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申请几天内可撤销

民法典离婚申请几天内可撤销,第1张

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高居不下,年轻人很容易一时头脑发热,闪婚又闪离。相信大家一定有在之前的热搜榜上看到“离婚冷静期”这个词,民法典自颁布以来就备受关注,为了防止夫妻因一时冲动离婚,也是做出了很人性化的可撤销离婚申请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何跟我一起来看看!

一、民法典离婚申请几天内可撤销

      30天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该条规定与婚姻登记条例相比,作出了更人性化的规定,防止夫妻双方因一时的冲动造成离婚,夫妻申请离婚登记后,不会第一时间发给离婚证,而是给予30天的冷静期,如果在30天内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吗

      注意: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对于很多人担心的,30天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可能有暴力行为,这种现象其实在协议离婚中比较少见,有家暴行为将会通过诉讼离婚,一般来说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规定的。

      这两种情况,夫妻不用离婚也可解除婚姻关系:

      1、因胁迫而撤销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隐瞒重大疾病撤销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注意:权利人需要在自知道或者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请撤销婚姻。如果不在这“一年”内行驶撤销权利,当法定期限届满,就会失去这项权利,此时不能再申请撤销婚姻,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太冲动别怕,民法典给了你们冷静30天的机会!我也希望这样的新规,可以帮助解决婚姻家庭中冲动离婚的问题。

法律主观:

一、撤销婚姻算离婚吗

从法律角度看,撤销婚姻不算离婚。离婚是指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法律要件齐备;而可撤销的婚姻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是有瑕疵的婚姻,法律要件有所欠缺。

二、 可撤销婚姻 是指什么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 结婚登记 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首先,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其次,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首先,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其次,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首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其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

三、什么是胁迫

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

胁迫的手段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相威胁,而使某人产生恐惧。将要发生的损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的,并且没有法律依据。同时,这种损害必须是相当严重的,足以使被胁迫者感到恐惧。例如,以不与其结婚烧毁对方的相威胁,而迫使对方与其结婚等。另一种是直接对他人实施不法行为,给某人造成损害,而迫使该人结婚。这种直接损害可以是对肉体的直接损害,如绑架对方,也可以是对精神的直接损害,如诽谤对方等。

当事人在受到威胁而结婚时,其缔结婚姻关系的行为并不是出于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这就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因而法律赋予受胁迫的一方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使受胁迫的一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自己是否与对方结为夫妻。根据新颁布的民法典相关规定,可撤销婚姻除了受胁迫婚姻的撤销外,因重大疾病未告知而提出撤销婚姻请求也属于撤销婚姻的事由。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

法律主观:

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两人领了结婚证,一般是不能撤销的。但是,一方或者双方因胁迫结婚的,或者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没有在结婚前如实告知对方的除外。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 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婚姻办理离婚的的方式如下:若双方能就离婚达成协商,可依法到一方户籍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无法协议离婚,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经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当事人也可在一年法定期限内向法院主张撤销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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