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依族的风俗
家庭
布依族家庭是父系家长制。家长有支配家中经济和指挥成员的权力;如家长去世,由长子继承。男长辈皆受尊敬,为人正直者更有威望。族中纠纷,可自依理调解,勿须上诉官府。妇女的地位低于男子,寡妇可以继承财产,如果再嫁就不能继续享受。
家庭结构有小家庭,也有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人口较多的人家,儿子成婚后则分家别居。建国前有的地区分家时,家中的财产必须先留父母的“养老田”和未嫁姊妹的“姑娘田”,其余田地、房产按子均分。绝嗣人家,财产则由房族继承。分家后,父母大多跟随最小的儿子,以便帮助照料家务,有的也乐意和自己喜爱的儿子一起居住。父母对儿女抚养、教育的义务,儿子对父母有赡养、安葬的职责,这是布依族的传统习惯。
婚姻
布依族婚姻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建国前,婚姻的缔结几乎全由父母包办,很少有婚姻自由。由于包办婚姻导致早婚习俗,往往订婚较早,有些在幼儿时就订下婚约,俗称“背带亲”。大多在十三四至十七八岁,也有十一二岁就举行结婚礼仪。因年龄太小,一般由族中伴娘相陪到男家拜祖后,住两三天即返回娘家。酒期由伴娘陪着同吃同住。婚后回门一去数年,直到长至十七八岁,在农忙季节或婚丧喜事进,才由夫家姐妹接来帮忙,夫妻开始同居,如此往返,居住时间越来越长,最后长期住在夫家。
婚姻缔结,一般分为“开口亲”、“杀鸡礼”“订亲”、“结婚”等四个过程。先由男方请媒人到女方说亲,若获得同意,便带些礼物去“合八字”,谓之“开口亲”;第二次由男方带鸡、酒、糖等礼物送到女家,女方请来亲友祝贺。因礼物以鸡为主,且以双数为吉,故称“杀鸡礼”。第三次由男子带酒若干壶,鸡若干只,猪后腿一只,猪肉数斤,或整猪一头,鞭炮、红烛二对,聘金若干元去女方家,通过“交礼钱”、“换八字”等仪式,亲友前来庆贺,称为“订亲”。结婚时,男家选派两名青年前往女家迎亲。其任务是抢回男家备好的两个大糯米粑粑,带回男家供祖,至此宣告接亲完成。女方家中孩童云集村外,用苦楝子、稀泥、水枪等投掷接亲者,名曰“打报古”。“报古”是对男性接亲者的布依语称呼。这种古朴之风,普遍盛行于镇宁、关岭、六枝及普定等地。意思是通知寨内,某某姑娘巳正式嫁到某某寨家。其余各地的婚俗,有兴骑马坐轿的,有兴由哥哥背新娘出大门的。无论哪种形式,一般都有族中姊妹陪送,称之为“伴娘”。路上打伞步行,新娘当天不直接进男家,先于附近亲友家住下,次日清晨选取吉时登门拜祖。
布依族同宗同姓不能通婚,异姓亲戚中不同辈份也不能通婚。有些地区还有几个姓氏之间也不能通婚,如镇宁扁担山的卢、马二姓;安龙鱼沟乡的余、何、韦、陆四姓。据说很早以前是同宗同姓,所以不能结亲。
布依族恋爱方式独特,通常在赶场高潮过后,青年人留下来,身着艳装的姑娘和小伙各站一边,互相物色意中人。作媒介者叫“银雀”,多半是男方的姊妹。如果小伙相中了某个姑娘,“银雀”就带着礼物“飞”到女方身旁,先唱一首歌:“我替兄弟传情意,这块蓝靛送给你,他望这蓝靛染出色,他盼这蓝靛出光……”等等。姑娘不同意则回歌谢绝;如若称心则回眸一笑,男女双双走出人群,上山对歌。布依语称为“榔梢”。
“榔梢”是会朋友的意思。这个社交活动不只限于未婚男女,巳婚者也可参加。这与布依族古老的婚姻制度有关,因为早婚和“不落夫家”,实际上只是订婚。所以参加“榔梢”活动,对未婚者来说是初恋,对“巳婚”青年来说,如果他(她)对父母包办的婚事满意,那只是来炫耀唱歌的才能,反之,则表示对包办婚姻的反抗。“榔梢”中除唱情歌外,还唱苦歌、告状歌和逃婚歌等。过去有的青年男女对歌多年,情投意合,于是双双逃离家乡去远处安家;有的逃不出封建制度的罗网,便双双以死殉情。
葬俗
当老人逝世后,丧家即向至亲好友报丧,并请本民族“濮摩”先生抬吉日举办丧事。有的地方舅权比较突出,如死者是女性必须待舅家人员到场亲视入棺,方能安葬。丧礼每简,视家庭经济而定。清贫之家,只请“濮摩”开路,一切从简;富有之家讲排场,除了开路、堂祭之外,还要举行“古夜王”仪式,砍牛做斋。古时凡遇丧事,都要砍数头牛、羊祭供。大办酒席,宴请宾客。丧期长达三五天。停柩期间,丧事之家一律素食,出丧之后才能开荤。
下葬前二天,寨邻亲友携礼前来吊唁。视其亲疏送幡文、酒、鸡、钱及小猪。女婿和舅家要送香亭、纸马、祭幡。孝子着长幅孝帕、穿草鞋,系麻丝。当外家舅爷到来时,孝子们拄孝棒于柩前跪迎,来者将之扶起。是夜,敲铜鼓、吹唢呐、打竹筒,举行治丧仪式。届时村寨男女集于丧家门外,各持尺余长竹筒刷把,两人一组交叉对击,一人执木棒高粑糟为拍。有单打、双打、三打、五打至十二打等,声调铿锵,整齐和谐,有条不紊。又于灵柩前悬数面铜鼓有节奏地敲击,同时用竹竿敲楼板相应,曰“打铜鼓”。唢呐均是女婿所请,有一至数对。整个村寨笼罩在悲声之中。下葬前一夜举行堂祭。堂祭分家祭、宾祭两种。家祭是儿子女婿等祭吊;宾祭是一般亲友的祭吊。堂祭宣读祭文,缅怀死者生平,寄以哀思。用素菜九道和荤菜,女婿做荤菜。堂祭结束后,将灵柩移于门外长凳上停放。
吉日出殡,孝子跪拜于前,铜鼓、唢呐、铁炮、鞭炮、恸哭声交成一片,灵柩在众人簇拥下缓缓而行。开挖墓圹,先由“濮摩”杀一只雄鸡滴血于选取好的墓地上,谓之“播土”。墓圹挖好,用朱砂于井内画八卦、友及房子等,撒糯米,再杀一只鸡滴血井内,谓之请“地脉龙神”。待灵柩抵达,井内烧线钱,孝子跪拜,谓之“暖井”,移柩入穴,封土垒坟。若杀牛敲马者,将牛头或马头供奉墓前。在安顺、镇宁、普定及六盘水等地,还保留有石室墓习俗。挖好墓圹后用厚石板镶成井坑,放入棺材,上盖大石板,石灰浆灌,然后封土。外围又用石头垒坟。
出殡后第三天,孝家要到坟上祭扫。届时用小猪、鸡、豆腐等供奉,烧化香亭、纸马,谓之“复山”。丧事到此便告结束。以后每年清明合家备祭口到墓前祭扫。
宗教信仰
建国前布依族信仰多种神灵。山有山神,水有水神,社有社神,每个村寨都建有土地庙。一些古老或奇特的大树,或巨石悬崖以及山洞,都被认为有神灵。甚至耕种的水田也有神。有的还供雷神、门神、灶神、龙王等等。这可能是原始宗教信仰万物有灵的残存,同时也反映出古代农耕民族的某些意识特征。
祭祀和占卜
都由本民族“濮摩”即巫师主持。占卜分为鸡骨卦、竹卦、蛋卦、米卦等等。鬼神有善恶之分,认为善神能赐福于人,保佑六畜兴旺,五谷丰登;恶鬼则相反,可捉弄人病,降下灾祸。祈神保佑或消灾禳祸,都要供献牺牲。信仰的神,每一种都是一大集团,每个集团有若干成员。神灵之间有等级之分,各有名字和职司,职司最高者为“报翁”,即皇帝。还有统领军队的将领、执法的法官等等。这实际上是布依族古代社会的历史折射。
自明及清以后,始有佛教、道教、天主教传入布依族地区。建国前福泉、贵定和麻江和坝芒、乐坪等地,皆设有佛堂、庙宇,有本民族的尼姑、和尚、庙产。但大部分地区皆无多大影响。
由于多神信仰而恪守的禁忌也很多。如正月初一至初三不能动土、十五不能动刀、干活。四月初八不能让牛犁田;每年第一次打雷后的几天之内,不能种地。扁担山一带在听到第一声春雷时,每家都要炒糯米粑颗吃,俗称“吃雷肝”。“扫寨”时不准外人进寨。“戊日”、“甲子日”忌生产,忌出行。部分地区还不能随便移动和用脚踩三脚架,锅耳要顺着正梁方向放置。妇女不能回娘家生小孩,产妇不准走过堂屋,且产后未满月不能出门;未出嫁的姑娘死后不能从正门抬出;死在外面的人,尸体不能抬进家等等。建国后随着科学文化和思想觉悟的提高,这些禁忌巳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且正在逐步消失。
布依族共有2545万多人,中国西南部一个较大的少数民族。95%以上居住在贵州省的黔南、黔西南两个自治州,镇宁、关岭和紫云等自治县,毕节、遵义、黔东南3个地区(州)。在云南、四川、广西等省(区)也有少量布依族居住,但都是历史上由贵州迁徙去的。布依族的婚礼是怎么的呢下面我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布依族的婚俗礼仪,希望能够帮到你哦!
布依族的婚俗礼仪
布依族居住的山区,山清水秀,风景优美,自然资源丰富,名胜古迹很多。贵阳市南郊17公里的“花溪”,是贵州高原的一颗明珠。那里环境清新,水质清甜,空气洁净,沿途山花烂漫,风景如画,是有名的旅游区。布依族的湖潮寨坐落在花溪上游,旁边有一个金银潭,潭水深遂,清泉涌出一半浅绿,一半金黄, 传说 那是因为仙人的金钟坠入深潭
布依族的 文化 艺术绚丽多彩。传统舞蹈有《铜鼓舞》、《织布舞》、《狮子舞》、《糖包舞》等。传统乐器有唢呐、月琴、洞箫、木叶、笛子等。地戏、花灯剧是布依族人喜爱的剧种。布依族以农业为主,主要 种植 水稻。由农家自己纺织的布依土布久负盛名。近年来,专门生产布依织锦、蜡染布和民族工艺服装的企业相继建立,产品远销东南亚、日本和欧美等地。
布依族--历 史
布依族与壮族有同源的关系,是古代百越的一支。如今布依族人还保留着一些古代越人的风俗习惯,如居住干栏式房屋、敲击铜鼓等。也有人认为,西汉时的夜郎国,与今布依族有渊源关系。部分布依族人自称为“布依”、“布越”,部分布依族人自称为“布依”、“布曼”,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本民族的共同自称,统一用“布依”作为民族名称。布依族地区多河谷和平坝,山清水秀,闻名世界、景色壮观的黄果树瀑布就在布依族人聚居的地区。在布依族地区出土的文物表明,布依族是一个古老的种植水稻的农业民族。布依族人心灵手巧,他们制作的蜡染布历史悠久、图案美观,是享誉国内外的工艺品和 收藏 品。
布依族--礼 仪
布依族人好客、热情、大方、真诚,凡来到山寨的,亲朋故旧、素不相识的,一律会以酒相待。布依人很讲礼,不欢迎满嘴脏话、举止粗鲁的客人。
布依族--节 庆
布依族传统节日除 春节 、 端午节 、 中秋节 外,还有“二月二”、“三月三”、“四月八”、“牛王节”等,最隆重的节日是农历“六月六”。
跳花会:每年农历正月初一至二十一口举行布依族的跳花会。每逢节日,小女娃们都穿着艳丽的花边衣服,锁着极好看的盘花纽扣,小伙子们穿着对襟衫,系着留须的腰带,吹着木叶、一个个满面春风。热心的阿妹们为小伙子们牵着马,从五村八寨,从那看不见的半山腰,赶到跳花会地点,那是一个平坦的大草地,旁边有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北面是满含花苞的桐树林。那里到处是人喊马嘶,笑语喧哗,少说也有几千人。牛皮大鼓迅雷般地响震空谷,时快时慢,时抑时扬,加上锵锵的饶钹声,令人陶醉!场上,男女青年这时一群,那里一堆,翩翩起舞,唱着古老的歌,歌声美妙,舞步轻盈,坐在河岸边吹“嘞友”、弹月琴,吹木叶,谈情说爱的青年们,一双双河水般明亮深情的眼睛,向对方表示着热烈的爱情,倒影摇摇,又是一番风味。紧靠着桐林边,搭着一个台子。那里在表演精彩的布依戏,内丰富多彩,整个草坪上充满着欢快、愉悦的气氛。他们唱呀跳呀,不知不觉太阳就落到坡背了,晚霞撒在桐林的花苞上,人们依依不舍地骑上马,陆陆续续地离开了草坪。
跳花会又是年轻小伙子和姑娘们的搭桥会,他们在草坝上播种了爱情,到了节日的最后一天即二十一日(叫“结合”),宣布一年一度的跳花会结束了。二十二日是“牵羊”日,意思是订婚约,青年人把“羊”牵回家去(把姑娘带回去相亲),看看男方的家境,以决定自己的终身大事。这一天,许多小伙子都去草坝把未来的妻子带到寨上去。可是,害羞的姑娘们哪里肯跨进对象家的门坎只不过在寨子后面山头上,丛林里,偷偷地看一看对象家坐落何方,二十二日过后,就要做活了,春耕开始了,人们投入繁忙的春耕生产,为夺取来年粮、棉、糖的丰收,为建设山区,进行新的战斗!
“六月六”:“六月六”是布依族人民的传统佳节,由于居住地区不同,过节的日期也不统一,有的地区六月初六过节,称为六月六;有的地区六月十六日或农历六月二十六日过年,称为六月街或六月桥。布依族人民十分重视这个节日,有过“小年”之称。节日来临,各村寨都要杀鸡宰猪,用白纸做成三角形的小旗,沾上鸡血或猪血,插在庄稼地里,传说这样做,“天马”(蝗虫)就不会来吃庄稼。节日的早晨,由本村寨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率领青壮年举行传统的祭盆古、扫寨赶“鬼”的活动。除参加祭祀的人外,其余男女老少,按布依族的习惯,都要穿上民族服装,带着糯米饭、鸡鸭鱼肉和水酒,到寨外山坡上“躲山”(当地汉族人民称为赶六月场)。祭祀后,由主祭人带领大家到各家扫寨驱“鬼”、而“躲山”群众则在寨外说古唱今,并有各种娱乐活动。
夕阳西斜时。“躲山”的群众一家一户席地而坐,揭开饭箩,取出香喷喷美酒和饭菜,互相邀请作客。一直等到祭山神处响起“分肉了!分肉了!”的喊声,人们才选出身强力壮的人,分成四组,到祭山神处抬回四只牛腿,其余的人,相携回到家中,随后各家派人到寨里领取祭山神的牛肉。节日娱乐活动,以丢花包最为有趣。花包是用各种彩色花布做成形似枕头,内装米糠、小豆或棉花籽。花包的边沿缀有花边和“耍须”。丢花包时,男女青年各站一边,相距数米,互相投掷。其 方法 有右侧掷、左侧掷和过顶掷,但不准横掷。要求甩得远,掷得快,接得牢。花包在空中飞来飞去,煞是好看。如果小伙子将花包向自己心爱的人投掷,没有过肩,包就落地,姑娘由向对方送一件礼物,如项圈、戒指、手镯等物,所送之物,被视为爱情的信物,小伙子将长期保存。
“六月六”节已有悠久的历史。其起源,各地传说不同,其中有一个说法是,在远古的洪荒年代,布依族的先人“盘古”,在劳动中积累了栽培水稻的 经验 ,年年丰收,后来他与龙王的女儿结婚,生了一个儿子,取名新横。一次儿子冒犯了母亲,龙女一气之下,返回龙宫,再不回来。“盘古”没有办法,只好再娶,一年的六月六日盘古死去,新横从此遭到继母虐待,几乎被害。他忍无可忍,便上天控告继母,并发誓要毁掉她栽培的水稻秧苗,继母知道后,万分后悔,终于与新横和好,并于每年六月六日,盘古逝世这天,杀猪宰鸭,做粑粑、供祭盘古,布依族人民因此每年六月六日都举行祭盘古,供祖先的活动,以示子孙延续、五谷丰收,年复一年,就形成了这个民族节日。
三月三:农历三月初三是布依族人民的传统节日,相传有一家三个亲姊妹同嫁在一个寨子里,日子过得都很好。有一天,外公想去看看外孙,三家的外孙们听说后都争着要外公先到自己家去。外公说,在三月初三那天,你们把自己做的最好的糯食带到寨子路口,看谁家的味道好我就先到谁家去。这天,大女儿家炸了油团,二女儿家打了糍粑,三女儿家做了五色糯米饭,外公来到寨口,把三家的东西打开一看,五色糯米的色泽鲜艳,味道清香,他最喜欢,于是就先去了三女儿家。从这以后,每到农历三月初三,布依族家家户户都要做花糯米饭来招待亲戚朋友,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年一度的三月节。
布依族--婚 俗
布依族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同宗或同姓严禁通婚。也保有“姑舅表婚”和兄终弟及的转房制习俗。男女青年婚前恋爱自由,各地未婚的男女青年都喜欢借助年庆节俗、赶集和集体聚会的时机,以三、五人到七、八人自由组合的方式,通过谈天说笑和 唱歌 对调,倾诉或表达彼此的感情。当一个男子看上某一个姑娘时,按照传统,必须找第三者做伴,有的则由自己的姐嫂出面介绍。如女方有此意思,即可单独相约到幽静处进一步对唱山歌,表达情,直到双方互赠信物,就表明他俩已盟誓终身了。
订婚时,由男方父母托媒去女家,并送一定的酒、肉、耙耙一类的礼品。如对方同意,第二次媒人则要将男女双方的“八字”互为“效验”,只要“八字”相符,则可择定结婚日期。这一带地区送彩礼的数额,特别讲究“六”或“双”数,据说是取“六”即禄的谐音,以表示婚后双双有禄必有福之意。结婚时,新郎不迎亲,只请几个相好的男女青年代为相迎。新娘一般都是撑伞步行至男家,个别也有骑马、坐花轿的。结婚当天新婚夫妇不同房,次日即返娘家。聚居区一带的布依族仍保有“不落夫家”或称为“坐家”的习俗。有的要两三年甚至五六年后才长住夫家。杂居区的布依族已大部分革除这一风俗。
布依族--服 饰
布依族多居住在平坝或靠近河谷的村寨里,男女多喜欢穿蓝、青、黑、白等色布服装。青壮年男子多包头巾,穿对襟短衣(或大襟长衫)包头巾,长裤。老年人大多穿对襟短衣或长衫。妇女的服饰各地不一,有的穿右衽大襟衣,着长裤或褶子裙,戴银质手镯、耳环、项圈等首饰。有的喜欢在衣服上绣花,有的喜欢用白毛巾包头。
布依族姑娘从小就有制作蜡染的灵气,她们所穿的服装大都是亲手缝制,合身得体,古朴典雅。
布依族--饮 食
主食多以大米为主。民间喜欢用一种专门的炊具“甑子”把米蒸成米饭。布依族普遍喜食糯米,并常当成改善生活或调剂口味的主食。冷菜、“青苔冻肉”、“拌豌豆凉粉”等,是布依人喜欢的食品。酸菜和酸汤几乎每餐必备,尤以妇女最喜食用。还有血豆腐、香肠及用干、鲜笋和各种昆虫加工制作的风味菜肴。
大部分布依族都善制作咸菜、腌肉和豆豉,民间特有的腌菜“盐酸”驰名中外。荤菜中,狗肉、狗灌肠和牛肉汤锅为上肴。在宰猪时布依族习惯在血盆中先放一些盐,然后与猪血一起搅动,凝固后把葱花、佐料,加肉末下水烧汤,与猪血一起煮,称为“活血”,作为待客的最好菜肴。贵州的布依族若遇婚丧嫁娶,喜用黄牛做菜。
酒在布依族日常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每年秋收之后,家家都要酿制大量的米酒储存起来,以备常年饮用。布依族喜欢以酒待客,不管来客酒量如何,只要客至,都以酒为先,名为“迎客酒”。饮酒时不用杯而用碗,并要行令猜拳、唱歌。
布依族传统小吃很多,特别是居住在云南的布依族,善作米线、饵块、豌豆粉、米凉糕等。
布依族豪爽好客,特点是在每年“二月三”(或三月十三)的枫叶节,很多布依族都用枫香叶等各种植物色素把糯米染成五颜六色,做花糯米饭招待客人和分送给亲朋好友。
布依族--建 筑
布依族喜欢依山傍水聚族而居,一般是十几户或几十户为一寨,也有上百户至几百户的。布依族的居房与傣族竹楼相近,但是用木头作主结构,干栏式3间3层竹木结构。底层不砌墙,用木料作栏栅,关牲畜,中层用凤尾竹编扎四周,用以住人;上层堆放杂物。屋侧用毛竹搭一阳台,直通楼面,可乘凉、晒物。称之为"吊脚楼"。
布依族建造房屋有很多讲究。首先要请阴阳先生看“风水”,不仅要背靠青山,而且要面朝碧峰。起房造屋要选吉日,吉日前一个月请木匠破料做房架。竖房架的吉日要供祭鲁班师傅。房架竖好,岳父家送来大梁,大梁上拴有红绸扎的大花朵,并有乐队和舞狮队鸣鞭炮伴送。上梁时又要举行歌舞祭礼和宴饮。最后是接祖宗牌位和灶神(炭火)到新居。建新房的整个过程,在布依族村寨里都充满喜庆与互助的气氛。
布依族--禁 忌
到布依族人家做客,不得触动神龛和供桌,火塘边的三脚架忌讳踩踏。布依族习惯以酒敬客,客人或多或少都应喝一点。布依族村寨的山神树和大罗汉树,禁止任何人触摸和砍伐。布依族送礼必须送双数。孩子体弱多病,父母就要给他寻找保护人干爹、干妈。寻找干爹、干妈有两种方法:一是择日在家等候,3天内第一个登门的人,即为孩子的保护人;二是择吉日由父母领着孩子,在路上等候第一个过往的行人,即为保护人。
布依族--宗 教
布依族信仰多神,崇拜自然和祖先,也有少数信仰____。每年有许多祭日,要祭山神,树神等等。每家堂屋中都供有祖先的牌位,逢年过节都节祭祀。
服饰
苗族的服饰,女装式样最多,达130多种。仅贵州就有一百零几种,大致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传统的古老形式,大领或大襟衣,着百褶裙,比较华丽,内容丰富多彩。仅头饰就有几十种,在头饰上以挽发髻盘扎于头顶,上插木梳及其他装饰物,类似云髻为多。其中也有差异:如安顺、镇宁有的挽偏髻于头右上方,黔东南挽髻于头顶中央,黔西南有的挽螺旋于额顶,贵阳地区有的扎蓬髻类似盘边帽,有的扎成狭长的船形髻,有的则在头髻中扎上两头向上的大牛角梳。第二类,头上包头帕,大襟衣配长裤。衣缘、衣袖、裤脚都镶“花边”。衣服两肩及胸前、背肩上也绣“花边”,胸前再系上绣花围腰一幅,服饰多为青色或蓝色,也有的用深灰色或黑色。贵州境内的苗族服饰可分四型24式,简述如下:
黔东型:主要包括台江式、黄平式、舟溪式、雷公山式、黎从榕式、丹都式、丹寨式。妇女除改装外,着传统衣裙的都是藏青色、大领衣(少数为大襟衣)、不分截的百褶裙,多数挽椎髻,少数盘发包头巾。它包括贵州省内苗语黔东方言的全部苗族。
黔中南型:主要包括罗泊河式、花溪式、惠水式、安清式、宁安式、安贞式。属苗语川黔滇方言的苗族,妇女服装多为大领对襟,少数为左、右衽,着大襟衣的占少数。百褶中裙,长裙较少。衣裙多数以挑花、刺绣、蜡染为饰,少数无花。
川黔滇式:包括威宁式、毕节式、赫纳式、安盘式、普枝式、织金式、安普式、江龙式、望安式、仁怀式、普定式。川黔滇式分布在苗语川黔滇方言的滇、黔、川、桂四省。妇女服装的基本款式为对襟或大襟短衣,部分附有后披领,着百褶多截中长裙,前系裙围,后垂飘带。
黔东北型:包括松桃式、晴隆式、天柱式。此型主要分布在铜仁地区和遵义地区东部,黔东南和黔西南自治州也有少量分布。妇女服装为大襟短衣、长裤,极大多数缠头巾。缠头巾的青年着盛装时,多数佩戴多件精制银饰。
女装
苗族妇女上身一般穿窄袖、大领、对襟短衣,下身穿百褶裙。衣裙或长可抵足,飘逸多姿, 或短不 及膝,婀娜动人。便装时则多在头上包头帕,上身大襟短衣,下身长裤,镶绣花边,系一幅绣花围腰,再加少许精致银饰衬托。女子服饰式样最多,有130余种,仅贵州就有101种。在贵州、云南、川南、广西、海南岛等地,穿百褶裙,但长短不一,以黔东南差别最大,有的到脚面,有的超过小腿肚,有的过膝,有的仅30厘米左右,但以裙到小腿肚最为普遍。颜色为青、蓝、白,裙面有绣花、挑花、镶花,也有蜡染或素净的。上衣有大襟的,也有大领的。在湘西、黔东北、鄂西等地,在清乾、嘉时期,因民族暴动失败后,被迫改装,穿长裤、大襟右任上衣,农边、袖口、裤脚都镶花边。在接龙时才穿裙子,平时不穿裙。每逢节日妇女们走亲访友,头部、颈部、手腕都佩戴样式繁多的银饰。
男装
男子服装式样比较简单。贵州各地男子一般上身都穿对襟或左大襟短衣(也有穿右大襟短衣的),下穿长裤,束大腰带,头裹青色长巾。冬天小腿部裹绑腿。在黔西北地区则穿带有花纹的麻布衣服,肩披羊毛毡。苗族男子的装束比较简单,上装多为对襟短衣或右衽长衫,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头缠青色包头,小腿上缠裹绑腿。
不论哪种衣饰,从备料到成衣,都是由妇女自纺、自织、自染、自缝、自绣而成,费工较大。近年来,由于发展商品经济,部分地区苗族服装也成了商品而进行生产,不少青年妇女多从市场购买成衣。
住所
苗族大多数居住在山区,少数居住在山间平旷之地。湘西、鄂西、川东、黔东北、湖南的城步、靖县和广西龙胜等地区,一般住在山麓、河边或田坎边。
黔东南和广西融县等地区,多住在河边、田坎或山腰的梯田一侧。贵州中部以西到云南、川南等地的苗族,一般多住山腰,少数住在山顶或平坎、河谷地方。
住房的形式各地不一。黔东南、湘西南、川东、桂北的苗族住房有平房和楼房两种。在坡度较大的山坡,多半建吊脚楼。
贵州中西部及桂西一带,瓦房、草房都有。安顺、平坝、镇宁一带为薄石板盖房。云南文山苗宅四壁多用竹条编织,抹上泥土,屋顶盖草。
建筑
苗族民居建筑,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黔东地区多为木质结构的干栏式楼房;湘西及贵州松桃等地,多以瓦木或砖木构成平房。贵州中部地区多为木结构房屋;黔西北和滇东北多是土木或草木构成的平房。这些类型,具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营造而成的特点。
苗族的公共建筑颇具民族特色。如寨门,在黔东南地区,不少较大的苗寨,都建有公共寨门。在湘西、黔东南等苗族村寨,有公共水碾和水车。在苗、侗杂居的黔东南部分地区,也有风雨桥和鼓楼。
交通
苗族地区的交通可分为水陆两道。水道以各式大小船只顺自然河道运输。湘西地区的水道主要有沅江上游的酉水、武水和辰水;黔东南地区的水道主要有清水江、都柳江、氵舞阳河等。另外,黔西南的南北盘江和黔南的蒙江、广西融水的融江等也是苗族地区较为重要的水道。在河宽水深处设有渡船,渡船分为公渡、私渡两种。
苗族地区陆道过去普遍为崎岖小道。从明朝中叶至清初,把湘西的陆道分为官路、营路、民路、苗路四种。旅行的人大多骑马乘轿,货物由人力挑运。这普遍反映了过去整个苗族地区的陆路情况。
新中国成立后,苗族地区的交通建设得到了较大的发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至1956年先后建成炉(山)-雷(山)、锦(屏)-黎(平)-榕(江)、镇(远)-台(江)-剑(河)三条主要公路干线。此后,又陆续多次拨款修路,至1983年底,黔东南州公路通车里程已达4124千米,其中柏油路面有320多千米。建有桥梁751座。随着公路的修建开通,运输事业迅速发展,汽车成为主要交通工具。目前,有两条铁路干线跨越黔东南自治州境内。1959年黔桂铁路麻尾至贵阳段建成,通过自治州的麻江县境28千米。1970年动工兴建连接京广线的黔湘铁路,经过自治州的凯里市和镇远县城及施秉、黄平、麻江县3个境内的8个镇。总的来说,黔东南自治州现在已形成了以凯里为中心,以铁路为骨干,公路水路纵横交错,国家公路和乡村公路互相连接的交通运输网,极大地改变了过去落后的面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婚姻、家庭
苗族的婚姻严禁同宗族者婚配,一般是异姓通婚,同姓不同宗有的也可通婚。婚姻缔结的主要形式是自主婚姻。自主婚姻是男女青年在跳月、跳场和其他相会场合中认识,自己掌握婚姻主动权。毕节地区和云南屏边等地,结婚一般都是新娘步行到夫家,不拜堂。但湘西地区是坐轿,威宁地区是坐轿或骑马。宣恩新娘到夫家时,必须从侧门进入洞房,并由陪伴的未婚姑娘端盘请新娘新郎喝交杯酒。贵州黔东南的一些地区,夫家要准备一对熟鲤鱼给新娘掐鱼祭祖,表示她已成为夫家的成员。
婚后,新娘有住夫家或暂住娘家两种情况。湖南、湖北、川东、贵州松桃、天柱和晴隆的部分苗族中,新娘出嫁以后就长住夫家。其他地区多是结婚后当天或次日,新娘即回娘家,每逢节日和农忙季节,或夫家有婚丧之事时,才去住一段时间,如此数年以后,才长住夫家。离婚,男女任何一方都可提出。
苗族历来实行一夫一妻制,在家庭中,夫妻的地位基本平等。大多数苗族都实行小家庭制,儿子结婚生育后即自立门户,家庭成员一般不超过三代。有些人家要所有兄弟都结婚后才开始分居。云南部分地区要父母死后才分居。
拔雉毛
广西苗族小伙子向意中人求爱,在芦笙上插上一支美丽的野鸡毛,对着姑娘吹起动听的曲子。小伙子舞动着芦笙使野鸡毛轻拂着姑娘的脸颊。假如姑娘有意,就随手拨下芦笙上的野鸡毛;反之,就不拔而转身走开。
半路“抓亲”
此风俗流行于湘西苗族地区。姑娘结婚时,由六个年轻姑娘和一位40多岁的中年妇女组成送亲队伍。迎亲队伍由六个小伙子和两个姑娘组成。两支队伍都在清晨五更相向出发,相会后,迎亲队伍把挑来的糯米饭交给送亲的大嫂,大嫂把盛新娘用品的竹篮交给迎亲的姑娘,然后起把糯米饭给大家吃。这时迎亲的一个姑娘说:“婆婆,谁是我家嫂嫂啊?”话音没落,送亲的姑娘将新娘紧紧围在中间保护起来。迎亲的小伙子和姑娘们就设法去“抓”新娘。最终新娘还是被“抓”走了,送亲的也便完成了任务。迎亲的带走新娘,双方道别而去。
半夜搬家
是云南祥云县茶朗哨乡苗族的一种世代相传的习俗。旧社会半夜搬家是为躲避财主的债务,如今已失去本来的意义,成为一种传统的民族活动了。不论谁搬家,村里人都来帮忙祝贺。他们把要搬走的东西放在院子中间,吹芦笙、吹唢呐,弹三弦,大家围着家具起舞,歌舞一停,主人忙给客人敬酒。把家具搬放在新房院后,再次围成圈跳起欢快的舞蹈。跳舞的圈子十分讲究,中间一圈是小孩,象征苗家的希望和未来;第二圈是姑娘,象征美好的花朵;第三圈是小伙子,象征着苗家兴旺坚强;第四、五圈是老人,表示苗家儿女在老一辈培养、教育下茁壮成长。
踩脚
也叫“踩妹脚”。是广西桂北大苗山一带的苗族男女青年表示爱情的一种方式。苗族青年在传统节日里,通过跳芦笙、踩堂舞、对歌等形式选择了意中人,但当众难以启口,男青年便趁人不注意时,脚尖轻轻踩女青年的脚,以试其态度,若女青年也如法回报,就表示接受求爱;否则,也不会责怪对方。经过“踩脚”确定了恋情,便可频繁幽会,互赠信物,然后就由双方父母商定婚期。
草标
苗族民俗,流行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苗族青年男女传递爱情用草标作纽带。草标形式各异,却很讲究,都传递着美好的愿望。有的用几根小草,表示几天后相会;有的将草扎成圆圈,表示团圆有望;有的青草夹黄,黄示称场再相会。传说以前有个苗族小伙子阿本和苗族姑娘阿贝相爱,不料,阿贝姑娘被寨主看上并被抢走,当阿本来到的约会地点时,却不见阿贝的踪影,只见路旁有个草标,知道大事不妙,便按草标指约方向,到寨主家救出了阿贝姑娘。从此,他们离开家乡过上了幸福日子。草标的妙用也就从此流传了下来。
吃年
苗族人民自称过年为“吃年”,意思是说“年”被大家吃掉了,过去了。“吃年”期间,人们穿上节日盛装,各地开展吹芦笙、斗牛、踢毽子等丰富多采的娱乐活动。“吃年”过去后,就要把铜鼓、芦笛收起来,开始春耕。苗族分布较广,“吃年”时间不同,有的在十月,有的在冬月,有的在正月,而雷公山一带的苗族"吃年"分三次过,九月吃初年,十月吃中年,冬月吃完年(又称放牛年)。
聪明卡
“卡”是被卡住不让通行。苗乡有时一对对男女青年聚集在路边、树林、小溪旁对歌。见有过路的就以对歌进行考问,这就是被“卡”住了。被卡住的人要以歌还歌,实际上这是比聪明、比智慧的考试。如果客方赢了,主方要赔礼送行;如果主方赢了,客方要承认自己输了才放行。如果不分胜负,主方要款待客方,然后再继续对歌。直到分出胜负为止,或另约时间,再次较量。
分鸡心
苗岭山区的苗族,有“分鸡心”的习俗。每逢佳节,主人便把客人请到家。吃饭时,家长或同族中最有威望的老人就会把鸡心或鸭心敬给客人。但客人不能独自享用,必须与在座的老人同享。这样说明你大公无私、办事公道,愿为他们服务,是靠得住的朋友。否则,就会失去威信,也不会得到他们的帮助。苗家以鸡、鸭为招待客人的佳品,而鸡心、鸭心又是最贵重部分,把鸡心让给你,就说明已把“心”交给你了,而在座的人也等着你“心”交给他们,这样便于一道工作,互相帮助。
花带与超带
苗族青年表示爱情的信物。云南昭通、大吴、彝良、永善等地的苗族男女青年相爱后,要互赠信物。姑娘送小伙子一根用彩线编织成的花带,长约1米,宽3-4厘米,上面绣着山川花草图案,寓意为“千里姻缘一线牵”。小伙子回赠姑娘一根线吊子。双方定情时,姑娘要送对方一根用雪白麻织成的长约150厘米、宽约30厘米的抄带,寓意为将纯洁的爱情献给对方,对方回赠一把梳子和一个圆镜,表示终身相爱,白头到老。
坡会
传说很久以前,龙牙寨有个山青水秀的马蹄坡。每年春天都有许多姑娘、小伙子在这里放牧。一天,一个主官路过这里,见苗家姑娘漂亮,便叫随从去抢。小伙子见状,一齐吹响牛角,唤来了手握大刀、锄头的苗族人民,他们拥上马蹄坡,赶走了土官。为了庆祝胜利,他们在此唱歌跳舞。从此以后,便形成了传统的坡会。现在每逢节日,人民穿上节目的盛装,汇集在芦笙坪上赛歌、跳舞、爬竿、斗牛,利用这个盛会唱歌今天幸福的生活。
达努节是瑶族的传统节日。达努节,又名二九节、祖娘节、祝著节等,时间为每年的农历五月二十九日,达努节期间,瑶族人们家家户户杀猪宰羊,宴请宾客,同时还举行铜鼓舞、斗画眉、赛弓箭、赛马等文娱活动。达努节经历史变迁,逐渐从民间宗教节日变成丰收节和平安节。
打努节最重要的活动是打铜鼓、跳铜鼓舞。铜鼓分为两种,分别为公铜鼓何母铜鼓。铜鼓表演需要五人出场。两人打铜鼓,一人打铜锣,一人敲皮鼓,一人舞竹帽。锣声先响,接着铜鼓、皮鼓有节奏地敲响。铜鼓有十二套传统的打法,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方法表现耕作、狩猎等与自然搏斗的场景。其动作粗犷有力,舞姿优美大方。
达努节上的赛马活动是最紧张、激烈的。马是布努瑶人家的传家宝。布努瑶选马有其标准:头高、眼灵、腿粗、身短。
达努节上的赛马场,不是在平地大路,而是在崎岖不平、坎坎坷坷的山路。乘坐时不许置配马鞍。这样对骑手的要求更加高了。每当骑手以高超的骑术化险为夷的时候,都说是密洛陀给他们的法力。最先到达终点的优胜者,往往被姑娘抢着往马笼头上插花并得到她们赠予的骑手彩巾。
壮族风俗习惯
建筑
壮族喜欢依山傍水而居。在青山绿水之间,点缀着一栋栋木楼,这就是壮族人的传统民居。木楼上面住人,下面圈牲畜。无论是什么房子,都要把神龛放在整个房子的中轴线上。前厅用来举行庆典和社交活动,两边厢房住人,后厅为生活区。屋内的生活以火塘为中心,每日三餐都在火塘边进行。�
服饰
壮族多用自织的土布做衣料,款式多种多样。壮族女子的服装一般为一身蓝黑,裤角稍宽,头上包提花毛巾,腰间系精致的围裙;小伙子多穿对襟上衣,腰间系一条腰带。
婚俗
“炮火”入洞房壮族的一种婚俗。迎亲那天新娘要经过“炮火”的洗礼后才能进门入房。这个婚俗,在广西田阳县玉风等壮村流行。新娘来到新郎家以前,要稍停片刻,做好“冲锋”进门的准备,因为在门口、厅堂、洞房等三个地方分别由七八个男青年组成的“炮火”组,手拿着串串鞭炮等着新娘过来。当新娘将要靠近门口时,“炮手”们点响鞭炮,形成道道“火墙”,挡住新娘的进路。如果是胆小的新娘,这时只好退却在门外,再等第二次“冲锋”。“炮手”们也总结胜利的经验,做好第二次的“阻击”准备。可以说,新娘不经过两三次的“冲锋”是进不了门的。围观的客人,里三层外三层,好不热闹。新娘经过苦战跃进门口,来到洞房门前,这是难通过的最后一关,因为“炮手”要放“火炮”。这时,聪明的伴娘和迎娘左右“侦察”,乘“炮火”稀疏时夹着新娘跳到洞房里。顿时欢声雷动,祝贺新娘“旗开得胜”。婚宴后到掌灯时分,客人们还要观看新娘在迎娘的指引下摸黑出门“挑水”。新娘将把水缸挑满,这是在考验新娘是否吃得了苦。就这样,直到夜深了新娘才能入洞房。
背字
在广西宜山和环江县交界的一些地方,壮族青年结婚,至今流行“背字”习俗。“背字”是壮话译音,实际上背的不是“字”,而是一条长一丈四尺、宽一尺多的宽带,由女方母亲用自织自染或买来的深黑色(以此色为最优)土布缝制而成。女儿出嫁那天,让男方指派“背字”人把布带“背”回新郎家,以备外甥出世作襁褓之用。这种习俗,当地壮语称作“背字”。“背字”的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生父生母双全;未婚的青少年男子;机灵识礼。“背字”仪式在女方家里的正厅举行。主持仪式的人必须是村上德高望重、当了爷爷的长者。长者首先向“背字”人敬上两杯当地名酒,“背字”人很有礼貌地双手捧杯,恭敬地给长者回敬两杯,双方都要一饮而尽。接着长者把准备好的带子从“背字”人的两肩绕过扎紧,继而又互相敬酒,说吉利之语。“背字”完毕,鸣放鞭炮,欢送迎亲者平安返回。“背字”人向长者鞠躬辞别,步出大门,打开雨伞,意为庇护“外孙”离开姥姥家。回到男方家,家主烧香放炮,欢迎“背字”人胜利归来。少倾便举行“卸字”仪式,同样由长辈主持,互敬酒后,长者轻轻解下布带,交给家母保管。新郎父母还要酬谢“背字”人。时过不久,新娘及其女伴便成群结队来到新郎家,喜日更加热闹。
新娘过河
流行在广西桂北地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内的壮族婚俗。在桂北山区,本来只有四五十里的山路,却要涉水过五六次河,跨过三四座桥。所以成亲时,新娘过河过桥都要请人背。背新娘的人称为“水手”,多是未婚男青年。过河时,鸣炮三声,喇叭齐鸣,“水手”两掌按住自己的膝盖,弓下腰,背好后才能过河或过桥。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行动上不能有半点粗野,更不能调笑。所以背新娘的人多是品德最佳者。过河时,“迎娘”(由未婚女青年担任)在旁边给新娘打雨伞遮荫,在宽约五六十米的河面上,迎亲队伍拉成一条线,热闹非常。上岸后,乖巧的“迎娘”把伞放得很低,不让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龙胜的壮族婚姻是要过“三关”闯“十门”的。先谈恋爱,后定亲,才能成亲,谓之“三关”。迎接、对歌、出门、穿村过寨、过河过桥、入门、唱调、回门、回家、入洞房,谓之“十门”。“过河”只是“十门”中的第五个“门”,“十门”过了才能入洞房。
勒惹和卜基
壮家妇女生勒惹(壮语,即婴儿)时,其家婆要亲自去寻找“奶妈”,以替媳妇奶孩子。这是为了让产后的媳妇能好好休息,保养身体。“奶妈”一般由产后五个月的妇人充任,不要报酬。能当上“奶妈”非常光荣,有“第二妈妈”之美誉。孩子长大后,逢上喜庆佳节,都要带上礼物到“奶妈”家拜候。四五岁的孩子如果体弱多病,父母就要找“卜基”(壮语,即第二父亲)做孩子的靠山,确保孩子身体健康。“卜基”非常尽“职”,“上任”后,常和孩子父母商量,请医问药,多方料理,让孩子健康成长起来。孩子长大后,也象对待“奶妈”那样对待“卜基”,尽其孝敬之心。
踩高跷
进村广西龙州县金龙地区的壮族村寨里,人们出门或进村都要踩着高跷行走。出门到村口。就把高跷挂在特定的钉子上,然后下地劳动或去其他地方。进村时就从钉上拿下高跷踩着,到家门口的石阶前跳下,再将高跷挂在门边,洗净手脚,方踏梯上楼。据说这是祖先传下的鞋,他们地处亚热带,常年多雨,道路泥泞行走不便,如带着泥脚进屋,实在不卫生,就发明了这种呈“非”字形的“高跷鞋”。
社公祭
是广西环江壮族每年夏历除夕祈求新的一年禾苗茁壮成长,祈求小孩不病和家畜肥壮无病的祭社仪式。
铜鼓县永宁镇彩礼在10万至188万。买金子1万7,买衣服给了1万,其他小钱不超过5千,彩礼是在男女婚约初步达成时男方赠予女方的聘金和聘礼,统称为彩礼。彩礼一般包括数额不等的现金、金银首饰、汽车、房子等。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主要分布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和曲靖地区,广西、广东连山、贵州从江、湖南江华等地也有分布。壮族有语言,通用汉语。属汉藏语系壮傣语支。
在集中本民族民间文学、音乐、舞蹈、技艺的基础上,壮族人民创造了壮戏。铜鼓是壮族最有代表性的民间乐器。
壮族以农业为主,驰名中外的三七、蛤蚧和茴油是壮族地区素负盛名的特产。甘蔗产量居全国首位。
壮族的村寨一般由若干姓氏成员所组成,没有氏族组织,具有明显的村社特征。壮族婚姻的基本形态是一夫一妻制。各支系都普遍实行氏族外婚,但同姓不同宗可以通婚。“土人”家族在四代以外即认为没有宗亲关系,可以通婚。舅表姨表可婚,姑表不婚“依人”氏族外婚多行单线姑舅表婚,姑母之子与舅父之女可婚,但严禁舅父之子与姑母之女通婚。历史上,壮族曾普遍实行早婚,根据有关地方志书记载:“依人,多早婚”,婚姻形式基本实行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双轨制。男女青年婚前有社交自由,但双方即便情投意合,也需征得父母同意后才能结婚。自由婚姻的主要方式是男女青年通过唱山歌择偶。此种方式当地谓之“唱流”或“赶风流”。长期以来,在壮族婚姻生活中已成为一种制度,直至解放前后,广南一带壮区仍然十分盛行。在壮族社会中,男女通常在十二三岁起就须学会唱几首山歌,到十七八岁时,必须能学会即情歌。唱山歌地点有着严格规定,无论在僻静的山村,或于街日闹市,都必须是大家所公认或任何人都能看见的地方。时间则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季节而定。各地每年举行次数不一。“沙人”每年多在正月第一个大街日和二、三月举行。“依人”于每年栽秧前收割后举行。届期,未婚男女和已婚但未“坐家”女子各携带米花糖、花糯米饭以及小手巾、小镜子等物品,在固定场地对唱山歌。倘若某一小伙子爱上某一姑娘,集体对唱阶段便可竭力向她投送秋波,若姑娘也有爱慕之意,双方即以山歌一问一答自成一对。对唱完毕,可坐下互相宴请,互赠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以示信物,以后逢街日或节日并可邀约订期相会。通过唱山歌结交的情友,日后即便情投意合,男方也要聘请媒人作形式上的求。
媒人说婚通常要进行若干次,第一二次去女家,若女方父母亦有意,则以便饭招待。如此往返三五次,即可议定亲事,并以“合八字”订婚。订婚礼银很重,一般须送与女子全套银制饰物。父母包办婚姻,在壮族中亦占有一定地位,男女通常在十三四岁、有的早在七八岁就被双方父母“合八字”定了终身。壮族社会普遍保留着结婚后、生育前“不落夫家”的婚姻习俗。女子婚后第三日即回娘家长佐,待怀孕后才正式到夫家生活,此时即称“坐家”或“落夫家”。其实,此乃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一种风俗遗留。已婚女子在“不坐家”期间,社会观念仍认为是姑娘,有权与青年男子对唱山歌和进行其他自由社交。但若与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以至怀孕,如被发现,须由“寨老”调处,对通奸男子进行处罚,处罚方法通常是以五尺红布挂于门上,表示为原夫“接红”;同时赔偿原夫部分礼银,以示歉意。此种情况,多不离婚,甚而原夫父母竞为其子解嘲,劝子无须介意。如通奸男子将女子拐去,原夫有权邀亲友追究,拐骗者必须向原夫退赔全部札金。已婚女子“不落夫家”时间一般以是否怀孕生子为限,若三五年仍不孕,而且弟妹已长大结婚,这时即便不孕也得“落夫家”,反之则行改嫁。壮族有招赘习俗,招赘女家通常要派媒人到男家说媒,从妻居男子改与女家姓。夫死妻子可以改嫁,也可以转房。但转房仅限于兄死弟无妻而嫂转为弟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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