,各家各户要在正堂屋的供桌上燃起香炉,点上若干柱香,虔诚祈祷,敬请祖宗回家过节。

早饭后,男女青年成群结队,聚集到附近山上,弹起四弦、烟盒,吹起笛子,围成大圆圈,欢跳彝族传统的“乐作舞”。

午饭后,各家各户均要献食,菜肴要六至八碗,传说这叫“六福八圆”。“六福”,即“六六有福”;“八圆”,即“团团圆圆”。

晚上,小伙子们又用松柴或细栗柴扎成火把,到村口集中后,齐向村外、田边游转,不断向火把上撒松香,示意烧死害庄稼的蛆虫。有的玩得高兴了,还用火把为“武器”,相互“开战”,“战”者各自用松香撒到火把上,让火舌喷射对方(其实这是一种娱乐,人是不会受伤的),直娱乐到筋疲力尽,才高高兴兴地走回村寨。

中年人一般聚集在土楼上,谈笑风生,有的鸣放火药枪来取乐。

直到现在,火把节在彝家山寨越过越热门。老者们借节日良机,激励青少年勇于奋进,为建设繁荣富强的彝家山寨奋斗不止。但属迷信活动的献祭,已被彝族人民抛弃了 青龙厂镇地处元江县东北部,有6个村民委员会分别与新平县扬武镇,石屏县宝秀镇、大桥乡接壤。由于接边地区少数民族居多,法治观念淡薄,每年因山林、水利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为此,青龙厂镇采取四项措施,确保联防联调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加强行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组织领导,提高对联防联调工作的认识。由于镇领导时有变动,青龙厂镇根据实际情况将变动人员即时通知联防联调组织,并相互走访、沟通联系,确保联防联调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加大联防联调工作的管理力度,做好行政接边地区的法制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由于接边地区少数民族居多,又是普法盲点地区,于是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制宣传措施,适时开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婚姻法》、《水法》、《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三是完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行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组织作用。在民族节日、重要会议期间,组织公安、司法、民政、水利、林业、土地等部门开展接边地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四是积极开展接边地区联谊活动,加强县与县、乡与乡、村与村、组与组之间的沟通联系,相互监督,调查研究,确保联防联调工作深入人心。在每年的扬武烟盒节、青龙厂正月初六街会、果洛垤正月十六等农村民族节日,相互来往人员较多,借此机会开展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

2008年,青龙厂镇协调联防联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在新平县扬武镇、石屏县宝秀镇相继召开了一年一度的联防联调会议,确保该项工作不间断、不拖延,有效促进了“护城河工程”的进一步发展。 全镇有文化站1个,藏书4754册、图书流通6000册,村级党员活动室10间,村文化活动室7个、茶室7户、业余文娱宣传队8个,极大的丰富了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1993年12月被云南省体委等单位命名为“云南省体育先进乡镇”;1997年10月,国家体委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称号;1998年,被云南省体委命名为“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集体”;2006年2月,被评为“云南省体育特色乡镇”。广播电视覆盖率90%。

它克岩画:它克岩画位于元江县青龙厂镇它克村东北面的扎营峰南麓,绘制于新石器时代。1987年12月,云南省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它克文星阁:始建于康熙五十五年(公元1716年),1985年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古建筑有:文星阁、观音庙、龙王庙、观圣庙、石碑、石牌坊,曾经在它克村建有“龙池书院”。

历史遗址:撮科起义纪念碑、朋程建军纪念碑。

传统节日:青龙厂村“正月初六”街会,它克“正月初九”上酒会,果落垤村“正月十六”灯会,彝族的“六月二十四日”火把节,每四年一届的农村文艺调演和农民运动会等。 全镇有幼儿园2所、小学7所、初中2所、党职校1所,校舍建筑面积70228平方米。

青龙厂小学在校学生有1374人、教职工116人,教师队伍中有小学高级教师职称51人、小学一级职称53人、小学二级职称1人。全校各个校点均配备有远程教育播放点,青龙小学、它克小学、果洛垤小学、撮科小学、阿不都小学、假莫代小学配有远程教育接收设备,青龙小学占地8438平方米,建筑面积2882平方米,配有多媒体教室。全镇适龄儿童1295人、入学1288人,入学率995%,升学率100%。

甘庄小学占地26637平方米,建筑面积85904平方米,在校学生有895人、教职工59人,教师队伍中有中职职称19人、占322%,助理级职称34人、占576%,员级职称5人、占84%,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升学率100%。

青龙厂中学占地26640平方米,建筑面积7529平方米,在校学生有352人、教职工46人,教师队伍中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6人、占17%,中学一级职称14人、占39%,中学二级职称16人、占44%,。全校配备了理、化、生实验仪器设施,拥有计算机35台、2个多媒体教室,安装了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全镇适龄少年毛入学率96%,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100%,升学率75%。

甘庄华侨中学占地15335平方米,建筑面积3539平方米,在校学生有520人、教职工35人,教师队伍中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2人、占57%,中学一级职称9人、占26%,中学二级职称20人、占57%,小学高级教师职称1人、占52%,。全校拥有计算机34台现代远程教育接收平台1个、电视机2台、录音机5台、图书6277册、打印机2台。全镇适龄少年毛入学率96%,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100%,升学率66%。

青龙厂镇党校占地29774平方米,建筑面积12678平方米,有教职工3人,教师队伍中有中学一级职称1人、占333%,小学高级教师职称2人、占667%。全校拥有电视2台、录象机1台。

京剧中的头饰:包括人物的发型和戴在头上的各种饰物,它即作为演员表演、舞蹈的手段,也是表现人物造型的重要组成部分。

头饰种类繁多,不同角色有不同的头饰。在戏剧中不同角色在剧中的地位和剧情演变而更换不同的头饰,因此头饰在戏剧中对于表现人物是很重要的一笔。

戏曲旦角所用的各种头饰统称为头面,戏曲舞台上的头面,主要有三种,均为旦角用。

1、银泡头面:

铜制镀银,为半圆形球状体,一般在剧中贫寒、寡居的妇女用。

2、水钻头面:

头面中最为华丽的,是用高级玻璃仿制的钻石镶嵌在金属底牌上制成的,在剧中为年轻美丽、性格活泼的妇女插戴。

3、点翠头面:

以翠鸟羽毛剪贴于金属底板上制成,翠羽可以呈现出蕉月、湖色、深藏青等不同色彩,富于变化,多是剧中性格娴静、端重的贵族妇女用。

扩展资料

京剧的舞台道具

砌末是大小道具与一些简单装置的统称,是戏曲解决表演与实物矛盾的特殊产物。砌末一词在金、元时期已有。

传统戏曲舞台上的砌末包括生活用具(如烛台、灯笼、扇子、手绢、文房四宝、茶具、酒具),交通用具(如轿子、车旗、船桨、马鞭等)。武器又称刀枪把子(如各种刀、枪、剑、斧、锤、鞭、棍、棒等)。

以及表现环境、点染气氛的种种物件(如布城、大帐、小帐、门旗、纛旗、水旗,风旗、火旗、蛮仪器仗、桌围椅披)等。除常用的砌末之外,也可根据演出需要临时添置。

传统的砌末,是有意识地区别于生活的自然形态之物。它们不是实物的仿制品,而是实物在戏曲中的一种艺术表现。这也是砌末能够与动作、形象相结合的一个重要原因。

-京剧

-京剧服饰

1、接定,接定的意思其实就是订婚,媒人将男方的生辰八字和聘礼送到女方的家中,再带回女方的生辰八字和礼物。男方的聘礼有红蓝布、首饰、酒、肉等等。

2、送礼,男方确定好良辰吉日结婚,在结婚前的一个吉日送礼。男方将彩礼和礼金等等一切准备齐全交由媒人送给女方。礼金由女方来定的。

3、迎亲,山西晋城的迎亲有两种情况,一是迎亲,二是反迎亲。北留和润城一带,新郎都是不去迎亲的,只打发花轿去抬亲。其他地方的话则是要亲自迎接。无论是迎亲还是抬亲都是要有鼓乐队伍的。男女双方要提前的用白面蒸好五公斤多的大石榴糕,上面插上松枝带上一个松果。

迎娶的时候男方派人先将自己的一个抬到女方家中,再配上女方的一个担回来,走在鼓乐之前。仕宦之家娶亲的话,都是有举着祖先官衔的木牌,鼓乐再后,新娘坐轿前要鸣铳三响,到男方门前也要鸣铳三响,新娘下轿头上要被撒五谷。

4、迎娶,又鸣迎亲、娶媳妇,便是六礼中的亲迎。往往是由新郎亲身到女家迎娶新娘,但在忻州、吕梁的一些中心,也有媒人或者小叔子指示迎亲队伍前去迎娶,而新郎在家坐候的。

5、婚礼,迎娶队伍归到男家往后,鼓乐大作,鞭炮连声,男方亲友、邻里一拥而出,款待新娘。晋东南沁县一带,新娘花轿精细美好落在一床红被上,新娘讨取下轿钱后,由一全福人相搀,踩着红毡入门。

满族有什么风俗习惯

服饰

满族历史悠久,文化发达。其服饰高雅华丽,在中国民族服饰文化中独树一帜,并对中国的服饰文化发展产生过很大影响。

由于寒冷的生活环境和射猎生活的需要,过去满族人无论男女,均多穿“马蹄袖”袍褂。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以后,“旗人”的装束,便成为“旗袍”(满语称“衣介”)。

清初,旗袍的式样一般是无领、大襟、束腰、左衽、四面开衩。穿着既合体,又有利于骑马奔射。出猎时,还可将干粮等装进前襟。这种旗袍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个是无领。努尔哈赤为统一衣冠,曾厘定衣冠制,规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领,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带领子,只有入朝时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领;二是在窄小的袖口处还接有一截上长下短的半月形袖头,形似马蹄,俗称“马蹄袖”。平时绾起来,冬季行猎或作战时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类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响拉弓射箭,故又称之为“箭袖”(满语称之为“哇哈”)。满族入主中原以后,“放哇哈”成为清朝礼节中的一个规定动作,官员入朝谒见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将马蹄袖弹下,然后再两手伏地跪拜行礼。

旗袍的外面还习惯套一件圆领、身长及脐、袖长及肘的短褂。因这种短褂最初是骑射时穿的,既便于骑马,又能抵御风寒,故名“马褂儿”。清初,马褂儿是八旗士兵“军装”,后来在民间流行起来,具有了礼服和常服的性质,其式样、面料也更加繁多。满族人还喜欢在旗袍外穿坎肩。坎肩一般分为棉、夹和皮数种,为保暖之用。样式有对襟、琵琶襟、捻襟等多种。

而作为有清一代“时装”的满族女式旗袍,则多有发展。当初在北京等地曾盛行“十八镶”的做法,即镶十八道衣边才算好看,样式也变成宽袍大袖;辛亥革命后,旗袍样式由肥变瘦;在20世纪30代初受西方短裙影响,长度缩短,几近膝盖,袖口缩小;30年代中又加长,两边开高衩,并突出曲线美;40年代又缩短,出现短袖或无袖旗袍,外为流线型。继后,衣片前后分离,有肩缝和装袖式旗袍裙等。用料广泛,棉、毛、丝、麻和各种化纤衣料均可。旗袍除有长、短袖之分之外,还分皮、棉、单、夹数种,便于在不同季节穿用。经过不断改进的旗袍,一般样式大致为:直领,窄袖,右开大襟,钉扣绊,紧腰身,衣长至膝下,两侧开叉;讲究做工和色彩搭配,大多在领口、袖口和衣边上绣有各色图案的花边。如此既衬托出女性身材之美,又显得文雅大方。具有东方色彩的旗袍现已成为中国妇女普遍喜爱的中式服装。

旗袍和“旗头”、“旗鞋”等搭配起来,就构成了满族妇女典型的传统服饰装束。

“旗头”指的是一种发式,也称发冠。类似扇形,以铁丝或竹藤为帽架,用青素缎、青绒或青纱为面,蒙裹成长约30厘米、宽约10多厘米的扇形冠。佩戴时固定在发髻上即可。上面还常绣有图案、镶珠宝或插饰各种花朵、缀挂长长的缨穗。“旗头”多为满族上层妇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结婚时方以为饰。戴上这种宽长的发冠,限制了脖颈的扭动,使身体挺直,显得分外端庄稳重,适应于隆重场合。

“旗鞋”款式独特,是一种高木底绣花鞋,又称“高底鞋”、“花盆底鞋”、“马蹄底鞋”等。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达14-16厘米,最高的可达25厘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后镶在鞋底中间脚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状通常有两种,一种上敞下敛,呈倒梯形花盆状。另一种是上细下宽、前平后圆,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马蹄。“花盆底”和“马蹄底”鞋由此而得名。除鞋帮上饰以蝉蝶等刺绣纹样或装饰片外,木跟不着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绣或串珠加以装饰。有的鞋尖处还饰有丝线编成的穗子,长可及地。这种鞋的高跟木底极为坚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无损,还可再用。高底旗鞋多为十三四岁以上的贵族中青年女子穿着。穿这种高底鞋走起路来显得姿态优美。老年妇女的旗鞋,多以平木为底,称“平底鞋”,其前端着地处稍削,以便行走。

满族的帽子种类较多,主要分为凉帽和暖帽两种。过去,满族人常戴一种名为“瓜皮帽”的小帽。瓜皮帽,又称“帽头儿”,其形状上尖下宽,为六瓣缝合而成。底边镶一约3厘米宽的小檐,有的甚至无檐,只用一片织金缎包边。冬春时一般用黑素缎为面,夏秋则多用黑实地纱为面。帽顶缀有一个丝绒结成的疙瘩,黑红不一,俗称“算盘结”。帽檐下方的正中钉有一个“标志”,称“帽正”,有珍珠、玛瑙的,也有小银片、玻璃的。相传这种帽最早始于明代初期。因其为六瓣缝合,取“六合”,即天地四方“统一”之意,故盛行起来。满族入关以后,受中原文化影响,也取其“六合统一”之意,开始戴用此帽,而且颇为流行。现在,在有关清代和民国时期的电视、电视剧中,我们仍能经常看到它的影子。

早期满族男人多穿双脊脸的叫做“大傻鞋”的一种便鞋。鞋面多用青布、青缎布料。鞋前脸,镶双道或单道黑皮条。鞋尖前凸上翘,侧视如船型。妇女除“旗鞋”和平底便鞋(平底鞋鞋面上皆绣花卉图案,鞋前脸多绣有“云头”)外,还有一种“千层底鞋”。“千层底鞋”用多层袼褙做鞋底,故得此名。鞋面多为布料,一般不绣花卉等图案,多在劳动中穿用。

还有一种很有特点的鞋,叫乌拉(靰鞡)鞋,多为满族百姓冬季穿用。用牛皮或猪皮缝制,内絮靰鞡(乌拉)草,既轻便,又暖和,适于冬季狩猎和跑冰。

住行

满族早期多依山傍水而居,以方便和适应他们的生产生活习惯。满族农村房屋正房一般为三间或五间,坐北朝南便于采光,均在东端南边开门,形如口袋,俗称“口袋房”,便于聚暖。东西各有厢房,配以门房,这便构成通常所说的四合院。房屋多为起脊砖瓦房,俗称“海青房”。房柱皆插地,门向南开,高大宽敞。房内正对门一间谓堂屋,又称外屋,设厨灶锅台、水缸,灶通西内室火炕,火炕,满语称“土瓦”。从堂屋西墙开门为里屋,为南、北、西三面构成“万字坑”或“蔓枝炕”。满族尚右,西墙供祖宗牌位。西炕为窄炕,不住人,下通烟道。南北对面炕。上铺炕席,或糊炕纸刷油。炕梢置衣柜,柜内装衣物,柜上叠置被褥、梳妆用品。夜间长辈居于西屋南炕,北炕分居兄弟子媳。就寝时,头朝炕外,脚抵墙,对防寒和呼吸新鲜空气颇为适宜。墙壁多贴有纸画。为御北方寒冷,有的还建有火地。屋外西山墙头砌有圆形烟囱(满语称为呼兰),高出房檐数尺。烟囱根底有窝风窠,以挡逆风。南北墙上有窗,窗户纸糊在窗棂外,多“高丽纸”,纸上淋油或盐水,免得为雨雪淋湿脱落。窗棂及门上亮子窗棂构成各种图案,美观牢固。窗户分上下两扇,上窗可用棍支起通风。房梁上常悬有悠车,婴儿放在悠车里。炕上摆有长方形的炕桌,吃饭时围桌盘膝而坐,暖和方便。桌的左右铺有毡褥子以待宾客。房棂、椽、栋多有雕花油彩。厢房则设碾房和仓库(满语称哈什)。房外四周环砌围墙。院内东南竖“索伦杆”,杆上有锡斗,杆下放三块石,称为“神石”。杆后是一面用砖砌成的壁墙,墙头饰有雨搭。

过去,城中的富贵人家多住四合院。四合院大门多为三间屋宇式建筑,正房三至五间,东西厢房一般也是三至五间,四周围以砖墙,门房两侧设有石礅,称为上马石。有的四合院分为前后两院。满族的这些民间居所式样,大部分保留在东北的满族聚居区。但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除很少一部分人建房仍保留传统建筑方式外,绝大部分已建造成更为宽敞明亮的现代式房屋。

为适应山区和林海雪原居住环境,满族聚居地区的传统交通工具主要有马车、爬犁、独木舟和桦皮船等。爬犁(满语称法喇)是雪上交通工具,将两根树干用火烤后弯成弓形,上端翘起,贴地部分宽约1米半,上面铺板或做成箱式,驾以马、牛,载人载物极为轻便。目前只在较寒冷的北部山区偶尔使用。满族的水上交通工具最早是独木舟(满语称威呼),由粗大原木凿空而成,可容数人。还有一种桦树皮船,制作较为麻烦。先做龙骨,里外附上桦树皮,一人可以扛着行走。相当轻便。现在已经不多见,被现代船只所取代。

礼仪

满族是一个十分注重礼节的民族。满族人见面或拜见客人,有各种礼节,其中有打千礼、抚鬓礼、拉手礼、抱见礼、半蹲礼、磕头礼等。其中,打千礼、抱见礼、磕头礼主要为男人所用,其他则用于妇女。打千礼用于晚辈对长辈、下属对长官,形式为弹下箭袖,左膝前屈,右腿微弯,左手放在左膝上,右手下垂,并问安。抱见礼是平辈之间用,晚辈对长辈也可用,不过晚辈要抱长辈的腰,长辈抚晚辈的背,等等。现在,有些繁琐的礼节已被简化。

满族尊老敬上的传统更为明显。晚辈每日早晚要向父、祖问安,途中遇长辈人要让路,吃饭时长辈先坐先吃。满族重感情讲信义,对宾朋真诚相待,有客人必设宴招待,所允诺之事必全力去做。

满族传统的婚姻仪式较为复杂,大致经过通媒、放定、纳彩、过箱、迎亲、拜堂、拜祖、分大小、回门等程序。

通媒即由男方家请媒人向女方家求婚,两家都同意后便放小定,即男方家赠如意或钗钏诸物为定礼。然后是定婚,即选择吉日,男方家及其亲戚往女家问名,女家设宴款待,男方家长致辞求婚,女方家则推谢再三,男方家坚持求婚,女方家同意后,才算定下婚事。此时男方要拜女方家神位及其长辈。定婚后要过礼,也是选择吉日,男方家送衣服、绸缎、羊、鹅等礼物。男方家还要赠银两钱财。此时要议定婚期。进入迎亲阶段,女方家在婚期前一天陪送嫁妆,俗称“过箱”,新郎要往女家致谢。迎亲时,新郎在迎亲队伍的陪伴下赶着彩车迎亲,在途中两车相错时,新娘的哥哥将新娘抱上新郎家的彩车,俗称“插车”(由于各地区满族风俗不同,也有新郎与迎新队伍直接到新娘家迎亲的。还有的地方有"旗俗不亲迎"之说)。新娘至新郎家,换车乘轿,花轿落地,新郎要虚射三箭。新娘蒙红盖头下轿,与新郎站在事先摆在院中的天地桌前,向北三叩首,俗称拜北斗,即拜天地。拜完后撤天地桌,新娘进入临时搭的帐篷,谓之坐帐。坐帐时“开脸”,换头型。坐帐后,新娘跨过马鞍进洞房,新郎用秤杆揭去盖头扔到房檐上。夫妻饮交杯酒,吃合喜面、子孙饽饽,众人闹洞房。在婚日当天晚上,新郎新娘要拜祖宗。婚后第一天,新娘给夫家亲戚装烟敬茶,拜宗族,认明辈分,谓之分大小。一般在结婚三日之后,夫妻同回女方家,拜见娘家人并拜祖宗。婚后一个月,新娘回娘家住一个月,谓之住对月。到了这时,婚娶仪礼乃告结束。

这些繁杂的婚娶程序在今日满族聚居地区已经简化,并且融合了现代形式。比如插车,演变为男女青年骑自行车或摩托车,各自由婚庆队伍陪伴,从自己的家里出发,行进至中途相遇时,两人交换自行车或摩托车,再一同到新郎家。还有拜祖宗,有的地方演变为新人拜双方父母。虽然有变化,但仍然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另外,满族的婚姻仪式因居住地区不同而略有变化,并非完全一致,但主要程序大致相同。

满族的育儿习俗比较特殊。生男在门左挂弓箭,生女在门右挂彩色布条,娘家送一个悠车。生儿三天时,亲朋送贺礼,俗称“下奶”。并举行洗礼,称“洗三”。满月时要请客人来“做满月”,并将弓箭或布条取下挂在“子孙绳”上。百日时,要用从各家要的彩布条编成锁,称挂锁。周岁时要举行较为隆重的仪式,让孩子“抓周”。一般在16岁时,男孩剃发,女孩盘发髻。至今在东北满族聚居区仍然保留“下奶”、“洗三”、“做满月”、“抓周”等传统习俗。

葬俗

满族的丧葬以土葬、火葬为主,土葬和火葬历史都很久远。在满族入关前以火葬为主,这主要是由于他们经常迁移。另外,八旗将士在清初战死较多,尸骨不便送回故里,所以多用火葬。满族入关后逐渐发生变化,从火葬与土葬并用发展为以土葬为主。丧葬仪式是,死者临终前穿寿衣,多为长袍、马褂,为单数。屋内停灵,一般在7日之内。用木板做成灵床,头西脚东。灵幡用3尺左右的红布制成,上缀以黑穗,悬挂在院中高杆上。满族人用的棺具形状特别,上部隆起,上宽下窄,称“旗材”。

停灵期内合家举哀,举行祭奠。入殓时棺内放金银等物,贫者用金银箔元宝代替,口含铜钱或玉器,灵具放在院内灵棚内。出殡多选阴历单日,抬灵有16杠、32杠、64杠之分。出殡后要感谢帮忙的人并请吃饭。下葬后,每7天到坟上烧一次纸,连烧7次。百日时要烧百日,周年时要烧周年。满族烧纸是将纸叠成口袋状,俗称烧口袋。清明节要上坟,烧口袋和插佛托。近30年来,满族的丧葬又改为火葬为主。但祭奠亲人的仪式仍然保留了许多古老传统,如清明节烧口袋、插佛托、烧七、烧百日、烧周年等,都依然如故。

禁忌

满族禁忌较多。不允许亵渎神灵和祖宗。比如满族以西为贵,祖宗匣放在西炕上,西炕不许住人和放杂物,不能有各种不敬行为。不许打狗,更禁忌杀狗、食狗肉、戴狗皮帽子,也不允许外族人戴狗皮帽子进家。传说努尔哈赤曾吩咐族人"山中有的是野兽,尽可以打来吃,但是,今后不准再吃狗肉、穿戴狗皮,狗死了要把它埋葬了,因为狗通人性,能救主,是义犬。"从此爱犬、敬犬便成了满族的习尚。另外,满族人不仅不食乌鸦之肉,还有饲喂乌鸦、祭祀乌鸦之俗。

参考资料:

http://wwwe56comcn/system_file/minority/manzu/fengsuhtm

清代官服

清代官服主要品种为长袍马褂。官帽与前朝截然不同,凡军士、差役以上军政人员都戴似斗笠而小的纬帽,按冬夏季节有暖帽、凉帽之分,还视品级高低安上不同颜色、质料的“顶子”,帽后拖一束孔雀翎。翎称花翎,高级的翎上有“眼”(羽毛上的圆斑),并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别,眼多者为贵,只有亲王或功勋卓著的大臣才被赏戴。皇帝有时还赏穿黄马褂,以示特别恩宠。影响所及,其他颜色的马褂遂在官员士绅中逐渐流行,成为一般的礼服。四、五品以上官员还项挂朝珠,用各种贵重珠宝、香木制成,构成清代官服的又一特点。丝纺绣染及各种手工专业的进步,为清代服饰品种的丰富创造了条件。

[编辑本段]清代皇帝朝服

清代皇帝服饰有朝服、吉服、常服、行服等。皇帝朝服及所戴的冠,分冬夏二式。冬夏朝服区别主要在衣服的边缘,春夏用缎,秋冬用珍贵皮毛为缘饰之。朝服的颜色以**为主,以明黄为贵,只有在祭祀天时用蓝色,朝日时用红色,夕月时用白色。朝服的纹样主要为龙纹及十二章纹样。一般在正前、背后及两臂绣正龙各一条;腰帷绣行龙五条襞积(折裥处)前后各绣团龙九条;裳绣正龙两条、行龙四条;披肩绣行龙两条;袖端绣正龙各一条。十二章纹样为日、月、星辰、山、龙、华虫、黼、黻八章在衣上;其余四种藻、火、宗彝、米粉在裳上,并配用五色云纹。

[编辑本段]清代皇帝龙袍

清代皇帝服饰有朝服、吉服、常服、行服等。皇帝的龙袍属于吉服范畴,比朝服、衮服等礼服略次一等,平时较多穿着。穿龙袍时,必须戴吉服冠,束吉服带及挂朝珠。龙袍以明**为主也可用金黄杏黄等色。古时称帝王之位,为九五之尊。九、五两数,通常象征着高贵,在皇室建筑、生活器具等方面都有所反映。清朝皇帝的龙袍,据文献记载,也绣有九条龙。从实物来看,前后只有八条龙,与文字记载不符,缺一条龙。有人认为还有一条龙是皇帝本身。其实这条龙客观存在着,只是被绣在衣襟里面,一般不易看到。这样一来,每件龙袍实际即为九龙,而从正面或背面单独看时,所看见的都是五龙,与九五之数正好相吻合。另外,龙袍的下摆,斜向排列着许多弯曲的线条,名谓水脚。水脚之上,还有许多波浪翻滚的水浪,水浪之上,又立有山石宝物,俗称“海水江涯”,它除了表示绵延不断的吉祥含意之外,还有“一统山河”和“万世升平”的寓意。

[编辑本段]清代皇后凤袍

皇后常服样式,与满族贵妇服饰基本相似,圆领、大襟,衣领、衣袖及衣襟边缘,都饰有宽花边,只是图案有所不同。本图展示的服装纹样为凤穿牡丹。整件服装在鲜艳的蓝色缎地上,绣八只彩凤,彩凤中间,穿插数朵牡丹。牡丹的颜色处理得净穆而素雅,色彩变化惟妙,具有传统的山水画特点。与此相反,凤的颜色比较浓重,红绿对比度极为强烈,具有典型民族风格和时代特色。

[编辑本段]清代宫廷服饰氅衣

氅衣为清代的妇女服饰,氅衣与衬衣款式大同小异。衬衣为圆领、右衽、捻襟、直身、平袖、无开气的长衣。氅衣则左右开衩开至腋下,开衩的顶端必饰有云头,且氅衣的纹样也更加华丽,边饰的镶滚更为讲究。纹样品种繁多,并有各自的含义。大约在咸丰、同治期间,京城贵族妇女衣饰镶滚花边的道数越来越多,有“十八镶”之称。这种装饰风尚,一直到民国期间仍继续流行。

[编辑本段]清代八旗兵甲胄

清代一般的盔帽,无论是用铁或用皮革制品,都在表面髹漆。盔帽前后左右各有一梁,额前正中突出一块遮眉,其上有舞擎及覆碗,碗上有形似酒盅的盔盘,盔盘中间竖有一根插缨枪、雕翎或獭尾用的铁或铜管。后垂石青等色的丝绸护领,护颈及护耳,上绣有纹样,并缀以铜或铁泡钉。铠甲分甲衣和围裳。甲衣肩上装有护肩,护肩下有护腋;另在胸前和背后个佩一块金属的护心镜,镜下前襟的接缝处另佩一块梯形护腹,名叫“前挡”。腰间左侧佩“左挡”,右侧不佩挡,留作佩弓箭囊等用。围裳分为左、右两幅,穿时用带系于腰间。在两幅围裳之间正中处,覆有质料相同的虎头蔽膝。清代八旗兵的甲胄,用皮革制成。此服供大阅兵时穿用,平时收藏起来。清代除满八旗外,在蒙古设蒙古八旗,在汉族设汉八旗,参加大阅兵的实为二十四旗。

[编辑本段]清代武士铠甲

清代一般的盔帽,无论是用铁或用皮革制品,都在表面髹漆。盔帽前后左右各有一梁,额前正中突出一块遮眉,其上有舞擎及覆碗,碗上有形似酒盅的盔盘,盔盘中间竖有一根插缨枪、雕翎或獭尾用的铁或铜管。后垂石青等色的丝绸护领,护颈及护耳,上绣有纹样,并缀以铜或铁泡钉。铠甲分甲衣和围裳。甲衣肩上装有护肩,护肩下有护腋;另在胸前和背后个佩一块金属的护心镜,镜下前襟的接缝处另佩一块梯形护腹,名叫“前挡”。腰间左侧佩“左挡”,右侧不佩挡,留作佩弓箭囊等用。围裳分为左、右两幅,穿时用带系于腰间。在两幅围裳之间正中处,覆有质料相同的虎头蔽膝。

[编辑本段]清代女装

清代女装,汉、满族发展情况不一。汉族妇女在康熙 、雍正时期还保留明代款式,时兴小袖衣和长裙;乾隆以后,衣服渐肥渐短,袖口日宽,再加云肩,花样翻新无可底止;到晚清时都市妇女已去裙着裤,衣上镶花边、滚牙子,一衣之贵大都花在这上面。满族妇女着“旗装”,梳旗髻(俗称两把头),穿“花盆底”旗鞋。至于后世流传的所谓旗袍 ,长期主要用于宫廷和王室。清代后期,旗袍也为汉族中的贵妇所仿用。

旗袍或短装有琵琶襟、大襟和对襟等几种不同形式。与其相配的裙或裤,以满地印花、绣花和裥等工艺手段作装饰。襟边、领边和袖边均以镶、滚、绣等为饰,史书记载"……镶滚之费更甚,有所谓白旗边,金白鬼子栏干、牡丹带、盘金满绣等各色,一衫一裙……镶滚之弗加倍,衣身居十之六,镶条居十之四,衣只有六分绫绸,新时离奇,变色以后很难拆改。又有将羊皮做袄反穿,皮上亦 加镶滚,更有排须云肩,冬夏各衣,均可加工"。清初满族妇女与男人的装扮相差不多,不同之处只是穿耳梳髻,未嫁女垂辫。满女不缠足不着裙,衣外坎肩与衫齐平,长衫之内有小衣,相当于汉女的肚兜,衣外之衣又称“乌龙”。 旗装在清代,除具有上述共同特点外,不同时期的组合特征仍比较鲜明。

康熙年间:贵族妇女流行一种身着黑领金色团花纹或片金花纹的褐色袍,外加浅绿色镶黑边并有金绣纹饰的大褂。襟前有佩饰,头上梳大髻,也有包头巾样式。侍女是着黑领绿袍,金纽扣,头上饰翠花,并有珠珰垂肩。

乾隆年间:妇女着镶粉色边饰的浅**衫,外着黑色大云头背心。裙边或裤腿镶有黑色绣花栏干,足着红色弓鞋。也有着朱衣,袖边镶白缎阔栏干,足着红色绣花鞋。也有的着镶有黑边饰的无领宝蓝色衣者,襟前挂香牌一串,纽扣上挂时辰表、牙签、香串等小物件。也有的在衣服外面结桔**带子,垂在腰胯两侧与衫齐,带子的端头有绣纹。也有的着白纱汗衫,黑裤红腰带、红肚兜,鞋后跟有提舌。

嘉庆、道光年间:女子多着低领蓝衣紫裙,裙子镜面和底边均镶黑色绣花栏干,袖口镶白底全彩绣牡丹阔边。也有的袖口和衣服裙子镶阔栏干,裙带垂至膝下,肩有镶滚云肩。也有的着团花绿衣浅红色裙,裙的镜面上绣少许折枝花数朵,披云肩垂流苏。

同治年间:流行蓝缎地镶阔边的绸裤带,带宽一丈或数丈,带端有绣纹。无论着裙着裤均有系带的习俗。腰带系后垂至膝下为尚。

光绪中期:妇女衣裙渐短,袖子渐宽,带长过膝露出约一尺有余,走动时随风飘摆,也有将流苏缝于带端,摆动时呈现异样效果。服色以选用湖蓝、桃红为多,也有宝石蓝和大红等色。

光绪末年:妇女的衣服身长过膝,采用大镶滚装饰,裙上有时加十六至二十条飘带,每条带尾系上银铃,步行时有响声,甚为风趣。衣襟前挂有金或银制的装饰物,如耳挖子、牙剔子、小毛镊子等。有的还挂有梅檀一类的装有香料的小香囊。也有的系着内装香脂粉的绸缎或缂丝制成的小镜袋。与此同时,上海流行一种新装,这种新装不但在袖边,也在臂肘上饰以镶滚,衣服较前窄且长,裤子也相应地窄了一些。并配以三至四对手镯。如此新装,确实将妇女们的形象装扮得更 加清秀和娴静。这种在原有基础上稍加变化的新形式,在当时就是时髦的新潮装。

清末流行衣袖里面装假袖口,少时一、二幅,多时二、三幅。这种装束,一则为了显示身份和富有;二则为加强旗装封闭形式的风格特色。假袖口不但用料考究,装饰布局也追求与旗袍相同,由此整体服饰更增加了华丽的效果,也加强了装饰的层次感。假袖口一层层连接起来,显现出窄袖的修长感觉。

宣统至民国初年:这个时期妇女的衫裤比光绪末年更窄小,衣领却增高,甚至可以掩住面颊,如同马鞍形状。这个时期的镶滚装饰较前简单得多,但襟前仍然系挂装饰物。

清代女子服装,有公服、礼服和常服。公服是自皇后至七品命妇规定的服制;礼服在民间指的是吉服或丧服。婚丧嫁娶及寿日的衣服,宫廷中是按命妇的品级规定的;常服形式多,变化服用也自由得多。

[编辑本段]女装常服

从《大清会典》和《大清通礼》的记载中得知,妇女日常用衣有严格规定,并受法律限制。当然由于它不受品级约束,因此相比之下服式种类较多。服用也随意得多。只是对奴仆、优伶、皂隶限制不得使用丝、绢、纱、绫、缎、紬和罗等档次较高的原料制衣,也不得使用细皮、细毛和石青色原料制衣,不得随便使用珠、翠、金、银、宝石等贵重的装饰品,只能使用葛布、梭布、毛褐、茧紬、貉皮和羊皮等较粗质地的低级原料。在当时如出现“时式装”,则首先在贵族中间服用,在帝制统治时期,人们的衣妆不轻易改变,至于“奇装异服”就更不允许存在了。

明代较多使用的纽扣,主要用在礼服上,常服很少使用,明末时才有所普及。满人入关后开始普遍使用纽扣,成为制衣的必备之物。民间用纽扣是受八旗兵的甲衣影响,同时也受到国外商品输入的影响,因此逐渐在衣服的领边和襟边普遍使用。明代以前衣领大多是交领、对领和圆领、自清代旗装用纽扣以后,衣领的形状开始发生明显的变化。出现了清代以前从未有过的立领、襟边不外露,内衫也与前不同,大镶大滚的工艺边饰更是不一般,因而对裁剪缝纫技术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古代服装十分崇尚“官样”和“内家样”,一般出新样都首先来自这些式样。乾隆以后,由于通商口岸开始有了商品的交流,使得新材料新花样慢慢出现,两广和苏杭一带成为"时式新装"的发源地;道光之后花样愈出愈新,但是新时兴的服装式样虽多,却只能在贵族之间流行,平民不能随意模仿。

自乾隆、嘉庆以后,不少旗女仿效汉服,在原来窄长的衣衫外面加上宽大袖子的马褂,或加宽衫袍的衣袖,并学缠足等陋习,引起仁宗和宣宗动怒,连续下谕禁止,并申明满洲八旗、蒙古、汉军督统、副督统随时详查。违者治罪,一并严惩绝不宽大。

[编辑本段]女装礼服

分吉服和丧服两类。宫廷中的吉服有如下规定:皇太后、皇后、皇贵妃和贵妃的吉服冠采用熏貂并缀朱纬(一种图案);龙褂色为石青有绣文;龙袍色用明黄,皇子福晋、亲王福晋的吉服冠用熏貂,顶用红宝石。皇子福晋的吉服褂色用石青有绣文;皇子福晋蟒袍用香色,通绣九蟒五爪;文武官一品至九品的夫人所着补服随夫品级,补子的形制为方,清末品官的命妇有用圆形补底。一品文官绣鹤;二品绣锦鸡;三品绣孔雀;四品绣雁;五品绣白鹇;六品绣鹭鸶;七品绣鸡?;八品绣鹌鹑;九品及未入流的绣练鹊。武官一品绣麒麟;二品绣狮子;三品绣豹;四品绣虎;五品绣熊;六、七品绣彪;八品绣犀牛;九品绣海马。无品级的夫人用天青色大褂。不用补子,红裙,衣袖口边镶绣可随意。而妾只能用粉红色和淡蓝色。清代命妇的凤冠(又名"珠冠",因冠上以珠为主要装饰),霞帔、蟒袄没有规定。总之,清朝命妇的各种品级均以绣蟒为装饰。这一点与明代有些不同,明代命妇大衫不绣蟒,而只绣雉(瞿)、孔雀、鸳鸯和练鹊。

[编辑本段]女装丧服

自古以来,丧服也被列为礼服之类。丧服可分两部分:一种是后辈人为长者预制的"寿衣";一种是在丧礼上人们的着装。官者服用"寿衣"是按品级穿戴,平民妇女则用元青或蓝色大褂。

出席葬礼者要按照月份分别服生麻布、熟麻布、粗白布、细白布、麻冠、麻履、草履、素履等丧服。在着丧服期间女人不得戴有色鲜花,不可涂抹脂粉,也不得穿丝绸衣服,不得使用鲜艳色彩,只准采用白、灰、黑、蓝几色。这些是丧礼的一般规定,根据地区习惯还另有不同。南方比较遵守古礼,比如女人用粗衣时边缘不缝,腰下系麻裙,头上用一条麻布缝缀一侧,呈风帽形状,戴帽后布的两端一边长一边稍短;北方则将白布纽结包在头上,在不缀边线的粗衣下面用白布包鞋,留有鞋跟,父辈留黑色跟,祖辈留红鞋跟。

[编辑本段]女装公服

是宫廷中上至皇太后,下至皇贵妃的正式官样服装。其朝服朝褂的具体规定和配套的各种珠宝饰物在《大清会典》图卷中和《大清通礼》卷中都有记载,下面简要介绍一二。

皇太后和皇后的冬朝冠为熏貂。上缀朱纬,顶三层。饰有珍珠、金凤、宝石、珊珊等饰物,冠后有护领,垂明黄带;夏朝冠为青绒。

皇太后和皇后的金约(用金做成的饰物),上缀青金石、绿松石、珍珠、珊珊等为垂褂物。 皇太后和皇后的耳饰左右各三,由金龙衔一等珠:皇贵妃和贵妃的耳饰,宫中贵人耳朵扎有三个孔,配戴三副耳坠。 皇太后、皇后、皇贵妃的朝褂,用石青色片金缘,以立龙、正龙和万福万寿为绣衣图案。领后垂明黄绦,饰以珠宝;也有以正龙、行龙或立龙和八宝平水为图案绣文。

皇太后和皇后、皇贵妃的冬朝袍用明**、披领和袖均用石青,肩的上下均加缘,并有金龙、行龙、正龙以及八宝平水等图案绣文。

皇太后和皇后的领约,以缕金铸之,以珍珠、绿松石、珊珊为饰。皇太后和皇后着朝服时胸前挂有三盘朝珠。着吉服挂一盘朝珠,均为珍珠和珊珊等高档饰物;皇贵妃、贵妃和妃的朝珠,是用密珀为饰。这种朝珠共计一百零八颗,分四部分,以三颗大珠间隔,每个部分二十七颗。

皇太后、皇后和皇贵妃配有绿色采,绦用明**,绣文为五谷丰登。

皇太后、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和嫔的冬朝裙,用片金加海龙缘,红织金寿字缎和石青行龙庄缎;夏朝裙用缎纱,图案与冬裙相同。

[编辑本段]清代男装

清代男装主要是长袍和马褂,袖端呈马蹄形是历代不曾见过的。长袍造型简练,立领直身,偏大襟,前后衣身有接缝,下摆有两开衩(古时称"缺裤"),四开衩和无开衩几种类型。皇室贵族为便于骑射,着四面开衩长袍,即衣前后中缝和左右两侧均有开衩的式样,平民则着左右两侧开衩或称“一裹圆”的不开衩长袍。在我国文学名著《红楼梦》第九十四回“宴海棠贾母赏花妖”一节中,记述了一段内容“那日宝玉本来穿着”一裹圆的皮袄在家休息,忽听贾母要来,便去换了一件狐腋箭袖,罩了一件玄狐腿外褂。这里说明“一裹圆”,是休闲衣服,不可登大雅之堂,所以贾母的到来,必须换掉便装,改着正式穿戴。满清时期长袍外面的马褂身长不过膝,袖宽且短。衣服上的佩饰比较琐繁,一个金银牌上垂挂着数十件小东西,如耳挖子、镊子、牙签,还有一些古代兵器的小模型,如戟、枪之类,佩挂饰物在清代已经形成风尚。

男装中以褂最为盛行,马褂是满清男子四种制服之一。四种制服为礼服、常服、雨服和行服,马褂即行服。马褂自康熙年间进入富家后,军服也用此制。史料《陔余丛考·马褂》记“凡扈从及出使,皆服短褂,缺襟袍及战裾,短褂亦曰马褂,马上所服也”。马褂做为外用,有单、夹、棉几种不同做法,一般采用石青、绀色、黑色等较素的颜色,习惯上不用亮纱原料。在乾隆年间,有翻毛皮马褂,为贵族服用,官职人员着褂在胸前背后缀有补子叫"补褂"。马褂又名"德胜褂"。清初马褂采用天蓝色。乾隆时以玫瑰紫为佳,清末深绛(赤、大红)最流行,民国时期流行浅灰和浅驼颜色。

清代的上等褂为“黄马褂”,这种褂属于皇帝的最高赏赐,有四种人才可以享用:

(1)皇帝出巡时,所有扈从大臣,即御前大臣、内大臣、内廷王大臣、侍卫、仆长等皇帝的心腹之人,并可在帽顶后端插戴孔雀翎。这种黄马褂没有花纹,是取淡**(明黄)纱或绸缎原料制作,又叫"职任褂子",所以卸职者不可服用。 (2)竞技场上比武的优胜者和每年“行围”时,贡献珍贵禽兽的大臣可以享用,服用黄马褂时文官用黑色纽绊,武将用**纽绊。

(3)作战有功,显赫的高级武将或统兵的文官可以享用。

(4)朝廷特使,宣慰中外的官员可以被特赐,赏赐时必骑马绕紫禁城一圈,这种仪式在威丰年间尤为盛行。

马褂有长袖短袖之分,但无论长短马褂之袖都是宽肥的。马褂有对襟、大襟和琵琶襟等几种式样。以衣襟区别使用范围。对襟马褂是礼服,右大襟镶黑边饰的马褂是常服,而缺襟马褂,即琵琶襟(又称"乌龙")的马褂是行装。

清代服制改变,从公服开始逐渐推向常服。满人进关,对男子采取强制性更装,女子的更装是逐步实现的。

从记载顺治时期朝廷对民间着装下达的诏令中,可以了解到服饰变化的一些具体情节。顺治元年十月有令命文官衣冠按明代服制,民装无规定。顺治二年六月规定了?〈指"剃掉"〉发之制,限旬日(十天之内)内一律遵行,违者杀而无赦。据说当时有一汉族遗老由于不愿?发,只好改扮女子装束。(由于古时男女之别在着裙和头髻上较为明显,故较为容易改扮女装)。由于拒绝?发而迫死的不计其数,而被逼无奈改扮女装的也为数不少。顺治四年十一月确定官民服饰之制,但只限服色和使用材料,所服之式样仍无明确规定。直至乾隆时期,规定了居住城市和人员稠密的区域普遍服用旗装外,闭塞地方的平民仍然不服用马褂,不戴红缨帽。即使一些留有发辫的男人,也将辫盘绕在头顶,再加戴一顶毡帽,外观上很难辩认出来。特别是清初时留辫很短小,就更不好分辨。

当时女子改装阻力很大,明装难以更改,反而大大吸引了满人,不少旗人还特意模仿汉装,尽管乾隆时期宫中一再降旨,禁止满人缠足,但异族女装的吸引力,使得不少满人违抗旨令的现象时有发生。

清代蟒袍

莽袍有很多种,皇帝穿的龙袍只是莽袍中的一种,皇帝的龙袍为五爪金龙,一般将相、亲王或有功之臣的莽袍为四爪龙。 在清代莽袍上的龙的数量有严格的限制,皇帝9条,其它8条以下。此图应为将相、亲王或有功之臣的莽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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