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满22周岁的时候
我国大陆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2周岁,所以第一步要先满22周岁,然后才可以去领证结婚。
2、对象满20周岁的时候
男生自己满22周岁还不行,和男生结婚的女孩子也要满结婚年龄才可以,我国大陆女生年满20周岁才可以领证结婚。
3、自愿结婚的时候
我国结婚是自愿的,所以满了结婚年龄,却还不愿意结婚的小伙子就不要去领证了,等自己琢磨明白了,自愿结婚的时候再去吧!
结婚的意义,是给爱的人一个承诺,彼此扶持相伴到老。
彼此扶持相伴到老这就是爱情千万年以来最好的模样也是夫妻相处最佳的模式爱情假如脱离了形式会变得容易流失与不稳定。
一、结婚的真正意义是过更幸福的生活
结婚的真正意义是两个人共同组建一个家庭之后,去过更幸福的生活。如果结婚后的生活不幸福,那么就失去了婚姻的意义所在。
结婚的真正意义应该是幸福的美满的,是比之前单身一个人的时候更幸福快乐的生活。婚姻存在的本质就是让人们拥有更美好的生活,所以结婚后必须要过得更好,才是找到了结婚的真正意义所在。
二、结婚的真正意义是共同抵挡风雨
结婚的真正意义是两个人一起共同抵挡生活中的各种风雨,遇到困难你们一起携手面对,走过风雨之后你们就一起拥抱最灿烂的生活。结婚的真正意义就是让两个人在经历风雨的过程中不断成长,最终不断包容与理解,两个人成为最默契的战友。
三、结婚的真正意义是认同彼此认同爱
结婚的真正意义是认同彼此,认同你们之间的爱。没有爱的婚姻肯定没有真正的意义,当两个人做出结婚的选择时,你们一定是对彼此充分认同的,你们也一定是深爱着对方的,这样的结婚才是有意义的。结婚后的生活才能每一天都过得非常有意义。
全国婚俗改革如何推进
全国婚俗改革如何推进,从2000年左右开始,受周边大环境的影响,人们对热闹婚礼的追求渐渐走了样,变了味。不文明的婚俗插入进来,形成了一种不好的习气。nam 全国婚俗改革如何推进。
全国婚俗改革如何推进1婚俗改革是一项文化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近年来,澧县破除婚俗陋习、树立婚俗新风成效明显,今年4月,被民政部确立为我省唯一的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在未来三年时间里,澧县将要给婚俗二字赋予新的内容和新的气象。
“破”而“立” 婚俗新风拂面来
“我结婚那会儿,仪式虽然一没乐队,二没歌舞,都是由新郎和伴郎卖力唱歌,但是热闹得很,那种快乐不是设计出来的,是发自内心的。”澧县澧阳街道孟家港社区党总支书记马绍青回忆道,20多年前接亲都是率领“单车大军”,一路高歌,浩浩荡荡地向新娘家进发。新娘接回来后,在离新郎家大约一里路的地方下车步行,新郎“三步一敬”,以表达对女方的尊重与敬爱,这是当时澧县城乡推崇的传统婚俗。
“只是在一段时间内,不文明的婚俗插入进来,形成了一种不好的习气。”
从2000年左右开始,受周边大环境的影响,人们对热闹婚礼的追求渐渐走了样,变了味。新郎被闹婚者强迫要求下车,改用板车拉着新娘前行;强迫新郎脱掉上衣,围着电杆跳钢管舞,不满意不放行;在婚礼现场的歌舞队,还会故意演一些低俗节目;婚礼结束后,还有闹婚者恶意戏弄伴娘……总之,为了达到看热闹、博眼球的目的,婚闹的花样也层出不穷,这与澧县当地的传统婚俗以及文明社会对“喜事新办”的要求越来越远。
对此,2017年,澧县开始在全县范围内推进婚姻领域的移风易俗,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专家宣讲、党员带头等方式“全线出手”,对低俗婚闹、天价彩礼、嫁妆攀比、人情风等进行整治。
在大堰垱镇九旺村,每一户家门口都有一块贴上“勤俭节约孝亲敬老”的家风牌。村、支两委在村规民约中规定,婚宴每桌不能超过350元、随礼标准300元,婚宴庆典烟花不放、鞭炮少放,同时成立红白理事会,每个村、小组都建立“移风易俗 倡导文明新风”微信群,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共同参与、互相监督,违规大操大办的取消一切评先资格。
该村红白理事会理事长介绍:“过去办婚礼,往往要相互攀比着大操大办三四天,一场婚礼办下来要花一二十万。现如今,村民办红白喜事,事先要备案,要签订申请书和承诺书,自觉、自愿地遵守村里的规章制度。”这两年,村里先后有10多对新人结婚,都办得喜庆又简单,乡亲们不再为人情所累。
目前,澧县越来越多的村街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制定了自己的村规民约,组织村民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对婚丧嫁娶等不良社会习俗进行自治。
“辅”与“服” 简约婚尚入人心
在澧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90后袁梓凌小两口在正式领证前进入婚姻辅导室,回答婚姻辅导员精心准备的15道小问题,包括家庭责任、育儿观念等话题。
2020年9月,澧县民政局制定了《澧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将婚姻家庭辅导、婚前辅导、结婚颁证服务、集体婚礼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形成长效机制。
同时,为推进澧县婚俗改革、倡导简约适当的婚俗礼仪,县民政局持续开展“过浪漫七夕、树文明新风”等一系列活动,大力宣传现代文明婚礼仪式。在婚后矛盾化解上,民政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健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有效提升了调解处理纠纷的成功率。
今年4月,澧县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经验丰富的社会工作者、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师等,为每一对新人开展婚前辅导第一课。
每完成一项环节,工作人员就会在小纸条上盖章证明。庄严浪漫的颁证仪式也成为结婚登记流程的标配,新人在念完《结婚誓言》后一起把结婚证装进提前准备好的相框,按上爱心指纹,最后定格下温馨瞬间。新人袁梓凌激动地说:“蛮开心的,完成了人生一件大事,仪式感满满,让我们觉得很幸福。”
除此之外,澧县积极创新婚姻服务,利用“520”“七夕”等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举办单身青年相亲、集体颁证仪式、集体婚礼等活动。
城头山镇詹家岗村的吴大婶开心地告诉记者,“感谢党和政府倡导的婚事新办,儿子的婚事办得又幸福又省心。”吴大婶家经济条件不好,虽然儿子勤劳善良,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对象,没想到在一次团县委组织的单身青年联谊会上遇到了知音。去年8月,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参加了县民政局举办的集体颁证仪式,小两口宣誓要做移风易俗的行动者、传播者,只举行了一个简朴的婚礼。
据澧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9月26日将举行“沅芷澧兰·好合百年”集体婚礼,为全县适婚青年提供婚礼形式新选择,进一步推进婚俗改革、移风易俗,让简约适度的婚恋新观念深入人心。
全国婚俗改革如何推进2万里无云镜九州,最团圆夜是中秋。中秋节以月之圆兆人之团圆,让祈盼幸福的新人们纷纷选择这一天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严格落实婚姻登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结合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在中秋节当天为市民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提供特色纷呈的婚姻登记服务,与新婚夫妇们共同分享中秋团圆的节日喜悦。
强化保障力量,做好登记服务
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满足群众在特殊节日办理婚姻登记需求,广州市各区婚姻登记机关在中秋节当天开门办理婚姻登记,通过增设登记窗口、增加工作人员、提前预审材料、提高工作效率等措施,当天所有到场符合登记规定的婚姻登记当事人都能办理登记,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581对。
强化疫情防控,落实常态管理
广州市各区婚姻登记机关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加强婚姻登记服务场所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戴口罩、健康信息核查、体温检测、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加派人手、联动志愿者共同做好现场服务指引和安保工作,切实保障婚姻登记当事人及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推动婚俗改革,开展系列服务活动
为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倡导现代文明婚俗新风尚,大力推进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引导群众树立“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婚俗新风,广州市婚姻登记机关在中秋节当天开展一系列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婚姻服务。
一是爱的倡议书。广州市民政局联合市文明办印制《新时代文明婚姻家庭倡议书》,在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和城乡社区投放,倡导广大市民重视家庭家风家教建设,摒弃高额彩礼陈规陋俗,树立正确婚嫁观,提倡喜事新办、婚事简办,营造健康向上的文明婚俗新风尚。
二是爱的留言墙。番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等候区设置“留言墙”,制作含有中秋佳节元素的便利贴,让新婚夫妇将“爱的心声”粘贴在留言墙上,互动示爱,共同分享步入婚姻的甜蜜和幸福。
三是爱的“树中秋”。广州有个富有情趣的风俗,每逢中秋节都会扎灯笼、挂高处,称为“树中秋”或“竖灯笼”。番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结合“树中秋”广府习俗,在服务场所内悬挂中秋灯笼,灯笼上附有灯谜、诗词、祝福语句等卡片,每对新婚夫妇可以摘取心意的卡片换领精美灯笼一个。现场也会邀请新婚夫妇制作花灯,在感受传统文化的同时,通过夫妻双方配合、思考、统一意见等共同制作的过程,体验配偶的支持、陪伴,增进夫妻对家的归属感。
四是爱的打卡点。荔湾、番禺、南沙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置了户外打卡点,供新婚夫妇以及市民拍照,营造节日气氛。
五是爱的问答题。黄埔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展了文明婚俗文化线上宣传活动,新人们领取任务卡参与线上婚俗知识问答并通过线上视频学习文明婚俗相关知识,增强了新人们的结婚登记仪式感,也提高了共建美满家庭的意识。
六是爱的辅导课。南沙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设线上《婚姻导航》新婚大讲堂,帮助新人们认识婚姻、实现从恋爱关系到婚姻关系的转变、有效地处理婚姻家庭中的差异和冲突,提高新人们经营婚姻的能力。
近亲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
近亲婚配的夫妇有可能从他们共同祖先那里获得同一基因,并将之传递给子女。如果这一基因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子而发病。
近亲不能结婚,近亲结婚对后代会有非常大的影响,近期结婚所产下的孩子也有较高的患病风险。为了规避这样的风险,为了减少人生的悲剧,所以近亲是不能结婚的,这违背了人性也给新生儿带来无尽的痛苦,有很多国家用指定的法律来限制近亲结婚(包括我国)。
《三国志》系列可以说是一部传奇著作,在国内外策略 游戏 的设计中多多少少都会在《三国志系列》中“取取经”,甚至还出现了一批“照搬照抄”的假冒伪劣版本,仅仅是模仿了“皮毛”,并没有学到精髓的东西。
《三国志》系列也被很多玩家称为“国人的耻辱”,毕竟是我们国家的 历史 ,却被日本拿来当作 游戏 素材,总有一种“嘲讽”的意味。《三国志》作为策略类 游戏 的开山鼻祖,在当时国内吸金无数,并且将《三国志》系列延续到了现在。
《三国志1》
被很多玩家称为开天辟地之作,以雄伟的长城为灵感,经过两年的潜心研发,于1985年12月10日发行。这部著作并没有扭曲我们中国 历史 故事,所以说还是一部比较良心的策略类 游戏 。
在人物头像细节和人名地理等方面都是根据具体的文献资料来取名的,还算是小日本“良心”发现了一次。地图中区域的划分也比较精确,甚至一度以为这是国内公司制作的《三国志》系列。能够把中国 历史 温习的如此透彻,也能看出来光荣株式会社的良苦用心。
《三国志2》
相比于《三国志1》并没有大方面的提升,最主要的改变就是难度上增加了不少,在当时的名号就是“你永远不能通关的 游戏 ”。
游戏 画面还是延续了“中国风、三国情”,以三国时期的故事作为噱头,从而让一大批玩家“入了坑”。
游戏 背景方面也有很大的亮点——“旧的 历史 ,新的格局”,这就是对《三国志2》最贴切的描述,主线任务是董卓专政、诸葛亮登场和三国鼎立,把这三个 历史 事件“糟蹋”的体无完肤。
本身《三国志》系列宣传语是最正统的三国 游戏 ,但是在《三国志2》扭曲了很多事实,甚至让玩家随意操控一个国家一统三国天下。
游戏 中还有很多隐藏事件,不过在 游戏 介绍中并没有提及太多,导致当时很多玩家以为是漏洞,所以就把这些“彩蛋”忽略了。
随着 游戏 事件的推移,展现的形式是通过画面切换的形式进行展现,现在看来总有一种看PPT的感觉。不过对于当时的玩家来说,就是一种视觉上与时间上的双重享受。
《三国志3》
这是《三国志》系列比较趋于巅峰的一部著作,其中的改动相比于前两部具有天壤之别,画面上竟然直接从“4色”的画面跳跃到“16色”,用通俗的语言来描述就是,从黑白电视直接变成了“大彩电”。这样展现出来的人物更加的细腻,看起来也更加的真实,甚至就是从现代 历史 书“蹦”出来的人物一般。
其中的战争场面还加入了“仿3D”技术,毕竟当时那个年代还对3D认知还不够,这种“仿3D”的技术足以成就《三国志3》,当时有很多玩家都觉得里面的 游戏 人物好像要从显示屏中“跳出来”一样,和现在的3D有异曲同工之妙。
《三国志4》
很多人说《三国志4》就是三国志系列的一个里程碑,它抛弃了之前键盘式的操作方式,所有的操作只需要一个鼠标就可以完成,可以说在当时也是“几千万鼠标的梦”。
出场的人物设定也有很大的改变,人物除了一般能力以外,还加入了其他24种能力,瞬间从平民变成了“超人”,这样的革新可以让玩家通过数据来了解一个 历史 人物的主要能力。
“血缘机制”和“隐藏君臣机制”让整个 游戏 更加具有可玩性,每一个玩家都可以化身成为“心机Boy”。
《三国志5》
800X600的高解析度,当时对于一个策略类 游戏 来说,这种画质简直就是“感人”的存在,让很多玩家都惊讶这难道不是一个像素 游戏 。
其中加入的“ 历史 事件动画”也淘汰了原来的“PPT式动画”,更高的流畅度也让玩家们 游戏 体验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在背景音乐方面,随着CD音源的引入,让玩家们有一种处于“三国沙场”的场景一般,在 游戏 期间就会感受到肃杀、毛骨悚然的感觉。
《三国志6》、《三国志7》
这两个版本纯属就是为了“凑数”,除了把操作系统变成了Windows,在其他剧情任务等方面还是沿用《三国志5》,甚至连地图和人物设定都是照搬照抄过来的。
如果网上找不到《三国志6》和《三国志7》的通关攻略,那么只需要参考《三国志5》的攻略,那么就可以把这两个版本玩弄于股掌之间。
《三国志8》
这个只有“五星好评”的版本直接把《三国志》系列推向了巅峰,每一个人物都具有独特的个性,之前版本 历史 人物的“大众脸”在《三国志8》中也变的容易区分开,并且更加复杂的人际关系不但没有让剧情变的繁杂,反而让玩家做任务的目的性更强,或者可以说直接忽略掉一些无关紧要的人物。战斗场面和军事会议现场的画面变的更加具有真实性,城市画面也变的华丽起来,甚至有一种“现代都市”的感觉。
“结婚机制”和“结义机制”的融入也让玩家们形成了一张社交大网,可以通过这种机制来增进小伙伴们之间的感情,也让“结盟 游戏 ”的玩法普遍起来。
原来对战的场面就像是一万只“毛毛虫”蠕动的景象,对于那些密集恐惧症的玩家来说非常不友好,而在《三国志8》中简练了许多,变成了非常干净整齐的方阵作战。
《三国志11》
被众多玩家评价为“一代神作”,各个方面都是完美无瑕的,采用的水墨风格让三国气息空前的浓郁,而且地图也会随着四季变换,让玩家彻底沦陷在 游戏 当中。其中加入的“战略布阵机制”让战场的气氛变得更加紧张,更加贴切三国时期的气氛。
《三国志:军团》
这个版本也是《三国志》系列进军手游的第一步著作,现在已经登录了各大IOS和安卓平台,不仅仅保留了《三国志》系列的原汁原味,而且也融入了“一指禅”的操作模式,简单的操作让玩家们普遍好评,简直就是一个消磨时间的利器。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x0d\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x0d\\x0d\第一章总则\x0d\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x0d\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x0d\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x0d\上世纪八十年代,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实行计划生育。\x0d\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x0d\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x0d\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x0d\\x0d\第二章结婚\x0d\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x0d\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x0d\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x0d\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x0d\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x0d\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x0d\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x0d\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x0d\重婚的;\x0d\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x0d\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x0d\未到法定婚龄的。\x0d\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x0d\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x0d\\x0d\第三章家庭关系\x0d\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x0d\第十四条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x0d\第十五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x0d\第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x0d\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x0d\工资、奖金;\x0d\生产、经营的收益;\x0d\知识产权的收益;\x0d\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x0d\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x0d\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x0d\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x0d\一方的婚前财产;\x0d\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x0d\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x0d\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x0d\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x0d\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x0d\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x0d\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x0d\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x0d\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x0d\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x0d\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x0d\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x0d\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x0d\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x0d\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x0d\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x0d\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x0d\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x0d\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x0d\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x0d\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x0d\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x0d\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x0d\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x0d\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x0d\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x0d\\x0d\第四章离婚\x0d\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x0d\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x0d\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x0d\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x0d\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x0d\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x0d\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x0d\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x0d\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x0d\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x0d\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x0d\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x0d\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x0d\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x0d\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x0d\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x0d\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x0d\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x0d\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x0d\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x0d\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x0d\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x0d\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x0d\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x0d\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x0d\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x0d\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x0d\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x0d\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x0d\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x0d\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x0d\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x0d\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x0d\重婚的\x0d\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x0d\实施家庭暴力的\x0d\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x0d\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x0d\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x0d\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x0d\第四十九条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x0d\\x0d\第五章附则\x0d\第五十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x0d\第五十一条本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x0d\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近亲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
近亲婚配的夫妇有可能从他们共同祖先那里获得同一基因,并将之传递给子女。如果这一基因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子而发病。
近亲不能结婚,近亲结婚对后代会有非常大的影响,近期结婚所产下的孩子也有较高的患病风险。为了规避这样的风险,为了减少人生的悲剧,所以近亲是不能结婚的,这违背了人性也给新生儿带来无尽的痛苦,有很多国家用指定的法律来限制近亲结婚(包括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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