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妹结婚的现象有零星几例,而且都是事出有因,即两人事先并不知道是亲兄妹。当然,在知道是亲兄妹后就痛苦地立即分手而恢复兄妹关系了。
现实中有一个案例,夫妻双方在知道是亲兄妹后本就决定了立即分手的,这时,发现了男方此时患了绝症,存活时间不长了。妹妹为了让哥高兴,也为了哥有香火继承人,就有意识地在哥不知的情况下帮哥怀孕了。
我国伦理道德和婚姻法都是不允许亲兄妹结婚的。而且,即使亲兄妹结婚生子,出畸形胎儿的概率极大。
所以,最好谁都不要尝试着去踩这个“雷”那样将会付出很大的代价,得不偿失。
继兄妹可以领结婚证。法律明确规定了只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继兄妹虽然名义上以兄妹相称,但实际上继兄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只要没有法律规定的其他禁止结婚的情况,如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完全可以自愿登记结婚。
一、不能结婚的有以下几种:
1、直系血亲。
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近亲结婚不仅使后代中隐性遗传病的发生率提高,而且使多基因遗传病及先天畸形发生率增高。一般来说,血缘关系越近,遗传病发病率越高,血缘远的患遗传病的可能性就越小。
二、我国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禁止重婚。以重婚作为结婚的禁止条件是近现代各国亲属立法的通例,被认为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社会法制的基本要求,被确立为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如果用“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表述方法,也可以认为是结婚的必备条件。“重婚的”婚姻关系无效。
(二)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禁止结婚的疾病。法律禁止特定疾病的患者结婚,是保护结婚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需要,也是许多国家立法的通例。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表兄妹关系,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法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双方隐瞒这一事实在人民政府登记结婚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双方经登记确定的婚姻属无效婚姻。确认原、被告的婚姻无效,依法予以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世间无奇不有,很多特别离奇事实都有发生。比如什么结婚夫妻发现是父女,或者领证情侣发现是兄妹,这样的事情很多。完全就是艺术来自于生活啊!下面为你公布夫妻发现是父女是怎么回事其实不是父女,是新婚洞房夜发现是兄妹。
夫妻发现是父女是怎么回事据相关人士爆料最近某地出现一则奇闻轶事:多年夫妻最后发现居然是父女。对于这一轰动性的事件,相关人士立即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赶到现场后了解到,原来当事双方并不是父女关系,而是兄妹关系。他们发现是兄妹关系是在新婚夜里。
这对福建男女失去爱情收获亲情交往半年多的女朋友居然是自己的亲妹妹,这样离奇的**剧情竟然发生在25岁的翔安马巷小伙阿强(化名)身上。发现端倪的是阿强的姑姑,结婚当天她一眼看出这个女孩很像阿强死去多年的妈妈。顺时就在结婚当天这对情侣变回了亲兄妹。
上周日,记者见到了这对年轻人,他们心里虽然仍有些难受,不过已渐渐接受了事实。女孩小雅(化名)自我安慰:“虽然失去了爱情,却找回了亲情。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请你接着往下看~
疑惑女孩长得太像阿强的妈妈
“爸爸、姑姑,这是我女朋友小雅(化名)。”今年春节,工作半年多的阿强,开心地将小他两岁的小雅带回家,介绍给家人认识。小雅是他同校学妹,两人认识两年了,在一起也半年多了。不过,自第一眼看到小雅后,阿强的姑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这个女孩怎么那么像阿强的妈妈姑姑悄悄把这事告诉阿强的爸爸,阿强爸爸也发现,这个女孩很像死去多年的妻子。
好,事情有些不妙了,那到底是怎么了呢
发现女友是被抱养的等小雅回去后,他们才把疑惑告诉阿强。听完,阿强一下子傻了: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不过,他小时候就听说过,他是有个妹妹,不过一出生就被人抱养走了。
因为这事,阿强连续好几个晚上都睡不着。他通过电话试探地向小雅打听她的“身世”,小雅说,她确实是被抱养的。阿强更坐立不安了。
事情的真相是什么呢下面为你揭晓~
往事:妻子产后病危幼女送人抚养阿强把家人的猜测告诉了小雅。小雅听后十分惊讶,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今年2月中旬,小雅把这事告诉了养父母。养父母听后大吃一惊,他们决定到阿强家走一趟。两边大人坐下后,共同回忆起以前。
以前发生了什么呢小雅为什么是抱养的呢点击下一页查看真相。
女友疑似自己的亲妹妹阿强爸爸说,23年前,他妻子分娩,生下一个女儿,不过突然大出血,危在旦夕。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不幸,出于家庭考虑,一家人决定把刚出生的女儿托付给他人抚养。经人介绍,他们在医院里将女儿抱给一个惠安妇女。就在这时,病房里传来妻子抢救无效死亡的噩耗。一家人悲伤至极,根本顾不上留抱养人的任何****。后来他们想再打听,已联系不上了。
小雅的养父母说,阿强爸爸所说,依稀能跟小雅的身世对得上。坐在一旁的阿强和小雅,感觉恍如梦境。
DNA检测证实两人是亲兄妹双方父母决定,通过做DNA,来揭开这一谜团。2月25日,DNA结果出来了,阿强和小雅被证实有血缘关系。检测报告出来后,双方家长又喜又悲,喜的是,小雅终于找到了亲人,悲的是,这两个年轻人以后该怎么办啊。
阿强第一时间得知结果,虽然这结果在他脑海中无数次出现过,但一旦被验证,他还是难以接受。读大三的小雅也得知了这一结果,她差点晕过去。后来,在双方父母的抚慰下,她才慢慢接受这一“残忍”事实。
失去了爱情,但收获了亲情一个多月过去了,两人的心情逐渐恢复平静。其间,小雅偶尔会到阿强的家里坐坐,看看亲生父亲和哥哥,并帮着做点家务。
“虽然失去了爱情,但收获了亲情,也算是不错的结果。”小雅自我安慰说,如果没有认识阿强哥哥,她的身世就没办法浮出水面,更不可能与亲生父亲相认,“这可能就是天意吧”。
阿强也表示,今后,他会以哥哥的身份去关心帮助小雅,让她顺利完成学业,并在精神上给予支持鼓励。
无独有偶,有一滁州小伙遇到的事更是离奇。
“愿天下所有的情侣都是失散多年的兄妹!”滁州小伙林某没想到,这句玩笑一样的“诅咒”会在自己身上应验。故事的曲折连当事人自己都无法相信。与女友相知相恋长达五年,日前两人领了结婚证,准备举办婚礼。双方家长也准备商讨婚事。然而初次见面,双方亲家母惊呆了:她们竟是失散多年的亲姐妹。
那么事情到底是怎样的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都市言情剧“北京爱情故事”上演小林和小文结识在2007年。彼时,年仅18岁的小文从滁州只身前往北京,在远房亲戚开的一家公司找到一份工作。就在此时,她遇到同事小林。两人一叙,得知是老乡,自然走得亲近。交往中,小林无微不至的关怀,渐渐打动了小文。两人很快陷入热恋之中。
经过5年的爱情长跑,两人终于决定走进婚姻殿堂。经滁州市南谯区法院调查,7月26日,两人返回滁州市南谯区,在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对于自己的感情,两人直到领证前都对各自家长保密。直到去年年底,两人才告知家长。
得知子女的另一半既是同事还是老乡,双方家长非常高兴,并着手准备操办婚礼。然而,就在亲家初次见面会上,这出爱情喜剧戛然而止。
现实荒诞剧两家母亲竟是亲姐妹为了商讨婚事,双方父母约定见面。初次见面,两位“亲家母”格外热情。 “她们彼此不认识,只觉得眼熟。 ”女方母亲张某和男方母亲赵某相谈甚欢。交谈中,赵某得知,张某虽然已经迁居至天津生活,但小时候一直随母亲在滁州生活。再仔细聊,彼此之间居然有很多相识的亲友。两位“亲家母”“互交家底”,谈及自己的父母后,顿时傻了眼:她们竟是失散多年的亲姐妹!
在法庭上,老姐妹翻起了老黄历。早年间,这对姐妹出生在滁州市南谯区。父母离异后,妹妹张某跟随母亲改嫁,随后改姓了张。姐姐仍跟父亲姓赵。随后,母亲带着张某迁居外省,两姐妹分离,几十年来未曾相见,也断了联系。
虐心伦理剧情侣转眼变成表兄妹失散多年重新相认,老姐妹俩非常激动,紧接着就犯了愁,“那两个孩子怎么办 ”两家人乱作一团。 “他俩是姨表兄妹,这婚肯定结不成了。 ”女方母亲张某斩钉截铁。小林非常无奈,难以抉择。男方家长也主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女方家提出,小林和小文是三代以内的血亲,属于近亲结婚,“总得为下一代考虑。 ”两家人经过长时间争议商讨,决定解除这段“意外”的婚姻。今年5月,双方一纸诉状递至滁州市南谯区法院,申请离婚。
无言的结局法院判决婚姻无效昨天,安徽商报记者从南谯区法院了解到,自接到诉状那天起,南谯区法院民事法官就开始对本案进行调查审理。据法院介绍,小林和小文从相识到领证,存在巧合。小文和小林同在一家公司上班,尽管他俩此前并不认识,但这家公司是由他们的远房亲戚开办,两人都是投奔这位远房亲戚。在日常交流中,小两口也知道彼此之间沾亲带故。 “之前知道是彼此之间有亲戚关系,但没想到这么近。 ”
日前,滁州市南谯区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嫡亲的姨兄妹险些成了夫妻,这原本难以启齿的尴尬,为何会诉至法院法官解释,最终的判决不是离婚,而是婚姻无效。小文和小林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构成法律禁止结婚情形。 “两家人如果是私下协议离婚,在民政局那边也有婚姻记录,以后再结婚就算二婚,无论是婚假还是其他方面事宜,都会受到影响。 ”
而另一对情侣更是凄惨,已经结婚领证了,才发现有血缘关系!下面来看看吧~
相恋两年偷偷结婚现年26岁的阿祥与25岁的小雯,在一个同学聚会中相识。阿祥文质彬彬,又善言谈,小雯青春靓丽,活泼开朗,二人颇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恋爱两年后,双方都认定彼此是今生的伴侣,准备结婚。因仍然在校,两人于是在2009年2月,瞒着双方父母偷偷领了结婚证。
底,毕业没多久的阿祥终于向父母告知喜事。双方父母见面后,都很满意,并准备为他们筹备婚宴。于是,阿祥的父母借着儿子的婚事大宴亲朋。
在家宴上,见到未来的侄媳妇小雯,阿祥的大伯李建文(化名)惊呆了,“这就是你的老婆”阿祥欣喜地点头。“你们不能结婚!”这一句话,让在场的亲朋好友都愣住了。李建文很无奈,只好和盘托出:“这个女孩有可能是我的女儿,你们可能是堂兄妹。”
令众人惊呆的婚宴原来,李建文与小雯的妈妈曾经谈过恋爱,但由于某些原因并未结为夫妻。随后,小雯的妈妈另嫁他人。在婚姻过程中,小雯妈妈与李建文仍旧保持着朋友关系,并有过亲密行为,所以小雯很可能是李建文的女儿。
这仿佛是晴天霹雳,让小两口一时缓不过来。经司法亲子鉴定,小雯果真是李建文的女儿。虽然情感上难以接受,但事实已经清楚,二人也只能面对事实。经过咨询,小两口来到越秀区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很快,他们收到了宣告这段婚姻无效的民事判决书。
青葱之年 京城邂逅“亲密爱人”2007年,年仅十八岁的少女小文怀着美好的梦想,从安徽滁州来到了首都北京。经过一番努力,终于在亲属的公司中获得一份理想的工作,并遇到了同事小林,也许在同一家公司上班的缘故,两人感觉很是亲近。小林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呵护,渐渐打动了小文的心,二人很快陷入热恋之中。
经过5年的爱情长跑,小文和小林终于决定走进婚姻的殿堂。夏末之际,两人来到滁州市南谯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俩人都是滁州人,因为北京有长辈开的公司,小情侣在认识之前,都是投奔这个亲戚。一来二去,两人知道彼此之间有点沾亲带故,但都没想到会是这么近的亲戚。为了顺利领证,两人都向家人隐瞒了沾亲带故的事实。
根据我国婚姻法,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近代科学证明,近亲结婚后代的死亡率高,并常出现痴呆、畸形儿和遗传病患者,因此大多数国家都不鼓励近亲结婚,在我国,法律是禁止近亲结婚的。而近期滁州市,却出现一对表哥表妹“意外”结婚的悲剧,一对亲姨兄妹经过5年爱情长跑,在走进婚姻殿堂后才发现,原来他们竟是失散多年的亲姨兄妹!最终他们选择结束婚姻关系。
晴天霹雳 新娘竟是失散多年姨妹“小两口”喜领结婚证后,相约两家家长见面,办理结婚仪式,讨论相关事宜。两家母亲见面之前,也都为孩子高兴,因为分别几十年,两位母亲并不认识。谁知道坐下来一聊,聊到彼此父母是谁时,两位母亲彻底傻了眼!
两人聊着聊着,都是大吃一惊,因为对面的“亲家”竟是自己失散多年的亲姐妹。原来张某和赵某虽然原是亲姐妹,后来由于母亲改嫁,所以跟随母亲生活的一方改姓为张,另一方依然姓赵。老姐妹重逢自然激动万分,惊喜过后,老姐妹却又发起愁来。自己两姐妹相认是好事,可这两个孩子的婚事怎么办呢
新郎小林看着自己昨日的“新娘”,今日的姨妹,内心中伦理道德与多年的情感发生激烈的碰撞,面对法律和爱情的抉择,让相爱的两人痛苦万分。经过两家人长时间多方争议,冷静的思考,终于决定解除这段“意外”结合的婚姻,走进了滁州市南谯区法院,要求解除两人婚姻关系。法院受理此案后,查明小文和小林系姨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构成法律禁止结婚情形。近日,法院判决小文和小林的婚姻无效。(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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