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因为服刑人员不能外出,需要家属协调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的人来监狱办理,所以困难在于民政局的人愿不愿意来监狱办理婚姻登记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首先要明确,坐过牢相当于有刑事犯罪记录,刑事犯罪记录对一个人的影响有多大,首先是职业限制,其次是其他无形限制。
首先谈一下职业限制,比如律师执业,根据《律师执业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二条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从事律师职业,虽有过失犯罪例外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都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即使过失犯罪,也难以从事律师执业。
另外《注册会计师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
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
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
满五年的;
(五)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
受到刑事处罚执行期满未满五年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注册资格,如果取得资格也先注销,刑满五年以后重新实习两年,这基本上断了一个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前程。
不光如此,不少大型单位在招聘的时候也会审查刑事犯罪记录,甚至买房子女入学也会对有刑事犯罪记录明里暗里设定限制条件,如果子女要入伍考军校,父母的犯罪记录对他们的政治审查都有一定影响。
尽管这些限制并不都是公平合理,但确实对坐过牢的人影响甚深,所以,我们还是遵纪守法,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法律主观:
在监狱服刑,能办理离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服刑人员是具有解除婚姻的权利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狭义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婚姻关系。
法律客观:《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十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监狱服役人员也是可以结婚的。
首先带大家了解一下我国的婚姻法。我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从上面法律法规来看并没有明文规定在监狱服刑人员不能结婚,而我国的法律一般没有明令禁止就说明是自由的。所以,监狱服刑人员虽然是剥夺了人身自由的权利,但是并没有剥夺婚姻自由的权利,在服役期间依法依然可以享受婚姻自由。只要满足以上的法律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都可以依法进行婚姻登记。
监狱服役人员在服役期间剥夺人身自由后的婚姻自由又和普通人结婚登记多哪些过程呢?在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可以看出婚姻登记双方必须亲自到场,才能予以登记。一般人来说,结婚登记双方带好材料和证件,到当地民政局就可办理。但是服役人员无法亲自到场,所以考虑到失去人身自由的监狱服役人员无法亲自实施这个法律行为的问题,他们想要到婚姻登记处登记就比较困难。他们首先要像监狱管理部门递交有关材料和申请,监狱管理部门若是同意,之后监狱管理部门才会安排他们在有关民警的陪同下去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当然如果监狱管理部门不具备有关的条件也会驳回申请不予办理。
据报道2019年5月16日在绵阳监狱服刑的两名人员,在监狱副狱长和几位监狱民警的陪同下来涪城区民政局各自同两人的妻子办理了相关的结婚登记手续。对于两位新娘来说,漫长的等待也有了承诺。虽然说他们是服役人员暂时的失去了人身自由,但是他们依然想要给他们的另一半一个承诺,给他们一个完整的家。这样可以让服役的人员在改造的过程中安心进步,更好的弥补以前所犯下的过错,也让服役人员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法律依据、事实都证明了符合条件的服役人员若想办理结婚登记,需向监狱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后,经过批准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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