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办理结婚手续日本国籍一方提供由法务局长签发的「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护照、中国国籍一方提供「户口本」、「身份证」。
拿着所有的资料到婚姻登记处,两人成为合法夫妻。
注:
1:法务局长签发的「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要经外务省和驻日中国大使馆认证,并准备中文译文。但是也可以直接在驻华日本大使馆申请,驻华日本大使馆发行的「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则不需要外务省和驻日中国大使馆认证,也不需要中文翻译。
2:驻华日本大使馆办理「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 ,需要日本人的护照和户籍誊本,中国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当日领取。
3:婚姻登记要到持中国国籍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次日(大雾,最好询问当地民政局)可领取结婚证。登记后三个月之内到驻华日本大使馆提交结婚证明。所需材料有:「婚姻届」(大使馆大厅里领取)2-3份、日本国籍一方的3个月以内的「户籍誊本」2份、公证处发行的「结婚证明书」及日文译文2-3份、公证处发行的中国国籍一方的「国籍证明书」及日语译文2-3份。向大使馆提出后,大约等待1-2个月,日本的户籍登记就能完成。
如果是婚后一同在日本生活,办理签证前要先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批准之后,申请「日本人配偶」签证。
4: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需要申请书、照片两张、日本人结婚的证明、日本配偶的「纳税证明书」、日本配偶的「身元保证书」、日本配偶的「住民票」。
5:「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下来之后,申请「日本人配偶」签证。
结婚签证是指与日本人配偶者共同生活为目的,由在外使馆签发的查证(签证)。而且,我们把“日本人配偶者等”在留资格简称为结婚签证。以不同的在留资格居住日本的外国人,和日本人结婚之后可以申请取得结婚签证。即使是举行、研修的在留资格,如果和日本人结婚并生活在一起,也可申请改为结婚签证。
申请在留资格变更时所需的材料是:
1申请书;
2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的副本;
3日本人配偶者的户籍本;
4住民票;
5在职证明书等证明职业的资料;
6纳税证明书等有关收入的证明书;
7身元保证书;
8质问书;
9理由书;
10亲族概要书;
11住宅概要书;
12照片(夫妇)等。
日本结婚签证办理的几率还是很高的,只要提供详细的签证材料http://www125visacom/material/,多注意一些注意事项很好通过的。
这样
你先去做一份亲属关系公证书,这个很重要的。然后,在准备一下材料:
探亲
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1、护照(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最终页必须有本人签字)。
2、签证申请书1份(附贴3个月内2寸白底彩照1张,表中所列内容各项必须填全,空项填“无”,申请表签名处必须本人签字)。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4、在职证明原件一份(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及职务,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一份
6、暂住证(户口为非大使馆签证管辖区的申请人要持工作地公安局发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暂住证是北京的,工作单位也必须在北京,以此类推)。
邀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7、招聘理由书
8、滞在予定表
9、职业证明(有职证明书、在学证明书)
10、能证明邀请人身份的相关材料
(住民票或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等)
仅限邀请人与保证人不同时提供
11、能证明赴日目的的相关资料
(诊断书、结婚场地预约单等)
身元保证人需准备的材料
12、身元保证书
13、能证明保证能力的资料(下列材料任意一种)
A、显示年总收入金额的纳税证明书
B、确定申告书副本
C、显示年总收入金额的课税证明书
14、能证明保证人身份的相关材料
(住民票或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等)
15、在职证明书
中国和日本都可以。
1在日本办理结婚手续。在日本当地办理,需要中国国籍一方提供:「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护照」、二者的日文译文、户籍誊本(持有中长期签证的情况)、外国人在留卡、印章;日本人一方提供「户籍誊本」、印章和有效身份证明(护照或驾照等)。最后还要准备一张「婚姻届」,材料就算准备齐了。注1:「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由中国大使馆签发。申请时需要带 护照、外国人在留卡(住民票原本理论上是不需要带的,我为以防万一,也带上了)。特别注意的是日本有七处中国大使馆及领事馆(东京、大阪、札幌、长崎、福冈、名古屋、新_),每个馆只负责所在辖区内的业务,去之前要查询好居住地的归属辖区。
2大使馆只在上午对外办理业务,去的时候要合理安排时间。申请后,大概一星期以内就能邮递到家。「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只发行中文版。提交时所要求的日文版,市役所默许由本人翻译,但是要注明翻译人和家庭住址,并盖上本人印章。注2:「护照」 提交时也要求有日文翻译。市役所默许由本人翻译,但是要注明翻译人和家庭住 址,并盖上本人印章。注3:「户籍誊本」在居住地的市役所发行。如果是在本籍所在地的市役所办理结婚手续,则不需要。注4:我所在的市役所不需要提供「出生证明」。
3但是网上很多人都提到了,所以为以防万一我也准备了。「出生证明」在中国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签发。要求带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和委托书(非本人的情况)。「出生证明」的日文翻译公证处能提供。注5:日本的「婚姻届」需要两位证婚人署名和盖印章。我是直接拜托的对方父母。注6:由于我是中长期签证,所以拥有住民票,因而在办结婚手续时也一并提交了。短期滞在的情况
4,由于不能登录住民票,所以原则上不用提交。把所有的材料都拿到市役所,不到一个小时,手续就办妥,两人就是法律承认的合法夫妻了。之后还需要回中国将中国国籍一方的户口改成已婚,并且将签证改签为「日本人配偶」。 回中国将中国国籍一方的户口改成已婚,需要所在市役所签发、并经外务省、大使馆证明的「婚姻受理证明」、中国国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日本国籍一方的
5护照复印件、双方的单人两寸照片。然后,拿着收集全的资料回中国,到省会城市的涉外婚姻中心办理「涉外婚姻鉴定书」(手工费800多,多带点钱)。再拿着户口本和「涉外婚姻鉴定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改为已婚。注1:「婚姻受理证明」在结婚登记后的第二天就可以领取(是的,不能在结婚当天领取),拿着「婚姻受理证明」,先去外务省证明盖章。所需材料有「申请书」(外务省主页上下载)、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书(非本人的情况,主页上下载)。外务省不收证明费,最快第二天能领取。支持邮递,但是要本人准备信封和邮票(外务省不卖信封邮票,提前带好)。然后拿着已经经过外务省认定的「婚姻受理证明」去大使馆证明。所需材料有:本人护照和护照首页的复印件,外务省认证后的「婚姻受理证明」及复印件,大
6使馆大厅里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大使馆最快上午办理下午领取。但是不支持邮递。 户口改完后,就可以改签「日本人配偶」签证了。改签证需要材料:「在留资格变更申请书」、申请人的二寸照片、日本配偶的「户籍誊本」、申请人国籍的「婚姻证明书」、日本配偶的「纳税证明书」、日本配偶的「身元保证书」、日本配偶的「住民票」、「质问书」、夫妻双人日常生活照、申请人的
7护照、外国人在留卡。到入国管理局申请办理,大概一周左右就能签下来了。注1:「在留资格变更申请书」、「保证书」、「质问书」在主页上能下载;「户籍誊本」、「纳税证明书」、「住民票」要到所在市役所申请。注2:由于是在日本办理的结婚手续,所以没有申请人国籍的「婚姻证明书」。于是我把「涉外婚姻鉴定书」(还附上了我自己翻译的日文)和经过外务省和大使馆证明的「婚姻受理证明」交上去了。(我真是太聪明了)注3:由于近年来中国人的假结婚事件频发(特别是老夫少妻的情况),在办签证之
8前最好先拜见过双方的父母,到入管局申请时将与对方父母亲戚的合照也一并提交。「质问书」也要尽量将交往过程写详尽一些(简直就是赤裸裸的秀恩爱啊)。 到此,历经四个月的筹划准备,我的跨国结婚手续终于圆满落幕。所以说跨国婚姻都是真爱啊,不然的话,光是这么些繁琐的手续,就让人不想结婚了耶。还有,这么繁琐的手续,我竟然办下来了,我好棒。 (_ω_)ノ2在中国办理结婚手续日本国籍一方提供由法务局长签发的「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护照、中国国籍一方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拿着所有的资料到婚姻登记处,两人成为合法夫妻。注1:法务局
9长签发的「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要经外务省和驻日中国大使馆认证,并准备中文译文。但是也可以直接在驻华日本大使馆申请,驻华日本大使馆发行的「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则不需要外务省和驻日中国大使馆认证,也不需要中文翻译。注2
10:驻华日本大使馆办理「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 ,需要日本人的护照和户籍誊本,中国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当日领取。注3:婚姻登记要到持中国国籍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次日(大雾,最好询问当地民政局)可领取结婚证。登记后
11三个月之内到驻华日本大使馆提交结婚证明。所需材料有:「婚姻届」(大使馆大厅里领取)2-3份、日本国籍一方的3个月以内的「户籍誊本」2份、公证处发行的「结婚证明书」及日文译文2-3份、公证处发行的中国国籍一方的「国籍证明书」及日语译文2-3份。向大使馆提出后,大约等待1-2个月,日本的户籍登记就能完成。当然,也可以不选择驻华日本大使馆,而是日本国籍方先回日本,直接向本籍市役所提交。所需材料可以直接询问所在市役所。(比如我所在的市役所需要
12「婚姻届」(市役所里领取),中国公证处提供的「国籍证明公证书」、「结婚公证书」和二者的日文翻译。并且翻译件允许自己翻译。)户籍登记完成之后就是办理「日本人配偶」签证了。如果是婚后一同在日本生活,办理签证前要先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在留资
格认定证明书」批准之后,申请「日本人配偶」签证。注1: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需要申请书、照片两张、日本人结婚的证明、日本配偶的「纳税证明书」、日本配偶的「身元保证书」、日本配偶的「住民票」。注2:「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下来之后,申请「日本人配偶」签证,手续参见“1在日本办理结婚手续”
很遗憾,你持旅游签证去日本,无法在日本登记结婚,因为该签证无法在日本的区役所(区政府)登录,你也就无法拥有在日本的户籍,也就无法在区役所开具“住民票”,没有这个,你俩在日本的政府和中国驻日使领馆都不能注册登记结婚。你在中国,不懂这个我理解,他是日本人,也不懂这个?!
1、把你的住民票、纳税证明、在职证明、护照、登陆证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拿到你所在的入管局的咨询窗口,他们会告诉你你老公需要哪些材料,比如婚姻公正(中文+日本)、护照等。如果入管局认为你可以直接办理在留资格,他在国内会省很多时间。
2、直接从国内申请,你也要把你的住民票、纳税证明、在职证明、护照、登陆证的所有原件寄给他,是否齐全也是要在你所在的入管局问一下的。
您好!日本国籍一方提供由法务局长签发的「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护照、中国国籍一方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拿着所有的资料到婚姻登记处,两人成为合法夫妻。注1:法务局长签发的「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要经外务省和驻日中国大使馆认证,并准备中文译文。但是也可以直接在驻华日本大使馆申请,驻华日本大使馆发行的「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则不需要外务省和驻日中国大使馆认证,也不需要中文翻译。注2:驻华日本大使馆办理「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 ,需要日本人的护照和户籍誊本,中国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当日领取。注3:婚姻登记要到持中国国籍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次日(大雾,最好询问当地民政局)可领取结婚证。登记后三个月之内到驻华日本大使馆提交结婚证明。所需材料有:「婚姻届」(大使馆大厅里领取)2-3份、日本国籍一方的3个月以内的「户籍誊本」2份、公证处发行的「结婚证明书」及日文译文2-3份、公证处发行的中国国籍一方的「国籍证明书」及日语译文2-3份。向大使馆提出后,大约等待1-2个月,日本的户籍登记就能完成。当然,也可以不选择驻华日本大使馆,而是日本国籍方先回日本,直接向本籍市役所提交。所需材料可以直接询问所在市役所。(比如我所在的市役所需要「婚姻届」(市役所里领取),中国公证处提供的「国籍证明公证书」、「结婚公证书」和二者的日文翻译。并且翻译件允许自己翻译。)户籍登记完成之后就是办理「日本人配偶」签证了。如果是婚后一同在日本生活,办理签证前要先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批准之后,申请「日本人配偶」签证。注1: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需要申请书、照片两张、日本人结婚的证明、日本配偶的「纳税证明书」、日本配偶的「身元保证书」、日本配偶的「住民票」。注2:「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下来之后,申请「日本人配偶」签证,手续参见“1在日本办理结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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