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是外地人可以在上海领结婚证吗

双方都是外地人可以在上海领结婚证吗,第1张

一、这种情况是不可以在上海领取结婚证的。

二、领取结婚证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三、领取前准备的注意事项

1 提前准备3张两寸双人合影,横着照,男左女右,红色背景,结婚证用。

2 提前准备1张一寸女生独照,红色背景,适龄女性登记用。

3 准备钱,尽可能不花不必要的钱,需要100元人民币左右。

4 自选的项目,如站在国徽下国旗旁的两人合影,可以不要,即可省去35-75元人民币不等。

5 记得:带上两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黑色水笔等。

6 如果没有做婚检,最好在那里做个免费的验血检查。

7总需要时间大概1小时左右,当然要看那天实际人数的多少而定。

外地人如果把户口迁到了上海,就可以在上海办结婚证;如果没有,就不行。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一定要在男女双方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和领取,不能在异地领取。如果男女双方中有一人是外国人另一方是内地居民的,结婚证只能在内地居民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的条件

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关于结婚的各项条件。

2、双方是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

3、双方必须共同到使领馆自愿提出申请。

4、双方提交有效护照、旅行证和居留证明。

5、3张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6、再婚当事人应提交离婚证、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原件,丧偶当事人应提交相关证明。

7、双方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并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8、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9、符合结婚条件的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印”处签名、捺指印并当场领取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中国领事服务网-申办婚姻登记须知

外地户口在上海办理结婚证,必须满足双方其中一方当事人属于上海本市户口。如果双方均属于外地户口,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是不能在上办理结婚登记的。

1、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如果双方当事人其中一方属于上海本市户口,是可以在上海办理结婚证的。

3、如果双方当事人均属于外地户口,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是不允许在上海办理结婚登记的。

办理结婚登记注意事项

1、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在民政部门上班的时间办理,一般民政局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

2、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需要携带好领证所需证件,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结婚登记,不能异地办理。

3、注意校对填写的身份证号码与本人身份证是否一致,信息也要保持一致,不能有错别字。

4、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5、过期或因其他原因失去效力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证件,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

6、集体户口领结婚证的,需要当事人先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带着户籍证明去办理结婚登记。

7、离婚的当事人需要另外携带离婚证等能证明婚姻状况的离婚证件。

8、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你是外地人 ,在杨浦居住 ,也就是你的户口是外地的 。你老公是上海宝山区的 ,你们俩是不能在杨浦民政局领结婚证的 。你们俩需要拿着户口本,身份证 ,体检证明 ,结婚证使用的照片 ,到你老公所在的宝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领结婚证 。

一、结婚登记的条件:  (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三)、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四)、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双方自愿结婚;  (六)、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七)、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即:  1、内地居民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6、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四)、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五)、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六)、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七)、颁发结婚证。  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附件2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4、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5、祝贺新人。  三、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或者办理复婚登记的,适用结婚登记的规定。  四、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通知单》。

上海领结婚证流程:现场登记流程首先双方各自准备好本人的户口薄以及身份证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其次到婚姻登记处办理预约手续,选择预约登记的时间,然后和工作人员领取婚姻登记表填写相关的信息,并且接受初审预登记,最后通过审查以后,双方当事人就可以到达预约时间之后进行登记领取结婚证。之后网上预约流程,首先登入上海的婚姻预约网站,登入网站后,点击“我要预约”进入预约界面,其次进入网站的信息填写阶段,信息填完后,选择预约完成。然后登入预约查询页面,看看自己是否预约成功。一般网上预约登记的受理时间是在一个月以内的工作日。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外地人在上海办结婚证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男女双方进行婚姻登记属于自愿行为

2)需要满足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男女双方登记时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必须携带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男女双方必须提供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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