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1、原则上离婚是需要结婚证的,无论当事人是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还是去法院诉讼离婚,都需要首先证明男女双方式存在合法婚姻的,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离婚。但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结婚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所以即使结婚证丢了,婚也可以离。2、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证且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3、反之,就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4、如果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法律客观:一、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1、夫妻一方的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全部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如果结婚时间年岁太久,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出具证明,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二、结婚证被一方藏匿,想离婚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结婚证被一方藏了起来,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但在开证明的时候不要对工作人员说结婚证是被对方藏匿了,二直接说结婚证丢了。三、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在现实中有许多人因为种种原因结婚的时候并未领取结婚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没离婚证怎么结婚的问题就要区别来对待:1、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2、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我国法律是以时间为界,来解决没结婚证怎么离婚的问题。符合事实婚姻条件的,双方可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或是不愿补办的,则是同居关系,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有争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主观:
想离婚却无法提供结婚证,大致有这么几种情况:一是当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而没有结婚证;二是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或者结婚证被另一方藏匿;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1.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2.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如果结婚时间年岁太久,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出具证明,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果另一方将结婚证藏匿,去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时不要说是被藏匿,告诉工作人员说结婚证丢失。另外,除非非法同居的一方或双方有配偶,否则起诉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如果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或起诉要求解决孩子抚养问题的,法院受理。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双方可以直接分手,对于这些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不用申请离婚,双方同意之后直接分道扬镳。既然没有结婚证,那么夫妻间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受不到婚姻法的保护。如果要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可以先补办婚姻登记,补办以后,按离婚程序处理;不进行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有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是无法直接办理离婚手续。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只能协商处理。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与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协议离婚手续:
(1) 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 双方的结婚证;
(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 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协议离婚,手续完备,当时即可办理。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流程: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主观:
未领取 结婚证 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 离婚 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 婚姻登记 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 结婚 实质要件的, 事实婚姻 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 离婚程序 进行。 2、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结的婚,而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属于 同居关系 ,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如果没有结婚证,一般来说是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因为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合法性的重要证件,没有结婚证就无法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从而办理离婚手续。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情况:
1 有其他证据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例如双方有共同生活的证据,或者有子女的出生证明等证据,可以作为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依据。
2 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办理离婚:如果双方无法提供证明婚姻关系的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在调解或判决中,法院会考虑到双方的生活状况、证人证言和其他证据,作出是否认定婚姻关系存在的判决。
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如何起诉离婚?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处理。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没有结婚证并不代表没有结婚。在我国,只要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就可以成为合法夫妻。因此,如果没有结婚证,但是双方确实已经结婚了,那么就可以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来处理。
其次,如果确实没有结婚证,那么就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比如,可以提供婚礼照片、结婚证明、亲友证言等证据来证明双方确实已经结婚了。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那么就可以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来处理。
最后,如果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已经结婚,那么就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比如,可以通过民事调解、仲裁等方式来解决争议。如果仍然无法解决,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
总之,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如何起诉离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处理。如果双方确实已经结婚了,那么就可以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来处理;如果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已经结婚,那么就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需要遵循法律程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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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没有结婚证起诉离婚的方法:可以用能证明婚姻关系存续的其他材料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起诉离婚的处理。属于事实婚姻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第二种,办理过结婚登记但遗失或损毁结婚证起诉离婚的处理。首先,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再去起诉离婚。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主观:
一、 结婚登记 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 结婚 (自主把握)。 2、 结婚年龄 :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 、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 婚姻登记 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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