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美国结婚证”(也就是说你们夫妻是在美国登记结婚的),在中国不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已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公证处应该不予公证。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不论在世界任何国家、地区,中国公民结婚、离婚的事实,在国内是没有记录的 除非当你在他国结婚或离婚时,主动向中国驻该国、地区的使领馆记录备案,但这不算是登记或注册 又,除非你的结婚或离婚是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见证下完成,后者才发给你中国的结婚证或离婚证 如果国内的某人、某单位有意要调查你在国外的婚姻状况,当然是办得到,但查到了又如何 从另个角度看,中国公民在他国、地区注册结婚,在原则上中国是承认这事实;但是你不能直接“应用”这个外国结婚证,必须先经公证、和翻译成中文,才能“使用”。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