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决于房屋的登记情况:婚后男方父母的拆迁房,如果房产证登记人是小夫妻俩,该住房就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如果该住房房产证登记人是男方父母,那么住房产权就是男方父母共有的财产。房子拆迁的补偿和户口没有关系。拆迁补偿是补偿给产权人的。产权置换是按房子面积计算。如果房子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以后房产证也没有加名,离婚的时候不会分割,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可以要求补偿房产的增值部分。拆迁只补偿产权人。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或者婚后增加了名字,属于共同所有,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分割。拆迁的时候也可以主张补偿。
法律分析:婚后拆迁分的房屋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财产,那么拆迁分得的房子只属于夫或妻各一方。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在婚后旧房拆迁时被拆而补偿的安置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一般都会涉及到很多财产问题,婚前财产、婚后房产以及其他财务的归属问题能够协商解决的话。那么就是皆大欢喜的,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提交申诉法院进行判决,很多人为了拆迁房会结婚或者离婚。那么为拆迁房而结婚离婚房产怎么分?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为拆迁房而结婚离婚房产怎么分
为拆迁房而结婚,离婚房产的分割要根据房屋所有权取得的时间进行确定。
1、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农村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1、即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对其房屋下的土地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即宅基地使用权,国家对农村房屋至今未建立起登记制度;
2、农村离婚房产分配方法: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
(3)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
(4)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
(5)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
三、假结婚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
1、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规定
根据目前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婚后购置的房产应当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事实上,只要存在有效婚姻,即使是婚后单方购买的不动产,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存在关于房屋产权的特别约定。
2、例外规定
具体来说,婚后购买房屋的产权归属要看双方婚后实行何种财产制,以及是否有关于所购房屋产权的约定。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有协议商定房屋产权份额全部归出钱买房一方所有,这个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在二人离婚时,婚后房产将依照该协议分配,全部归一人所有。
3、买房假结婚离婚房产分割
如果为了买二套房而跟一个无感情基础的人假结婚,即便之前有私下约定,也很可能会造成法律纠纷。毕竟"假离婚"只牵扯到夫妻双方,而"假结婚"则牵扯到外人,要十分谨慎。
有些人采取在登记时一方放弃产权的做法规避风险,但也存在登记时对方反悔的可能,某种情况下,如果你对结婚对象不够了解,如果结婚之后对方对外负债的,将会由夫妻共同归还,这个风险也不容忽视。
总之,为买房而假结婚的方式既不提倡也是不可取的。如无特殊约定,在离婚后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对方心存不轨,则很有可能令当事人遭受财产损失。法律上也不存在"假结婚"或"假离婚"的说法,离婚时房产分割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纠纷处理机制也十分复杂。
婚前一方父母的老房子,婚后拆迁,拿到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这个具体要参看动迁组的拆迁合同,如果合同中有把配偶列为拆迁补偿受益人之一,那么拿此拆迁房款购买的安置房就有可能算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离婚则要参看,当初购入此套房产的时候,房款的出资比例、产权证上的权利人名字、夫妻的结婚年限,综合考虑判定夫妻之间持有此套房产的比例。
但此房屋产权证中还有配偶父母的名字,今后离婚时则还涉及到一个析产纠纷,就是必须先刨去对方父母的比例,剩余部分分割。
父母的房子拆迁分到的房子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需要依据拆迁协议、拆迁公告和被拆迁房屋产权、拆迁时是否已登记结婚等情况来确定。
请问下专业的律师朋友 结婚前父母的老房子 婚后拆迁 拆迁后的分户的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您好
首先,是否为共同财产通常根据两个原则来判定:一要看房屋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的名下。二要看房屋产权证书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后还是在婚前。
根据上述原则,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就属于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要看房屋产权证书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后还是在婚前。如果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时间在婚前,一般会认定该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时间在婚,后则认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该房产属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所以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继承的老房子在婚后重新翻修属于共同财产吗产权归婚前一方所有,但如果离婚的话,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婚后是老房子拆迁后买的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如果是用拆迁款买的新房子,那就需要看这个拆迁款,相应的,被拆迁的房屋在婚后的所有权是谁的?是本身就有婚后共同财产买的,还是由个人财产买的。如果属於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拆迁的利益也会只归一方所有。那么根据该补偿款所买的房屋所有权也是这一个人的,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呢,也可以登记成两个人的名字,所有权为共有。
但是如果婚后被拆迁的房屋本身就是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得到的拆迁款也是共有财产,通过共有财产买的房屋也是两个人所有的。
婚后拆迁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1,如果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按房产给予的拆迁补偿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果房产是婚后共同财产,拆迁的房产任然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智慧财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方的老房子婚后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一方的老房子婚后拆迁,补偿款应该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的老房子结婚后拆迁分得的房子属於夫妻共同财产吗?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的房产,属于房产所有人的财产。婚后,该房产仍属於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后拆迁婚前房产所补偿的房子,不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该房产仍归夫妻一方所有,不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智慧财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宪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你怎么一点家庭观念也没有呢,结婚娶媳妇了就知道关心你们两个人,别的一律不管了,这种思想要不得。国家可没有抛弃家庭,拆迁安置或者补偿物件国家给定级到家庭级了,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里面的家庭两个字意义、用途、目的完全相同,也和土地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里面的户相同。不是拆迁你别瞎用词。 在给群众的时候是属于家庭的,以后群众可以改变属性级别,注意这时候不仅仅是空口无凭立字为据,还得 认定的谁的家庭的这个谁的儿子都同意改才能改,有一个不同意就改不了
婚前一方的旧房子,婚后拆迁分得的房子属於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标准如下,如属于以下范围的,应当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智慧财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不是,要看落户地的具体政策,各地户籍政策不同,有的地方结婚后即可落户,有的地方则不止要求结婚年限,还有实际年龄的要求,而且各地的结婚年限还不同,不一定是满三年。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结婚户口未迁入能分到拆迁房吗: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不可以的:
1、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出原籍的,不属于当地的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因此也不能享受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包括征收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等);
2、当事人应该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享受相应的待遇,在娘家的承包地未收回,是因为该项有承包期限,当事人户口迁出后,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当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婚后拆迁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被拆迁房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2、被拆迁房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双方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添附,那么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份额;3、被拆迁房是双方婚后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那么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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