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首先我肯定你的胆量,但是理想和现实是有差距的,我以前就是部队的,三年前转业,就连我们当兵的都难见到特种兵,而且据我所知,特种部队是解放军保密性最强,的如果你真要找个特种兵当男朋友是非常困难的,而且据我所知,校级军官以下是不允许有通讯工具的,就算你真认识了特种兵,部队上也不允许结婚,我希望你能慎重考虑
确实挺难的,首先不是每个兵都能叫特种兵,全国特种兵也就那几个队伍,加起来估计不到1万人,退伍的一年也就那么多,更重要的是特种兵在部队学到的东西在日常生活里基本很少用,也就是说他们退伍后和普通人区别不是很大,说不定女生家里会要求找个高富帅,所以在理想和现实之间可能会有很大差距。
以下是关于这样的条例规定,如果都解决不了你的问题,建议两者一方调换到不同部队,等结婚后再调回来。我的一个战友就是这样干的。
2001年年11月总政治部颁发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义务兵、士官和学员找对象结婚的期间和地域,作了限制性特别规定,即第4条:“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第5条第1款:“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规定》第5条第2款规定:“对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30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应当从严掌握,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二是仅限于个别地域的情形。《规定》第5条第3款规定:“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必须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方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可见,士官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的条件,比以前放宽了许多。
不用了,
因为退伍不是现役军人了,而兵哥哥包括士兵,士官和军官。他们不到法定年龄和士兵义务期不能结婚。而退伍后只要合服婚姻法,不用打结婚报告了就可以结婚了,因为退伍后兵哥哥,就是退役军人,恢复了当地户口,也就是原来的户籍,所以不用打报告了!
不难,完全不难,每年退伍的特种兵好多呢,只要进入退伍兵的圈子,应该能找到退伍的特种兵。
不过,因为退伍特种兵掌握的技能在社会上并不一定保证他们能找到好的工作,所以多数退伍特种兵在经济上并不比普通人更宽裕。——你要有这个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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