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单独户口,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对婚姻没有影响。但是一方想要把户籍迁到另一方户口本上具体流程如下:1、一方需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2、再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3、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是可以的。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立户需满足下面的条件: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没房子不能单独立户,单独立户必须要有单独的户籍地址,没房子可以挂靠人才市场或者单位集体户口。
分户必须符合户籍登记机关规定的分户条件:
1、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2、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
3、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
4、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
5、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分户标准
公民因房屋析产、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
-分户
结婚后可以单独立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立户需满足下面的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结婚后户口怎么处理
结婚户口并不一定要迁。法律规定,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就证明夫妻关系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三、单独立户需要什么材料
只要符合单独立户的条件就可以办理分户,单立户口需要如下证件: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房产证明
4、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结婚之后单独立户需要提供村委会的证明,本人的分户申请,房屋产权所有证等材料。结婚后是否迁移户口,由夫妻双方自行确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登记结婚以后,按照双方的约定,互相成为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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