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四年有两个孩子我想离婚怎么办

结婚四年有两个孩子我想离婚怎么办,第1张

法律主观:

结婚了生了孩子想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在协议中载明关于孩子后续抚养问题约定以及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意见,经过离婚冷静期之后办理了离婚的登记。如果对于离婚事宜有争议的,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需要你俩本着孩子最大利益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法律分析:没办结婚证有孩子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能够解除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应该是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确认后的真正的夫妻双方。即使已经有了孩子,只要没有领取结婚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就不可能离婚。没有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只是普通的同居关系,应当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首先,即使您目前经济上遇到困难,也不应该急于决定离婚。婚姻是人生中重要的关系,应该尽力维护。建议夫妻双方共同思考并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包括寻找临时的经济援助,共同商讨家庭预算,减少不必要的消费,以及寻找职业发展的机会等。

如果经过努力,问题仍然无法解决,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了解离婚的相关法律程序和权利。在财产分割方面,尽可能与配偶协商划分财产,以减少法律争议和费用。如果有孩子,您还需要考虑他们的福利。咨询儿童福利机构,了解如何保护孩子的权益。

最后,您还可以寻找专业的婚姻咨询师,寻求帮助和建议。他们可以帮助您和配偶沟通,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可能避免离婚。

请记住,离婚是一项复杂的决策,需要慎重考虑。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最好先考虑所有的可能选项,并寻求专业的帮助和建议。

结婚离婚不是儿戏,况且又有了孩子,更要慎重考虑,婚姻是两个不同家庭生长的人组成的新家,肯定会有很多的矛盾,不能一出现点摩擦和纠纷就退缩,婚姻是需要经营的,既然当初选择了彼此就不要轻言放弃,你要想清楚无论跟谁组成家庭都会有或多或少都问题,婚姻不易需要勇气和决心,更需要包容和理解,望你三思好好珍惜身边的人。

  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神马都是浮云,问问感情有木有,木有感情的人你伤不起

法律分析:并不影响离婚,可以协商由一方抚养孩子,另外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同时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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