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民法典婚姻中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2023民法典婚姻中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第1张

婚姻应当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所以说要彩礼并不强制存在,我国法律上也没有明文规定,应当极力杜绝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等。民法典婚姻中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我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民法典婚姻中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付彩礼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如果对彩礼问题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哪些情况不予返还结婚彩礼

      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也间接承认了民间正常彩礼的合法性,法律禁止的是借婚姻强行索取财物或是巨额彩礼的情况,一定条件下彩礼可以返还。

一、结婚彩礼返还规定是如何的

      1、结婚彩礼返还的情况是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应当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退还彩礼有哪些注意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6、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7、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8、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近年来,男女方通过相亲或者网络结识闪婚的人不在少数,因缺乏深入的了解导致感情破裂,但是已见过双方家长且给与彩礼或者嫁妆,双方想要回自己的财产而不得的情况下,发生争执的事件很多,所以,在确定婚姻关系前应仔细的考虑并了解双方的情况,以免为日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0万元。

2023年在安徽省结婚需要给出的彩礼一般为20万元,由当事双方家庭按照自己的能力确定,以满足彼此双方家庭要求。

传统上,安徽省结婚彩礼有三大部分组成,红包、家具、礼物。

彩礼主要有现金形式,但也可以有物品形式,如家具、电器、小家电等。

如家具类,通常包括沙发、床垫、电视、冰箱等,礼物类则根据双方家庭的实际情况而定,如金饰、衣服、手提包等。

民法典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当返还彩礼;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应当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当返还彩礼。

不能要求返退还三金彩礼几种情形:

1、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时间较长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比如达到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离婚时彩礼也不能要求返还;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的,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4、在婚姻存续期间,婚前收取彩礼一方死亡,双方婚姻消亡,彩礼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

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实质上是男方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没有法定的返还情形,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法院会不予支持。

离婚女方要退还三金吗,具体如下:

1、如果三金不属于彩礼的,则离婚自然不需要退还;

2、如果三金属于彩礼的,则离婚一般也不需要退还;

3、但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则双方最终离婚了,作为彩礼的三金是需要退还的。

综上所述,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 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不一定需要给彩礼,因为彩礼在我们国家的话,仅仅是在部分的地方的一种传统的习俗,所以由各个地方来进行决定,并不是说必须要进行一定的彩礼,很多情况之下的话,家里还会发生很大的争议。

可以肯定的是,天价彩礼肯定是不应该的,结婚不是买断的行为,而是双方自愿组成家庭共同生活,多了一个小家。法律上并没有对结婚一定要给彩礼的相关规定。至于实际生活中到底需不需要给彩礼,就需要看双方的思想观念和双方父母的想法了。

本着营造热闹氛围让大家开心的结婚彩礼,近年来却让大家开心不起来。攀比风的蔓延发展,天价彩礼的出现使美好风俗逐渐演变成社会病。不少姑娘家的家人狮子大开口的向男方索取数十万的彩礼,美其名曰冲喜,此风尤以农村更甚,有种想要把十几年来养育女儿的钱都一下拿回来的势头。

不少即将踏入婚姻殿堂的佳偶有点迟疑,面对着如此的社会风气,不知道自家的父母是否会开明,也不知道结婚是不是就一定要彩礼。

可以肯定的是,天价彩礼肯定是不应该的,可是这个“天价”要怎么衡量呢,到底多少才算是天价,如果真的要从女孩从出生起算起,衣食住行的费用加上读书学习的费用,十几万肯定不算多,但是这样与买卖人口有什么区别呢,结婚不是买断的行为,而是双方自愿组成家庭共同生活,多了一个小家。

最开始的时候,彩礼的出现是为了表示男方求娶的诚意和男方父母对小两口的祝福,女方父母会把收到的彩礼返还给新的小家庭,在彩礼的使用上也都是小两口的小家使用。彩礼不仅可以代表一种祝福,也是一种大家对小家支持的体现。有人觉得一定要给,因为可以体现男方对女方的重视度,有人认为不给也行,至于实际生活中到底需不需要给彩礼,就需要看双方的思想观念和双方父母的想法了。

新婚姻法收多少彩礼都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并没有对于彩礼的金额作出明确的限制性的规定。但是关于彩礼的退还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比如说双方当事人没有结婚的,是可以退还的。

一、新婚姻法收多少彩礼犯法

      新婚姻法收多少彩礼都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彩礼有以下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办理结婚证需要手续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无配偶证明、照片。

      (一)、办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以上来自《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在现在的社会,有一些地方还是存在着彩礼的这样一种习俗的,对于这样的一种习俗,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并没有作出禁止性的规定,支付彩礼是属于当事人自愿的一种表示,并不会对此进行限制性规定。

结婚彩礼法律规定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

一、结婚彩礼法律规定是什么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二、彩礼与赠与的区别

      1、赠与对方财产性利益时是否基于当地的风俗。

      2、是否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

      3、财产性利益是否为不得已而给付。

三、哪些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彩礼的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准确的规定,具体数额的多少应当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来认定,而如果支付了彩礼的情况下没有结婚,是否需要退还也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规定,在法律上对彩礼的归还是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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