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婷婷的情书

写给婷婷的情书,第1张

突然觉得自己是渴望伯拉图式的爱情的,想写写封信的原因到不是国民时期通过写信来抒发自己浓厚感情的浪漫,我希望每天都见面,每天都可以在夕阳的照耀下牵着你的手,慢慢往前走,时常相视一笑,偶尔还可以逗逗你,让你开心。没法子,现实将你我隔开,两三个月才能见一面,甚至半年才一面,每个月只能500分钟的交流时间,我又那么黏着你,所以我想请你多点耐心,如果一年后你提出让我回来,离家近一点,跟你在一起生活,希望你考虑直接说出来,然后我们来一起思考,该怎么搞,怎么做,还是那句话,有什么事直接说出来,什么事情都是可以商量的,所以我希望我的婷婷是这样的:

   我希望婷婷有一个健康的体魄,因为出门在外,健康是第一位,你的健康牵动着关系你的人,至少有两个人是特别关心的,最关心的人第一个是你父亲,第二个就是我,你父亲将来很有可能是我父亲,他年纪也不小了,你一旦有点不舒服的,就会牵动他的大多数心绪,他不在年轻了,身体也不如以前了,你出现问题,出现大问题的就可能是你父亲,所以至少为了你的父亲,请你多多锻炼,每天跳跳舞,用下keepee,有个好身体,少让人担心,毕竟我也很牵挂你。

   我还希望婷婷在工作上少些抱怨,特别是对周围的同事,这个月业绩不好,没关系,我们下个月再努力,少在同事面前说些扫兴的话,因为别人没心情听你抱怨,或者可能内心还幸灾乐祸,所以不要在亲密人的面前抱怨,那只会展露出你的懦弱,所以当你负面情绪爆棚时,你可以向我吐槽,向我抱怨,这样你的需求也体现了,我的被需要感被加强了,我的存在感也增强了。我想说的是:两个人在一起,不正是你需要我,我需要你吗。

   我还希望婷婷能学会保护好自己,不管在任何场合都需要妥善地处理,冷静面对,在应酬方面,要以自身为女性,不会喝酒,胃有问题,向客人说明清楚,并以茶代酒敬客人一杯,在自己的朋友圈方面,我们需要多交流,沟通,适当的把对方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对于可能让对方误会的朋友,请提前说明一下,免得发生不要不必要的误会,毕竟相恋不易,异地更不易。

   因为提前向婷婷说了给她写一封信,没有在在图书馆看徐志摩写给陆小曼写过的情书那样那么肉麻,有的只有一个工程男的实在,以及一个男人的责任,那些肉麻的话,还是面对面的说,因为我觉的有爱就要大声说,把自己的情感可以暴露在最爱的人的面前,这不丑,只是让爱成为习惯。

白羊男

白羊男寂寞的时候最喜欢找自己喜欢的人聊

尽力找各种话题,无论是对方的还是自己的

即使是分享自己无聊的事,也会很有兴趣的聊下去

金牛男

金牛男在寂寞时,当然第一个想到就是他的知心朋友

找知心朋友聊一聊超越友谊的话题,虽然瓷都有些大

但是还是更增进双方之间的友谊

双子男

双子男的异性缘非常好,是很多女生的男闺蜜

当双子座寂寞的时候,当然是找自己的好闺蜜异性朋友撩一撩啦

并且无所顾忌

巨蟹男

巨蟹男在寂寞时最喜欢就是找陌生人,用社交软件找附近的人

摇一摇,漂流瓶,同城人等等,随便找个人就上来聊

小编感想每个单身的男士都做过和上面类似的事情

不奇怪,现在网络这么发达说敢说没做过

我现在发现以前做的那些很好笑,还不如

在家买在中国搏击器材交易网上买一套

装备,在家锻炼锻炼身体。

虽然兄弟姐妹们互相帮助抚养孩子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远不是大多数人想象的那么容易。那么,一旦你不得不帮你的兄弟姐妹抚养孩子,你能要求对方抚养吗?

婷婷和香香,住在浙江永嘉县的一个镇上,是姐妹,家里关系很好。虽然他们已经结婚生子,但他们仍然经常搬家。然而,由于金钱的诱惑,香香和她的丈夫彭彭后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真是令人尴尬。

2013年10月,香香和彭彭在其他地方被捕,后来因涉嫌犯罪被拘留。但香香的女儿当时才两岁,孩子不能带去监管抚养。香香只好把两岁的女儿托付给妹妹婷婷抚养。毕竟是姐妹俩联系在一起的。虽然妹妹犯了罪,但姐姐还是想帮她,所以答应把孩子带回永嘉抚养。

一个月后,香香被判入狱一年零四个月,而她的丈夫彭彭被判入狱五年。我以为姐姐一个月就能“出柜”,没想到这一年多了。但婷婷此时也在线上,无奈,只能继续养孩子,静静的等着姐姐出狱带孩子走。

抚养一个两岁的孩子很难。任何一个有过为人父母经历的人都应该意识到,在这个时候,孩子要整天自己照顾,他们是别人的孩子。他们真的很怕在手中被打碎,也怕在嘴里被融化。婷婷不但不能每天上班挣钱,还要给孩子贴钱各种费用,让婷婷觉得很惨。

终于在2015年2月,姐姐香香出狱,然后来到姐姐婷婷家接孩子。但是香香无论怎么旁敲侧击,都没有提到孩子的生活费和抚养孩子的人工成本。即使在婷婷主动提出后,香香还是以各种理由逃避,并在丈夫彭彭出狱后要求姐姐向彭彭要钱。

毕竟是姐妹。惭愧的婷婷忍住怒火,耐心等待彭彭出狱。但是,2018年底,彭彭出狱后,婷婷要抚养费的时候,彭彭一脸茫然,坚持说以前给婷婷自己孩子交过抚养费,现在婷婷问自己为什么要。

面对姐姐的拒绝和姐夫的假话,婷婷是真的生气了,然后双方都有了不愉快的情况,最后打官司。婷婷认为,接受姐姐的委托后,她全心全意地照顾孩子,一直在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医药费等。在此期间,但她姐姐的姐夫翻脸不认人,所以她应该命令对方支付她支付的生活费和一定的人工费。

然而,香香和彭彭辩称,他们在被捕前已经向姐姐支付了部分费用,后来要求家人为他们支付3000元。香香还说,她给姐姐送了年货和衣服,出狱后还交了一些现金。当时两姐妹口头约定按每月2000元计算孩子生活费和姐姐人工费,现金和物品抵消远远超过了姐姐155个月抚养孩子的费用。

那么,姐姐是否应该为妹妹领取抚养孩子的劳动报酬,湘乡彭彭之争是否已经履行了支付金钱的义务?事实上,婷婷作为一个姐姐,为不得不照顾孩子的姐姐照顾孩子是可以理解的。是因为这种关系,婷婷才有义务帮助香香养孩子吗?是否应该认定双方存在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支持关系?

中国《民法典》规定“有能力负担的兄弟姐妹,有赡养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赡养的未成年兄弟姐妹的义务。由兄弟姐妹抚养长大的负担得起的弟弟妹妹,有义务赡养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兄弟姐妹。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有义务赡养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赡养的未成年兄弟姐妹。”

上述法律规定明确规定了兄弟姐妹之间相互帮助的义务。很明显,婷婷和香香不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抚养关系,婷婷照顾香香的孩子,和婷婷没有直系亲属关系,婷婷没有抚养和照顾孩子的义务。所以可以得出结论,婷婷和她姐姐形成了一种劳动关系。

虽然双方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婷婷无奈之下帮香香养了一年多的宝宝,从本质上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香香和彭彭作为孩子的父母,应该承担孩子的生活费用和抚养孩子的劳动力成本。双方自始至终都不反对支付劳动报酬,香香和妻子也认可姐姐抚养孩子的事实。

但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孩子抚养费和婷婷的劳务费应该用什么标准支付,香香和妻子都声称支付了妹妹婷婷的部分劳务费,这个应该确定。然而,在审判过程中,香香和彭彭未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婷婷只承认她支付了3000元。

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举证”的原则,香香、彭彭主张已足额支付婷婷的人工费和子女生活费,应列举相关证据予以证明。但是,香香和彭彭没有相关证据,只能承担不作证的后果,即无论口头上怎么说履行了交钱义务,仍然不能证明法院不会支持。

据永嘉县法院2021年4月6日消息,经过一审,法院判决湘乡夫妇抚养子女每月应向婷婷支付2600元劳动报酬和800元,共计155个月,以2014年浙江省城镇私营单位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年薪为基础支付527万元。

根据档案上的证据,应该扣3000元,应该交49700元。但香香夫妇不服判决,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判决劳动报酬和生活费的证据不足,标准过高。可惜香香夫妇仍未能证明,最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文中的人物都是假名,请不要坐对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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