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创作,一般都是要加以艺术修饰的,但故事梗概应该与现实有联系,应该就真实性,我觉得七分吧。
在读完这个《沈肯尼成长日志》之后我才发现他们某些人的成长历程不单止是我们没有经历过的,甚至比我们更沉重、更痛楚。没有人能把自己的伤疤硬生生的展开给别人看,或许你们认为那是肮脏的、不堪入目的。但是,我敢担保,没有看过这篇日志,你还是以前的你。
我们应该用新的眼光去看待他们,其实他们跟我们都没有什么不同,甚至比我们还更珍贵,因为他们能够承受别人异样的眼光、容人所不容;因为他们能够坚持自己想坚持的信念、坚忍不拔;最重要是他们比我们更加懂得珍惜那些我们不能忍受的感情。
对于我来说,那种震撼无法言语。作者的成长历程与我们没有任何区别,你,共鸣了没有?或许,我们都是需要经历过那些风风雨雨,心头滴血,痛的千疮百孔才能长大吧。
希望你们会喜欢他的故事,同时能够更科学和理性对待他们的群体。
个人觉得,李浩然。
贴吧里面有过投票,大多数人都觉得是候擎宇,但是这是说不通的。其实仔细分析一下事情前后,最大的可能是李浩然。
事情发生在那天晚上喝完酒后的第二天,三个人都发现了自己有被撕坏写上字的纸条。BOSS是绝对不可能的,他对肯尼一开始的感情,肯尼就已经明白了当的体现给我们了。而只剩下肯尼自己。那么因为肯尼本身就是认同了自己,他不会做这么无聊的事。就算他有心理疾病,但还没有到人格分裂的地步。那么就剩下了李浩然,但是肯尼在看见纸条后想了想的第一反应是候擎宇。
原文——
如果是沈煜伦,难道他开始知道了我喜欢李浩然?如果是李浩然,难道他已经发现我尽全力在隐藏的感情,我要怎么办!不对!一定是沈煜伦!李浩然没理由这么做。
我又把字条收好,走出卫生间,刚转身准备走,头上重重地挨了一篮球,这明显是重重扣过来的,完全不是意外,我一回头,是昨天巷子里那个男孩,面带挑衅,语带兴奋地说:“怎么今天就你一人啊!对不起!不小心,呵呵!”然后转身离开。
大家应该记得,就在这段文字的上面,滚动一下鼠标大家就能看到,三个人刚刚在巷子里碰到候擎宇,晚上喝了酒,第二天也一直没有碰见候擎宇,直到肯尼自己看到纸条了,就正好遇见了候擎宇,肯尼就觉得是自己三个人的挑衅让候擎宇报复了——这不是很奇怪么?
肯尼自己也说:
这字条是沈煜伦家出来的!昨晚只有李浩然、沈煜伦,这就是他们中一个写的,而且字迹故意弄得完全不像任何人的,完全看不出来是谁写的,但一定是他俩之中的一个。
更何况候擎宇不论和李浩然有什么纠葛,但他的的确确是和肯尼初次对话。
说真的,这里肯尼自己写的也是疑点重重——
他为什么拿着纸条看到候擎宇后,第一反应就相信是眼前的他?仅仅就因为一次在巷子里的挑衅事件?
候擎宇是怎么接近一直在一起的三个人的?
怎么拿到纸条的?
又是怎么把它撕坏再分别放进三个人的口袋的?
很多读者觉得写纸条的人就是候擎宇也是受肯尼的字面影响,肯尼对候擎宇就是罪犯直至后来都一直深信不疑。
更何况到了后来,候擎宇固然与肯尼看似表面不和,他性格阴暗,但是他并不是玩阴的人,他只会是赤,裸,裸,的去攻击别人——肯尼最后在酒吧看着他被警察带走,肯尼自己多多少少也有旁敲侧击的说出候擎宇这一特点。
而之所以李浩然可能性最大,肯尼从最开始就对他很特别,说实话,肯尼和李浩然相处的方式就像男女暗恋的模样。而李浩然对待肯尼也是一直温柔到可以说暧昧的地步,可能李浩然是所有人当中藏得最深的人——这么说吧,李浩然最开始就感受到了肯尼对他的不特别,而他表现出的让每一个人也都觉得是暧昧的宠溺——要么,他的确是个弯的,亦或是双性恋;要么,他就是在不打草惊蛇的基础上,早已看出肯尼的特别,并且借此机会试探。
——就算不是他,BOOS和候擎宇不是元凶的理由,至少是站得住脚的。
PS:肯尼自己写的很多地方其实是说不通的,也有很多人黑他写的是假的,黑他和BOSS的关系是假的——但不论真相如何,还是力挺BOSS,沈肯尼能拥有沈煜伦真的是他的幸运。
以上仅是个人理解猜想,大家都是支持者,同一阵线,只是对某些问题发表不同想法。
这个应该是最后的一章 或者是沈肯尼成长日志II的开始。
沈肯尼成长日志II-序-让我温暖
第一次写《沈肯尼成长日志》的那晚,也是去年的这个时候。
当时,我在我爸的办公室里,而沈煜伦在离我几公里外的酒店里,那时候他到我的城里找我,我刚刚结束抑郁症的治疗,回到爸爸。
我经历了人生里最恐惧的时光,我或者疯狂地向身边的人解释何谓抑郁症,或者一个人拉着窗帘,遮天蔽日地胡思乱想,病怏怏的我尝试着对他们解释:“我不是装疯,不是矫情,我只是开心不起来了。”
那一天,我最好的朋友用鄙夷的眼光看着我,她依然不明白,她的眼神是疑惑,是怜悯。她低下头的一瞬间,我知道,她还是觉得我已经精神了。
这个眼神彻底地伤害了我。
于是,在结束抑郁症治疗之后,我打包好行李离开了那里,回到了这辈子带给我最多不愉快的地方--家里。
我不想再任何人,抑郁症让我变得极度难相处。
有一天,我突然尝试以前的恋人,我想,我们总归是相爱过的,他们或许能明白我的。其实,我有过几位恋人,这以后都会在成长日志里出现。
在我上沈煜伦之前,我们俩已经因为很多年的纠缠不清和相互伤害彻底不了。
我拿着,在我爸工厂的里告诉他:“我生病了,现在回到我爸这里疗养,我已经回到中国了,对不起。”
他挂了后,赶到了我身边,他一点都没变,依然可以为了我翻天覆地。
但我见到他第一面的时候,就开始朝他发飙并异常刻薄,他不知道我的情况,接着我离开了。那一晚,也就是我开始发表成长日志的那个夜晚,我的性格是残缺的,复杂地处理感情的手段让很多人不喜欢我,这我知道,但即使这样,我依然是我。
我想,沈肯尼,你需要好好整理一下了,这些年,这些事儿,这么多人,这么多关系和情感。
那段时间,沈煜伦一直陪在我的身边,去年春节的时候,我们又开始吵架了,他一拳砸在电梯上的时候,我突然觉得病好了,因为我立马拳脚相向地对他,然后他说:“大人,饶命!” 他又露出了嬉皮笑脸、呲牙咧嘴的诡异笑容。
他说他要带我离开,我拒绝了,我想这辈子漂泊了这么多地方,一直没在家里,可能我的宿命就是最后回到父母身边。
那段时期,我和父母的关系已经缓和了一些,然后我有了自己的--当然是父母给我准备的,机修工程生产的是来自父亲这一方;母亲则觉得我有海外留学的背景,进出口才是我得心应手的工作,她出资给我成立了自己的,她说:“今天开始你需要养活你自己了,这是你一个人的,而你的竞争对手是我--你的妈妈。”
那时候我和沈煜伦每天都在通。
当然,在那段时期,我的身边出现了一大批肯尼氏,每天我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看他们给我的留言,最后,爱确实治愈了一切,谢谢你们!
越来越多的人对我说:你和他在一起吧,你们都多少年了。
发小也说:阿牛(我的小名),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第二个沈煜伦,你不和他在一起,才是你最大的损失,钱是要赚,但你现在最需要的是把握住眼前的这个人。
我和沈煜伦以前就在一起过,我们之所以后来走入了无法挽回的关系,是因为我们之间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比如他把烟头烫在我的手臂上,连续不断地,这让我想起了我爸。
当然,前提是,我当时故意激他,或者就是我不愿意说出“我爱你”。
爱情可以毁了他,我早就知道了。
再比如,我以为我人生以后的沿海地带都是大西洋了,而此时离他不远的海洋叫做太平洋,我们之间隔着大洲和海洋。
时间往前一些,去年夏天,我和我的前男友,也就是诸位在视频里看到的和我接吻的那个男孩,分手了。我想尽了所有的办法去折磨他,比如用许多个小加他,给他构造一个虚幻的荒*无度的空间,看着他一次次的中计和上当,我的报复开始变得上瘾起来,原因是他和我最最要好的朋友上床了,我要告诉你,这还真不是狗血的剧情,不过,这对于很多肯尼氏来说早不是什么秘密了。
知道的那天,我在英国,我一个叫“八须鱼”(我给她取的名字)的特别好的朋友当天要去考雅思,我一早打给她,我说:“八须,我昨晚到现在都没睡,他们上床了,我说过,不应该乱猜的,最后我猜中了。我在淘宝里登陆他的账,看到了他送他的巧克力,他也承认上床了,你知道我现在有多恶心吗这种感觉就像用风干的八须鱼给你泡了一杯奶茶的感觉,多腥啊!我不知道还能找谁,你能来我家陪着我吗”
事情难办的地方就在于,我哭不出来了。
真的,一滴眼泪都没有。
所以经历了这一切以后,我觉得我的人生涅盘了,任何妖精和鬼怪都见过了,有一种经历了种种磨难,最后,到了西天立地成佛的感觉。
沈煜伦再提出要在一起的要求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可能不需要了,我只想赚钱。
接着,我们每天每天地通,发生了糟糕的事情就是,我总是一不小心就会喊他:“老公,帮我把” 5月的一天夜晚,我走到了楼下,在小区里我躺在地上,看到了这片天空。
如果你去看我的微博,你就会知道,我那晚就是看着一片这样的天空,一个人,穿着短袖,踩着拖鞋。小区很漂亮,全是小花和绿树,溪流和草地,并且没有一个人。
这时候,我回到另外一座城探望我的朋友。
这之后的几天,我做了一个决定:和沈煜伦生活在一起,无论是我嫁给他,还是他嫁给我,我娶他,或者他娶我,我需要他,只有他能让我复活。
我的不要了,他准备好再为我牺牲,再放弃的时候(他准备转让来找我),我决定这辈子都送他了,只送他一个人,我跑到了机场,告诉他,我今天的头发是什么样的,他需要怎么出现。
()
我们生活在了一起
后来我的桌面(他的照片)在贴吧曝光了,也是那晚,他说他要陪着我向全世界出柜,他注销了腾讯,来到了新浪,接着,你们认识了他,我很高兴你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很喜欢他。
后来的消息
如果你很急迫,可以看看我的微博;如果你不着急,那请等着《沈肯尼成长日志》更新吧!
此刻的我坐在楼上的间里敲打着键盘,开始计划写《沈Ⅱ》,而他现在正在楼下逗我们家的狗和猫。
《沈Ⅱ》的更新注定了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展开了,但我依然会还原当时的所有具体情况,可能涉及到我的每一段感情,所以,事情可能不会像各位预料的那样顺利、甜蜜地展开。
但谢谢所有关注《沈肯尼成长日志》的人,我会为你们继续把我的故事写下去。时间倒退回高一末尾:
我叫沈肯尼,AB血型,摩羯座,不到一年前的今天,我来到了这座城,开始经历起春夏秋冬,这里的天气不像家乡的天气,在家里,天总是高远的,风永远是清扬的,那样的环境总给人一种不会被打倒的错觉。但这座城不是,这里的天空经常是灰蒙蒙的,阴霾变成巨大的帐篷,包裹住了整个城,注定了的,生活在城心脏的我们看不到月朗星稀。
我沉迷地爱着一个人,他叫李浩然,我的浩然哥。
满室金黄的那个下午,他在讲台上扬起嘴角,四目交接的时候,他嘴角依然是温暖的幅度,对于我这样的男孩,这些温柔攻势是致命的。
我渴望被这样的温柔照顾,在爸爸又开始扯着我的头发往墙上撞的时候;
我渴望这样的温度,当妈妈冷不防的又送了我小两码的不合脚的皮鞋的时候;
我渴望把这样的温柔揽入怀里,在又近半年不和家人后。
可能只有他能再治愈我,不然我怎么会愿意从二楼跳到一楼,寒风里攥紧手哆嗦着和他第一次约会,也不会在第一次在他面前被爸爸吓得尿失禁后,变得长时间无法再开口说话。
任何人看到这一幕,我可能都不会这样,可是那个人刚好是李浩然。
然后在缄默一个月后,开口第一句居然是把沈煜伦的心撕拉成碎片的:“浩然哥,不要走。”
他之前有个女朋友叫李雪,开学前一天,两人分道扬镳。
我在课间的时候鼓足了勇气对李浩然告白,他总是半推半就地回应着我,他不讨厌我,至少我们能顺利的发生亲密关系,尽管只有一次。
提起李雪他总会动辄大怒,但他其实还是惦记着她的,不然他的床头不会还摆放着他们的合照,电脑文档里也不会还存着她的照片,我一个男孩喜欢上了一个现在心里还有别的女孩的男孩,荒诞至极。
爱情之道,没有退路,即使引火烧身,飞蛾扑火,一样勇敢前行,面目全非,焦头烂额,血肉横飞,分崩离析,支离破碎,都可能是爱情最好的祭祀品,可能这样去相爱才是爱情。
当然,也有可能有一天,他李浩然真的能对我沈肯尼说一句我爱你,那将会是这段爱情战役上最好的战利品。
在这所学校,我还认识另外一个男孩,他叫沈煜伦,当第一次在宿舍里对我说:“哥哥可是纯1啊。”的时候,我尝试着放下心防和他沟通,呵呵,原来这么轻易我就能碰到同类。
他的脸色和情绪都是瞬息万变的,前一秒,他可以和颜悦色的递给你一块他给你准备的草莓蛋糕,喊你宝贝儿,脱了衣服让你摸他的肌肉,然后,邀请你参加他的生日聚会。
下一秒,他可以怒吼着用玻璃碎片割开手臂上凸起的血脉强迫你开口说话,而再下一秒,他已经红着眼失望透顶地望着你,眼神一点都不锐利,变得涣散,没有半点攻击力。
他可以嬉皮笑脸地跪在地上向你求饶,又可以在你受伤害的时候表情肃穆的为你向全世界宣战,比起他付出的,他要的其实很少。
他可以为了照顾你通宵达旦彻夜不眠,也可以为了你变得最后失无可失,冷峻的脸蛋下面是一颗单纯的心,他的爱情是唯我的,霸道的,激烈的,爱情可以轻易地毁了他,而为了得到他要的爱情,他却可以像玉皇大帝一样,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所以,有一晚,我们一起从酒吧走到街道上,在昏黄的灯光下,用两人地上的人影,靠近着结吻的时候,我想不起来李浩然的温暖,那一秒,我知道了,我和他的纠缠是这辈子注定了的,因为我心动了回顾:
时间倒退回高一末尾:
我叫沈肯尼,AB血型,摩羯座,不到一年前的今天,我来到了这座城,开始经历起春夏秋冬,这里的天气不像家乡的天气,在家里,天总是高远的,风永远是清扬的,那样的环境总给人一种不会被打倒的错觉。但这座城不是,这里的天空经常是灰蒙蒙的,阴霾变成巨大的帐篷,包裹住了整个城,注定了的,生活在城心脏的我们看不到月朗星稀。
我沉迷地爱着一个人,他叫李浩然,我的浩然哥。
满室金黄的那个下午,他在讲台上扬起嘴角,四目交接的时候,他嘴角依然是温暖的幅度,对于我这样的男孩,这些温柔攻势是致命的。
我渴望被这样的温柔照顾,在爸爸又开始扯着我的头发往墙上撞的时候;
我渴望这样的温度,当妈妈冷不防的又送了我小两码的不合脚的皮鞋的时候;
我渴望把这样的温柔揽入怀里,在又近半年不和家人后。
可能只有他能再治愈我,不然我怎么会愿意从二楼跳到一楼,寒风里攥紧手哆嗦着和他第一次约会,也不会在第一次在他面前被爸爸吓得尿失禁后,变得长时间无法再开口说话。
任何人看到这一幕,我可能都不会这样,可是那个人刚好是李浩然。
然后在缄默一个月后,开口第一句居然是把沈煜伦的心撕拉成碎片的:“浩然哥,不要走。”
他之前有个女朋友叫李雪,开学前一天,两人分道扬镳。
我在课间的时候鼓足了勇气对李浩然告白,他总是半推半就地回应着我,他不讨厌我,至少我们能顺利的发生亲密关系,尽管只有一次。
提起李雪他总会动辄大怒,但他其实还是惦记着她的,不然他的床头不会还摆放着他们的合照,电脑文档里也不会还存着她的照片,我一个男孩喜欢上了一个现在心里还有别的女孩的男孩,荒诞至极。
爱情之道,没有退路,即使引火烧身,飞蛾扑火,一样勇敢前行,面目全非,焦头烂额,血肉横飞,分崩离析,支离破碎,都可能是爱情最好的祭祀品,可能这样去相爱才是爱情。
当然,也有可能有一天,他李浩然真的能对我沈肯尼说一句我爱你,那将会是这段爱情战役上最好的战利品。
在这所学校,我还认识另外一个男孩,他叫沈煜伦,当第一次在宿舍里对我说:“哥哥可是纯1啊。”的时候,我尝试着放下心防和他沟通,呵呵,原来这么轻易我就能碰到同类。
他的脸色和情绪都是瞬息万变的,前一秒,他可以和颜悦色的递给你一块他给你准备的草莓蛋糕,喊你宝贝儿,脱了衣服让你摸他的肌肉,然后,邀请你参加他的生日聚会。
下一秒,他可以怒吼着用玻璃碎片割开手臂上凸起的血脉强迫你开口说话,而再下一秒,他已经红着眼失望透顶地望着你,眼神一点都不锐利,变得涣散,没有半点攻击力。
他可以嬉皮笑脸地跪在地上向你求饶,又可以在你受伤害的时候表情肃穆的为你向全世界宣战,比起他付出的,他要的其实很少。
他可以为了照顾你通宵达旦彻夜不眠,也可以为了你变得最后失无可失,冷峻的脸蛋下面是一颗单纯的心,他的爱情是唯我的,霸道的,激烈的,爱情可以轻易地毁了他,而为了得到他要的爱情,他却可以像玉皇大帝一样,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所以,有一晚,我们一起从酒吧走到街道上,在昏黄的灯光下,用两人地上的人影,靠近着结吻的时候,我想不起来李浩然的温暖,那一秒,我知道了,我和他的纠缠是这辈子注定了的,因为我心动了。
我们牵手,争吵,甚至打架,激烈地交流。
我们接吻,流泪,然后掐着对方的脖子说爱你。
我们拉着手跑过城心脏的街区;
我们一起跷着腿坐在酒吧里和他所谓的小弟介绍文学;
我们一起做饭,然后我了50块钱一大袋的大葱给他准备食材;
我们了一只叫黄黄的鸭子,它只知道洗澡;
我们一起到了他姨妈家,在边远山区的校舍里,夕阳下他抱着我蹁跹着笨拙的舞步;
我们习惯性地抱着睡,我穿着他的白色T-SHIRT, 他则一条紧身上阵(现在干脆);
这个时期的他还是干净的短发,
这个时期的他身上还有一些肌肉,
这个时期的他还沉迷于运动和游戏,
他会和黄斌踢足球,
他会和李浩然打篮球,
他会和我去游泳
高一这一年的生活没办法用简单的开心或者不幸来总结,但是却是毕生难忘的。
在这里,我认识了黄斌,沉迷在音乐里的生物课代表,我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恋爱了,结果他和宝玉姐走到了一起,活泼的宝玉姐和有些刻板的黄斌一起在草丛中装成兔子追打的时候,我以为有一天能当上,那样我可以找李浩然来做我的秘书,沈煜伦来做我的保镖。
在高一这一年,我还认识很多让我难忘的人,我认识沈煜伦的姨妈,那个个头很高,气质很佳,开口闭口小尼尼,天灵灵地灵灵的,和沈煜伦一样迷信的,可爱的阿姨。
当然,生活永远不可能是梦幻的偶像剧,不是柴智屏构造的贺军翔挑一挑眉毛,立马就一大堆粉红色女孩撕拉着脂肪发誓减肥的剧情。
所以在这所学校,我同样遇到了一些让我不喜欢的人。
比如李雪,不成年就开始浓妆艳抹,穿着NU BRA,黑色束胸在酒吧里像水蛇一样地动,每次听到孙悦的《快乐叭叭叭》(如果有这首,我实在无力给你们找到这首),她立马能变成一只昂首挺胸的眼镜蛇,吐着蛇信子。
她说过来跟你玩骰子,尽管她每次都输,结果她最后还是能一滴不沾地身。
烟、酒、纹身、鼻环和唇环,每个月她都能给你一两次惊吓,我总觉得有一天,她会变成一只女牛魔王,然后我会去一个柜式最大瓦数的芭蕉扇,把她吹到西伯利亚雪糕去。
这是李雪,把我奶奶照片踩在高跟鞋下面的蛇蝎女孩,伪善、刻薄;
但其实李雪,你知道吗你是一个一脸清秀的女孩儿,你不化妆,不抹胭脂,不算计,不违心,不使坏的时候确实有种慑人魂魄的气质。
我生活里的另外一位真正的魔王是一位叫侯擎宇的男孩。
那个在班级《是非本》里写下了李浩然最后会和沈肯尼在一起的人;
那个在课上,坐我隔壁,和我斗智斗勇的人。
他总是喜欢嚼着口香糖,或者吹着口哨,拍着篮球耍酷。
我不喜欢他有两个原因,像黄斌说的,我们可能都是那种自我保护过度的人。
他和我很像,所以他能轻易地读懂我的所有。
几个月前,在教室里,他说像我这样单亲家庭的男孩就是残废,他轻易就能抓住我内心的恐惧和敏感地,后来,我才知道,他一样是来自一个单亲家庭的所谓的“残废”。
我想过把他对我说的每一句恶劣的话都送回去给他,但看到他蹲在浴室,咳嗽着淋着凉水自虐的时候,我发现他比我可怜;
当他在酒吧对我掏心的时候,我把放到了他的口袋里,我报了警,我说过,我要亲手毁了他,结果,他把放回了我的口袋里,当然他没有,但我知道他会报复我。
从第一天,我喜欢上李浩然开始,他就也不会放过我,因为他和李浩然有着复杂的,隐秘的,不共戴天的关系,这是我讨厌他的第二个原因--他的敌人,我爱的人都是李浩然。
再加上有一次在酒吧里看到他和李雪的亲密互动,这让我对他的憎恶更加深刻,有种蛇鼠一窝的感觉。
但我们的关系之所以变得复杂是因为,我基本上都住在沈煜伦家里,宿舍里平日里只有黄斌和侯擎宇,最后,他俩居然渐渐成为了朋友。
后来宝玉姐也变得对侯擎宇非常认可,她总说:“侯擎宇是我见过单眼皮里最帅的男孩,有种黑暗的邪恶气质,就像一粒璀璨的黑色葵花籽,可以拿去压榨最好的金龙鱼葵花籽油!”
然后黄斌听到了说:“说得跟真的一样。”
简易回顾结束。
需要详细回顾请返回阅读,《沈肯尼成长日志II》现正式回归,持续时间年1月-年4月(或持续往后到沈肯尼新书《破碎的时光》发行后继续更新)。
具体更新时间请参考沈肯尼成长日志官方微博。
下一章开始直接接入第四十章。
沈肯尼新书《破碎的时光》将于3-4月上,目前签名台历,明信片已发布,敬请关注。
Kenneth
《沈肯尼成长日记》第(20)那一句:浩然哥,不要走!
“你们!你们!你们这算什么?”班主任你们了三次才说完了一句话。
“有点事,所以迟到了,老师。”李浩然说。
“我是问你们脸上的伤,打架了?为什么三个人一起出现?”班主任依然小眼睛瞪得圆溜溜地看着我们仨。
“老师,我知道您特别关心我们,所以才不想让您担心,前两天和李浩然坐车,被磕到了两下,没关系。您这样的班主任,我真是没话说,是真的,您别不信,就怕让您费神。”沈煜伦又是这套。
接着班主任这货居然清了清喉咙,走上讲台,对着全班说:“唉!我知道很多老师根本不会管这些事儿,但你们老师我就像你们的父母,我担心你们是肯定的。一句话概括之就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接着补充道:“快坐下,既然都受伤了,小心别再弄伤!”
然后三个人各自回了自己的座位,我也勉强混了进去。本来4点就可以结束,但沈煜伦开了这个头以后,班主任拖到了6点,从他以前如何照顾一条流浪狗,说到了他如何为人父母,最后,全班都歇菜了。
然后三人一起回了宿舍,进门黄斌就拿着一个新的CD盒塞我手里说:“给,都是新的!一个假期都不联系我,你沈肯尼太不够意思了啊!”
他一如从前,忧愁这个定义离他太远,总觉得他像是一株植物,能自动光合作用,自动消化吸收坏情绪,但为什么对于我却这么难。
我没吭声,沈煜伦拖着黄斌出门说:“过来下,有事和你说。”
我倒在床上,不知道为什么,浑身依旧乏力,好像这些天就没精神过,不知道沈煜伦和黄斌说了些什么,很久都没进来。
李浩然回宿舍整理房间,渐渐的,我睡着了。
再睡醒的时候,床头放着盒饭,沈煜伦不在房间,黄斌低着头看杂志,看我醒过来,他对我微微笑,然后说:“刚你睡着了,吃饭就没叫你,沈煜伦去李浩然那儿了,你先起来吃饭吧,身体要紧,其他事情先别想了。”
然后起身从他书架上拿了罐牛奶递给我。
晚上灯熄了很久之后,沈煜伦都没回来,黄斌已经睡了,我一直没睡着。
很久以后,门被轻轻地推开了,沈煜伦蹑手蹑脚地走到我床边,我闭上眼睛,我已经给他够多麻烦了,我实在不想他再担心我,起码这样他会觉得我已经沉沉地安静睡去。
然后我听见沈煜伦悄悄脱鞋子、衣服、裤子的动静,接着他居然爬上了我的床,我只是闭着眼,也不是第一次和他睡了,但这里是宿舍,黄斌还在对面,他到底想干吗。
接着他钻进我的被子里,只穿着内裤,面对着我,把我的手放到他的胸口,他双手从我腰间划过,抱着我,这次和从前都不一样,他一件衣服都没穿,我感觉到他炙烫的身体,结实的上身,我没挣脱,好像我已经开始习惯这样的睡眠,从那些天的李浩然,到现在的沈煜伦,我已经不习惯一个人睡了。
接着一双软软的唇贴在我的眼睛上,我刚想睁眼睛,另外一直眼睛也被轻轻地缓慢地吻了一下。
沈煜伦!你到底在想什么?难道你和我一样?是那种人?那你从前和我说的你那些女友,又算什么还是说,像李浩然那样,放烟花那晚突然说想照顾我,但这样的感情,基本上来自于怜悯。
第二天开始上课,第一节就是班主任的课,他开始点名,第一个就是我。
“沈肯尼!”他点到。
“沈肯尼!到了吭一声!”他盯着我,他明明看到我到了,但就是非得要我吭声才说明我到了,这什么逻辑我到今天也没弄明白。
“沈肯尼!!!”他第三次点我。
我依旧没动静,他开始不耐烦了。
“出去!”
“老师,沈肯尼他……”沈煜伦话没说完,我就站起来,朝教室门口走去。
接着沈煜伦和李浩然都跟了出来。我走前面,他俩都头低低地跟着,大家都没说话,一直走,绕着圈,在操场,三个人的影子一直变换着交替,如此循环,永无休止。
第一周就这样过了,班里的同学都开始发现我不讲话的问题,渐渐的有些疏远我,我想大家一定以为我家有什么丧事,因为我那些天一直穿着黑色的西装、衬衫、皮鞋,和我这个年纪的男生格格不入,就像我脸上的表情。我生活里多了个最重要的朋友,黄黄,它是一只不会说话的鸭子,所以我们相处得很好。
第二周,老师们都发现我有这毛病,已经知道提问题的时候会绕开我,和不点我名,沈煜伦和李浩然大多数时间都两人一起陪着我,已经不去打篮球,还推掉了所有的社团活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也一定保证有一个人陪着我。这周,黄黄开始学着我走路,随时会跟着我,我和沈煜伦把黄黄从学校送到他家,担心在学校出事。
第三周,校园里开满了樱花,我很喜欢这样的季节,我特别特别想去山丘那边,因为在学校这里,好像大家都觉得我是个怪人,除了黄斌、宝玉、李浩然和沈煜伦,大家都在疏远我。
那天看到樱花,李浩然和沈煜伦还在前面,我突然从后面走上去,拉拉李浩然的衣角,指了指上次去的那片山丘。沈煜伦和李浩然马上转过身,沈煜伦说:“他要说话了!!!”
然后我蹲在地上,低下头,不敢再看他们。
“是想去森林是吗?”李浩然也蹲下来问。
我点点头。
“那你就说是!说话!”沈煜伦开始凶我。
“你干嘛呢!还不够吗,现在这样已经算好很多了,别逼他了。”李浩然转头就甩这么一句给沈煜伦。
后来我们又一次去了上次的森林山丘,翻过那个围墙,果然开满了樱花,刚刚盛放,没有一片花瓣在凋零。其实我懂,他们像守护我的天使,我虽然是这样的情绪,但我比任何人都渴望早一点结束这样失语的生活。
这次,他俩都没像上次那样兴奋和开心,只是静静地躺着,他们脸上的表情开始越来越凝重,他们以为几天会好的情况,已经将近一个月了。
第四周,学校体育课的项目是1000米,李浩然和沈煜伦特别和我调到了一组,体育老师说就算跑不完,走也得走完,不能中途放弃。老师发号施令,让我们开始,我一步也没跑,只是静静地走,李浩然和沈煜伦也不跑了,陪着我走。
“你们干吗呢!跑起来!”老师催促。
“老师不是说走也可以吗,我们一定走完这5圈。”沈煜伦顶到。
“行!走50圈,不是5圈!给我走!守着你们走完为止。”老师也火了。
我特别恨自己,这时候,我是任何一个旁观者,一定会觉得这样的我特别矫情,但那时候,自己到底怎么了,自己到底想什么,自己为什么总要拖累着这世界上明明最疼惜我的人,我也不明白。
那天,我们果然走了50圈,到后面,我已经走不动了,他俩搀着我,三个人硬生生地走完了那50圈,那依旧是这辈子我们三个人在一起走过的最长的一个下午,在那个操场,天空依然阴霾,已经将近一个月了。
晚上,我们没上晚自习,直接去了沈煜伦家,进门我就倒在床上,不愿意动弹一下下,但还是去洗了澡,然后换上了沈煜伦那件白色T-shirt。他们两人又开始抽烟,我还是静静地坐着,只是静静地坐着。
“让哥哥闻闻,香不香。”沈煜伦扑过来逗我,他总是这样,还是想方设法逗我开心,无论他多沮丧。
“我明天给他带瓶香水吧,这学期,都不见他用香水了。”李浩然靠在沙发上说。
那晚,我们又是三个人一起睡的,我睡中间依然没变,变了的是,两个人都不抱我了,我在想,沈肯尼!你怎么一点都不可爱了呢!
第二天,李浩然果然带了一支香水给我,呵呵,这是我这辈子收到过的最讨厌的礼物,是HUGO BOSS,和他一个品牌,也和我爸爸用的一个品牌,而且刚刚好就是我爸爸的这一款,一点都不差,那晚妈妈家,爸爸家,都是这个味道,那晚,爸爸哭了,妈妈哭了,我哭不出来,但也是那天以后的第三天,到现在,我一句话也没讲过了。
“这香水和我一个牌子,但不同系列,希望你喜欢!下次直接告诉我喜欢哪款,我给你买。”李浩然说,脸上依然泛起笑容,他确实不知道这香味会提醒我多少我这些天在努力摆脱的回忆。
我接过香水,笑了,那应该是第一次开始笑,他看着我,一脸茫然。
回到宿舍,我的桌上摆着17瓶香水,各个款式,不同品牌,沈煜伦只说了一个字:
“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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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然日志》
3月27日
他依然不讲话,已经一个多月了,我想了所有的办法哄他开心,我把我的秘密花园都送出来了,带他去了山丘,因为我觉得那是我能拥有的最后的宝藏了,以前李雪我都没带她去过,但好像没什么用,我是怎么了?这样想要他开心,这样想他快点好起来,送了他一瓶香水,和我一个品牌,我其实想送他和我一样的款式,但一模一样会不会很奇怪?我真的好想要一个这样的弟弟,而且好想他快点好起来。
我要怎么做?
《沈煜伦日志》
3月27日
第32天,宝贝依然不开口说话,他喜欢的东西里我就知道香水,昨天李浩然说送他香水,我都快气炸了。今天把今年所有的压岁钱全取出来了,凑起来给他买了17瓶香水,接下来准备喝西北风,但他还是不开心。
我要怎么做?我到底怎么了?
从遇到他第一眼开始,我就知道,这男孩儿一定会彻底颠覆我的世界,但我还是没有控制住,和他见面开始,我就开始变得油腔滑调,总是很刻意引起他注意,但他好像总不搭理我,但他好像又没那么讨厌我,那晚他在酒吧和我说的话,让我无比心疼这个小孩儿,我想守护他,而且他好像也没有特别要拒绝我。
但,他是不可能喜欢男生的。沈煜伦,你TMD到底在干吗!
还是说?有可能呢?我不能让他再这样下去了,任何代价都可以,他必须好起来!下周就我生日了,我一定得让他开口说话,这是我最想要的生日礼物。
《沈肯尼日志》
3月27日
沈煜伦送我的香水,我放在桌上,一瓶都没拆,我不知道怎么去拆,因为拆了就说明我收了,但我有什么资格收这些东西呢?
终于李浩然送我香水了,这不是情侣间才会做的事情吗?可是为什么接到的礼物是毒药一样的香水,又一次把我的心彻底地撕碎,这到底意味着什么?还是已经注定了什么?
对不起他们,总拖累他们,可是为什么我又不受控制地依赖着他们?
越来越喜欢李浩然了,我到底怎么了?他现在心里明明还装着李雪。就算没了,他也不可能接受这种奇怪的感情,不!是变态!
沈肯尼,可以帮我个忙吗?找个安静的地方,静静地离开,别再像个残废一样生活了。
3月27日开始后,我的情况变得更糟糕,我已经开始厌食,已经躺在床上不愿意起床,无缘无故地发呆。每天沈煜伦和李浩然都会带吃的给我,然后背我下楼,班主任已经来找我谈过好几次话,最讽刺的是,他居然问我是不是沾了不该沾的东西,然后沈煜伦一把把他推出门,把门重重地合上。
4月2日,沈煜伦生日到了,他没上晚自习,先去了酒吧。下了晚自习,李浩然带着我,黄斌,黄斌的女友宝玉,陈辉一起去酒吧找沈煜伦。
刚进酒吧,就看到了沈煜伦,他今天和平时不一样,穿着一件白色的紧身背心,水洗牛仔,在舞池中央蹦迪,他头发又都立起来了,整理得很帅,全场就他一个是焦点,他看到我们进来,马上指了指包厢。
接着我们进了包厢,看到满满一桌都是酒,没有生日蛋糕。
我们刚坐下,他就进来了。
“今天我生日,就是说你们都得听我的,我想怎么过,你们就陪着我怎么过!”他把烟头往烟灰缸一按,抬头对我说。
接着大家把礼物递给他,黄斌和宝玉送了他一份,陈辉一份,然后李浩然递过去两份,说:“行,你开心就好,你是寿星,大盒这份是我的,小盒这份是肯尼的,生日快乐!”
接着他接过礼物,把小盒的礼物往门口一扔,说:“谢谢,你的我就先收了。”
全场面面相觑,都不说话,大家都没料到,包括我,然后酒保进来把所有酒瓶都打开了。
“除了宝玉,今天是男人的每人先喝两瓶啤酒,每人都要,我们再开红酒和洋酒,等下喝。”说完他自己开始吹瓶子。
“行!我替肯尼喝!他现在身体不好!”李浩然说。
“你没劲啊!李浩然!你别激我!”沈煜伦说。
呵呵,不就是喝酒吗,至于吗,沈煜伦,你就这么恨我!然后我一把抓了一瓶开始吹,李浩然刚要抢,我把李浩然一把推开了。
气氛开始不对了,我又拿了两瓶,继续喝,喝到胃都要裂开了,我再拿一瓶,这次,沈煜伦终于把我手上的酒瓶抢过去,自己喝了。
李浩然也开始喝,然后再开了红酒,今天大家都是来玩命的,后来黄斌和我说。
“好!现在酒劲上来了,我就敢说了,沈肯尼,哥哥我今天只想要一件礼物!就是你叫一句哥哥,可以给我吗?我没求过别人,我一爷们儿,今天我求你!就喊一句!一句!哥哥!可以吗?”他晃着身体问。
全场看着我,李浩然也不说话了,好像他也特别想我说句话。无论说什么。
我依然低着头不吭声。
“行!你行!你爷!我喝!”然后沈煜伦自己把整瓶红酒往喉咙里浇。
我不行了,眼泪止不住地分泌。
突然他把酒瓶往桌脚一敲,捡起块碎玻璃对着自己手臂,特别特别温柔地问了一句:“宝贝,叫句哥哥真这么难吗?”
李浩然刚想起来,沈煜伦就呵斥道:“今天TMD谁管,我和谁没完!都给我坐好了!我这还没死呢!”
我眼泪开始止不住地往下掉,我终于抬起头,嘴角开始微微颤抖。
我看到了沈煜伦,嗯,把我心一次次撕碎的人,我看见他对着我微笑,眼神里都是吞噬我的欲望,盯着我,全世界他再也看不到别的地方。
我还是没叫出口,突然间,那块玻璃瞬间划过他的整个手臂,我先是看到白肉,接着,整个手臂都是血。
我看着他,那块玻璃同样划在我的心脏上,我身体开始抽搐地发抖,眼泪不停地往外涌。
这次他还是盯着我,不同的是嘴角居然开始上扬,脸上是魔鬼一样邪恶的笑容,又温柔地问了句:“不叫吗?”
接着又一下划在他的手臂上,李浩然终于看不下去,一拳打在他脸上,把他的手重重地扣在桌上,才把玻璃块扔掉。
整个桌上,他那条牛仔上,都是血。
他一脚踢开李浩然说:“你TM再管,下一次在你脸上!”然后又盯着我,还是那个笑容,那个眼神。他点燃香烟,手一直在流血。
我张开嘴,但还是没发出那句哥哥。
“宝贝,乖,抬头,你看!”然后他把另外一瓶洋酒浇在整个手臂,那得多疼!我终于失声哭了出来。
“发出,发出来了!发出声音了!那叫哥哥吧!”他喘息着,脸上青筋暴露,都是汗珠,邪恶写满了整张脸,笑得无比满足,1000次高潮都到达不了的满足。
我依旧没叫出来。
“那这样呢?”他把烟头按在伤口上。
“你疯了!!!”这次李浩然又上去,接着,黄斌和陈辉也上去,把他按在沙发上,宝玉开始打120。
沈煜伦坐在沙发上,还是那样笑,但眼泪却止不住地往外流,他下巴在微微颤抖,和我一样。
李浩然终于把脸转过来,对我说:“到此为止吧!”
然后李浩然蹲到我前面,捧着我的脸,帮我擦干眼泪,对我说:“肯尼,你看。”
他指了指沈煜伦:“你煜伦哥都这样了!今天是他生日!”
“我知道,我们都知道,知道你身上发生的这些事情,可能你已经不相信任何人了,可能你已经无法辨识真伪,可能你的眼睛看到的一切已经让你产生怀疑,那我们就不看了,我们来感受。”李浩然说着托起我的手,把我手放在他脸上对我说:“我叫李浩然,我是真的!”
然后把我拖过去,把手放在沈煜伦脸上,对我说:“他是真的!他是你煜伦哥,没人比他更疼你。”
然后把我的手放在他自己胸口,说:“在跳动,对吗?因为是真的!对你是真的!”
然后他终于哭了,把我手放在桌上,一块沈煜伦的血迹上,我的手上沾满了血。
然后他说:“心疼吗?你心疼对吧?对!那么这也是真的!”
“如果你还不开口,以后浩然哥和煜伦哥都要像你现在这样心疼地一直疼下去了,这样也没关系吗?”他的嗓音开始颤抖,放开了我的手。
所有人都哭了,包括此刻在敲打着键盘回忆的自己,我终于在李浩然转身的那一秒,抓住了李浩然的衣角,抬起头,我听见自己的喉咙说的第一句话是:
“浩然哥,不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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