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老人结婚不领证可以么?

两个老人结婚不领证可以么?,第1张

那么两个老年人结婚时领不领结婚证,却要根据不同家庭的情况来选择了。

有结婚证就是合法的夫妻,会涉及到财产的问题,但是是对女人来说,有了结婚证就是一个法律上的保障。

因为一般老年人来说,男人走的比女人早,女人再婚,如果不领证,还是觉得很不放心的。毕竟很多的事例说明,有很多女性老人把男性老人伺候走了,以后男性家的儿女直接把女性老人赶出家门,连住的地方都没有,真是可怜。可是如果有了结婚证的保障,毕竟我算法律上是他们的继母,他们有继续养我老的义务。

领取结婚证对女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保障,它让女方感到安全感,也能够让女人觉得男人对她有承诺,有保障,让女方更有归宿感。

作为男人,其实应该主动跟女人去登记结婚,财产问题可以先做好公证,跟子女沟通好,房产留给子女,可是居住权要留给让后老伴住到百年以后。毕竟我也清楚男人的寿命,一般都没有女人长,而且我比她的年纪大,如果我不为她着想,如何当起一个男人的责任担当呢?

对于女人来说,不管多少岁,再婚还是要去领个结婚证的好,这是对自己最大的保障。当然,关键还是看人品,人品不好的,他的退休金再高也别去和他一起生活。

如果不领结婚证,两个老年人在一起,只是搭伙过日子,特别对女方来说有很多不确定的风险。对男人来说,虽然享受了女人的照顾,家务劳动有人分担,有人照顾。

可是因为你们没有领证,女方感觉不到你的诚意,没有安全感,所以她在这个家也是时刻想着要撤离的,特别是当男性老人得病,需要照顾的时候。因为你没有把真心给她,却要让她无条件无底洞的付出,这很难做到,除非你真情真意的,她才会心甘情愿的为你服务。

老人再婚不易,两个人走到一起也是缘分,且行且珍惜。

这个事情如果是从法律角度上来进行解读的话,那么就是对的。因为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自己没有妻子或者没有丈夫,那么同居并不是违法的事情,两个人搭伙过日子,那么也没有触犯法律法规。不过有一件事情是必须要注意的,就是只是同居关系,肯定不能够享受到法律上的合法婚姻所带来的保护性作用,对于两个人没有结婚,只是搭伙过日子,那么婚姻法的约束对于这两个人来说就没有任何的约束力,也不能够在这个搭伙过日子当中进行体现了。

从个人意义上来讲,那么只要你情我愿这个就是对的。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过生活的权利,只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没有违反这个道义道德,那么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在社会当中有很多的年轻人,他们谈恋爱在一起同居在一起过日子,有的也没有,结婚甚至谈了七八年的恋爱,他们也没有结婚,那么这种情况只要他们两个人愿意,也是正确的,所以不能够因为人老了以后两个人搭伙过日子就不允许不能够双标。

从子女的角度讲,其实他们不领结婚证,搭伙过日子也是对的。结婚以后他们就是合法的夫妻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婚姻保护法的保护。有的子女他们会为此而感到担忧,比如说自己的父亲是有退休金的,有一定的财产结婚以后将来去世的,那么这个遗产会留给合法婚姻中的另一半,肯定会带来一定的难题,甚至会给这个家带来一定的困扰,所以有的子女他们并不希望老年人要举行婚礼,但他们更加希望两个人能够搭伙过日子,这样多多少少都能够有一个伴。

其实领不领结婚证没有对错的,在远古时期没有法律出台的时候就没有结婚证,结婚证只是为了保护婚姻双方的利益,约定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但只要两个人是真心的为彼此着想,就算没有结婚证,同样也可以走完幸福的一生。

其实这也并无什么对错之分,只要两个老人过得幸福,子女们不因他们的再婚而闹矛盾,其实领不领证都是一样的。只不过不领证的话,可能会让人觉得对爱人有点不太负责。

01、老年人不领结婚证过日子无对错之分

现在恋爱俨然好像成了年轻人的专利,老年人再结婚似乎也显得有点尴尬的感觉,主要是因为很多老年人都已经有了子女,大多数的子女也会因为父母的再婚觉得不好意思,这也就导致很多老年人干脆就直接不领结婚证,只是搭伙过日子。

那么老年人这种不领结婚证的做法是否错了呢?其实在我看来,也并没有什么对错之分,毕竟老年人再婚也会牵涉到太多的东西,一方面是子女的强烈反对,另外一方面则是牵涉到遗产问题,所以不领证的话,子女们也相对反对没那么强烈了。

所以如果老人又想跟爱人在一起,又想得到子女的支持,不领证也是相对比较折中的做法,适合那些太过于顾忌子女想法却又渴望新感情的老人。

02、只要两个人幸福领证不领证无所谓

那么是否老年人再婚就一定要领证呢?其实也未必,因为领证只是为了给爱人一个交代而已,也是对爱人负责的一种做法而已,但是一旦领证就牵涉到财产方面,必然也会引起子女的恐慌和反对。

很多老人都会优先考虑子女,从而放弃自己的感情。但如果不领证的话,那么子女可能还会不那么反对,所以老人再婚不领证,其实也未必不是一种老年人恋爱新潮流。

老年人活到了这个年纪,钱财什么都看淡了,能坚持在一起的也就是真爱了,所以不领证的话,也会使得他们之间的感情更加纯粹,也会相对过得幸福一些。

大多数的老人都已经结婚有了子女,所以再婚的情况下,就会牵涉到很多东西,但如果他们执意要跟老伴领证的话,必然会招致子女的反对,所以不领证的话,子女们也不会跟之前那样坚决反对,所以对于那些比较在乎子女想法的老人们,也未必不是一个好选择。

老年人再婚不领结婚证的这种做法,其实也并无什么对错之分,只要两个人都同意这种相处方法,并且子女们也同意的话,也是不错的。毕竟你要让老人们冒着跟子女决裂的风险,执意要跟爱人领证的话,他们也是无法下定决心的,毕竟他们一辈子都为了子女而活,老了却因为感情跟子女闹翻,他们也是做不到的。所以再婚不领结婚证的做法对于他们也是比较适合的做法,只是这种做法对于爱人,却又显得不那么负责,不过只要对方不在意,那也没多大关系的。

老人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但婚后所得依法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使用。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老人婚前对财产进行了约定,那就依照约定来认定;如未约定各自财产的权属,那就只能按照法律规定来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老人再婚领证还是不领证这个问题,我们要从老人再婚的主要目的来看。老人再婚主要是两个目的,那就是陪伴和帮扶。

陪伴比较好理解,就是两个老人相伴生活,聊聊天解解闷,化解孤独感。帮扶指的是,在一方丧失经济能力的时候予以帮助,以及在一方身患疾病的时候,另一方给予照顾和赡养。

有很多老人再婚时,子女不愿意让老人领结婚证。原因是领证之后,老人的养老金在婚后就成了共同财产,而且在老人去世之后,这个再婚的老伴就有了合法的继承权,将会和子女共同分配老人的遗产。

所以,子女往往不愿意让老人再婚领证,尤其是对于家庭条件比较好的一方。只是觉得,两个老人只要谈得来,能够在一起作伴,在需要的时候,可以互相帮衬照顾一下,目的就达到了。

那为什么要领证呢?是因为老人再婚所需要的陪伴和帮扶,需要通过法律来保障。

不领证叫“搭伴养老”,在双方身体好的时候,确实可以起到陪伴作用。但一旦其中一方出现严重疾病,需要另一方赡养的时候,对另一方就没有任何的约束了。一切平安就做“同林鸟”,大难来临就成“各自飞”了。

可是,老人是患病的多发期,这种赡养帮扶对老人是非常有必要的。因此,老人再婚领结婚证,就是为了约束“新老伴”能够尽到作为合法伴侣的帮扶义务。

上面分析了领证和不领证的利弊,但是对于老人再婚,不能既不想履行义务,又要享受权益,这是无法两全的。

既然是老人再婚,那就要 以老人自身的权益为主要考虑 。子女如果想保护自己的利益,可以在保证老人能够得到陪伴和帮扶的情况下,通过订立“婚前协议”来划分好双方各自的财产继承问题,以及老人去世的善后等问题。至于老人未来的养老金,子女还是应该让老人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支配。

因此,建议 在协议好各种状况的情况下,合法领取结婚证,以此来保证老人的晚年幸福生活 。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老龄化的进一步加剧,老人再婚问题就逐渐的凸显出来。不领证的“临时同居”方式,也暴露出很多不利于老人赡养的问题。所以,通过合法的手续来保证老人再婚的权益,才能够真正使老人做到安享晚年。

我的观点可能和大部分人不一样,希望大家勿喷我,我只是说出自己心里最想说的,也是当前老人再婚最常见的现象:

我认为,老人再婚,不领结婚证比较好。当前,很多老人都是选择这种方式的,不领结婚证,只是同居,相互有个伴,有个说话人。过得来就过,过不来,还是各奔东西,互不干扰。

我外公,在我外婆去世的第三年,经过别人的介绍,又找了一个老伴。

当时,也是在是否领结婚证之间纠结过很长一段时间。后来,两位老人的子女坐在一块,商量了一番,一致认为:不领结婚证了,让他俩相互有个伴过日子就可以了。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按照我们那边的习俗,老人百年之后,是要和自己的妻子或者是老公合葬的。如果再婚领了结婚证,那以后百年之后,究竟跟谁合葬在一起呢?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还有一个原因是:双方都有子女,并且,都是当爷爷奶奶的人了,一旦领了结婚证,那就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事儿太多。尤其是财产和老人养老的问题。万一一方先离开了,留下来的一方,又该谁来养老呢?虽然两方的家庭条件都还可以,但是,从内心上来说,真到哪一天,会的子女会愿意去毫无怨言的照顾一个跟自己不熟,没养过自己一天的长辈呢?

老人再婚,原本就涉及到的事情太多了,尤其是双方都有儿女的情况下,如果只是单纯的同居,不领结婚证,那就比较自由了,对双方的约束性比较小,涉及到的法律面和财产纠纷也少。一旦领了结婚证,这涉及的事情实在太多太多了。

我外公和我的后外婆,共同生活了几年,后来,他俩自己认为不合适,双方性格不太合,并且都不太愿意离开自己生活了一辈子的家,去另一个方的家去。所以,他俩自己决定,不在一起住了,就一个电话,告诉双方子女一声,然后,各回各的家,又继续过日子。

我外公,前年去世的。去世之后,葬在我外婆旁边。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1

老人再婚不容易,他们的主要目的,就是有个伴,互相扶持,互相帮助。不过在农村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不再婚了,主要双方都认为忒麻烦,而且也不剩心。

2

我认为不用领结婚证,这样做就是为了以后简去很多麻烦,也为儿女简少很多麻烦,比如财产,经济等麻烦。另外能过到一起,就在一起过,不能在一起过,就不过。本着越简单越好。新事新办。

3

结合到一起后,首先把双方的子女叫到一起吃个饭,结合到一起后,把双方的权责利说清,也就行了。最好与长子,或者双方家里管事的人,说清楚。

4

我国现在有单身人口22亿人,有6000多万是60岁以上的人口,而且多数都是女同志,这部分人再嫁是很团难的,因为同龄人口比例女多男少,所以,这部分人口解决单身问题是很困难的。

5

老年人,我国已经步入老龄 社会 ,无论单身也好,还是再婚也好,都要得到应有的尊重,这就是我的回答,请参考。

老人也有追求爱情的权利,那面对老人再婚,是领结婚证好,还是不领结婚证,只单纯是同居搭伙过日子好,其实这各有各的好处,最主要还是要看老人的内心选择,下面我们就从这正反两个方面来分析一下具体情况。

1 有婚姻的保障,关系自然更稳定些。

结婚证就像是一种契约,将两个人的关系签订在一起。有的时候,人年纪越大,做事反而会“孩子气”。比如吵架之后,就分手的,其实老人比年轻人更常见。

所以,不要觉得老年人在感情上更稳重,其实恰恰相反,他们说分手就分手的气概,一点不比年轻人差。因此,有一张结婚证做保障,多少还是会好很多的。毕竟都领证了,总不可能再说“分手”就“分手”吧。

2 在生活上,儿女会更放心一些。

关于老人的照顾方面,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毕竟儿女要长时间工作,也没有很多时间和精力来照看老人。请保姆也不是很安全和放心,现在那些保姆欺负老人的新闻,也不是一次两次被曝光了。

所以老人再婚,两个人之间就有一个伴,可以互相说说话。在日常生活上,也可以互相照顾,这样儿女就可以安心工作了。还可以省下一笔请保姆的费用,毕竟保姆照顾人肯定没有老伴来的细心。

领了结婚证,自然会涉及到财产的问题。到时候就有可能有财产纠纷,两个家庭的儿女会因为这个事情有矛盾。

解决方案:

最好是在结婚之前做一个财产公正,并在婚后立好遗嘱,这样可以相对有效的减少类似的财产纠纷。

1 不会涉及到财产问题。

两个人结婚,就表明另一方有继承财产的权利。比如老人有养老金,在结婚之后,这就是属于共同财产,在老人逝世后,这个再婚的老伴也就相应的继承权。而如果不领证,则不会有这些问题,子女对老人的财产分配问题,也会更放心些。

2 不会被人说闲话问题。

在老一辈人的思想中,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情。人到了晚年则应该安分守己,安安静静的过完最后的人生。如果老人这个时候还要找一个老伴登记结婚,会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老人的脸皮都比较薄,这样两个人的心里都会有点不好受。所以,同居不领证,就会相对好很多了。

同居不领证,刚才也已经说了,两个人的关系可能不太稳定。有的老人也会觉得自己没有一个名分,心里会有些介意,这也会造成在后续生活中,各种矛盾的产生。

综上所述 ,对于老人再婚,是领结婚证好,还是不领结婚证只同居好,这要看老人自己的选择了。领证让关系更加稳定,儿女也可以安心工作;而同居则不会涉及到财产问题及别人说闲话问题。可谓各有利弊,至于怎么选,还是看各位老人和子女商量后,再做决定吧。(end)

老人再婚,图的是有一个做伴的人,图的是有一个舒适的生活,为了保证各自的权宜,还是领结婚证比较好。

男人再婚,副作用不大,只可能在财产上受点损失。而女人走再婚这一步,是有很大的风险的。弄不好,现家不留,老家不能回,最终连寿归正寝的机会都没有。

网上曾有一案例,一女再婚二十年,没有领结婚证。将瘫痪老伴伺候到终老,最后才发现老伴在遗书中,把所有财产都赠予了孩子,没有给老伴留下半分文。辛苦了二十年的家溃于一旦,被其几个孩子光屁股赶了出来。因为不是合法夫妻,欲哭无泪,欲诉无门呀。

如果他们当年领了结婚证就绝对不会是现在的结果。二十年的辛苦,必然会有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也就不会干了二十年,最后一无所获了吧。

当然,不领结婚证也可以,那就应该定下合约,除了生活费用外,剩下的工资,各人一半。就是以后人死了,孩子把你赶走,最其码你们的共有财产你得到了,也不算太亏。

再婚是非多,双方需谨慎。

这个问题要一分为二的看待,如果其中一方有利可途,另一方就以婚姻为凭证,得到对方财产,如果双方子、女把父母的财产把得很严,两位老人就不用扯证,两情相悦,极互照应也是挺好的,认识一位五十多岁的妇人,她老公去世后,又找了位七十多岁的老人,两人刚在一起,恩爱不压于相恋的小年青,不过半年后,老头脑出血住院,出院后左腿走路有点不协调,不过五年后的现在基本上看不出来一点后遗症,老爷子没有子女,以后他的房子、票子都由她遗承,她也觉得值。还认识一对老人,认识十多年了,非常恩爱,有次她对我说,她只是老头饲养员,我笑着摇头不相信,也不理解,她给我解释,多年前,她是老人请的保姆,后来两人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夫妻,但是老人的几个儿子都眼睁睁的盯着他俩住的房子,有其既使结了婚,什么都捞不着,还不如一辈子做他保姆,现在她每月有一千五百元的工资,七十多岁了和她矮半个头已八十多先的老头子甜甜蜜蜜的走过一年又一年,令人钦慕。不论选择扯证还是不扯证,只要老人们老了有个伴,子女们也不会因为财产扯皮,老人们能安渡晚年就好?

老人再婚领不领证确实是个问题。到底是领证好呢?还是同居,搭伙过日子就行。

就我的个人阅历来看的话,很多老人,他们其实都没有在拿结婚证,只是两个人在一起生活相互扶持帮助而已。

然后呢,我也想了想。可能老人家再找老伴,不领证的话,可能对子女的生活压力会更小

我小区里就有一个这样的情况。一个60多岁的老头找了个50多岁的老伴,两个人天天手牵手一起散步啊,逛公园啊,一起吃饭同居。然后呢老头子儿子就觉得这样也挺好的,就让他们一起,请领个证结婚算了。

老头的儿子呢,当时也没考虑太多,觉得老人家嘛,领个证有个名分也比较好。可是呢,没过几年,老头子死了。

老头的儿子呢,就很烦。他在烦恼什么呢?你们也应该知道了吧。就是他这个后妈,因为呢,也是领过证的,是他的后妈没错。老头子走了之后呢,老太婆的亲生子女没有来接走老太婆,他就要照顾他这个后妈了。

于是天天愁眉苦脸,他就后悔那时候为什么要叫他们领证,如果没领证的话。他也就不用照顾他现在这个后妈了。也就少了现在这么多烦恼。

其实我所知道的很多老人他们只是同居没有领证。那时候也有这方面的讨论, 老人家自己觉得没必要领证,因为自己本身这么老了,不想再麻烦子女。

他们呢, 只想清清静静的度过余生,已经不想再参与那么多麻烦事情了。倒不如就这样清清静静的过完,然后各自有各自的子女帮忙料理后事。而且因为两个老人的关系,还可以相互帮忙一下,总之也是感觉很和谐。

那如果双方家庭差不多的话,子女们倒是可以商量一下,给两个老人办个证。也仅仅是办个证,让两个老人家拿着证书开心一下,但是不涉及到其他利益方面,比如财产之类的等等。

领证是彼此认可、是尊重、是责任、是婚姻的合情合理合法,是对人生的郑重其事,是相互的人生依托,除日常生活的照料,生病精心照护,医院里的陪护,紧急必要时作为彼此家属的责任和担当,领了证,我是他的家属,他是我紧急合法联系人,彼此性命相托,不是儿戏,好就合,说散就散,钱财是小事可以事先协议好,各归各,之后各归子女,彼此倾心竭力,怎样都行,只要尊重和合法,

不领证,是非法同居,心关不过,于女方更是晚年名声扫地,能有幸终老先前于夫还行,如于夫后,则落得无家可归,连思念的回忆和怀念都没有资格留在原处,只落得人去场散的凄凉,悲哀。

当然,我以上所说的是有爱有情有感情的老年伴侣,如果没有感情,女性中老年完全不必去将就找生活搭档,而独处更好,有退休有专业有技术,有三两闺蜜就是最好的生活方式,手里不缺钱,生活有保障,有专业有事可做也不寂寞,有两三闺蜜也不孤单。

于男性,可以如上,也可以雇佣保姆,选择更多无妨,自古以来男人都享有受照顾的特权,但愿我们都遇见善良遇见温柔,好运安享安康

在男女双方都是出于自愿的前提下,即使八十岁以上老人也是可以登记结婚的。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法定婚龄的上限。但是我国对于结婚年龄有最低年龄的规定。以及以下情况下可能确认婚姻无效或者有可能被撤销。以下法律规定供您参考:

根据《民法典》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1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我国《民法典》第1048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1052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综上,婚姻法没有禁止八十岁以上老人登记结婚。

1、老年人再婚易产生财产纠纷。

老人再婚会涉及赡养、财产等多方面的问题,这些是很多子女都很在意的,怕牵扯到自己父母的财产,怕承担责任。

2、容易产生家庭纠纷,

毕竟不是小时候什么都不懂,在让家里进来一个人来生活难免会有些不自在,而且住在一起难免会发生家庭琐事产生摩擦,这样会给老人产生心理压力,不利于家庭的和睦。

3、容易由于子女关系产生影响

,一般中老年人再婚是很少会在生育了,通常老人再婚对于子女之间的关系处理非常重要,若处理不当,不仅子女和自己的新老伴会产生矛盾,纠纷,甚至还会使老年人再婚走向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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