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现在婚姻是合同还是契约?

你觉得现在婚姻是合同还是契约?,第1张

我觉得现在的婚姻是契约,而我是一个很有契约精神的人。

我们生活在一个婚姻自由的时代当中,两个人可以因为各种理由走入婚姻,也可以因为各种理由让婚姻破碎。如果非要给婚姻一个定义,我想婚姻应该是契约,而不是合同。

契约是两个人发自内心制定的行为规范,走进婚姻是一种自愿行为。

虽然现实生活中因为爱情走进婚姻的情侣并不算太多,可无论出于什么权衡,走进婚姻本就是一件自愿的事。

契约和婚姻的共同点在于两者都是我们自愿去达成某些事,自愿去遵守某些规则,而合同却与契约并不一样,合同的签订,未必是出于自愿,或许只是生活所迫而已。

当两个人走入婚姻之后,需要把个人自发的经营为婚姻,这种自觉性更符合契约精神。合同是以一种强制的方式要求去人做某些事,不会让人在生活中感受到幸福与快乐。

我觉得现在婚姻是契约,两个人都在主动自发去追求想要的幸福。

合同是纸面上的强制性约定,而契约却是精神层面的自我约束。在一段婚姻生活当中,没有人愿意被其他人直面约束,而一切的经营和维护都是出自各自的主动自觉。

我想我就是一个非常有契约精神的人,两个人虽然不是因为爱情走进婚姻,可是在婚姻生活当中,我依旧愿意承担起属于一个丈夫的责任。

我愿意为这个家庭而努力,我愿意给她浪漫和惊喜,这一切从两个人走进婚姻开始,就已经是我心灵深处迫切想去做的事。如果两个人真的在婚前签订了某项合同,我想我并不会这么主动。

人生其实就像是一场博弈,不论你觉得婚姻是合同还是契约,你都需要按你心底深处的想法去做。只是合同更有强制意味,你未必会心甘情愿,而契约却是出自内心最真实的想法,这是你自己想达成的愿望。

婚姻幸福需要两个人共同努力,生活的契合才能让两个灵魂更离不开彼此。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保证恋爱顺利进行,以结婚为目的,更好的使恋爱双方平稳过渡到婚姻阶段,主要就双方恋爱至结婚前应尽的义务,各自享有的权利,相互的约束和违约后的处罚,本着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经过商议,特拟订以下协议。

一、互爱

1恋爱期间必须相亲相爱,不允许用任何语言,表情,肢休等形式侮辱对方、打骂对方、暴力对待对方,包括语言暴力、身体暴力和行为暴力。

2在双方恋爱期间,不可以对其他异性产生非分之想,以对方为唯一深爱的对象,无论灵魂和肉体,都百分之百地忠诚于对方,绝无轻浮的念头和行为。如有第三者进入,不可隐瞒对方。如见异思迁,请及时通知对方,此协议也可及时销毁。

3双方要坦城,相互认可,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真心相待,言出必行,不得虚情假意,徇私舞弊,对待对方诚实并信任。

4恋爱期间,要尊重对方对性的自主权利,不可强制要求对方履行性行为,如果强行压迫、不能反抗侵犯对方对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的选择权,则排除恋爱关系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

5若双方自愿发生性行为,甲方必须每次都要洗澡、戴避孕套,尊重乙方的感受,切不可有“只顾自己爽”的行为,结束后必须拥抱乙方,为乙方清理干净。

6若甲方以任何手段导致乙方婚前怀孕,则此协议作废,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做人流手术,一切费用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分手,并且甲方要赔偿乙方身体的损伤以及精神赔偿费用。

7以上条款为格式条款,不可修改,不可协商,如有违反,则按照合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互念

1不论乙方是否在外地,甲方每天起码要打一次电话给乙方,做到每天给乙方至少发2条短信。(不包括睡前的“晚安”等问候)不可以忙得把乙方忘了,更不可以让乙方担心。

2甲方若一天没完成则将在第二天加倍补偿给乙方,即每周至少14条短信(包括QQ和微信),甲方主动致电至少五次。如无特殊情况减少联系次数,造成乙方对甲方感情淡忘之伤害,一切责任由甲方

承担。

3甲方由于各种原因离开乙方时间超过三天以上,回来时必须赠送礼物给乙方。

4约会频率每周不得少于两次,累计时间每月不得少于72小时。双方工作繁忙出差除外。(双方每月必须保证完整的一天即24小时陪伴在一起)

5甲方必须每年记得乙方生日,认识的纪念日,在一起的纪念日,在情人节或生日或纪念日等这种特殊的日子里,要有仪式感,赠送礼物、红包,就算送个小娃娃、小蛋糕也可以。

6甲乙双方要认真记录生活,坚持写日记,并且一周或者半个月交换看一次日记。同时,也要完成恋爱游戏的内容,并且在对方出示恋爱卡片时无条件满足对方的卡片要求。

三、互惜

1.双方恋爱期间,如果一方心情不好,或者生病,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另一方也应该即时进行关心、爱护、开导和陪伴对方,尽到自己的责任。同时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特别批注:本条绝对不允许违反。

2如遇到分歧、争议等问题以及双方发生矛盾,要用合理的方式解决,要开诚布公,不能生气,拒绝冷战,不说话的时间不能超过一个小时,尽量不轻易说绝交、分手等刺激对方的话和词语。如有分歧具体参考附则(吵架协议)

3甲乙双方在公共场合及有人在场的时候应充分给足对方面子。任何一方做错事时,只惩罚一次,不许把事情扩大化,不许以小见大,给对方戴高帽批斗,不得出门宣扬。

4甲方在公共场合不可对乙方做出搂搂抱抱、亲密抚摸、亲吻等不成体统的行为,时时刻刻要照顾乙方的情绪和面子。乙方做错事情不要一开始就进行批评教育,任何时候都要以维护和保护乙方的心情和感受为主。

四、互重

1双方要互相尊重理解,有事需要共同协商,在有意见分歧时,甲方要理解乙方缺乏安全感的心情。甲方不准一天以上突然失去任何信息令乙方担心,痛心。如有此现象出现,扣十分。

2.尊重双方人权,不能强迫对方做不愿意做的事,积极给予对方意见和建议,但不要强加自己的想法给对方,相处的一切事宜都以双方的切身愉悦感受为主。

3.尊重双方父母、亲人及朋友,不得加以漫骂、诽谤,尽量照顾双方父母的感受,父母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不可当面就说,需私下再讨论看如何解决、能不能接受。

4对于对方在意的人、事、物都要给予足够的尊重,即使不喜欢也不能强迫对方改变(但是对于甲方戒烟这件事除外)。

5尤其不能强加自己的价值观在对方的身上,如果对方有什么行为不能理解或者是不认可的,可以事后冷静下来慢慢交流,不可随意生气、冷战。

五、互守

今后的生活,无论高贵还是卑微,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即使对方变老,变胖,变丑,依然深深地爱着对方,不弃不离,直到死亡。

但是也不排除任何外在的因素导致甲乙双方感情破裂,不管怎样都要好聚好散。

六、补充原则

1甲方不得乱花钱,不得与不正当、不法的外界人士交往、闹事、打架,一起相处的时候不吸烟、最好戒烟。

2甲方应表现出男人的豁达和宽容,包容乙方的所有缺点,有些缺点可以商量是否应该改变。

3甲方应注重正当事业的发展,积极向上,规划彼此的未来,不得无所事事。

4甲方要经常性拥抱乙方,要经常对乙方说“亲爱的”等能传达亲密情感的话语。

5.双方都有义务和权利去了解对方,甲方必须每天向乙方汇报当天的工作、生活情况,经常互通意见(生活,感情,工作方面均可)以便达到更好的融合。

6甲方不准同任何16岁以上40岁以下无血缘关系和工作关系的女性单独外出或者通话时间超过15分钟。

7通话时必须说再见,晚上睡觉前必须互道晚安,说了再见、晚安等告别语要让乙方先挂断电话。

8甲方去哪里必须要让乙方知道行踪,主动汇报去了哪里、和谁去的、在场有没有女生、去干什么、多久回家,回家要发带时间水印的照片加以证明。

9甲方和乙方在一起的时候,不准对乙方讲大话,必须实事求是,每一刻都对要对乙方认真,不可欺骗乙方。

10甲方绝不允许一脚踏两船(或多个),绝不允许对乙方或者是乙方的父母家人出言不讳。

11乙方发信息给甲方,甲方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回复,且必须回复每一条信息,要让乙方有安全感和被重视感。

12假如甲方同朋友出去吃饭,乙方无法陪伴,甲方必须要时时想着乙方在身边,换是乙方也同样。

13如果有一天甲方动手打乙方﹐乙方双倍奉还后,协议作废,分手。

14如果乙方要甲方陪伴逛街,甲方不准推辞,甲方也可以要求乙方相伴逛街、看**。

15甲方必须在任何场合偏爱和照顾乙方,让乙方哭一次扣五分。

16因为乙方有一些很不开心的过去,对男人毫无信心,且缺乏安全感。所以请甲方必须用真诚的行动和认真的细节证明自己对乙方感情的专一。

17甲方要对自己有信心,乙方也要对自己有信心,双方要对彼此、未来有信心。

18乙方发脾气挂甲方电话,甲方必须及时回电话给乙方,或者发信息给乙方,二者必须做到一项。

19无特殊原因,甲乙双方夜晚都不允许关机,以免有事找对方,第一时间找不到。

20如果有人追甲方,记得必须第一时间同乙方讲,由于乙方异性朋友较多,若是甲方觉得有些行为不妥,可和乙方协商,不准莫名其妙生气和吃醋。

七、处罚办法

此协议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任何一方丢失或者毁坏,即视为自动终止合约。每违规一条扣一分,并每天回家自觉做60个俯卧撑,且每做一个喊一次乙方的名字(没有特别说明具体扣分的条约,其它根据上述具体扣分原则实施)。乙方自协议签订时自动享有一百分,甲方可以进行加分和扣分,必须说明理由。

至2022年3月17日时,不满70分者必须答应并执行对方两个合理要求,并罚款两千,如有一方得分不满50分则解除协议以示分手。

八、协议的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根据双方意愿变更、重新订立或者终止协议。

(二)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协议:

1.任何一方在恋爱期间出轨的。

2.任何一方对另一方使用暴力的。

3.任何一方触犯法律法规,承担刑事责任的。

九、附则

(一)吵架协议

1吵架尽量不隔夜,吵架不当着亲戚朋友、同事的面吵,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

2不管谁对谁错,只要一吵架,甲方要主动道歉,乙方在甲方道歉后尽快原谅甲方。甲方必须先轻声轻气哄乙方,乙方尽量冷静下来,如果最后乙方还是哭了,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3双方要常常要互相检讨、反思自己,认识到错误要及时改正,解决问题。

4吵架时甲方不准挂电话,如果挂了要马上打回去,并表示歉意。(公约条款暂时为以上这几条,可由乙方无理由无时间限制的更改,甲方有权利提出异议,但是异议是否被采纳最终解释权在双方协商决定。)

(二)补充内容

1本协议有效期限:从生效时起直到双方领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结婚证》自动升级为《结婚合同》,届时可另行签订合同。

2本协议自动升级后,按照相关法律和双方协定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改。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进行处理。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4本协议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对协议负责,遵守协议各条款的规定,履行协议各项义务。如有一方违反,该方必须按协议接受处罚和承担责任。

5关于未尽事宜以及恋爱期间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等影响甲乙双方相处和感情的亟待解决的事项可通过“附件”形式增加,均为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平等自愿签订,不附加任何条件,且其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甲方:                              乙方: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比结婚证书更实际的一张纸…「婚姻契约」你签了吗? 有人将婚姻比喻围城,一纸结婚证书便切开了楚河汉界。城外的人若不走进城内,很难窥其堂奥。也因如此,许多男女对婚姻总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等结了婚才发现问题重重。婚姻契约揭开婚姻厚重的面纱,将婚后可能发生的问题摊在阳光下。相较结婚证书,婚姻契约或许才是夫妻组建家庭最稳固的基石… 律师篇

台湾的离婚率高居亚洲第一,平均每10分钟就有1对夫妻离婚,近6成夫妻结婚不到10年就离婚。离婚率居高不下,固然和家庭价值观转变以及女性自主意识高涨等多元因素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大部分人对婚姻生活的认识极其贫乏,婚后无法处理歧见,因而走向分手一途。为了让准夫妻对婚姻有基本概念,律州联合法律事务所家事部门主持律师赖芳玉在民国92年便着手研拟婚姻契约,借由预设婚后可能发生的问题让伴侣提前沟通并达成共识。

虽然婚姻契约在台湾行之有年,但并不普遍,许多人仍将其视为「好莱坞明星和有钱人的玩意儿。」到底什么是婚姻契约呢?基本上,婚姻契约是准备结婚的夫妻对于婚姻的约定。根据现代妇女基金会提供的范本,婚姻契约的约定项目包括夫妻冠姓(冠夫姓或妻姓)、夫妻住所、夫妻财产制、家务分工、家庭生活费、自由处分金(零用金)、子女姓氏、子女教养、分居条款、婚姻忠诚条款、家暴条款及婚姻咨商等12项。这12个项目都是民法允许可以约定的内容,得以形诸于契约。一旦签订协议,有约定依约定,不能约定才依法律。下面就不同项目所构成的效力及注意事项分别说明:

夫妻冠姓、子女姓氏

传统社会多要求女子结婚一定要冠夫姓,但现代夫妻大多会维持婚前的姓名,在此问题不大。至于子女姓氏,过往都是跟父姓,母无兄弟才能跟母姓,现在则可以透过书面约定选择从父姓或母姓,报户口时须拟定子女姓氏约定书,事先没有约定必须在户政事务所靠抽签决定从父姓或母姓。

夫妻住所

如果伴侣在婚后不履行同居义务或恶意遗弃,可由此举证夫妻的住居所地做为法院判断依据,要求对方履行义务。虽然履行同居义务是夫妻的职责,但如果在契约中约定「公婆不得同住」,婚后却被婆家要求与其同住,能否要求公婆搬出?赖芳玉表示,目前没有案例是利用婚姻契约的约定让公婆迁出,除非与公婆发生纷争,获得法院允许申请保护令,才可以用保护令请公婆迁出。通常法官对这种家庭纠纷都是以「谁的责任比较大」来做判断。先前有个案例是夫妻婚前约定岳母不得同住,后来岳母住进家门,先生打官司,法官认定妻子先前没有和先生约定好,判定太太的责任比先生大。

夫妻财产制 法定财产制

夫妻财产制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就是法定财产制,只有在离婚或改用其他财产制时才会重新计算财产分配。如果是法定财产制,离婚时财产多的一方要给财产少的一方两者财产差额的一半,财产计算排除继承或赠与,以现存财产计。举例来说,结婚时先生的财产是5千万,太太是5百万。离婚时先生财产只剩2千万,太太还是5百万,就用离婚时的财产计算。两者财产差额是1500万除以2=750万,也就是说,先生离婚时必须付给太太750万。

分别财产制

上面法定财产制的计算是在没有书面约定的前提下。如果书面约定财产,则有两种选择方式,一是分别财产制,一是共同财产制。双薪家庭夫妻通常会倾向分别财产制。也就是从结婚到离婚,各自财产专属个人,不用分给对方。若选择分别财产制,约定后须到法院办理登记,登记完才有对抗效力。赖芳玉说,如果没办登记仅透过契约约定,虽然对双方还是有拘束力,但无法产生对抗效力。虽然对抗效力在法律条文修正后影响已经没那么大,但真正走完程序是办完登记为止,所以还是要办登记。如果夫妻理财观差距大,最好办分别财产制,以免日后一方投资失利甚至负债引发纠纷。

共同财产制

共同财产制又分为一般共同财产制和所得共同财产制。一般共同财产制是两个人的财产共同持有、管理,但离婚时各自取回原本的财产,多出来的部分平分。比如结婚时先生的财产是3千万,太太是1千万,离婚时共同财产增加5百万至4千5百万,先生与太太各自取回4千5百万中的3千万和1千万,再平分增加的5百万,也就是两人各得250万。所得共同财产制采用的人少,暂且按下不表。

都说谈钱伤感情,但偏偏就有不少夫妻在财产清算时闹上法庭。赖芳玉说,别以为只有离婚才会清算财产,改用其他财产制也需要经过清算。近年来财产清算的纠纷愈来愈多,许多夫妻会因为房子登记在对方名下,装潢、贷款却由自己付而在财产清算时与伴侣产生龃龉。赖芳玉建议,夫妻可以在婚姻契约中纳入「附预立条件的借贷契约」;支付贷款、装潢费的一方将这些钱当作借给伴侣,日后计算财产时,对方须退还相关费用。换句话说就是偿还条件预立在日后做财产清算的时候,如此可以避免双方谈不拢而引发冲突。

财产管理权

在财产制之外,财产管理权也可以纳入婚姻契约中。赖芳玉表示,根据过往案例,如果只是口头约定将薪水交由配偶保管,往往会被对方一口咬定是赠与。许多医师娘就此卷款跑走,法院也没有依据可以约束。她建议,无论哪一方的薪水要交由另一方保管,最好白纸黑字写清楚是交由对方「管理」而非「赠与」,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只能摸摸鼻子自认倒楣。

家务分工

采买日常用品、煮饭、洗碗、倒垃圾、房屋修缮、照顾子女、宠物饲养、清洁打扫等家务分工的约定没有实质法律效力,只是让夫妻知道彼此职责,事先达成默契。

家庭生活费

家用费常常成为夫妻口角的导火线,许多打离婚官司的夫妻都是因为家用费谈不拢而起争执。其实家用费可以细分成不同项目以约定彼此负担的部分;或依收入比例分配,比如丈夫比妻子的薪水高1倍,就多付1倍的家用费。一旦伴侣没有履行约定,此约定可以做为法律上的请求权主张起诉对方积欠的费用。

自由处分金(零用金)

零用金是家庭生活费以外的费用,夫妻可以约定每月提供多少钱给对方自由处分(比如买包包或看**等娱乐消费),不过这笔费用没有强制力,假使对方违约,这个约定只能做为调解但不能起诉。

分居条款

依现行法条,在没有约定分居条款的情况下,分居6个月以上就可以和法院请求亲权的行使方式。分居条款的好处是,当夫妻其中一方因为工作或其他因素必须与伴侣分居时,另一方不用打官司就可以得到单方监护权,得针对孩子学业、生活教养单独做决定。

婚姻忠诚条款

在签订此条款时,除了承诺互负贞操、忠诚义务,还可以加上「违反婚姻忠诚而且达到法律所认定的侵害配偶权」一条,让保障更完整。男女之间的亲密行为有很多种,不一定是通奸,只要侵害配偶权就算违反婚姻忠诚。一旦违反此条款便可要求违约金。

家暴条款

在婚姻中施暴可以约定一笔违约金,不过未来到法庭还是会有酌减违约金的问题。

Q什么情况下婚姻契约会被判无效? 1悖于善良风俗

许多人喜欢约定离婚条款及 条款,但这两项在法律上都被视为违背善良风俗,即便列入协议也无法产生效力。

2协议内容无法监督、执行

规定老公每晚几点回家、是否与公婆同住、过年回娘家次数等属于生活常规或孝亲条款,因为难以监督,只能归为夫妻间的默契,没有法律效力。

3违反平等原则

许多男人为了让另一半有安全感会制定「爱妻条款」,有些条件十分严苛,甚至有虐待之嫌,可能会被法院认定违反平等原则。比如明明薪水只有5万,却和妻子约定每月支付3万家庭生活费外加2万元的房贷,就明显违反平等原则。

Q签署婚姻契约要注意什么? 1涉及财产要具体,不要泛泛而论。

财产可以被执行,所以包括房贷、信托、有无寄托财产在他人名下、赠与等等资讯尽量不要简化或概称,愈具体愈好。打个比方,如果房屋登记在先生名下,贷款却是太太付,先生日后是否会清算贷款还给太太?还有,家用生活费一个月开销多少钱?这些最好都要写清楚。

2涉及第3人条款不构成效力

如果协议中涉及第3人条款(如公婆、妯娌、子女),因为第3人不受拘束,无法构成效力。

3分居条款可能因为情势变更而有所改变

如果因为正当理由的情势变更而改变原先协议,法官有可能会接受。举个例子,一对住在台北的夫妻,某天先生因父母生病须迁居高雄,却被太太指控恶意离弃诉请离婚。假如法官认定先生提出的「迁居高雄照顾生病的爸妈」属于正当理由,便可能驳回太太主张。因此,即便约定分居条款,仍可能因为日后情势变更而改变原先协议。

比结婚证书更实际的一张纸…「婚姻契约」你签了吗? Q婚姻契约怎么签?需要见证人吗?

签婚姻契约不一定要有见证人,但因为法庭上常出现情势较不利的一方说自己是「被迫」签婚姻契约,所以为了避免未来被伴侣指控诈欺或胁迫,最好请公证人或到律师事务所做见证。赖芳玉建议找公证人,她笑说「公证人的价码比较便宜,律师太贵了!」

Q美国的婚姻契约和台湾有什么差别?

美国的婚姻契约和台湾最大不同在于允许预立离婚条件和敲定离婚后的财产分配。算盘打得精的老美连婚前财产都会纳入协议中,也会将婚前财产在婚后增值的部份算进去;婚后每隔几年都会针对变动的资产重新分配财产。在美国富豪眼里,婚姻契约是对离婚风险最实际的评估,让他们不会离一次婚就被剥一层皮。反观台湾,对婚姻的概念仍停留在「白首偕老就是结婚真谛」,把预立离婚条件视为违反善良风俗,导致夫妻离婚时往往要进行一场旷日废时的财产角力。赖芳玉叹道,其实婚姻契约最大的功能就是对离婚后的财产做妥善的分配,这对夫妻双方都是很好的保障,可惜台湾迟迟无法突破这一点,也代表我们离先进国家还有一段距离。

Q哪些人会签婚姻契约?

赖芳玉观察,通常会签婚姻契约的夫妻都是离过婚的人,也就是俗称的第二春。单亲家庭的人签署婚姻契约的比率也比较高,因为母亲(或父亲)有过这样的经历,知道婚姻中充斥许多矛盾,因此往往会要求儿女拟订婚姻契约,为将来的婚姻生活铺路。

把婚姻契约视为婚姻考古题

有人质疑,夫妻之间防来防去,干脆不要结婚。也有人说,谈完婚姻契约,可能连婚都结不成。但赖芳玉强调「当离婚变成一种普遍现象,应该正面解决问题而非回避。如果连感情最浓的时候都无法获得共识,未来面对婚姻中的种种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婚姻契约并不是用来拘束婚姻的工具,而是透过预设婚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帮助准夫妻了解婚姻的长相。浪漫不能吃太久,很多人就是因为这些事情谈不拢而离婚。不妨将婚姻契约视作婚姻的考古题,把计较的想法放下,观察对方对婚姻的态度,从中学习相互尊重、包容、沟通和协调,让彼此在婚姻的课堂中成长。

心理师篇 Q婚姻契约的优点?

婚姻契约有一定的约束力,可以提醒夫妻「要在这个基础上维系婚姻就得规范自己的行为」。怀仁全人发展中心临床心理师杜长龄表示,大多数人都不会预设婚后可能发生的问题,总认为「碰到再说」。但当问题发生、双方起冲突,往往会因为掺杂个人情绪而让问题模糊。如果事先说清楚、讲明白,双方取得共识,面对问题时就可以就事论事,相对会让问题比较单纯,也就可以朝如何维持婚姻的方向继续努力。此外,许多男人在婚后便疏于和太太沟通,「婚前有问必答,婚后爱理不理」,通常在问题浮现前就累积许多不满和猜测的情绪,沟通过程必然冲突不断,如此只会让婚姻关系恶化。婚姻契约让男人提前就这些问题和另一半沟通,也算未雨绸缪。

杜长龄说,现在也有伴侣会透过婚前辅导做所谓的「婚前准备」,咨商内容包括家务分配、是否保障太太婚后的工作权等,除了没有白纸黑字证明,其实和婚姻契约相去不远。这种婚前准备在讨论过程中会有许多爱情以外的东西浮上台面,准夫妻可以更进一步了解彼此的家庭背景、重新检视彼此关系,有助婚后关系的维护。

Q提出婚姻契约前,应有何种心理准备?

许多人会觉得婚姻契约影射对婚姻的不信任或不够爱,因此伴侣可能觉得自己不被信任,或批评你太现实;猜测你之前是否受过伤或想要隐藏什么东西。提出前应做好会引发冲突的心理准备,仔细思考自己对婚姻契约的想法,在对方质疑时提出说明。

Q和另一半谈婚姻契约该如何开口?怎么谈?

婚姻契约毕竟涉及婚姻的现实面,对于甜甜蜜蜜、即将步入礼堂的情侣,要向另一半提出如此实际又理性的提议不是件简单的事。杜长龄表示,为了避免太直接引发对方反弹,可以先想好几个问题,再套入亲朋好友的例子,譬如「小美和她老公发生了这样的问题,如果是你会怎么解决?」透过自然的对话丢球给对方,听听他的想法。当对方愿意就提出的问题和你一起讨论,就成功了一半。此时,讨论本身的过程和意义远比结论重要。如果对方愿意在你面前坦白他真实的想法代表他信任你。这时候应放下坚持,给对方多一点包容,以维护关系为主,毕竟人的想法会改变,给彼此多一点时间思考,以后再谈也无不可。不要勉强他一定要和你达成共识才能结婚。

杜长龄说,谈论婚姻契约有一个前提,就是以「双方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关系的维护大于实质保证。重点应该放在「如果遇到问题,如何解决对方的担心?」不要投射太多不安全感,让对方感觉「你是不信任我才提出这个建议」。婚姻无非就是学习如何妥协、沟通,把自己的需求放得太大会让关系产生切割感;在沟通过程中「我们」应该高于「我」。

Q如果对方不愿意谈,该怎么办?

如果对方不愿意谈,通常和过去的负面经验有关。他害怕一旦意见不合发生冲突就会被抨击、指责,为了避免纷争,干脆不沟通。然而,不敢或不愿面对冲突只会让彼此关系更僵化。杜长龄表示,面对这种情况,应该先释出善意,和对方说「我只是想和你讨论、了解你的想法」,建立他的安全感。对方不愿意谈也有可能是因为觉得自己无法承诺或解决你的担心,因此选择逃避,这种沟通型态一定不仅止于这个议题。这时候重点就不在要不要谈,而是思考对方的回应是建立在什么氛围下?该用什么方式化解他给自己的压力?杜长龄指出,婚姻生活中,有许多问题都无法取得绝对的共识,结论是其次,重点是观察对方在意见相左时如何沟通?他的沟通型态是什么?找出一个可以让双方平衡的交流模式,才不会让关系打死结。

赖芳玉

学历:东海大学法律系学士

经历:新北市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委员、现代妇女基金会受暴妇女诉讼扶助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妇女委员会主任委员

现任:律州联合法律事务所家事部门主持律师、现代妇女基金会董事

杜长龄

学历:美国波士顿学院咨商心理学硕士

经历:美国圣依莉莎白医院住院心理师

现任:怀仁全人发展中心临床心理师

原标题:男友妈妈拟定的奇葩婚前协议差点让我们十年感情泡汤

当爱情遭遇协议

最近重庆的两则新闻给原本对脱单充满幻想的光棍们狠狠泼了冷水,一则是《白富美嫁经济适用男,先办婚前财产公证》,另一则是《男子送女友5万签恋爱协议,结婚不成上法庭讨还》。光棍们纳闷了,我们这还眼巴巴的希望早点出双入对,却没想到这恋爱结婚路上却是“暗藏玄机”。什么时候爱情变得像一桩买卖了呢?到底这恋爱协议对于两个人的感情能起到什么作用?别急,让《双喜周刊》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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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妈妈拟的结婚协议:彩礼必须全归男方

吴清女28岁广告策划

跟男友从高中开始谈恋爱,到现在十年了。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我们俩就准备着结婚筹办婚礼的事。有次去他家吃饭,男友主动在饭桌上向他父母说起这个事,没想到他妈妈却让我们不要着急,意思是说现在他们家里没什么钱,我们实在要结婚,就只有让我家多出点钱了。

我回家跟我妈传达了之后,妈妈说,婚礼的钱一人出一半可以,但条件是男友必须把他去年买的房子加上我的名字。男友妈妈知道了很不乐意,坚决不同意。其实我也理解,因为这个房子的首付是两个老人给的,贷款是男友现在月供着,跟我们家一点关系都没有。就为了结婚这钱的事情,两边家里都不让步。

一天,男友妈妈突然拿出一张纸,让我拿回家给我妈看,如果觉得合适就签字,她就同意我们结婚。我一看,是她自己手写的“婚前协议”,里面的条款有:“婚礼的钱男方出,但彩礼全归男方所有”、“女方必须买一辆不低于15万的车作为嫁妆”、“婚后女方应承担大部分家务”,“离婚后嫁妆可退还,但房子不能写上女方的名字”等等。我看了很无语,根本不敢拿回家给我妈看,我就跟男友商量该怎么办,可是他也拿他妈没办法,他的意思就是过段时间再说。

我妈看我们俩一直没动静就问我怎么回事,于是,我只好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不出所料她大发雷霆,打电话去把男友妈妈大骂一顿,“就你儿子这个条件,能找到我女儿该知足了”、“你们家穷得响叮当,还学有钱人玩这一套”总之,什么难听的话都说了。两家的关系陷入僵局,我和男友也一筹莫展。最让人惊讶的是,男友妈妈竟然还暗地里在帮男友安排相亲。我知道后心里特别不是滋味,于是跟他提出了分手,我说:“既然大家都找不到办法解决,那何必还浪费彼此的时间。”但毕竟我们有十年的感情,哪里说分就分得掉,于是男友跟我保证,说一定想办法说服他妈,也让我回家跟我妈好好商量一下。但是,还没结婚就因为钱闹得不可开交,搞得我一点都不想结婚了!

专家意见:

婚前协议最好由弱势一方提出来

百合网资深情感专家周小鹏:我个人是不太赞许初婚的年轻男女签订婚前协议或财产公证的,因为签协议代表着互相的不认可,因为担心两个人能否长久,所以才会用协议来约束双方的行为,以此保护自己免受感情或财产的伤害。穿着防弹衣,你还能打开自己的心扉吗?

从感性上来说,婚前协议有伤感情的成分在。但从理性上来说,现在中国离婚率居高不下,特别是80后、90后,大部分人结婚靠的是打拼了一辈子的父母的积蓄,而离婚了却要被对方分走一半,所以从另一个方面来看,签婚前协议也是保护了老人的权益。此外,婚前协议由财产较少的那一方主动提出来或许更好,能让对方知道你是纯粹谈爱情,让对方安心。提出签订婚前协议也可以考验双方价值观是否一致,两个人的经济原则越相似,未来的矛盾也会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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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的恋爱协议条款多,微信微博必须半小时回复

蒋光耀男27岁游戏设计

作为一个“游戏民工”,身边都是跟我臭味相投、不修边幅的_丝男,当然,我们都是单身。没有女友,生活中最快乐的事就是大家一起玩玩游戏了。不久前的聚会上,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个女孩,看到她的时候,我有种被“闪瞎狗眼”的挫败感,此等白富美岂是我等_丝能接近的。虽然我觉得没什么希望,但要是完全不采取行动那就一点机会都没有呀。于是我主动找她加了微信。

聊了半个多月,我发现女神也挺爱搭理我的,于是就鼓起勇气约她吃饭。没想到她同意了,我心里乐的呀,心想机会来了!于是我难得一次的_饬了一下造型,还买了一束花在约定的地方等她。她一看到我“噗嗤”就笑出来了,问我打扮得这么“人模狗样”的有什么企图,我顺势就把话茬接了过去“这不为了显得配得上您嘛!”于是我们开心的吃了饭,看了**,送她回家的路上,我偷偷的把手伸了过去想搂着她,谁知道这位女神瞬间变身女侠,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躲开了。

_,好尴尬。女神此时发话了:“你想做我男朋友啊?”我身为_丝的条件反射让我像个小狗一样不停的点头,女神又说了:“你答应我的条件我就答应你。”我又条件反射的回答道:“答应答应,我什么都答应你。”女神莞尔一笑:“哈哈哈,晚上微信再告诉你是什么条件。”还玩起神秘来了,不过我当时欣喜若狂,满脑子都是即将跟女神恋爱的兴奋荷尔蒙。

当我回到家收到她的微信,我才清醒的意识到,原来我高兴得太早了!女神在微信里说道,如果想做她男朋友,必须答应她做到以下几点:1、每天玩游戏不得超过一个小时,不准通宵打游戏(因为她知道我喜欢和_丝男们在网吧玩通宵);2、跟她出门必须注重穿着打扮;3、她的电话短信微信甚至微博评论都必须在半个小时之内回复;4、要时刻跟她报告行踪;5:每个月要带她去一次她最喜欢的那个自助餐厅

我看了简直目瞪口呆,这还没开始恋爱呢,就对我诸多要求,不过想想,为了能跟女神在一起,受点委屈也就忍忍了,于是我爽快的回复了她:“没问题!”谁知,她回过来的是:“别急,还没写完呢。”第6条、第7条、第8条一条条慢慢的又发了过来,每一条都是在挑战我的神经!最后,女神说,要以书面的形式与我形成正式的合约,而且我必须同意她可以随时在合约上增加条款。这不是霸王条约是什么?我说:“我顿时有一种丧权辱国的感觉。”女神却笑说:“哎呀,你不觉得很有情趣吗?”我勒个去!女神给我挖了个坑,你们说我跳还是不跳呢?1/212下一页尾页

在这个多变的时代,人们的婚姻观也前所未有的浮躁,周末婚、试婚、无性婚、丁克婚等各种婚姻的尝试后,如今又有了一种新的婚姻形式——合同制婚姻。当合同书取代结婚证,当夫妻关系变成同伴合作,面对爱情,我们情何以堪

把婚姻变成竞争上岗

100年前,康有为先生说:“男女之事,但以徇人情之欢好。”而100年后《中国式离婚》中的刘东北则说:“婚姻法应明确规定,婚姻期限不应超过三年,好了再续三年,不好拉倒。”但两千多年以来,中国的传统婚姻模式一直是“嫁鸡随鸡”“从一而终”,即使没有丝毫爱与情可言,依然要追求“和谐到老”。

女性情感心理作家苏岑早就在她的书中提出了婚姻合同制,“婚姻制度其实有太多不合理的地方,结婚证书才是中国真正的霸王合约!一签就签一辈子,中途解约就成了婚姻中的‘二等公民’,离婚就意味着贬值,尤其很多女人,宁愿苦熬也不愿选择离婚,只是因为害怕背上‘二婚女’的恶名!婚姻的终身制其实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当今社会了。”苏岑对生活周刊记者这样说。

对于苏芩称结婚证是霸王合同,婚姻应该实行合同制的观点,作家万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反对,“结婚前领结婚证是男女双方自愿的行为,怎么会是霸王合同呢霸王合同是单方面的行为。”

面对万方的驳词,苏岑将这样的自愿归结于中国传统的观念,“不结婚的男女在一起同居是带有“奸行”味道的,而即便对结婚证有反感的人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也只能选择结婚。而婚姻合同制就是现行婚姻制度的一种重要补充,对于一些不愿意被结婚证捆一辈子的夫妻而言,选择签一纸合同,这也是令双方关系合法化的一个有效途径,既可以不受舆论压迫,又可以有更大的婚姻自主性,这不是很好吗”

苏岑所阐述的合同婚姻,有现代竞争意识,“工作中接触了特别多不幸婚姻的案例,能看得出来,所以现代人对婚姻满意度其实是相当低的。大家总以为娶个媳妇或嫁个老公基本上就是一辈子的事儿,反正他(她)也跑不了,费这心思干嘛!婚姻不单单是“结合”,实际上也是“合作”,现代人的婚姻就好像是吃大锅饭,干好干坏都一勺舀,但婚姻合同制就是要把婚姻变成“竞争上岗”,让大家有危机意识,从而更能打起精神。”

像做生意一样经营婚姻

秦晓红(化名),自由职业者,早在3年前,她和男友小Z签署了一份为期十年的婚姻期限合同。合同约定,至婚姻结束之日起90天内,如果双方不续签本合同,则视为双方都同意自愿离婚,不得有任何异议。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秦晓红的观点很明确:“有感情的婚姻不需要法律的保护,如果没有感情用婚姻维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婚姻在几年或者十几年后,会变得没有爱情或者转化为其他形式的感情,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一个东西,缩短婚姻期限。”

苏岑补充道,“都说3年婚姻一小槛,7年婚姻一大槛,随着年限的增加,夫妻双方对彼此的要求也会不一样,这时就要重新增加条约细则和内容,把结婚证书换成结婚合同,合就几年一签,几年一续,不合就解约。”

合就签,不合就散,这和合同生意有点相似,剧作家魏明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疑议,“合同来源于市场交易,我们做生意要交易,那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婚姻如何讲利润呢,怎么能说用做生意的态度经营感情呢两者的目的都不一样嘛。爱情有牺牲和风险,一方甚至愿意为另一方去死,如果签合同,我想也没有那么多的爱情佳话了。结婚签合同,恋爱签合同,这样好累啊。她的观点可以探讨,但难以实施。”

针对魏明伦的质疑,苏岑认为,婚姻不单单是感情的结合,更应该是利益的结合,为什么男人女人在择偶的时候都想找个条件更好些的对象呢每个人其实都有一定的婚姻功利心态的,只不过要面子的中国人不愿意在人前提“利益”这类的词,觉得会显得自己情操不够高尚。但实话实说,如果一段婚姻带给你的全是负利润,那这样的日子谁都过得不舒服,追求利润,创造利润,其实是婚姻中很重要的一环。只有把双方的利益结合到最大化,这样的婚姻才最牢固。

情感专栏作家钱伟却有不同说法,婚姻本身是个合约,而且每个人的问题都是不同的,用一个合同来约束,明显不能涵盖所有问题,另外在婚姻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精神上的问题,而合同只能制约物化的东西,所以问题最后还是不能真正解决。

那这婚姻保卫战究竟签多少年才合适,童话大王郑渊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提出“五年婚姻合同”的构想,有更多的人愿意参与尝试婚姻期限是一件好事情。他对婚姻的猜想是:以五年为期限,五年之内不准离婚,每五年续约一次,有了孩子就自动顺延十八年。这期间要离婚就必须受到惩罚。

婚姻有风险,签合同也需谨慎

记者在一项网络调查中发现,有67%的人认为可以接受期限合同式婚姻,有33%的人表示并不认同。在合同期限的选择上,有40%的人表示最长的期限是10年,24%的人选择100年,20%的人选择一年,16%的人表示不知道。

看来合同制婚姻在网友中挺有市场的。但是上海正成律师事务所王童愚告诉生活周刊记者,这个合约是否受法律保护,还有待商榷。比如说,关于财产约定这一块,法院在裁定过程中,也许会有参考,但是相关其他的制约,不一定能适用并且得到法院认可,比如说损害夫妻感情的过错责任形式中有一条“进行旅游补偿”,那这里的旅游补偿到底是住旅馆,还是住超五星的奢华酒店,是去马尔代夫还是杭州游,这些都没有具化;另外针对婚姻合同设定期限问题,王童愚表示,如果领了结婚证,合同到期后,他们的婚姻关系不能因此而自动解除。即使双方协议离婚,妥善处理了子女扶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也应当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否则,法律不认可他们的离婚行为,即在法律上他们仍是夫妻。

针对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结婚合同示范文本》的起草人,上海知名律师潘杰。潘杰告诉记者,因为《结婚合同》没有违反《合同法》规定,不属于违法的合同,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内容合法,效力就合法。但潘杰同时也表达了他的担忧:由于这种签约观念和实践应用较新较少,人民法院法官遇到实际纠纷的时候,能否完全认可《结婚合同》内容能否尊重该合同约定,对当事人予以相应惩戒这是存在不确定因素的。

潘杰举例说,违约责任条款是《结婚合同》重要内容,起到救济、惩罚作用,是婚姻幸福、安全的最后防线。如果当事人约定好了,法院却予以否定,那么违约方就不能得到应有惩罚,《结婚合同》基础动摇,该婚姻很可能随着《结婚合同》的倒塌而倒塌。此外,不同的法官可能基于不同的个人认识而对《结婚合同》实践后产生的纠纷,做出不同方向的判决。潘杰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该合同是完全合法有效的,但是不排除实际应用时出现不同认定结果的可能。潘杰表示,对这一风险,他还能做的就是:愿意免费代理全国第一起《结婚合同》纠纷案件。

的确,就如潘杰所说的,婚姻关系包括了身份关系、财产关系,还有法律不予干涉的道德领域内容。一部《婚姻法》尚且有许多不能解决的问题,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婚姻合同,能做得更好吗

爱尔兰的期限婚姻制度

爱尔兰是全世界结婚率最低的国家,因为这个国家禁止离婚。很多适逢婚龄的男男女女大都选择观望,迟迟不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手续。但是,这个国家的婚姻是实行期限制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的时候可以协商决定婚姻关系的期限,从1年到100年不等,期限届满后婚姻关系终止,若有继续生活的意愿,可以办理延期登记手续。

最短的期限为一年,但是登记费用最昂贵:2000英镑,相当人民币26万多元。

但如果结婚期限是100年,那么登记费用仅仅50便士。结婚证书上面写着法官的祝福,大意翻译如下:

尊敬的先生、太太:

我不知道我的左手对右手、右腿对左腿、左眼对右眼、右脑对左脑究竟应该承担起怎样的责任和义务其实他们本来就是一个整体,只因为彼此的存在而存在,因为彼此的快乐而快乐。所以,让这张粉红色的小纸条送去我对你们百年婚姻的最美好的祝愿!祝你们幸福!

——首席法官(青牧)

我觉得签婚前协议不会使婚姻越来越契约化,反而还能够保证婚后自己的利益。因为我国的离婚率每年都在攀升,签订婚前协议可以让未来万一情感出现变动的时候,明确婚前财产及婚后财产归属及范围,会给经营婚姻以及以后的离婚,都带来很多便利。

 婚前协议有哪些不能约定的?

当然,你不可能在婚前协议中什么都能够约定。例如,如果一方的非正式协议受到过度限制,另一方未经一方同意不得与异性交谈,另一方未经一方同意不得离开房屋等。另一方必须无条件遵守困难的协议,例如一对夫妻提出的索赔。例如,非法协议一方面要求腐败、贿赂、违约和其他非法行为。如果有那么就i是严重违反一方的人权和隐私协议。

婚前协议要如何规范?

首先,有必要澄清婚前财产的范围,包括婚前获得的房屋、车辆、股权、股份和其他资产的具体信息;其次,需要澄清财产所有权。应当指出的是,在《民法典》实施后,如果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约定为另一方的共同财产或财产,则为赠与。动产必须按时交付,房地产必须按时交付,否则赠与可以随时退还。 

婚前协议一定会认吗?

不一定。协议必须与配偶双方的人身或财产密切相关,不得违反一般社会道德和其他法律规定,才能具有真正的法律效力。此外,该协议应具有可执行性。我认为婚前协议可以限制财产,但不能限制生活自由。婚前协议可以给你安全感,但爱情和生活必须小心管理。只有两个人相辅相成,共同进步,他们才能永远在一起变老。离开交易,离开规则,我们应该真诚地对待彼此,有一个人在我们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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