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人骗女孩办假结婚证犯罪吗

男方家人骗女孩办假结婚证犯罪吗,第1张

对于假结婚证的判刑一般是三年的。关于“办假证”,刑法有明确规定,即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没有对制作或购买假证在数量上规定明确的触刑标准。正因如此,从司法实践上看,只要制作一张假证、一枚假公章,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以及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另有《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则规定,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两高于2001年7月颁布《司法解释》规定,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280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而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论处。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今社会用人单位对证件过分依赖,鉴别证件真伪的意识还比较淡薄,这也是假证大行其道的原因。制售和使用假证,属于严重违规,甚至违法,应进行严肃处理。然而,现实情况却是,针对假证违法行为,除了制售假证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制裁之外,对于使用假证的单位和个人,鲜见有受到查处的例子。可见,假证现象泛滥,缘于有关职能部门在监禁上严重缺位,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的无序状态,必须引起警惕和反思。

因此,治理假证现象,不但要从打击制假源头做起,还要从防范体制漏洞做起。首先,应建立和完善注册登记制度,在办理初始注册时,应严把准入关,将人事档案存档证明,并作为必要条件,堵住使用假证的漏洞。同时,通过执业信息网的信用档案,建立执业师信用档案及不良行为记录,加大对执业师监管力度。特别是,认真执行现有的法律法规,抓紧制定配套措施,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执业监管制度及市场清除制度、公平交易保障制度、惩戒制度等,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使依法管理具有可操作性,确保执业管理有序运行。

对于假结婚证的处罚,首先涉及办理假结婚证的相关人员,是需要被罚款的,然后根据案件的严重性,看有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更多的时候是根据此案件是否带来不好的社会反映。如果证据确凿,并且社会舆论较大的话,那么涉案人员都是会被处以刑事处罚的,一般是三年刑期的。

呵呵你男朋友跟以前一个女人既然己确认是假结婚那他们的婚姻是非法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最多算同居更何况她早就失去联糸现在连同居都算不上了你们两人只要是情投意合愿意自愿结为夫妻的话持双乃户口夲身份证等证件去所属婚姻登纪机构领取结婚证即可完成结婚愿望愿你们天合之作幸福美满

个人认为假结婚这一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行为,但是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毕竟我们要界定一个世界的性质就需要考量该事件是否造成了恶劣影响和实质性的后果。

首先,定责才能定性

假结婚这一行为肯定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但是他是否触及了法律还是需要做具体的考量的,因为只有界定清楚了它所引发的后果,就才能够判断它的性质。

如果男女双方仅仅是为了讨父母欢心,或者是为了一些迫不得已的理由选择假结婚,但实际上却没有对社会以及没有对法律造成任何意义上的损害,从性质上来讲,它只是属于一种交易行为,或者说是一种演戏行为,那么他就只是在道德框架里的不合法就不存在违法一说。

但是如果男女任意一方为了骗婚,或者是为了谋取一定的利益,选择假结婚,对另一方或者是对社会、对法律产生了恶劣的影响,那么这种行为就已经触犯法律了,不仅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而且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是要接受相关法律的严厉制裁的。

其次,要看两个人是否领取了相关证件

而且还结婚这件事情中,有两种不同的情形,一种是未领取结婚证的实质上的假结婚,另外一种是领取了结婚证形式上的假结婚。

对于第1种未领取结婚证只是举办婚礼或者是被周围人广泛认知的假结婚,肯定是不做任何法律制裁或者是法律谴责的。

而对于第2种领取了结婚证的假结婚,因为两者有了法律上的契约,所以也就存在了法律上的责任与义务,肯定是在某种情形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综上,个人认为婚姻是特别神圣的一件事情,不能因为个人利益或者是因为一些不得已的目的,就投机取巧,这样只会让自己和亲人陷入难堪,承担严重的后果。

我身为一名女性,对同性恋没有偏见,男同也好女同也好都是一种选择,先天也好后天也罢,都没有关系。

当今社会,对同性恋虽然不是很支持,但是我相信只要自身坚定,取得身边人的谅解还是可以的,不必大范围,家里人,亲近的朋友知道并且祝福不是很难。只要有可靠的工作收入,你不伤害别人,你怎么生活没有那么多人关注。如果亲人朋友因为这个觉得自己脸上无光而坚决反对,我觉得他们也太自私了。

但是对假结婚的事情深恶痛绝,觉得那是一种可耻恶劣卑鄙下流的行为,绝对不可原谅。还有如果因为找不到固定伴侣就乱约乱搞,那就不是什么同不同的错,是自身人品问题。

我身边同事包括我自己有很多是三十几岁没嫁出去的大龄剩女。找不到老公就过自己的日子好了。如果身为男人,实在欲望难耐,不是还有工具吗?同性恋不是放纵自身,祸害别人的借口。

您好,

假结婚合法有效吗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 重婚的;(二)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可见,假结婚并不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因此,只要履行了正常的结婚登记手续,所谓的假结婚就成为了真结婚,婚姻关系成立且有效。

假结婚可以撤销吗

不能!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我国法律只规定了这一种婚姻可撤销情形。

精细化的婚前协议还能解决婚后财产归属问题。但随之而来的“婚内强奸”、“婚后外债”这两个风险是灾难性的。“婚内强奸”和“婚后外债”在司法实践是相当棘手的问题,以致于网络流行“带套不算强奸”、“结婚证=强奸证”的笑话。

所有的人都在说:父母总是爱你的。父母总是为你好的。父母是天底下最无私的人……我们从小就听着这些长大,自然认为这是真理,所以,我们都不愿意或者说懒得去怀疑,如果起了怀疑之心,我们首先过不去的就是自己那一关:父母你都怀疑,你还能相信谁?你还是个人么?

但是,其实我们心里隐隐约约都知道真相,真相就是:这样的父母,哪是爱孩子啊?他们爱的是自己的面子,为了成全自己的面子,哪怕是把自己的孩子推到火坑里也在所不惜,更不要脸的是,把孩子推到火坑里了,还要美化为:孩子,我这是爱你啊。

而孩子,明明知道真相,还是选择了屈服,因为,看见父母为自己的婚姻大事着急、焦虑,这让他们觉得自己是如此不孝、失败,于是,“就算是为了让父母高兴、放心”,他们会违心地走入婚姻,即使当时他们已经明知:我不爱这个人,我一想到要和这个人生活一辈子就感到绝望。

害人害己,到最后,谁也落不着好——父母本以为你只要结婚了就好了,谁知道你结婚了反倒把自己弄得更惨了,他们看着你很惨的样子又开始闹心、焦虑,抱怨你说:“你怎么把你的生活弄成这个样子了呢,你看那谁家的孩子……”似乎你活得这么悲惨,实在是太对不起他们了,他们不会想到,你这么悲惨,他们是始作俑者。

这真是一个悲剧的恶性循环啊,要想打破这个循环,就需要其中的孩子,有特别强大的内心。即:父母再急,我都不受影响,忠实于自己的内心,如果要婚,是自己心甘情愿去婚,而不是妥协、凑合之下的违心之举。

有一个女孩子,在母亲以死逼婚时,她说:“没有人会为别人死,如果你一定要死,那是你的事情、你的决定,我也无权干涉,但是我自己会好好活。”

而事实上,她的母亲没有去死——当她看到女儿对她的死不买账的时候,她也就不去死了。而这个女儿,也赢得了“我的婚姻我做主”的自由和权利。

是不是觉得这个女孩子够冷?够狠?够强硬?我倒是觉得她挺有智慧,因为她看穿了母亲不过是以死之名来逼迫她赶紧把自己 嫁掉,事实上如果母亲真的去死,她当然不会坐视不管。

不盲从,不愚孝,尤其是以葬送自己一生幸福为代价的盲从和愚孝——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爱父母。因为父母以为你只要结婚了就会幸福,只有你自己知道:如果为了结婚而结婚能幸福那实在是撞大运。其实老人都有犯浑、犯糊涂、瞎捣乱的时候,这时候如果你妥协以图他们一时的开心,那你就是傻子,也最终将父母送入了真正的痛苦之中,因为为人父母的终极愿望,是想看到孩子幸福,为了实现他们的这个愿望,你要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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