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结婚登记不属于行政许可,而属于行政确认。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依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行政行为。而行政确认是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和要求认定一个事实或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行为。故不可将属于行政确认的结婚登记与行政许可予以混同。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一般进行了共同生活的, 彩礼 很难主张退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 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 为条件。 但是也有不返还彩礼的相关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 同居 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 共同财产 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 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想要在北京定居下来,虽然是一件比较难的事情,但是人们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不能够违反规则的行为。2018年11月1日,温某和冯某签订了协议书,按照相关规定,温某需要为冯某以及其孩子办理户口迁移的程序,在转户一年之后,温某也需要保证冯某及其孩子的正常户口管理,需要让冯某及其孩子享受到普通村民的待遇。在这个过程中,冯某一共向温某提供了378万元的资金。
2021年6月30日,两个人协议离婚,并在同一天,两个人签订了一份证明,表示在结婚期间,两个人所定下的所有的收条、协议、借条都要全部终止作废。冯某向法院提出了上诉,表示两个人之间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并且温某需要向冯某返还328万元。法院对此作出的判决认为,两个人签订了协议书,属于钻了国家户籍管理的空子,才获得了不当利益。根据相关规定,两个人的行为已经扰乱了户籍管理秩序,同时也侵犯了社会的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协议是无效的。
温某并没有获得相应的收益,需要将自己所获得的金钱全部交付冯某。不少人都会通过结婚或离婚的方式,在所在地达到买房的相关要求,一些城市是限购的,这也让每个家庭只能够买一套房子,有些拆迁户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就会出现假结婚的情形。两个人并没有感情基础,只是为了特定的利益而去结婚,会带来非常多的隐患,会让两个人都存在着一定的麻烦。
假结婚也存在着继承风险,混同风险以及债务风险等,如果有一方在这个过程中假戏真做,并不愿意离婚,那么就可能会让另一方受到非常大的困扰。假结婚也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债务风险,假结婚实际上只是两个人内部所做的决定,也就意味着要承担对方所承受的风险。
按照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结婚的需要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否则就无法进行婚姻登记,所以有很多年轻男女因为无法登记而选择了同居生活。那么如果解除同居关系退彩礼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如果解除同居关系退彩礼吗
彩礼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如果解除结婚计划,是应当退回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是也有不返还彩礼的相关情形: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四)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五)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您好,也不是一定要涉及财产,可以双方订立协议,约定婚前婚后的财产不进行混同,双方各自掌管自己的财产即可。法律允许有特别约定。
法律依据
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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