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再结婚怎么办

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再结婚怎么办,第1张

法律主观:

判决离婚后可以再登记结婚。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记。如果是二审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天就可以再婚登记。在司法实务中,判决离婚的条件有:,(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三)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四)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五)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六)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七)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八)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九)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十)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十一)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十二)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十三)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十四)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诉讼与管辖,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二)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三)审理与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一审不判离的话,原告可以在接到判决之后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但二审改判的概率很小),而二审一般又要3个月的时间。也可以不上诉,而是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重新进入一审程序,时间同上。如果法院依然认为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可能再次判不离。那就只好再等6个月,进入第三次起诉。,因此,起诉离婚最快一、两个月就完成,最长要拖好几年也离不下来。,综上所述,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想再结婚的话,可以等法院判决离婚后可以再登记结婚。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王菲有过两段婚姻,王菲的第一任丈夫是音乐才子窦唯,第二任丈夫就是李亚鹏,王菲在13年的时候,就宣布跟李亚鹏离婚了。现在的王菲跟谢霆锋又重新在一起,被离婚的李亚鹏不再沉默,曝出王菲与谢霆锋复合的真相,事实让人震惊。

一、 王菲与李亚鹏离婚

王菲在嫁给李亚鹏之前已经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窦唯最开始的名气要远高于王菲,要说王菲能有现在的成就,肯定是少不了窦唯的帮助。婚后的王菲与窦唯即便是有了孩子,最终以窦唯的出轨画上了句号。

其实王菲在于窦唯离婚后不久就被记者拍到跟谢霆锋在一起了。即便是谢霆锋跟王菲有11岁的年龄差,还是大大方方的向媒体宣布恋情了。再后来谢霆锋跟王菲分手,其实是因为谢霆锋当时没有跟张柏芝划清界限,王菲忍受不了最终提出分手。

李亚鹏跟谢霆锋明显不一样,王菲生日的时候,谢霆锋去忙别的事情,明知道是王菲的生日也不回到王菲身边庆祝。李亚鹏则是飞到王菲身边为她庆生,李亚鹏还搜集各种好笑的段子逗王菲开心。

后来王菲跟李亚鹏经历了十年的恋爱长跑,终于结婚了。只是在王菲与李亚鹏结婚的第八个年头,王菲突然宣布离婚,紧接着李亚鹏也出来解释。在节目中,李亚鹏坦言从王菲提出离婚,自己由同意到不同意花了半年的时间。

二、 王菲与李亚鹏分开的原因

王菲跟李亚鹏在一起的时候就不被大家看好,后来两个人的感情一直还算稳定,大家慢慢的开始祝福他们。后来王菲与李亚鹏离婚后,网友们也是纷纷猜测王菲与李亚鹏分手的原因,其中就有一点是因为谢霆锋与张柏芝刚离婚不久。

所以大家猜测,王菲与李亚鹏离婚其实是看谢霆锋恢复单身了,想要跟谢霆锋复合。其实王菲跟李亚鹏离婚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李亚鹏跟王菲在一起的时候还是一个演员,但是结婚之后,李亚鹏就开始经商了。

虽然经商也不错,但是李亚鹏多数是靠着王菲的名气来增加自己的知名度。有一次李亚鹏告诉王菲要出去游玩,王菲素颜就被李亚鹏带到了一个记者会现场,没搞清状况的王菲就开始被记者们拍照。

只是后来出现了让人气愤的一幕,李亚鹏准备给王菲制造一个惊喜,就把蝴蝶关在了箱子里,没想到等王菲打开的时候,蝴蝶已经闷死了。与笑脸的李亚鹏相比,王菲小心翼翼地把闷死的蝴蝶捡了起来。所以说王菲与李亚鹏离婚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合适。

三、王菲与谢霆锋复合真相

当初王菲与李亚鹏离婚后,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指责是李亚鹏对不起王菲。但是几个月后王菲被爆出与谢霆锋复合,大家也希望听一听李亚鹏的说法,只是王菲跟李亚鹏离婚的时候,两人都没有说明离婚的原因。从李亚鹏的社交平台上发布的话:自己需要一个家庭,王菲注定是一个传奇,也可以略知一二。

直到后来,李亚鹏在节目上坦言道,自己与王菲的感情并没有多么复杂,只是因为两个人不合适。李亚鹏需要的是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而王菲正是一个不落凡尘的仙子,并且王菲从来都没有做过饭,王菲这样的生活方式,久而久之李亚鹏就不再包容。

王菲跟谢霆锋的复合,大家也没有感到很意外,因为谢霆锋能够真真正正的包容王菲。在谢霆锋12岁的时候,第一次去听王菲的演唱会,就被王菲深深的吸引住了,所以谢霆锋一直把王菲当作心中的天使。当初谢霆锋与王菲分手也是一个误会,如今两个人又走到一起真是命中注定的缘分。

王菲跟谢霆锋复合这么久还没有结婚,是因为王菲在与李亚鹏离婚后说,自己这一辈子再也不会离婚了。其实谢霆锋跟王菲之间的感情,已经不需要用一纸婚书绑在一起了,多年之前的误会相信两人已经全部化解。

结婚57年AA制老夫妻终于离婚,为何是“终于”?各位,这个问题中的,结婚57年的AA制老夫妻,指的应该就是前段时间在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的天津的那一对,86岁的刘爷爷和84岁的马奶奶。据新闻报道所称,他们于1963年登记结婚,到现在已经有57年之久。不知情的人看来,他们能携手相伴这么多年一定很幸福。

可事实上,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离婚才是最大的幸福。“离婚快乐!我一定要去吃喜面!”84岁的马奶奶拿到离婚证时,喜形于色。离婚虽然来得很晚,但迟早还是来了。老两口结婚后不久就经常吵架,有时甚至动手。虽在同一屋檐下,但他们还是各自过各自的。两个老人的生活中的一切都是AA制,唯一的共同的地方就是相互讨厌,彼此看着不顺眼。刘爷爷住在大屋,马奶奶住小屋,他们虽然近在咫尺却形同陌路,两人什么都分得清清楚楚,泾渭分明,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连菜刀也是每人一把。

那为什么说他们是终于离婚了呢?原来,通过新闻我们了解到,两个人都有离婚的意愿,并且双方离婚的意愿都非常强烈,只不过其中老奶奶因为房子和老爷爷离婚关系僵持了,加上遇到了疫情因素,导致推迟诉讼开庭了。两个人结婚的57年间老爷爷曾三次起诉离婚,奈何老奶奶因为房子因素迟迟未离婚。

后来,双方经过调解,房子问题解决了,本来以为这下可以离婚了吧?但谁又能想到,由于不信任对方,导致先加名字还是先离婚的问题产生了纠纷,结果两人又僵持了很久,她们的故事让我明白,信任是婚姻的基础,不信任的婚姻会让两个好人也能备受折磨。

关于房子加名字的问题,建议大家不要参考老奶奶的做法,毕竟人家生活了这么久,双方承认是彼此共同拥有的房子,此问题放到现在年轻人身上不仅是考虑房子加名字的问题了,更是考验另一半的人性。提醒大家为了避免因房子问题发生纠纷,尽量各自在婚前买属于各自的房子,如果没能力就经过法律认定房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婚姻对于人来讲格外敏感,加上新闻对婚姻的宣传,部分人会产生恐婚的念头确实很正常,但是不要将婚姻过度理想化或妖魔化,包括老夫妻终离婚双方都解脱,57年的婚姻生活终成过去,未来他们都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当我看到两个人离婚后开心得像孩子一样,那一刻我觉得两个人虽然折磨了57年,但是未来没有对方的日子也会活得很快乐,让我觉得领婚姻证也不如如同传说中那么幸福,离婚后能够看到人身上最纯真的笑容。

当然不是,因为很多离婚后的男人,根本就找不到下一个结婚对象。

让两个人从幸福走向离婚的原因,有很多复杂到每个人都不愿意去陈述。离婚对双方来说都是一次心灵的打击,何时进入下一次婚姻,没人能够预料。

不是每个男人离婚后都会很快结婚,因为很多男人走不出感情的伤。人心真的是肉长的,当两个人从恋爱走进婚姻时,幸福有多美满,走到离婚这一步时,内心的伤痛有多深。

当内心已经鲜血淋漓,很多男人根本没有心情再去投入一段感情,在短时间内也没有精力去投入下一段婚姻。从恋爱到婚姻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连恋爱的心思都不会有,又怎么可能很快踏入下一段婚姻呢?

也许以后会重新走进婚姻,可那是很长时间以后了,对于大多数男人来说应该都是如此。

结婚不是过家家,很多男人离婚后根本无法负担再次结婚的成本。我们生活在一个现实社会里,结婚从来都不是两个人同意就去领证,而是需要经过一次又一次的互相试探,两个人磨合出正确的相处方式之后,才有可能在买房买车及彩礼问题上达成一个共识。

每一次结婚,对男人的家庭都是一次搜刮,对于大部分普通家庭的男人来说,结一次婚就已经把老底儿刮干净了。短时间内再结一次婚,哪怕有合适的对象,也根本没钱再出彩礼了。

情感上的伤害,经济上的拮据,都会成为男人迈入下一段婚姻的阻碍。也许只有足够的时间才能抹平心中的伤痕,才能让男人的家庭缓过气来。

婚姻不是儿戏,慎重对待自己的婚姻,别给人生留下遗憾。

  我是个比较长情也比较怀旧的人,轰轰烈烈爱过一个人后,就很难再去爱上别人了。所以说出来不怕大家笑话,至今为止我仍然对初恋念念不忘,尤其是在一次同学聚会上遇到了初恋,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的我,那颗心又因为初恋而温热了起来。只是离婚后和初恋结婚会幸福吗?亲身经历了之后,才发现自己把一切都想象地太过美好太过理想化了,事实证明,当所有乌托邦式的爱情变成柴米油盐的生活后,这样的爱情便不再像当初那么美好了。

 我跟初恋男朋友是大学同学,大学四年,我跟他也在一起了四年。他是个品学兼优的人,大学毕了业后,就考到国外去读研了。异地恋一年后我们分手了。因为当时国外有个很好的工作机会在等着他,在这段感情中,我完全看不清我跟他的未来。

 跟初恋男友分手两年后,在家人的压力和催促下,我跟一个相亲对象结了婚。我们俩没什么感情基础,只怪我当时把婚姻想得太简单了,以为结婚就是搭伙过日子的事,结果结婚不到两年我俩就离婚了,原因是性格不合,三观也不合,没法一起生活,我跟前夫没有孩子。

 跟初恋男友是在离婚一年后一次同学聚会上见到的。当时我完全不知道他已经回国的事情,所以见到他的那一刻,心中有很多复杂的情绪,因为我发现自己好像还是没有放下他。

 那次同学聚会让我们重新联系上了,因为当时他也还是单身,他跟我提出要复合的时候,我便答应了他,因为我想再给自己一个机会,给我心中一直放不下的感情一个机会。

 可是,结了婚后才发现,他早已不再是我怀念中的样子,他的性格没有以前那么温柔了,对我也不再像谈恋爱时那样体贴了。现在他整天忙于事业,经常加班,以前很有才华的他,现在变得越来越喜欢计较势力,常常会在我面前抱怨这抱怨那,还喜欢背地里说别人的坏话。不知道是我变了还是他变了,总觉得现在的他一身缺点,完全不可爱了。

在法律和公务办理上是可以办理离异后立刻办理结婚的,也可以刚办完结婚就办理离异。

上午离婚下午领证,这个奇葩事发生在郑州的一个婚姻登记处。郑州一男子上午刚和结发妻子以感情不和为由办理离婚手续,当天下午,就带着一位年轻女子赶来,想要登记结婚。由于当天只办理离婚,该男子第二天上午又迫不及待地带对方赶来,和年轻女子领了结婚证。

2018年7月,广东高院出台的《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中,明确提出实施离婚冷静期,而南沙法院也专门为离婚冷静期制度制定了操作规程。规程的出台,目的是为了挽救濒临破碎的婚姻。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并非是为离婚设置障碍,让离婚变得更难,而是因为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时,双方情绪都是最激动时,除了对婚姻关系是否要解除外,对子女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问题并没有冷静地思考。

婚姻、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夫妻或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1条规定,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根据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妇女在夫妻共有财产关系中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妇女对夫妻共有财产享有合法权利的期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始于结婚,终于离婚或夫妻一方死亡。 第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例如稿费等;继承和赠与所得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明确规定只给夫或妻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夫妻双方或一方依法取得的债权等。 第三,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享有与丈夫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在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妇女与丈夫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妇女与丈夫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一方虽单独处理财产,但他人有理由相信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为由主张该处理行为无效。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和相应的司法解释,妇女在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家庭共有财产的范围。家庭男女成员共同劳动所得的合法收入;家庭男女成员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的部分生产资料及其生产经营收益;家庭男女成员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的部分生产资料及其生产经营收益;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积累起来的各种生产资料,共同继承的遗产、接受的赠与及其他合法收入,共同享有的债权和共同持有的股票等有价证券等。 (2)妇女对家庭共同财产所应享有的权益。与男性家庭成员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共同财产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妨碍;与男性家庭成员平等地享有请求解除家庭共有财产关系,分家析产的权利;当家庭共有财产遭受侵害时,享有与男性家庭成员平等的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权利。 (3)妇女对家庭共有财产享有合法权益的期限。从加入家庭共有财产关系时起到终止家庭共有财产关系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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